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汇编.docx
《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汇编.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项目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汇编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汇编
一、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项目部组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组员:
项目副经理、劳务队长、财务、办公室、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
领导小组应在严格遵守上级主管部门各项管理规定的基础上,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劳务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项目经理应严格遵守项目经理工作职责并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工作负总责。
2、项目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要求设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发承包双方劳动力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劳动力管理员岗位职责。
2)督促项目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做好劳务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3)制定本项目的“劳务纠纷应急处理预案”。
4)项目部应每月与劳务队伍核对以完成工程量,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劳务费
5)每月对劳务费结算支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认真了解,确保支付到位。
6)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领导小组全部成员必须参加,项目部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工作例会主要审议内容应包括:
(1)、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对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农民工进退场变更、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分析。
(3)、对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量及时进行讨论、确认;
(4)、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参照合同约定进行核对;
(5)、提出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方案;
(6)、对纠纷及隐患认真对待并提出化解方案。
(7)、对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进行落实,并制定下月工作目标。
(8)、建设单位要对直接分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
3、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2)监督检查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持证上岗情况。
3)监督检查总承包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4)定期做好合同外增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5)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6)积极配合市区建委、劳务协管员和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劳务单位施工队长工作职责
1)劳务单位施工队长是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应持证上岗。
2)监督检查劳务单位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3)主动向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报告合同外增量、施工现场临时派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和支付工作。
4)积极与总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间存在的劳务费结算支付纠纷。
5)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
6)积极配合各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1、施工劳务队伍考勤制度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提高施工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及核算员工劳动报酬,须实施考勤制度。
1)、制度统一,并经公司认可的考勤表格,并下发至各施工班组。
2)、各施工班组为班组兼职考勤员,严格监督,真实无误填好考勤表,并及时上报施工员。
3)、严格监督劳务人员,对迟到均按小时计,超过2小时按旷工半个工日计,按1.5倍当日工资罚款。
4)、加班均按小时审核。
5)、对无故旷工按1.5倍罚款。
6)、每人每月一天休假,可根据工程施工适当安排调休。
7)、因个人原因需离、退场人员,必须提前5个或5个以上工作日通知施工作业班组长和施工员,并上报劳务公司。
8)、如无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月22天以上的出勤率。
2、劳务工的考核
1)劳务工的考核
(1)、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劳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工作适应性,确定其岗位调配、薪酬分配、培训教育、续聘或解聘。
(2)、考核原则:
用人单位(部门)按绩效考评办法对劳务工进行考核。
(3)、考核程序:
考核实行逐级考核。
大、小工由班组长进行考核;班组长由施工员考核。
2)对工作业绩突出、对企业贡献较大的劳务工要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并鼓励劳务工参与企业管理职务的竞争,竞争上岗的享受相应的待遇。
3)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操作技能得到提高的人员,可通过面长、班组长提名,重新考核认可后,给予相应的工资基数。
3、劳务工的现场管理
1)、实行农民工进出施工现场登记制度和每日工作考勤制度,对农民工人数、出勤情况进行控制。
2)、劳务人员必须严格服从班组长的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者会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处罚时书面通知当事人予以确认签收。
3)、加强施工技术工艺革新,优化合理的调配施工机具,减少劳动强度,提高劳动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4)、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是重中之重。
各个劳务施工队成员,都是来自于不同地域的农民工,其素质也参差不齐。
除了对劳务队人员进行安全施工“三级教育”,配备满足施工需要的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并在如何正确、及时使用对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强化培训,在使用中也要认真检查、督促。
