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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考核方案

教师考核方案

工农小学

为加强教师队伍管理,提高教师素质,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评先、选优提供真实依据,根据要求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范围对象

2011年9月末以前在籍在岗的本校教师,均属本次考核对象。

本学年内连续四个月、累计六个月(法定假除外)不在岗人员不能参加考核,借调到外单位人员,由借用单位进行考核,校长由中心校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为前提,以绩为重点。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知识、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和遵守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成果及社会效益。

(一)学历(满分3分)

所有工作人员中专以上视为合格学历,取得中专学历者得基础分2分,取得本科学历者加1分,专科学历这加0.5分。

学历不合格者不得分。

(二)考勤(满分12分)

全学年出满勤基础分为10分,病假一天扣0.5分,事假一天扣1,漏岗一次扣1分,旷职1天扣2分,连续旷职7天以上,全年累计旷职25天以上,定为年度考核不合格,一学年内事假累计超过30天,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另外2分为出勤奖励分,全年出满勤加1分,一学期出满勤加0.5分;因工作需要,由领导安排休息日出勤者,酌情加分,每天加0.2分,加满1分为止。

(三)政治思想(满分8分,A等8分,B等6分,C等4分)

根据教职员工在工作中的遵纪守法、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教育事业心等方面的表现,有考核小组考核评定。

6分为基础分,出现以下问题者从基础分中扣除。

1、有违纪行为者视情节轻重扣0.2分——1分,严重违纪者、有违法行为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2、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者视情节轻重扣0.2分——1分,给学校带来不良影响者扣2分。

3、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不认真者,或怠慢应付影响学校整体工作者,或疏于对学生的管理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者,或不服从组织的合理安排者,每次扣1分,直至扣满8分。

4、事业心不强,工作状态达不到正常要求者扣0.5——1分。

2分为奖励分,此分奖励给按要求参加教师各项培训和中心校组织的活动者,每参加一项并且不影响学校整体成绩者奖励1分。

综合评定得分在7分以上者即为一等,得分在5—6.9分者即为二等,低于5分者为三等。

(四)工作量(满分18分)

1、基础工作量(满分10分)

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将我校教职员工的工作量划分为A、B、C、D四等。

领导、班主任及周授课节数20节以上的(含兼职工作量)科任教师工作量为A等,周授课节数在15—20节之间的(含兼职工作量)科任教师及正常休产假人员的工作量为B等,周授课节数在10—15节的(含兼职工作量)科任教师工作量为C等,周授课节数在10节以下,还没有其他兼职人员的工作量为D等。

A等10分,B等9分,C等8分,D等7分。

2、其他工作量(满分8)

(1)可折合成课时的工作量:

a、双休日值班每天折合4课时。

b、值周教师按要求履行职责者每周折合4课时,一天不合格扣除1课时;班主任组织晨扫、午扫、晚扫每周折合3课时。

值日教师按要求履行职责者每周折合1课时,一天不合格扣除1课时。

c、体育教师组织三操每周折合3课时。

d、教研组长按要求组织活动并完成相应材料者每周折合1课时。

e、由于工作需要,满工作量后有其他兼职者,视工作量及屡行职责情况,每项每学期加2—10课时。

f、因工作需要,放弃应享受的假期,投入工作者,班主任每天折合5课时,科任每天折合4课时。

g、因工作需要,被学校安排代班者,同一天既不误学科教学,又完成代班任务者,每天按实际课时加2课时计算;因代班而误本科教学者每天按实际授课节数加1课时计算。

其它学科代课按实际代课节数计算课时。

H、学校开办的特长、兴趣小组,有辅导任务的教师按着人数、活动的次数、活动参与的级别等分别加分。

具体规定:

每周活动一次的校级活动,按实际活动的课时计算;为参加上级比赛而组织的辅导训练班(队),视具体情况、根据人数及训练频率折合课时。

同等情况下,比校级活动每次多加0.2课时;每天活动一次,每次活动时间能保证40分钟以上的,每周折合4课时.

