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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中的唐代胡商文化

宋代李昉所编《太平广记》,历来都被作为小说资料进行运用,主要用于小说文化的研究,而其史学价值一直很少有人问津。

近年来,社会史的研究开始注意使用《太平广记》部分资料,但仍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小说不是正史,很多内容是虚构的。

作为史料来用,就要十分注意其真实性。

但小说是社会现实最直接的反映,有时其所反映的一些社会现象是比正史更真实、更鲜活。

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梳理这些小说资料,再现一些历史现象,这是研究社会史的一个新角度。

本文就试图通过《太平广记》中对唐代胡商的记载,勾勒出唐代胡商的基本状况和这一现象背后的异域文化,同时说明《太平广记》在史学研究中的重要价值。

  唐朝作为一个开放的朝代,政治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达,吸引着无数国家和地区的商人,来到大唐进行经济贸易,朝廷贸易与民间贸易都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

在唐代,来自许多国家和地区的人都被唐朝人称作“胡”。

其实,“胡”这个名称在上古时期专门指称中原王朝北方边境地区的少数民族,即“胡族”。

但是在唐代,“胡”主要是用于称呼西方人,特别是用于指称波斯人、大食人以及天竺人、罗马人,还包括西域地区的少数民族及国家。

来自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商人统称为“胡商”。

这是一种相对的称呼,既表现了与唐朝本土商人的差别,也反映出唐朝人对这些商人的蔑视态度。

胡商在唐朝的商业活动是唐朝商业繁荣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对于胡商在唐朝活动情况的史料记载,如《新唐书》、《旧唐书》及《通典》、《唐会要》、《唐六典》等所谓正史中的记载得却十分零散,且主要是关于朝贡、官方贸易的记载。

这就使研究这一时期唐朝与这些国家之间的商品贸易,尤其是民间贸易及那些零散胡商在唐朝的生活状况十分困难。

而《太平广记》通过小说形式,比较集中地记载了这些商人在唐朝的活动情况。

在《太平广记》中,涉及胡商情况的篇章多达四十余篇,具体篇目见参见程国斌先生的《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之第六章《唐五代小说创作与商品经济》。

这些小说资料以故事的形式,生动地描述了胡商在唐朝所从事的各种活动,虽然有许多虚构成分,但我们完全可以在此资料的基础上,去伪存真,对胡商在唐朝经商的基本概况及其所代表的文化进行初步的研究。

一、《太平广记》中胡商来源地及其在中国的活动范围  从《太平广记》所载的胡商个案中,我们首先能够了解的是胡商的来源。

散见于正史及其他野史、笔记中的胡商来源很多,但《太平广记》中所记载的主要来源有波斯:

  《太平广记》卷402李勉引《集异记》(注:

以下所引《太平广记》均引自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57年版,不再标注,只注卷数和引书。

):

(波斯胡老)因曰:

“我本王贵种也,商贩于此,已逾二十年。

  卷402李灌引《独异志》:

李灌者,……常次洪州建昌县,倚舟于岸。

岸有小蓬室,下有一病波斯。

  卷403紫羯引《紫羯》:

有一僧人,请率百万。

乃于腋下取一小瓶……有波斯胡人见之,如其价以市之而去。

  卷404岑氏引《稽神录》:

李生欠折官钱数万贯,在扬州遇到得道的卢二舅,(二舅曰):

“公所欠官钱多少?

”(李生)曰:

“二万贯。

”乃与一拄杖曰:

“将此于波斯店取钱,可从此学道,无自秽身陷盐铁也。

  大食:

  卷34崔炜引《传奇》:

老胡人自称大食国人,买宝后,“胡人遽泛舶归大食去”。

  卷402水珠引《纪闻》:

胡人曰:

“吾大食国人也。

  西域:

  唐朝时期在西域地区有诸多政权和国家,这里所谓的西域是泛指西亚、中亚地区的国家,概念不甚清晰。

有的有国名,有的只称之为西国。

  卷35王四郎引《集异记》:

(王四郎得金,到长安去卖)(张)蓬子曰:

“此王四郎所货化金也。

西域商胡专此伺买,且无定价。

  卷402水珠引《纪闻》:

