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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方案最新

经济开发新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实施方案

(讨论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教师注重师德,为人师表,钻研业务,教书育人,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使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合理分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涟教发[2014]9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营造导向鲜明、激励有效的工作氛围,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重点向一线任课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有关人员倾斜,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坚持劳有所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科学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便于操作。

三、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万洪刚同志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组长:

万洪刚

副组长:

顾祝洋

成员:

姜洪中陈璐左美军 戴庆尧李宏 韩林祥 黄永生 徐森左扬芹

四、考核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职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与分配:

1.因违纪违规,被相关部门处理,明确扣发的;

2.连续旷工(擅自离岗)超过10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另外未按要求、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或超越审批时间,不及时返岗且达上述时限的,参照执行;

3.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4.严重违反学校内部教职工管理制度的,视情节扣发;

5.教育系统内部单位借用或外借到外系统工作,未履行正常审批手续的,从借用之日起,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6.调动介绍信开出后,不及时转移工资的,从介绍信开出之月起,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7.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8.个人原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产生严重后果的;

9.经批准同意脱产学习超过半年的(县局以上部门外派培训或文教的除外);

10.有违其他文件明确规定的。

五、各类人员考核工作安排

(一)人员考核安排

1、校长由县教育局考核;

2、学校书记和学校副校级领导成员由校长考核;

  3、中层正职、中层副职由各校(园)负责人组织考核[职工岗位在本校(园)考核];

  4、职工由各校(园)组织考核。

6、协理员不参与考核,按涟教发[2014]99号文件精神执行。

(二)具体考核安排

1.校长

校长奖励性绩效考核奖以年初县局下发的年度目标考核意见为主,具体由局进行考核。

2.支部(总支)书记

支部(总支)书记绩效考核奖主要由职岗津贴(小学180元/月)和教育教学岗位奖组成。

教育教学岗位奖按照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执行,必须担任主要学科或本专业学科教学。

3.副校级

副校级绩效考核奖主要由职岗津贴和教育教学岗位奖组成。

(1)职岗津贴。

按150元/月的标准提取,作为副校级领导职岗津贴总额,由学校集中统筹考核使用。

(2)教育教学岗位奖。

按照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担任主要学科或本专业学科教学的,课时数按照实际任课时数的1.2倍数系数计算(副校级以上领导达到或接近二线年龄的可以自愿选择任教科目,原则上在三年之内)。

(3)副校级必须是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及上级组织任命的副校级领导,其他人员不得参照副校级领导享受待遇。

4.中层教干

中层教干绩效考核奖主要由职岗津贴和教育教学岗位奖组成。

(1)职岗津贴。

每位中层正职按照班主任费平均数的1.0倍计提,作为中层正职的职岗津贴总额。

每位中层副职按照班主任费平均数的0.9倍计提,作为中层副职的职岗津贴总额。

(2)教育教学岗位奖。

按照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执行。

5.教学人员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奖主要指教育教学岗位奖,具体由考勤、师德、师能、师绩等方面组成。

总计300分,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奖励办法为:

(1)师德(20分)。

学期师德考核达合格以上等次的方可获师德奖。

在考核中,有下列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为不合格:

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传播思想观点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②在备课、上课、课外辅导、批改作业、组织考试、组织课外活动等教学环节存在敷衍塞责等不良行为的;③有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④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学辅导材料或其它商品的;⑤利用职权索取、收受学生与家长钱物的:

⑥开展有偿家教或擅自组织、动员学生参加各类文化课补习班的;⑦看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影响教师形象的。

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

(2)师能(170分)。

指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方面(包括教师的备、上、批、辅、考、结、评、听等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执行课程计划和学生课业负担的情况,以及参与组织的教育、教学、教研及实践等活动)工作量。

超过学校平均课时的,可适当发放超课时费用予以体现,教师参加培训、进修、支教、学历提升等可适当给予课时补助,担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均可适当发放岗位补贴。

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

(3)师绩(50分)。

主要指:

①教育教学质量(包括完成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教学质量要求等);②教科研成果(主要考核教师参与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和实效。

包括:

优课,公开课或讲座,课题研究等)等方面:

③学生评教(主要指学生对课任教师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知识水平、教学能力、教育方法等教书育人方面的满意度测评)。