I、参加网络教研的按进修学校统计的参加次数与参加质量加课时。

每参加1次加1课时。

注:

兼职工作量为校长工作每天折合2课时;教导主任工作每天折合2课时;少先队工作每周折合1课时;实验员每周折合2课时;远程教育接收工作每周折合4课时(按接收和刻录内容的多少算,最多4课时,不接收无课时)。

基础工作量不足者可以用折合课时的工作量补充,超出基础工作量部分,每五课时比照休息日出勤一天的标准加分,即:

每天加0.2分。

如果工作量加满18分仍有超出的工作量,每六课时计为一天,每天补贴10元钱,学年末一次性发放。

(2)奖励加分的工作量

a、教育信息:

被国家、省、市、县等刊物采用,每篇加2、1、0.6、0.3。

加满2分为止。

b、学生活动:

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按要求参加的班级酌情加分0.5—1分,参加上级比赛,视比赛成绩给指导教师奖励0.5—2分。

c、教师活动:

代表学校参加中心校及以上举行的各种活动,获得名次的奖励0.5—2分。

d、男教工工龄超过30年,女教工工龄超过25年的教职工,以本人当年考核累计得分为基数,工龄每超过1年,考核总分增加一个百分点,作为该人超工作量加分。

e、有晋中级资格却因名额有限未能晋级的教师,以本人当年考核分为基数,每延后一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计入考核总分。

(五)工作过程(满分20分)

第一部分:

一般教师

1、备课(2分)

按要求完成常规备课任务者即得备课的基础分1.8分,完不成备课任务者酌情扣分,形成自己特色的备课者奖励0.2分。

2、上课(满分4分)

(1)授课质量(满分2分)

教学评价小组每学期按照课堂教学评价标准对任课教师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达到同年级同学科全乡平均分者即得基础分1.8分,达不到同年级同学科全乡平均分者酌情扣分。

被评为年度优质课的教师另外奖励0.2分。

(2)常规要求(满分2分,扣至0分为止)

经过教学巡查,出现了一次违规现象者,每次扣除0.5分,分别是:

不备课就上课,或不按教学进度授课;不按时上、下课,随意离开课堂;不经过允许就私自窜课;上课期间接待外人,接打电话或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课堂纪律乱、教学秩序差,教师不加管理;没有按照课表安排进行教学活动、浪费学生的学习时间或者教师坐着讲课等。

无故漏课一次扣1分,学期教学任务完不成者全部扣除。

3、作业批改(满分2分)

符合作业批改要求者得基础分1.8分,不符合批改要求者酌情扣分,作业批改有创新,并且收到良好效果者奖励0.2分。

4、辅导(满分2分)

有批改任务的教师,按要求制定辅导计划,坚持帮困补差,辅导效果明显,并认真记好记录者得分,完不成任务者酌情扣0.2——1分。

不完成的不得分。

没有批改、辅导任务的教师根据学生对教师授课质量评价情况按照优加1.8分,良加1.5分,一般加1分,差不加分。

5.考试、考查。

(满分1分)

班主任。

按照要求做好考试考查工作者得1分,完不成任务酌情扣0.2分——0.5分。

科任教师。

平时做好平时的检测(一学期两次),平时工作要有记录,有评价单,期末检测有方案,有原始材料及有情况分析,完成任务者得1分,否者酌情扣0.2分——0.5分。

6.教研、科研。

(满分3分)

基础分1.5分:

(1)按要求参加教研、科研活动者得1.5分。

(2)承担科研项目并积极开展实验研究者加0.5——1分,课题主持人另加0.5分。

奖励分1.5分:

利用网络建立个人的教育博客,并且每周更新一次,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奖励1分,或坚持每周写一篇教育日记,每学期积累教育资源1万字者同样奖励1分;每学年完成两本教育剪报者奖励0.5分。

7.学生管理。

(满分5分)此项考核依据是校长的平时检查和值周教师平时巡查情况。

班主任:

(1)按要求对学生进行正面教育,班风正,学风浓(1分)。

(2)按时、按要求召开晨会、班队会,有计划、有记录(1分)。

(3)认真管理班级物品,没有丢失、损坏现象发生,记好各项班级管理记录。

(1分)

(4)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少先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1分)。

(5)积极开展大课间活动,支持学校专项队的训练(1分)。

科任:

(1)对学生进行正面的引导、师生关系融洽、获得学生的信赖(2分)。

师生关系紧张、失去学生的信赖不得分。

(2)组织能力较强,课堂秩序好(1分)。

课堂上出现混乱无序的现象不得分。

(3)了解学生的年龄特点,用正确的方法处理课堂上发生的突发事件(1分)。

经常把课堂上出现的问题推给班主任解决不得分。

(4)严格要求学生,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习惯(1分)。

不能组织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者不得分。

8、控制学生辍学(1分)

教师能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或辍学的学生采取合理正当的措施使其不致辍学或复学得1分。

学困生辍学的无论什么原因,班主任和所教科目的科任教师次项不得分。

第二部分:

校长。

1.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

(满分10分)

(1)有计划(2分)。

开学初根据学校计划制定出切合实际的工作计划。

具体开展每项工作前要拟定出方案。

(2)有措施(2分)。

各项工作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按计划有序地开展主体工作。

(3)有检查(2分)。

安排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检查、有督促、并认真填写有关的检查记录。

(4)有总结(2分)。

注意总结自己的工作,做到每周汇报,每月小结,每学期做一次工作述职并写出详实的工作总结,定期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工作质量分析会。

(每学期期中、期末各组织召开一次部门工作质量分析会)。

不能及时总结工作,使工作出现被动局面者,视情况酌情扣分。

(5)有提高(2分)。

所承担的工作每学期都有新进展,在上级组织的评比中呈上升趋势。

工作没有新的突破,在各级评比中成绩不佳,该项不得分。

2.加强学习,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

(5分)

深刻领会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地向教师传达上级文件精神。

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策水平(1分)。

不能及时传达上级精神者不得分。

(2)加强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坚持每周至少自学两次,并做好学习笔记(1分)。

不能坚持学习的不得分。

(3)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并能按要求完成培训任务(1分)。

不参加培训不得分。

(4)注重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工作方法恰当,工作流程顺畅(1分)。

因方法不当而使工作停滞不前或耗时低效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不得分。

(5)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按要求上课、听评课(1分)。

有丢课现象、上课不认真、听评课没达到要求等有一项出现问题就不得分。

3.爱岗敬业,树立良好的班子形象(5分)。

(1)洁身自好,秉公办事,不被利益所诱惑(1分)。

(2)组织观念强,说话做事顾全大局,讲团结,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1分)。

如果有不利于团结的行为发生不得分。

(3)部门之间互相协作,彼此之间相互扶持,充分发扬团队精神(1分)。

本位主义强,不协助他人或妒贤忌才,故意拆台者不得分。

(4)工作中主动挑重担,及时处理本部门发生的一切事情问题,如遇大事急事不分哪个部门必须主动积极地处理且及时向校长汇报(1分)。

如果因知情的领导没有及时处理而造成不该有的后果,将视其失职,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1—10分。

如后果严重将被定为考核不合格。

同时要承担其他相关责任。

(5)摆正位置,服从领导;多讲奉献,少讲索取;不以权压人,而以人格魅力带动人(1分)。

以上三点如有一点做得不够好,则不得分。

(六)工作效果。

(满分15分)

班主任和有考核科目的教师

1、教学效果。

(12分)

按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评价依据,方法是:

(1)与平行班成绩比:

单科四项指标统计年部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第四名加1分,四项指标均高于年部平均线的班级每科加0.5分。

(2)与本班前一学期成绩比:

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每项1分:

根据公式“(本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上学期班级平均线—年部平均线)=‘正值’加1分,=‘0’加0.7分,=‘负值’给基础分0.5分。

”标准差比前一学期减小每减小1加0.2分,保持年部第一名的班级每科加0.5分。

(3)提高幅度(1分):