大安国寺……开元十年,寺僧造功德,开柜阅宝物,将货之。

(汉人无有识货者。

)月余,有西域胡人,阅市求宝,见珠大喜。

  卷421刘贯词引《续玄怪录》:

临宾国(古西域国)“胡客来,视之大喜,问其价。

  卷402引《宣室志》:

冯翊严生者,家于汉南,(得一宝珠。

)其后生游长安,乃于春明门逢一胡人,……胡人曰:

“我西国人,此乃吾国之至宝。

”生于是以珠与胡,获其价而去。

  南越:

  卷476陆颙引《宣室志》:

胡人自称“吾南越人。

  上述资料说明,胡商主要是来源于西亚和中亚地区,其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与一些正史资料相吻合。

如《旧唐书》卷一一○《邓景山传》称:

肃宗上元元年,叛将田神功的部众在扬州城内杀人放火,“商胡大食、波斯等商旅死者数千人”。

这当然有虚夸的成分,但也能说明波斯、大食在中国经商人数之多。

  《太平广记》所记载的胡商大多数是民间商人,他们所从事的贸易多为民间贸易,而非朝廷行为。

这些胡商活跃于唐朝各地城镇,繁荣着各地区的商业经济。

他们在中国的商业活动主要分布在:

  长安:

长安是唐朝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达官贵人集中地区,尤其是贵重商品主要聚集地和消耗地,自然就是胡商活动的主要地区。

《太平广记》中关于胡商在长安活动记载很多,如卷403宝骨引《酉阳杂俎》载:

“长安平康坊菩提寺,……(存有一些宝物,一个僧人)遂携至西市,示于胡商,索价一千。

”卷402水珠引《纪闻》载:

“大安国寺,……开元十年,寺僧造功德,开柜阅宝物,将货之。

(汉人无有识货者。

)月余,有西域胡人,阅市求宝,见珠大喜,……(最后)纳钱四千万贯,市之而去。

”卷402引《宣室志》载:

“冯翊严生者,家于汉南,(得一宝珠。

)其后生游长安,乃于春明门逢一胡人,生于是以珠与胡,获其价而去。

”卷457至相寺贤者引《广异记》载:

“长安至相寺有贤者,……开元中(得到一夜光珠。

)至市高举价,冀其识者。

数日,有胡人交市,定还百万。

”如此记载比比皆是。

  洛阳:

  洛阳是唐朝的东都,也是经济繁荣之所和贵族的渊薮,贵重商品的需求量和供应量很大。

利润所在,就是胡商所在。

如卷421刘贯词引《续玄怪录》载:

“大历中,洛阳刘贯词(得到一宝物)执鬻于市。

……及岁余,西市店忽有胡客来,视之大喜,问其价。

  番禺(今广州):

  番禺是唐朝海外贸易的主要港口之一,海外商船大部分都停泊在这里,“有婆罗门、波斯、昆仑诸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

”(注:

《唐代的外来文明》(美)谢弗著,吴玉贵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唐朝政府还在广州设立专门管理外商的机构“市舶使”。

在这座繁华的港口城市中,自然少不了胡商的身影。

如卷34崔炜引《传奇》载:

贞元中,有崔炜者,(在番禺得阳燧珠)“乃抵波斯邸,潜鬻是珠。

有老胡人一见,遂匍匐礼手曰:

‘……我大食国宝阳燧珠也。

’”黄巢攻破广州城时,传言被杀的胡商多达十二万人。

(注:

《中国印度见闻录》卷二,中华书局,1983年版。

)这一数字可能有些夸大,但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在广州经商的胡人数量相当可观。

  扬州:

  扬州也是唐朝主要对外贸易港口城市,当时有“扬一益二”之说,经济十分发达。

扬州优越的地理位置,即处于长江与大运河的结合部,使它成为唐朝庞大的水路运输网络的中枢,由唐朝和外商运来的商品都要在扬州中转,所以扬州成为重要商品的集散地和商人聚集的中心。

胡商云集于扬州,进行各种各样的贸易。

如卷402守船者引《原化记》载:

元和初,某盐船的守船者获得宝珠,“至扬州胡店卖之”。

再如卷220句容佐史引《广异记》载:

句容县佐史因食麂吐出一物,“状如麻鞋底”,当地“医人术士”无人能识,于是派人到扬州出售。

有胡人认出是“销鱼精”,并出高价买下来。

卷33韦弇引《神仙感遇传》载:

韦弇“开元中,举进士下第。

游蜀,(遇到神仙,得到碧瑶杯、红蕤枕、紫玉函三件宝物。

)东游广陵(扬州),胡商诣弇,……以数十万金易而求之。

”卷65赵旭引《通幽记》载:

“天水赵旭,少孤好学,……家于广陵。

(遭遇神仙,得到宝物,)旭奴盗琉璃珠鬻于市,适值胡人,捧而礼之,酬价百万。

”卷421任顼引《宣室志》载:

唐建中初,有乐安任顼者,好读书……(后得到一珠)。

顼后到广陵市。

有胡人见之曰:

“此真骊龙之宝也,而世人莫可得。

”以数千万为价而市之。

  胡商不仅云集于大的港口城市,而且也遍布内陆中小城市,如:

  豫章(今江西南昌):

  卷404岑氏引《稽神录》载:

临川人岑氏,尝游山,(得到二块宝石。

)后至豫章。

有波斯胡人,邀而问之。

……胡人求以三万为市。

  洪州(今江西南昌一带):

  洪州也是当时规模较大的城市之一,《广异记·紫羯》篇称:

洪州,“江淮之间一都会也”,方便的水陆交通使胡商活动于此。

如有一僧人,“请率百万。

乃于腋下取一小瓶……有波斯胡人见之如其价以市之而去。

”卷441阆州莫徭引《广异记》载:

“(阆州莫徭手头上有颗象牙)其牙酷大,载至洪州,有商胡求买,累自加直,至四十万。

”卷402李灌引《独异志》载:

“李灌者,……常次洪州建昌县,倚舟于岸。

岸有小蓬室,下有一病波斯。

  义兴县(今江苏宜兴):

  卷424张公洞引《逸史》载:

义兴县山水秀绝,张公洞尤奇丽。

(姚生在洞中得宝),以访市肆。

偶胡贾见,惊曰:

“此龙食也,何方而得?

  陈留(今河南开封东南陈留):

  卷402宝珠引《广异记》载:

咸阳岳寺后,有周武帝冠,其上缀冠珠,大如瑞梅,历代不以为宝。

天后时,有士人过寺,见珠,戏而取之。

……翼日,便往扬州收债。

途次陈留,宿于旅邸。

夜闻胡斗宝,摄衣从而视之。

因说冠上缀珠。

……群胡合钱市之。

  魏郡(治所在邺县,今河北临漳西南):

  卷28郗鉴引《纪闻》载:

(定襄令段之子段)天宝五载,行过魏郡,舍于逆旅。

逆旅有客焉,自驾一驴,市药数十斤,皆养生辟谷之物也,而其药有难求未备者,日日于市邸谒胡商觅之。

  东州:

  卷63崔书生引《玄怪录》载:

唐开元天宝中,有崔书生,于东州逻谷口居。

(从女神仙处得到一个盒子,回家后,)忽有胡僧扣门求食曰:

“君有至宝,乞相示也。

”……僧起,请以百万市之。

  从上述资料可以看出,唐代胡商来在中国境内活动的范围大,不仅有沿海的港口城市,还有江河口岸城市和内陆城市。

甚至是小县城,都有他们活动的身影。

他们活动范围之广,人数之多,构成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

这也从另一个角度反映了唐朝商品经济的繁荣。

二、《太平广记》中胡商的经营范围  胡商在唐朝所从事的行业,大部分是利润丰厚而又具有自己特色的行业。

主要有珠宝业:

  胡商有着独特的商业文化背景和丰富的珠宝鉴别知识,尤其是来自中亚和西亚的胡商对珠宝可以说是情有独衷,有着悠久的传统。

从商业角度看,胡商倾心珠宝,一是珠宝业有着丰厚的利润,这符合商业文化的要求;二是胡商很多都是民间商人,他们大多是单独行为,珠宝有利于收藏和运输。

为了获得珠宝的高额利润,胡商们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创造出各种独特携带珠宝的方法,甚至他们不惜剜肉藏宝。

如卷402《广异记·青泥珠》载:

“则天时,西国献毗娄博义天王下颔骨及辟支佛舌,并青泥珠一枚……胡得珠。

纳腿肉中,还西国。

”卷402《广异记·径寸珠》载:

“(波斯胡人获得)径寸珠一枚,以刀破臂腋,藏其内,便还本国。

”卷402《原化记·鬻饼胡》载:

“(鬻饼胡)临死告(某举人)曰:

“……遇君哀念,无以奉答,其左臂中有珠,宝惜多年,今死无用矣,特此奉赠。

”这类记载在《太平广记》中比比皆是。

这些珍奇宝物一旦带回他们的国家,他们不仅可以获得极高利润,而且还有可能成为高官。

《太平广记》中对于胡商记载,主要是描写他们进行珠宝交易的故事。

珠宝收买和收藏是唐朝胡商在中国的主要商业活动和来唐的主要目的。

  医药业:

  唐朝各大城市云集着来自各国的从事药材生意的商人,唐朝人对外来的“异药”充满崇拜和迷信。

当政者如唐玄宗就曾到处搜寻灵药。

开元四年,有胡人向唐玄宗上言:

“又欲往师子国(锡兰)求灵药及善药之妪,置之宫掖。

”大臣杨范臣向玄宗进谏说:

“彼市舶与商贾争利,殆非王者之礼。

胡药之性,中国多不能知;况于胡妪,岂宜置之宫掖!

”(注:

《资治通鉴》卷211)唐玄宗放弃了计划。

由此可见,胡商所经营的药材有很好的市场,尤其是贵族们的喜爱。

胡商所从事的药材贸易并非百姓普通医疗用药,多是一些名贵药材。

如卷28郗鉴引《纪闻》载:

(定襄令段之子)“天宝五载,行过魏郡,舍于逆旅。

逆旅有客焉,自驾一驴,市药数十斤,皆养生辟谷之物也,而其药有难求未备者,日日于市邸谒胡商觅之。

”平日难见之药需要到胡商那里去买。

如前文所言,广州“有婆罗门、波斯、昆仑诸舶,不知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

”正是这些“难求未备”的药,使胡商占据大量的医药市场。

金融业:

  胡商凭着丰厚的资金,在长安及扬州等各大城市开设钱庄,进行大宗的金融交易,服务当时发达的商业,收获着巨额利润。

如卷17卢李二生引《逸史》载:

李生欠折官钱数万贯,在扬州遇到得道的卢二舅,卢二舅了解李生情况后,(二舅曰):

“公所欠官钱多少?

”(李生)曰:

“二万贯。

”乃与一拄杖曰:

“将此于波斯店取钱,可从此学道,无自秽身陷盐铁也。

”才晓,前马至,二舅令李生去。

送出门。

波斯见拄杖,惊曰:

“此卢二舅拄杖,何以得之?

”依言付钱。

遂得无事。

这种波斯邸无疑就是钱庄,卢二舅拄杖就是金融交往的凭证,相当于我们今天的存折或支票。

这些钱庄管理完善,并且讲究信用,是一种规模较大,且制度比较完善的金融交易机构。

如《玄怪录》卷一《杜子春》中,贫困潦倒的杜子春在长安东市西门遇到策杖老人,老人了解他的情况以后,告诉他:

“明日午时,候子于西市波斯邸,慎无后期。

”第二天,杜子春依时前往,“老人果与钱三百万”。

从这些资料可以看出,胡商所经营的钱庄来往资金额巨大,说明胡商在唐朝的经济实力非常雄厚。

  餐饮业:

  这是小本生意,有些胡商常年生活在唐朝,出于各种原因,无法经营大本生意,便将异域的饮食带到唐朝各个城市,辛勤地经营谋生。

如卷452任氏载:

唐天宝九年郑生在长安异平门,天未亮,“门旁有胡人鬻饼之舍,方张灯炽炉”。

卷402鬻饼胡引《原化记》载:

有举人在京城,邻居有鬻胡饼,无妻。

这些胡商都是经营日常生活中的小本买卖,辛勤劳作,生活也比较辛苦。

这些带有浓厚的异域风情餐饮业,更为普通百姓所喜爱,同时也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三、《太平广记》中胡商的社会地位与文化冲突  《太平广记》中关于胡商的记载是中国人记载的外来文化。