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

(4)考勤(50分)。

主要指:

考核对象工作期间出勤情况。

(5)其他工作(10分)。

主要指:

考核非教干的职工的多班教学或其它临时性加班情况。

教学人员绩效考核奖总额等于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目标奖、职岗津贴、班主任津贴、管理基金、教辅工勤人员等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的余额。

6.班主任

班主任工作主要考核其对学生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等情况。

班主任津贴按100元/月提取班主任费总额,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由学校集中统筹考核,差额发放。

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

发放班主任津贴后,班主任工作不再折算成工作量。

未任班主任人员不得享受或参照享受班主任待遇。

7.教辅、工勤人员

教辅、工勤人员根据其岗位特点,主要从其考勤、服务教育教学能力、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

教辅、工勤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原则上按照不高于扣除目标奖、职岗津贴、班主任津贴及管理基金后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平均数的90%,并结合教辅、工勤人员数来计提教辅、工勤人员的考核奖金总额,在考核基础上差额发放。

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

8.协理员

经县局批准任协理员职务(非领导岗位)的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目标奖、职岗津贴、班主任津贴及管理基金后的学校教职工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发给。

9.管理基金

管理基金按照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提取作为学校管理基金。

其中30%用于学校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对教干的考核,各校教干以局行文和备案为准。

30%用于班级管理经费,具体考核由各校负责,20%用于加班费用,确需加班的由学校负责人填写申请单,加班前报校长室批准。

其余20%用于各种业务类奖励。

罚款纳入管理基金主要用于奖励。

六、考核办法

  绩效考核由学校按规定的程序与要求,按不同岗位进行考核。

  第一部分:

职工岗位考核(学校所有在编制人员)

  1、考核分值设定

每学期设定职工岗位人均分值300分,根据个人德、能、勤、绩进行考核。

[学校调整到其它特殊岗位(如门卫、后勤等)的正式人员,原则上不高于学校职工岗位人均分值。

]

2、核算方法

职工岗位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有效总量÷学校考核总分×个人考核得分。

第二部分:

班主任岗位考核

1、岗位选聘

各校(园)按照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从任课教师中选聘班主任。

2、经费来源

学校按县教育局指导意见在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中提取[班额35人以上(含35人)的100元/月,班额20-34人的90元/月,班额少于20人的80元/月。

]

3、考核分值设定

按月考核,每人每月设定考核分100分,根据班主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月底按个人考核得分情况分配。

4、核算方法

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县教育局规定月数计算。

班主任个人津贴=学校班主任津贴总量÷班主任考核总分×班主任个人考核得分

说明:

具体考核办法各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七、考核要求

1、学期初当月考核天数不足半个月的,并入次月累计,学期末当月考核天数不足半个月的,并入上月累计。

寒假工作量并入春季开学第一个月考核,暑假工作量并入秋季开学第一个月考核。

  2、个人考核得分与班主任个人考核所得津贴,每月底进行累计,次月4号前在校内公示后,经本人签字确认,校长及考核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学校备案,一份学校存档(次月10号前)。

3、绩效考核是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各校(园)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周密安排,稳步实施。

各校要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工作。

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对考核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待教代会审议通过,自2017年春季开学之日起执行。

如遇政策变化,有文件的以文件内容为准,无文件的以上级精神为依据,经教代会审议修正本方案。

本方案解释权归经济开发新区中心小学校长室。

附件:

经济开发新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具体考核细则由各校自行制定。

经济开发新区中心小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细则

(仅供参考)

第一部分 职工岗位考核

按月考核,每人每月设考核基础分300分,以平时考核累分,学期末算出总分。

各项指标的权重分别为:

师德20分,工作量170分,出勤50分,业绩50分,其他10分。

学期结束时把考核基础得分转换成考核分值。

(核算方法:

学期末个人考核分值=个人考核得分÷学校教师考核平均得分×300)

  一、师德(20分)

  认真履行师德规范,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幼儿,以下简称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1、有违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在师生中散布消极言论,传播有害于师生身心健康言论的每人次扣10分。

参加非法组织,散布反动言论的扣20分。

2、在工作中不服从领导安排,每次扣10分。

不服从管理、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一次扣20分。

  3、因排斥差生或服务态度差导致学生流失的,每流失一个扣10分。

不尊重学生人格,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的,反映至学校领导的每人次扣5分,造成社会影响的,反映至学校的扣10分,反映至县教育局及以上的每人次扣20分。

