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矸石山事故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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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矸石山事故应急预案

煤矿矸石山事故应急预案

矸石山事故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王家寨煤矿矸石山是1994年投用,占地面积27.8市亩左右,山体高度近21米,山体主要成份井下矸石。

  1.1事故类型:

  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自燃及爆炸事故。

  1.1.1.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事故:

  1.1.1.1地质原因,矸石山山体前端处在原河道上,(且河道周围有许多小井、泥坑)此地段地质松软,属淤积层,承载能力差,造成地表层下沉滑动。

  1.1.1.2.天气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

  1.1.1.3.原煤手选矸石量大,粘结性差。

  1.1.1.4.地方农村拉运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础缩小,坡度变大,稳定性差。

  1.1.1.5.矸石中存在大块矸石,翻矸后造成大矸石磙落。

  1.2.矸石山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1.2.1.地方农村拉运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础缩小,坡度变大,稳定性差,矸石山崩塌,造成矸石山南侧及西南侧民房倒塌伤人事故、危急山顶人员及设备安全。

  1.2.2.矸石山北侧坡度大,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

堵塞河道,影响排水,造成淹农田、危急山顶人员及设备安全。

  1.2.3.由于地质原因,矸石山山体前端处在原河道上,(且河道周围有许多小井、泥坑)此地段地质松软,属淤积层,承载能力差,造成地表层下沉滑动。

天气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原煤手选矸石量大,粘结性差,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地表推移。

造成西南侧民房倒塌伤人[换行]事故、危急山顶人员及设备安全。

  1.2.4.矸石中存在大块矸石,翻矸后造成大矸石磙落。

造成矸石山周围人员伤亡、损坏房屋物品。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时向王家寨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换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

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

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

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

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

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3.2.1现场指挥组

  组长:

机电矿长

  成员:

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2.2抢险救灾组

  组长:

安全矿长

  成员:

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运搬工区管理人员及当班人员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换行]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3技术专家组

  组长:

总工程师

  成员:

生产技术科长、运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4物资供应组

  组长:

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

机电科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财务部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5警戒保卫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

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换行]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2.6医疗救护组

  组长:

党总支书记

  成员:

矿卫生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3.2.7信息发布组

  组长:

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2.8后勤保障组

  组长:

工会主席

  成员:

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3.2.9善后处理组

  组长:

党总支书记

  成员:

生产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长、工会主席、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3.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

  3.3.1矿长: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3.2生产矿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换行]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  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3.3.3机电矿长:

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

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3.3.4总工程师: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3.3.5机电科长:

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

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3.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3.3.7安全矿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3.3.8调度室:

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换行]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9机电科:

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

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10运转工区:

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运行,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3.3.11经营[换行]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及时。

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3.13治安保卫部长、卫生室主任。

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

  3.3.14调度室电讯组:

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3.3.15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16安监站: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17矿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提升装置运行时出现异常、保护失灵等

  

(2)副井绞车主电机电流异常

  (3)钢丝绳断丝数[换行]量短时期内加剧

  (4)组合罐道变形,井壁变形

  (5)井底杂物超高

  4.2预警行动

  当事故突发后,绞车司机、信号工立即向工区、机电科、矿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时报告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

  5信息报告程序

  5.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

  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

  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5.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电话606660956096

  调度室电话096099

  上运转工区电话6067

  下运转工区电话6068

  运搬工区电话6064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

7222956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

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

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

6991585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0531—85686222,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0531—85685581

  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现场人员向矿工区值班、调度室、机运部电话汇报,如人员困在罐笼中,应等候救援,采取小灵通联系和敲打罐笼的方法进行报警求援。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换行]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二十四小时无法恢复正常提升的矿井灾害,超出本矿应急处置能力,立即向新泰市煤炭局请示,请求援助。

由于设备造成的时间在半小时以上,四小时以下无法恢复正常提升或出现伤亡事故时,启动本矿应急预案。

造成半小时以内的中途停车,由机电专业组织人员恢复正常提升。

  6.2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六个过程。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换行]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应急程序:

  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

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王家寨煤矿应急预案。

  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换行]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国家总局及山东省应急预案。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事故处置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支持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请示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事故处置、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事故后期处理、事故分析、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换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6.3处置措施

  6.3.1现场人员及时通知调度室和责任单位并根据现场情况积极组织抢救,矿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

  6.3.2首先对伤员进行抢救,待伤员离开现场后,对现场情况进行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

  6.3.3撤离方案:

运转工区组织大筒组人员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制定的人员撤离方案准备材料、工具实施救援。

  实施方案为:

(1)沿山体人行道迅速下山撤离100米以外。

  

(2)本应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矸石山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事故特征

  主要包括:

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自燃及爆炸事故。

  1.1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1)矸石山崩塌、滑坡、大矸石流放事故。

  

(2)矸石山山体前端处在地表农田上,此地段地质松软,承载能力差,造成地表层下沉滑动。

                

  (3)天气原因,暴雨降水量大,或天气寒冷山体结冰,天气转暖后解冻山体含水量增大,山体稳定性差造成滑坡。

  (4)原煤手选矸石量大,粘结性差。

  (5)地方农村拉运矸石造成矸石山基础缩小,坡度变大,稳定性差。

  (6)矸石中存在大块矸石,翻矸后造成大矸石磙落。

  (7)自燃及爆炸事故。

  (8)矸石山内部温度高,含硫高及环境空气干燥,容易造成矸石山自燃。

  1.2事故发生的区域、地点或装置的名称;

  主要发生在矸石山及方圆100米之内。

  1.3[换行]事故可能发生的季节和造成的危害程度;

  以上类型事故,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损坏周围房屋及财产。

  1.4事故前可能出现的征兆。

  

(1)矸石山体大裂纹。

  

(2)矸石山燃烧冒烟。

  (3)矸石山冒落岩石。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基层单位应急自救组织形式及人员构成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

指挥部下设四个小组:

即指挥协调处理组、技术支持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2.2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的具体职责。

  在矸石山发生重大事故时,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人员组成及其具体职责是:

  

(1)矿长:

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生产矿长: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3)机电矿长:

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换行]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

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4)总工程师:

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5)机电科长:

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

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

  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7)安监站长:

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8)调度室:

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长、新泰市煤炭局调度以及有关部门;及时向下传达命令;按照本应急预案中规定的人员到调度室待命。

通知各区队,将井下的所有工作人员撤到地面。

  (9)机电科:

协助机电矿长负责[换行]事故现场处置,提供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

  (10)运转工区:

尽快人员撤离故障,查清上山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汇报调度室。

  (11)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

负责材料准备、计  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及时。

  (12)治安保卫部长、矿卫生室主任。

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

  (14)调度室电讯组:

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保障工作人员及伤亡家属的生活安排。

  2.2现场救援机构、人员组成及其具体职责。

  工区区长职责:

事故初期指挥应急处理。

  工区值班人员职责:

及时报告工区区长事故地点的事态发展情况及下达领导的指令,沟通信息,调度本工区人员。

  现场管理人员职责:

事故初期根据上级指令实施应急处理和现场组织自救和互救。

  现场施工人员职责:

服从指挥,采取应急处理。

  现场应急人员职责:

及时将应急地点发生的情况详细的报告矿调度室和工区值班人员。

  3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值班人员及调度室汇报,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事故发生后,巡山工立即用电话汇报矿调度室、专业领导。

跟班区队长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抢救,区长接到通知后,立即准备组织人员及物料工具赶到现场,立即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使其脱离危险区域,跟班区队长并及时将现场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机电和机电副矿长积极组织其它人员力量到[换行]现场进行抢救。

  3.2.2矸石山发生塌山或自燃后,立即组织人员在矸石山周围设立警戒线,防止人员误入。

由专业队伍或专职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救灾。

当专业抢救组到达现场后,应先查看有无伤亡人员,清点现场职工人数,根据技术专家组确定的避灾路线,由治安保卫组组织事故现场人员及非事故现场人员及时撤离至安全区并由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对现场受伤人员严重者由医疗救护组人员实施监护并及时送往医院。

  灭火前要进行调研,选择技术成熟、先进的灭火技术,由技术决策组制定灭火技术方案。

对参与灭火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培训,并配备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毒。

自燃矸石山的灭火工作,应遵循尽早进行的原则。

矸石山灭火工作宜采取先易后难、先下后上、由外向里的灭火策略,防止灭火过程中发生灾害性事故。

大雨和暴雨天气严禁灭火作业。

矸石山自燃严禁用水直接灭火。

不宜采用大规模开挖方式灭火,如决定采用该方式灭火,要采取措施释放积存在矸石山内部的可燃气体,防止阴燃区暴露后转成明火,点燃积存内部的可燃气团。

  3.2.3抢救人员在撤离前、撤离后应由治安保卫组向总指挥长报告,以便指挥部及时掌握现场救援情况,发出救援命令,实施下一步救援行动。

  3.2.4现场保护有治安保卫组,事故调查组负责,现场清理事故抢救组负责。

  3.3报警电话及上级管理部门、相关应急救援单位联络方式

  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   电话606660956096

  调度室  电话6067

  下运转工区电话6068

  运搬工区 电话6064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

7222956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

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

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

6991585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0531—85686222,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办公室0531—85685581

  3.4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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