中华民族是一个农业民族,其所拥有和熟悉的文化是农耕文化。

当他们观察记载商业文化时,难免会刻下本土情感和观念。

所以,他们所创造的异域形象,都不仅是对异域文明的外在反映,同时也是本土文化根据自身的传统模式所进行的重组、重写。

因此,异域形象,既有真实,也有虚构;既能反映异域文明,又能表现本土文化精神。

《太平广记》中对胡商的描述,充分反映了农耕文化与商业文化之间的差别与矛盾。

  在中国,司马迁写《史记》时就提出,“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矣”,商人的经济地位与社会地位出现严重的错位。

中国百姓对于商人的看法自古就是又羡慕又轻视。

羡慕他们的财富,轻视他们的行为。

唐朝人正是以这样的观念看待胡商。

首先是举国上下对于胡商的富有达成共识。

在《太平广记》中只要记载胡商,就与财富联系在一起的。

他们动辄以几十万,甚至几千万的金钱购买珠宝、奇货。

如卷457至相寺贤者引《广异记》载:

“长安至相寺有贤者,……开元中(得到一夜光珠)至市高举价,冀其识者。

数日,有胡人交市,定还百万。

”卷63崔书生引《玄怪录》载:

“唐开元天宝中,有崔书生,于东州逻谷口居。

(从女神仙处得到一个盒子,回家后,)忽有胡僧扣门求食曰:

“君有至宝,乞相示也。

”……崔生试出玉盒子示僧,僧起,请以百万市之。

”所以,唐人长将胡商称之为“千金估胡”、“富波斯”等。

在唐人李义山撰写的《杂纂·不相称》条,列了十一种不相称的情况,如“先生不甚识字”、“瘦人相扑”、“病医人”等,“穷波斯”也是其中的一种。

在唐朝人眼里,将波斯人与穷联系在一起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即使是最穷的胡商,他们身上也会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如前文提到的以鬻胡饼为生的胡商,临死时还称“其左臂中有珠”。

可见,在唐朝的胡商大部分都比较富有。

就连皇帝需要钱时也会向胡商征集,如卷236则天后引《大唐新语》载:

武则天在定鼎门建造天枢,通过向胡商集钱来修建。

“并番客胡商聚钱百万亿所成”。

这些记载有虚夸的成分,但胡商比较富有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胡商所拥有的社会财富与其所处的社会地位是不相等的,二者表现为严重的错位。

他们也同中国本土商人一样受到轻视,由于他们来自异域,被唐朝人视为异类,他们的社会地位甚至远远低于唐朝本土商人。

在唐朝人眼里,胡商狡诈贪婪,惟利是图,不讲信用,重利轻义,完全不符合儒家的道德规范,所以轻视他们。

如卷476陆颙引《宣室志》载:

胡商与太学生陆颙交往,太学生们闻听这件事,首先想到的是“彼胡率爱利不顾其身,争盐米之微,尚致相贼杀者,宁肯弃金缯为朋友寿乎?

”当生命出现危险时,人们想到的是舍弃胡商的性命。

在他们看来,胡商的性命是无足轻重的。

如卷402径寸珠引《广异记》载:

胡商与其他人一起渡海,“船忽欲没,舟人知是海神求宝,乃遍索之,无宝与神,因欲溺胡”。

再如卷311韦驺引《甘泽谣》载:

(韦驺他的弟弟落水遇难)溺于洞庭湖。

驺乃水滨恸哭。

移舟湖神庙下,欲焚其庙。

曰:

“千金估胡,安稳获济,吾弟穷悴,乃罹此殃,焉用尔庙为?

”在他们观念中,该死的自然是富有的胡商,而非其弟。

从上述两则故事中可以看出,胡商虽然富有,其社会地位却十分低下。

这在其他笔记记载中也可以得到印证。

如宋·王谠《唐语林》卷1中记载:

崔枢应进士,客居汴半岁,与海贾同止。

其人得疾既笃,谓崔曰:

“荷君见顾,不以外夷见忽。

今疾势不起,番人重土殡,脱殁,君能终始之否?