4、向学生乱收费(含乱摊派书报等资料)的扣20分。

5、不及时归还公物的,有一件扣5分。

故意损坏学校财产、值班不负责造成学校财产损失的,除照价赔偿外另扣20分。

6、因酗酒、赌博或其它不良行为,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次扣20分。

7、在工作中参与弄虚作假者,有人举报,经核查属实扣20分。

8、因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人身伤害且有严重后果的扣20分。

9、违反“五严”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有一次扣20分。

10、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发现一次扣3分。

11、对干扰学校秩序、破坏学校财产、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不予制止的,发现一次扣5分;对学生间发生的矛盾视而不见处理不力、不及时,每次扣2分,被家长举报的,每次扣5分。

12、做有损学校声誉和利益的事,有一次扣5分。

13、工作中推诿扯皮,有一次扣5分。

14、进行有偿家教,擅自为校外教育机构提供或介绍学生的,有一人次扣10分,并责令解散,退还所收金额;在校外兼课的,每月扣10分。

经教育后仍不改正的扣除当月全部考核分。

15、因师德问题导致学生家长到上级有关部门上访经查属实的,一次扣10分,造成影响的一次扣15分。

1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查处的,扣20分。

二、工作量(170分)

(一)基础工作量(80分)

1、备课:

按教育局要求,遵照课时进度,所备课适用、有价值。

无教学计划的扣5分,教学环节不齐备每课时扣2分,教学后记少一次扣2分,少备一课时扣5分。

3—6年级语文老师要有作文教案,指导、批改记录、评讲记录没有的每次扣5分。

作文教案主备格式要符合学校规定的统一格式,格式不符合要求的每教时扣1分。

如是集体备课,无二次备课的每课时扣2分,二次备课无价值的,每课时扣1分。

2、上课:

遵循课堂教学常规。

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无教案进课堂上课的每次扣3分,旷课一节扣10分,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课,有一节扣5分。

身体无特殊原因坐着上课的,有一次扣1分。

上课期间接待客人的,有一次扣1分。

上课期间手机未调在静音状态,随意接打手机、接发信息、抽烟的,违反一次扣3分。

人在课堂但没有尽职,玩忽职守的,每次扣5分。

3、作业:

严格遵照县教育局的作业品目、批改要求完成任务。

作业品目缺少一样,每月扣20分。

没达到规定的作业量,少做一次扣5分,迟批一次扣2分。

在学校组织的检查中,学生作业少一本扣1分。

4、自我检测:

做好县下发练习题的使用,认真组织学科教学质量自我检测,少检测1次扣6分,未批改的每次扣5分,学生参与批改的每次扣4分。

评讲后,学生没有及时订正的每次扣3分。

5、教学研究:

不参加教学研究等有关活动的,有一次扣5分。

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记录少一次的扣相关组长3分,无特殊情况未活动或提前结束活动的,每次扣相关组长5分。

6、其它。

(1)政治、业务学习,缺席一次扣4分,参加学习无笔记的扣1分,记录太简单的扣0.5分。

请假的消假后要补齐,否则每少一次扣1分。

(2)办公室不清洁的,每次扣值日人2分;车辆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每次扣5分,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扣2分。

(3)没有按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其它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7、说明:

工作不到位的限期整改,每延迟1天扣1分,扣分不封顶,本项分数扣完后再从其它项目中扣除。

(二)学科课时工作量[含备课与作业](90分)

学科

四、五、六年级语文

三年级语文

英语、数学

一、二年级语文

美术

科学

其它

每课时标准系数

1.4

1.3

1.2

1.1

1

备注

幼儿园各类科目课时系数均为1

结算方法:

课时工作量得分=教学人数×90÷学校总课时系数×个人课时系数

(课时系数可由各校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按岗位分类考核。

1、门卫。

不按时开关锁大门,有一次扣5分。

来客不履行登记手续的,有一次扣1分,闲杂人员进入校入校园的,有一人次扣1分,生畜进入校园的,有一次扣1分。

校大门内外10米范围内环境不卫生的,有一次扣5分,有车辆乱停乱放的,有一辆车扣1分。

不按要求着装的,有一次扣1分。

保卫科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有一次扣1分。

档案资料不齐的,有一项扣10分。

2、专职管理员

(1)各室管理员。

室内物品摆放不整齐的,有一次扣10分。

在上级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有一次扣20分。

各种物品登记无账册扣50分,没有进出库记录的,有一次扣5分。

(2)水电管理员。

每天上下午各检查一次校内所有场所用水、用电情况(寒暑假每周检查一次,作为份内工作量),少查一次扣5分,漏查一次扣2分。

每月底抄录校内各电表、水表示数一次,并登统分别上报到校长室和学校办。

有一次抄录不及时的扣10分,少抄录一次的扣20分。

每月底收缴水电费,不及时收缴水电费的有一次扣10分。

3、保育员。

对幼儿没有爱心,发现一次扣10分,不按规定做好保育工作的,有一次扣10分。

(四)学校其他领导的工作量

根据个人平时的岗位和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细则如下:

1、县教育局布置工作。

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有一次扣负责人及当事人5分,受到领导点名批评的有一次扣负责人及当事人10分,受到通报批评的有一次扣负责人及当事人15分。

不执行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的,扣除当月所有考核分。

2、学校周工作。

无故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有一项扣负责人5分。

3、分管工作或交办事项。

不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的,有一次扣负责人和分管人扣5分。

如是以人数为要求的,每少一人扣5分。

如是以次数为要求的,每少一次扣5分。

其他工作的酌情扣5—10分。

4、检查工作。

深入一线检查工作不认真,每少一次记录扣3分,记录不实的每次扣当事人5分。

5、联系校工作。

不能及时了解、上报或处理联系校有关工作造成影响的,有一次扣联系人2分。

6、值日或值班。

值日或值班不负责任被上级领导批评的,有一次扣负责人2分,造成财物损失的有一次扣负责人10分。

7、校长接待日工作。

不能认真记录来访事项的,有一次扣负责人1分,没按时做好接待工作的,有一次扣负责人2分。

8、其它工作,视失误情况酌情扣分。

三、出勤(50分)

1、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请假的扣1分)。

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的,有一次扣5分。

上班时实行集中点名,下班时到校考勤处签名后离岗。

2、事假半天以内的扣2.5分,一天扣5分。

(家里发生重大恶性事件不扣分)

3、病假履行请假手续的,半天扣0.5分,一天扣1分。

不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超过1天的,病愈后提供医院诊断证明与收费收据,否则按事假论处)

4、个人学习假半天扣0.5分,课务自己安排,每月学习假不得超过3天(出市的途中一天除外),超过3天的按事假论处。

5、婚假7天,晚婚晚育的15天,由学校安排公务课,不扣分。

6、产假128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多胞胎的另加15天,由学校安排课务,不扣分。

寒暑假内生育,产假不顺延。

7、丧假,直系亲属的7天,由自己调整好课务,不扣分。

本人直系亲属(指双方父母、配偶、子女)生病住治疗的给护理假3天,在不影响课务的情况下,每天再给2小时的护理时间。

8、出公差的要提前告知学校领导,由自己排好公务课,不扣分。

如不提前告知校领导,按事假论处,无人上课的按旷课论处,发生一切后果由自己负全责。

9、学校规定有学习、送队、集会、公益劳动、值日或相关活动任务,无故不到岗尽职的,有一次扣2分。

10、旷工一天的扣50分,如有课的另按旷课处理,每学期旷工累计8天以上(含8天)不参加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

11、一月出满勤的另加5分(国家法定假日或因公务出差的视为出勤)。

12、说明:

病假、事假、个人学习假由私人协调好课务及相关工作,否则另按实际工作量及相关条款扣分。

四、业绩(50分)

(一)教学效果(50分)

1、课堂教学质量。

上课不用普通话教学的有一节扣1分,课前准备不充分的有一节扣1分,教学环节不合理的有一节扣1分,板书不规范工整的有一节扣1分,无板书的有一节扣2分,课堂作业外延的有一节扣1分,拖堂的有一节扣1分。

每学期听课中心小学、中心园每人不少于15节,村小学每人不少于8节,少一节扣2分。

2、作业质量。

课内外作业量不适中有一次扣1分,改笔不规范有一次扣1分,等第评价不恰当有一次扣2分。

出现“红错”的有一次扣10分。

3、知识质量。

在各级组织知识质量检测中,均分每低于总均分一个百分点扣1分。

4、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种检查中受到检查组同志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0分。