安全施工是所有工作的前提,安全工作不能口头上重视,更要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尤其在日常施工中对劳务队人员要持续不懈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见成效,经济效益才有保证,企业信誉才有提高,施工人员的人权和生命安全才会得到切实保障。
5)、实行奖惩机制。
对于优质优效完成施工任务的施工班组,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具体数额由工程量大小确定,对于在施工中拖沓、工作不积极主动、不能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的施工班组除了加大教育督促力度,还要按合同给予处罚,不能姑息纵容,只有严格管理,奖罚分明才能使管理水平提高,才能使劳务队自觉履行合同义务,提高其施工水平和人员素质。
6)、劳务公司应与班组长签定合同,不管用什么队伍都采用正规的招投标办法来选择劳务队伍并先签合同后施工,严格执行合同。
7)、加强考核评价,是确保外部队伍质量的关键。
严格过程考评,劳务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情况(包括技术、安全质量、进度控制、物资设备、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检查考核,进行记录,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施工能力不足、管理水平差、不服从管理、严重影响工期和质量的,要及时进行处罚更换。
在日常检查、阶段考核的基础上,每年对劳务队伍进行一次综合检查,考核评定,对考核优秀的进行表彰,对不合格的劳务队伍,吊销准入资格。
8)、对于在工程实施中的部分单项如人行道铺装、砌筑等在劳务公司和班组长能接受的前提下可包工,签订合同,为规避履约风险,实行班组长“违约金”或履约保证金制度,合同履行后,按有关规定分期返还。
对进行包工的班组,劳务公司停止发放工人工日工资。
9)、对施工队要进行人性化管理。
在施工中与施工队多沟通,尊重他们,遇到意外事件双方平等协商,对于施工操作细节要多征询施工队意见,因为具体施工主要依靠他们,有些方面他们是最有经验和发言权的。
在生活上要关心他们,劳务公司将会在施工现场附近租用临时居住点,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加班及雨天转晴后的正常用工。
生活费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确定,尽量给他们提供较好的食宿条件,有条件的要统一着装,这也是文明施工的一个方面。
给他们提供一些额外的劳动保护,比如,暑期给工班分发绿豆等防暑用品,在工地预备常用的药品等。
适当给工班改善伙食,比如在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传统节日等,给他们送去肉、禽、蛋类和特色节日食品等。
增加施工队的亲切感和归属感,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劳务公司的温暖和对他们的重视,也能增加施工班组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给施工队鼓足干劲
4、劳动纠纷处理制度
为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加强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的规范管理,尽可能减少和杜绝劳动纠纷。
深入了解务工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早发现纠纷的苗头和不稳定因素,把劳动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2)、做好劳动纠纷预防工作,建立完善务工人员的管理台帐,即:
施工现场务工人员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务工人员情况登记表。
3)、在施工现场醒目处位置张挂劳动纠纷投诉电话,告知接待人姓名,确保投诉举报渠道畅通。
4)、对投诉内容受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查明情况,迅速做出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5)、接到行业管理或相关部门投诉信息后,受理人应及时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查清劳动纠纷原因,做好协调处理工作,处理结果如实的反馈相关单位。
6)、充分发挥企业的调解作用,尽可能把劳动纠纷做到内部消化解决,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氛围。
7)、尽力遏制无理取闹,恶意要讨行为,坚决打击黑社会势力手段敲诈行为。
8)、对随意拖欠或克扣务工人员工资,造成公司声誉不良影响的人员,公司将给与通报批评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5、薪酬待遇
1)、工资结构
劳务公司结合工作实际,实行岗位绩效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并根据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情况及劳务工的岗位性质、业务技能等,制订本部门劳务工工资标准。
(1)班组长工资:
由劳务公司根据工资基数按市场平均值(5000—8000元/月)确定。
(2)工人工资:
工日工资暂定为大工200—300元/工日,小工150—200元/工日。
大小工由劳务公司管理人员考核划分。
工人当日工资浮动幅度由管理人员现场确定并作好记载。
2)、工资的结算支付
(1)、劳务工的工资以月薪制按时通过银行转帐形式或现金(人民币)支付给员工个人;
(2)、工资原则上于次月15日之前支付;
(3)、劳务工的工资报酬、结算标准和方式等,按《劳务用工协议》执行;
(4)、劳务工的工资自报到工作之日起薪,退出工作岗位之日停薪,新进或离开公司劳务工,其当月工资按其实际工作天数核定;
(5)、劳务工的工资由劳务公司以造册总包单位代发的方式支付。
(6)、劳务公司按《劳务用工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劳务工缴纳单位应该承担的社会保险费。
(7)、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停工,劳务公司在与项目部沟通后为工人发放保底工资。
(8)、结算方式:
初步定为每月结算一次(结算至当月工资的90﹪),余额工程完工之后次月全部结清。
(9)、劳务公司根据劳动承包合同及完成情况按月进度支付施工队工资或生活费。
同时,劳务公司支付施工队工资及奖金,建立在进度、质量、安全、节约、文明施工的基础上支付。
3)、工资中的扣项
(1)、个人收入所得税、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等从劳务工的工资中扣除;
(2)、劳务工迟到、早退、溜班、旷工等工资扣除参照劳务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6、劳务工离职
1)、在协议期间,劳务工辞职应至少提前1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劳务公司各部门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领取工资;
2)、劳务工离开公司前,应将工作及物品移交清楚,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与公司脱离劳务关系。
三、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的管理制度。
1、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2、凡进入本项目施工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记录。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所有
作业人员必须实名登记。
4、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上报农民工人员基本信
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情况。
5、项目部在农民工办理进场登记后,及时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