”崔许之。

曰:

“某有一珠,价万缗,得之能蹈火赴水,实至宝也。

敢以奉君。

”崔受之。

“外夷见忽”是一种常见现象,不以“外夷见忽”,则成为不正常现象。

所以,即是“夷”,又是“商”的胡商,其社会地位可想而知。

每当社会发生动乱时,富有的胡商首当其冲成为受害者。

如上文所载的田神功在扬州、黄巢在广州大规模杀戮胡商,都是唐朝人对胡商的仇恨和嫉妒。

在日常生活中,唐朝有一种饮酒的用具叫酒胡,是一个头戴宽沿帽,蓝眼睛,高鼻梁的小木偶人,用他表示一个喝醉的胡人。

当这滑稽的小木偶跌倒时,方向指向哪位宾客,则这位宾客就必须将杯中酒喝干。

《唐摭言》卷10记载:

卢汪曾赋酒胡子长歌一篇甚著,叙曰:

“二三子逆旅相遇,贳酒于旁舍,且无丝竹,以用娱宾友,兰陵掾淮南生探囊中得酒胡子,置于座上,拱而立令,曰巡觞之胡人,心俛仰旋转,所向者举杯。

胡貌类人,亦有意趣,然而倾侧不定,缓急由人,不在酒胡也。

作酒胡歌以诮之曰:

‘同心相遇思同欢,擎出酒胡当玉盘,盘中臬兀不自定,四坐亲宾注意看。

可亦不在心,否亦不在面,狗俗随时自圆转,酒胡五藏属他人,十分亦是无情劝。

尔不耕,亦不饥;尔不蚕,亦有衣;有眼不曾分黼黻,有口不能明是非。

鼻何尖?

眼何碧?

仪形本非天地力。

雕镌意匠若多端,翠帽朱衫巧装饰。

长安斗酒十千酤,刘伶平生为酒徒,刘伶虚向酒中死,不得酒池中拍浮。

酒胡一滴不入肠,空令酒胡名酒胡。

’”胡人被作成器具,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娱乐取笑的对象,可见其社会地位之低下。

  《太平广记》中记载的唐人对胡商的态度上也反映了商业文明与农业文明两种文明的冲突。

商业文明遵循的是一种契约文化,买卖双方当事人完全是在自主的基础上的契约关系,只要不建立在欺骗的基础上,商人所获得的利润就无可厚非。

在商言利,最大限度地追求利润是商业文化的基本特征。

唐朝的胡商大部分能够遵守商业文明所要求的商业道德。

如卷403宝骨引《酉阳杂俎》载:

长安平康坊菩提寺(存有一些宝物,一个僧人)遂携至西市,示于胡商,索价一千。

胡见之,大笑曰:

“未也。

”更极意言之,加至五百千。

胡人曰:

“此宝价直一千万。

”遂与之。

《原化记·魏生》载:

魏生拾到一块奇石,胡商求购,“生遂大言,索百万。

众皆怒之:

‘何故辱吾此宝?

’加至千万乃已。

”这些记载形象地说明胡商并没有因为唐朝人不识珠宝而进行价格欺骗,反映了他们的商业道德。

珠宝买卖是一种高风险、高利润的行业,胡商凭借丰富的珠宝鉴赏知识从事此业。

大部分胡商能够在合乎行规的基础上,光明正大地追求最大限度的利润,这是商业文化的基本特征。

而唐朝人看到的是胡商所获得的巨额利润,而不注意这种利润的获得是否遵守事先规定的契约,即其合法性。

在他们的文化观念中,追求高额利润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在他们的农业文化逻辑里,重利必然轻义,将利与义绝对地对立起来,这就是两种文化的差别和冲突之所在。

所以,在唐朝人眼里,胡商注定是惟利是图、重利轻义之徒,这种偏见是自身文化所固有的。

当然,在胡商里,惟利是图的个案是存在的,但他们不是主体,不能以偏盖全。

  《太平广记》所记载胡商在唐朝的活动充满传奇和神秘,虽然缺乏制度性和理性资料,但是,只要透过虚诞的外表,我们仍然可以梳理出一个大致的脉络,勾勒出胡商在唐朝经商活动的概况。

随着对唐朝历史研究的深入,《太平广记》的史料价值必将得到更好地利用和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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