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50713 上传时间:2022-10-09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1.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docx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与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汇编

教育局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实现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本区学前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但随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空前提高,区部分地区面临着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

为了切实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贯彻《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沪委〔20*〕12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发〔20*〕30号),积极推进本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到确保公益、促进均衡、提升内涵、激发活力。

结合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切实提高区农村学前教育水平;完善学前教育体系,为每个适龄儿童提供办园条件基本均衡、入园机会均等的学前教育。

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为学前儿童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有效的教育服务。

二、主要目标

结合区“*”教育发展规划,合理布局本区学前教育资源,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区幼儿园园舍建设,普遍改善本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保教人员,整体提升保教质量,全面完成《*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年-20*年)》的各项目标要求,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前教育需求。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

1、坚持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

区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宏观规划、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扶持较为困难的镇(街道)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区教育局、财政局、房地局、人事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合作、共同实施;各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区、新城区、海岸线等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

2、成立“*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进一步完善区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定期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区、镇(街道)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工作。

落实区、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限期完成。

3、科学规划,整体推进。

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778”城镇体系规划以及人口出生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和完善本计划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在优化布局结构、满足儿童就近入园、加强保教队伍建设、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等方面有具体措施。

(二)合理调整布局,多途径实施园舍建设

1、新建小区应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和管理的意见》(沪府发〔20*〕2号)以及《城市居住地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落实幼儿园的规划布局,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造、同步交付使用。

幼儿园自规划起至竣工验收,均须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建成的住宅公建配套教育设施纳入教育资源的管理范畴,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

2、统筹调整教育资源,促进幼儿园园舍条件符合标准。

通过改建扩建、校舍置换、拆并,以及缩小规模、减少班额等方式扩大生均面积。

对于已挪作他用、布局又十分需要的托幼园舍,应限期收回。

对原先小区尚未建设的园所,应尽快建设。

3、计划用三年时间,按照第一年50%,第二年30%,第三年20%的比例完成新建幼儿园15所,改扩建幼儿园4所,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的矛盾。

至20*年本区幼儿园将达到42所,乡镇幼儿园规模在9到15个班之间。

新建园舍应按照本市“*”标准进行设计和建造。

改、扩建的幼儿园,可参照“*”标准,不低于国家“88标准”。

除部分镇新建园控制在18个班内,其余严格控制在15个班级以内。

对现有园舍条件严重不达标、设施简陋、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的幼儿园加以维修。

4、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公益性。

对布局调整中出现的暂时性闲置园所资源,应优先安排用作本区域3岁前儿童活动基地或学前儿童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幼儿园可积极探索小班化教育,研究教育资源的最佳配置与有效使用,为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做好储备。

5、幼儿园设施设备按照《*市学前教育机构装备规范(试行)》(沪教委基〔20*〕68号)以及相关的卫生、安全标准配备,保证儿童日常生活和保育教育的需要。

现代信息技术设备的配置应当满足教育教学以及家园与幼儿园沟通的需要,并得到有效应用。

(三)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幼儿园保教人员素质

1、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握幼儿园保教人员的需求动态,做好幼儿园保教人员的培养工作。

通过区、镇(街道)协调联动,有计划地落实保教队伍的培养工作,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通过增加师范高校委托培养、招聘高校应届生开展师资培训等方式,拓展幼儿园教师与保健教师的培养渠道与数量。

加快对幼儿园保育员、营养员及从事3岁以下学前教育服务等人员的职业培训。

2、区、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应采取倾斜政策,稳定幼儿园保教人员。

鼓励和吸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幼儿园任教,对自愿到农村幼儿园任教的本市普通高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奖励;采取优惠措施,吸引外省市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到本区任教。

重点稳定在农村任教的教师队伍(农村地区指:

兴塔、松隐、新农、廊下、吕巷、干巷、漕泾、钱圩、朱行地区)。

3、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业发展和教师素质评价机制。

加强非专业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培训,重视幼儿园新教师上岗见习基地建设,加强新教师的上岗培训。

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职后培训机制和激励机制,促进教师的自主发展、自我提高。

加快骨干园长与骨干教师的培养,并纳入到本区的“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中。

积极探索以园为本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培训方式。

继续加强城乡师资对口交流,通过园长、教师带教、对口科研课题指导、教研活动交流等多种方式,提高我区幼儿园园长与教师管理和教学水平。

4、完善人事编制,提高教师待遇。

进一步完善幼儿教师招聘制度。

根据各镇(街道)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人员编制和待遇,解决一部分具有大专学历和教师资格证的村办园非编制人员进编。