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6、农民工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进行考勤,考勤记录作为其工
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7、农民工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
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在员工登记表中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四、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制度
为加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利益,规范农民工工资的发放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此制度。
1、因我公司的用工都是和经工商注册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故农民工到我公司工地工作,都是和所在的劳务公司签订合同。
所签的合同要在我公司项目部备案,要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
2、项目部要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登记表,明确农民工的身份信息、进出场时间、联系方式、本人签名等重要信息。
3、劳务公司要在项目部指定的银行为实名制登记的农民工办理工资卡,并将姓名、银行卡号等信息报项目部。
4、项目部每天要对农民工进行实名制考勤,上午下午各一次,要求农民工本人签字,且经劳务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每月的农民工出勤统计表,双方签字确认,劳务公司和项目部各一份。
5、劳务公司每月按考勤表造农民工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和劳务公司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部审核,没有合同和考勤的农民工不予发放工资。
由项目部直接將工资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农民工本人。
6、劳务公司每月和项目部正常结算,并开相应发票给项目部。
若结算款小于代发的农民工工资款,不足部分,由劳务公司支付给项目部,或从以前扣留的资金里扣除。
7、项目部要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统计表,保留好相关发放的凭证、银行转账单等资料,以备查。
五、信息公示制度
在项目部入口主要通道设立了民工工资发放信息公示牌和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公示了项目民工工资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每月发放工资后将在公示牌中张贴公示工资发放信息便于民工及时核实反馈。
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维权信息公示牌
工程名称
合同造价
合同工期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总承包企业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分包企业或劳务公司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劳资专管员
联系电话
省政府规定施工所在地
的最低工资标准(元/月)
农民工工资
每月支付日期
农民工
维权机构
劳动保障
监察机构
办公地址
投诉电话
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机构
办公地址
投诉电话
六、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1、为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正常增长与制约机制,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与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会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国家有关工资政策、法规,经与集体协商制定本制度。
2、分配原则
1)、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和“按劳动要素分配,效率优先”的原则。
2)坚持职工实际工资水平在本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合理增长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工资集体协商的范围
公司与工会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及年度增长幅度、工资支付、奖金和津贴的分配及其它与履行协议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作为双方协商的内容。
4、分配制度和分配方式
1)、职工的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各类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2)、奖金、津补贴发放水平按劳动和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安全卫生条件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产品质量、数量、国家法规等考核认定。
3)、职工工资以货币的形式按月发放,发放日为每月25号,如遇节假日可提前或顺延,各类津补贴随月工资发放,其它奖金不定期发放,发放时由工资清单。
4)、职工参加公司批准同意的相关活动,所占用的时间不影响工资标准和奖金补贴。
5、加班管理办法
公司因工作生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原则上作调休处理,调休不完的,按劳动法规定发放加班加点工资。
6、假期管理办法
婚丧假、年休假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产假,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经济补偿规定
1)、如终止、中止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等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2)、职工本人主动提出中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不发生任何补助费。
8、工伤管理办法
员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后,被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工资待遇,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9、职工工资调整规定
职工工资总额的增长应与公司实现的销售收入、利税等经济效益指标一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职工工资增长的主要参考因素,应在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的基础上,使职工实际工资水平每年有所提高。
10、制度的变更、解除、废止
订立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相关规定:
1)、订立本制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被修改或废止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的;
3)、企业破产、兼并、解散等资产发生重大变动或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的情形。
附件
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