(二)竞赛获奖等(附加分,不封顶)

1、校级课堂教学公开课,每课时3分。

在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教案设计、优秀论文评比、辅导学生等各个方面获奖的: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

2、在学校、辅导区(经学校推荐)组织的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教案设计、优秀论文评比、辅导学生等各个方面获奖的:

一等奖20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3、经学校推荐在县级组织的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教案设计、优秀论文评比、辅导学生等各个方面获奖的:

一等奖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

4、经学校推荐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组织的课堂教学、基本功大赛、教案设计、优秀论文评比、辅导学生等各个方面获奖的:

一等奖30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

5、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各种检查中受到检查组同志通报表扬的加5分。

6、积极参加课题研究,主持的课题已立项的,参加人省级的共加30分、市级共加20分、县级共加10分。

7、在国家、省、市、县报刊(有国际、国内正式刊号)上发表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每篇分别加60、40分、30分、20分。

8、除值周老师外,职工发现、制止并及时上报重大违纪或突发事件,经查属实的,每次加5分。

9、学校安排教师为身有公务的老师上课的,每课时加2分。

10、运用课件上课经领导确认的,每课时加1分,制作一课时完整的课件并运用于课堂教学的,每课时加5分。

(本条加分上限10分)

11、当年学历层次提高一级的加30分。

12、提供有价值的招商引资信息,经县教育局认可的,有一条加50分。

(教学论文、教案设计获奖,发表文章如系两人及两人以上承担的,默认姓名排在第一位的作者。

(三)说明

1、特殊岗位人员的工作业绩,按岗位分类考核。

(1)门卫。

因大门没及时关锁出现学校财物受损的扣罚当月全部考核分。

因失职导致校内发生师生人生伤害事故的,扣罚本学期的考核分的50%,出现重大师生人生伤害事故的,扣罚本学期全部考核分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专职管理员

◇各室管理员

因未履行进出库手续造成公物损失的,照价赔偿,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一学期造成公物损失三次以上或在县级以上检查中连续两次受到通报批评的,扣除本学期考核分的50%,出现大额财产(价值超过5000元)损失的,扣除本学期全部考核分。

◇水电管理员

做好节约水电工作,负责力所能及的水电维修工作。

发现浪费水电现象的,要及时制止与纠正,必要时要及时上报校长,不及时制止与纠正浪费水电现象的,有一次扣10分,不及时上报校长的,有一次扣10分。

发现用水、用电隐患的,不及时处理的有一次扣15分,不在第一时间上报校长的有一次扣20分。

◇保育员

因保育工作不力,有家长反应的,有一次扣10分,在县级及县级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有一次扣20分。

因保育工作不力,幼儿身体出现不良反应的,有一次扣30分,出现中毒事件的,扣除本学期所有考核分。

◇学校长期抽用人员

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影响学校工作的,有一次扣10分,受到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及其它有关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有一次扣20分。

后勤人员因后勤工作不力,给接待客人带来不便的,有一次扣10分,受到来客批评的,有一次扣15分。

2、学校其他领导的工作业绩

学校其他领导的工作业绩,对照目标任务分解情况。

未完成学校目标分解任务的,有一项次扣5分。

未完成目标分解任务被县教育局、镇党委政府或其它有关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有一项扣负责人15分,影响学校积分的有一项扣负责人20分。

其它工作未按时完成的,有一项扣负责人5分,因迟完成或未完成被县教育局、区党委、政府及其它相关部门通报或点名批评的,有一项扣负责人15分。

五、其他工作(10分)

1、此项分值原则上为非教干的职工设立。

2、每人每月在此项得分中不得超过20分,超过的仍视为20分计算。

3、具体考核可由各校自行制定。

4、如本项分值有所剩余,剩余部分本校所有职工进行平均分配。

六、严管工作

有下列情形的从严扣分:

1、因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误造成学生伤害的(如体罚或变相体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赔偿学生所有费用,扣除当月的全部考核分。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擅自脱离岗位、干扰正常的教学秩序、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越级上访或无理取闹的,扣罚当月的全部考核分。

3、不能严格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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