按照“三步走”计划,用三年时间完成26个村办教学点的撤并和资源调整,妥善安置原有保教人员。

区财政可采用按定编编制核拨人员经费的办法,帮助幼儿园解决教工缺编多、自负经费压力过大的困难。

通过人事挂靠、人员经费下拨等方式,保证幼儿园保育人员得到相应待遇。

对培训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的保健人员和保育人员减免培训费用。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1、积极推进幼儿园二期课程改革。

确立以儿童发展为本的理念,加强幼儿园保育教育的实践研究,突出素质启蒙教育,注重儿童的潜能开发和个性发展。

探索适合儿童特点的教育方法,开展各种有益儿童身心发展的活动,培养儿童形成健康活泼、好奇探究、文明乐群,亲近环境、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的良好基本素质。

2、以点带面,区域推进学前教育改革。

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创建市一级幼儿园和示范幼儿园。

发挥示范性幼儿园与一级幼儿园在办学思想、教育管理、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使其成为本区课程改革、教育研究、师资培养的基地,发挥其对薄弱园所的指导作用和在区域学前教育中的辐射作用。

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的学前教育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为学前教育工作者和家长提供信息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平台。

3、加强与国内外学前教育的交流。

搭设与国内外学前教育交流的平台,积极参与*学前教育国际论坛、学前教育年会、专题研讨会等活动,加强学前教育在政策、理论、实践等多方面交流沟通,开拓视野,促进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创新。

(五)改革办学体制和机制,发展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模式

1、实施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的幼儿园办学体制。

在政府承担主要办学责任的基础上,鼓励有资质的社会公益团体、基金会、事业法人等社会力量举办学前教育,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的入园需求。

通过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投入资金,搞活机制,提高学前教育整体办学水平。

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引导,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发展,不断提升民办幼儿园的整体办学层次。

2、深化幼儿园办学体制改革。

在幼儿园中积极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幼托机构法人制度,实施园长负责制,逐步实现所有权与办学权的分离。

积极探索社会监督评价机制,不断提高家长、社会对幼儿园办学的满意度。

(六)整合各方资源,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

1、建立和完善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体系。

区教育、卫生、人口计生、妇联等相关部门要依托镇与街道,建立和完善面向0-3岁婴幼儿家长和看护人员普及科学育儿指导的管理网络。

建立和完善以社区为依托,以学前教育机构为中心,向家庭辐射的早期教养服务体系。

加强区早教指导中心的建设和人员配置。

开展灵活多样的科学育儿指导,满足0-3岁婴幼儿和家长多样化的早期教养服务需求。

区财政、教育部门对开展公益性、普及0-3岁婴幼儿科学育儿指导的幼儿园给予经费支持。

2、普及科学育儿的指导。

积极宣传科学育儿的理念,努力探索0—3岁婴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养规律,研究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适宜环境、教养内容和教养方式,提高学前教育的科学性。

加强对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早期教育与康复的研究与实践。

(七)加大资金投入,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保障

1、加大对学前教育发展财政经费的投入力度。

区、镇(街道)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从财政经费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公办幼儿园建设资金由区镇财政拨款、公建配套等多渠道筹得。

农村教育费附加70%收缴后,专款专用,三年内主要用于幼儿园建设。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区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实施本计划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完善学前教育的收费政策。

由区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共同研究,建立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分担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通过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以及依法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3、加强对本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

由区教育督导部门制订学前教育督导标准,对各镇(街道)的实施进程和阶段目标进行督导,对涉及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教育资源配置、教育质量提高、教育经费投入与筹措、科学育儿服务人员的待遇落实等事项,开展专项督导。

督导结果将纳入区政府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体系。

4、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

通过各单位、各媒体等窗口,大力宣传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意义和成绩,重点宣传本行动计划,提高人们对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认同度,争取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形成全社会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与强大合力。

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2018

  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计划XX

(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加强管理,以“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确保校园平安,为南汇教育的改革、发展营造和谐、安全的环境。

  二、工作要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教育局各职能部门的安全工作人员要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服务和指导。

要按照岗位要求,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和作为责任追究的依据。

继续开展责任签约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校(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

明确分管副校(园)长、班主任、任课教师、职工等在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职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的责任。

聘请学校校外法制副校长,开展对学校师生的法制教育,参与学校的安全工作。

  2.完善各类安全制度、专项预案

  教育局将制订12项安全管理制度、18项突发公共事件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