语文、数学均有提高的班级另加1分。

2.育人效果(满分3分)

讲文明、懂礼貌(1分)

守纪律、秩序好(1分)

讲卫生、习惯好(1分)

育人效果评价的依据就是“模范班级”的评比结果,三方面都做的比较好的加三分,有两项做得好的加2分,一项做得好的加1分,三项都做得不好的不加分。

校长

根据各岗位职责履行的情况赋分(优15分,良14分,一般13分)。

中心校考核。

无考核科目的科任教师

(1)完成教学任务得基础分6分,学科知识技能有60%的学生达标加2分,每增加10%加1分,达不到60%只得基础分(每学期期末验收一次)。

(2)关注学生发展,深得学生爱戴加3分(每学期期末由学生测评一次)。

(七)学额巩固率(满分3分)

学额巩固率达到中心校规定的标准可得满分,低于标准1%扣校长和班主任0.3分,扣其它任课教师0.1分,扣至0分为止。

(八)继续教育(满分1分)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须参加相关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学习,并成绩合格者可得满分(不在培训范围内人员可得满分)。

(九)奖励(满分8分)

1、个人综合奖:

国家级8分、省级6分、市级4分、县级2分、乡级1分(指各级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师节表彰奖励的模范、优秀、先进、师德标兵)。

2、个人单项奖: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下属单位表彰奖励的先进、优秀、教学能手、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学科奖等,按综合奖标准降一个级别加分,县级单项奖按同级综合奖一半加分(须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印章)。

3、大庆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按同级别个人单项奖加分(按发证时间只加一次分)。

4、优秀课:

国家级5分、省级3分、市级1分、县级0.5分、乡级0.2分。

5、优秀论文:

国家级1分、省级0.5分、市级0.3分、县级0.1分,(指县教育局、教师学校推荐呈报、教育研究学会发证的),在上述各级别的教育教学刊物上发表的分别国家级2分、省级1分、市级0.5分、县级0.2分。

在教育网站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的按相同级别加分。

6、由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处、科、股室或县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以正式文件通知为准)的各项活动,所获证书,其加分标准与同级优秀论文相同。

指导学生获奖的有证书的与同级优秀论文相同,无证书的以学生证书为依据。

相同的竞赛按一次计算。

7、其它非教育部门(市委、市政府之外的群团组织及其它各部、委、办、局)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联和组织的各项活动(须有下发的正式文件通知),所获奖励证书,其加分标准与同级优秀论文相同。

上述证书范围之外的各种奖励证书,不予以加分。

同类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证书每年只加一次最高分,加分以发证时间为准(当年未发证的可顺延下年),奖励项加分不得超过8分。

(十)领导评价、群众评议(满分12分)

领导评价、群众评议各占6分,采取全员投票制,对每名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

去掉5%的最高分、5%的最低分,取剩余部分的平均值。

(十一)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教师:

(1)在全市、县、乡、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违反规定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经济损失者。

(2)违反上级有关规定,乱收费、乱补课、乱订材料、非法经营或因酗酒、赌博、工作失职造成很坏影响者。

(3)打骂学生、侮辱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很坏影响的责任者。

(4)经全面考核最后得分低于60分者。

三、考核办法

(一)学历:

以毕业证毕业时间为依据。

(二)考勤:

平时记载,按月公开,年终统计。

(三)政治思想:

平时考察、自评、互评、综合评定。

(四)工作量:

平时累计,年终统计。

(五)工作过程:

常规检查、专项评定,数据统计等。

(六)工作效果:

数据统计、量化考核。

(七)学额巩固:

数据统计。

(八)继续教育:

考查验收。

(九)奖励:

成果评定。

(十)领导、群众评价:

民主评议。

(十一)处罚:

常规检查,社会反馈。

四、考核结果及使用

1、考核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分为三个等次。

其中优秀人员不超过考核人员的20%。

2、年度考核优秀者,可作为教师评先选优、晋级的必要条件。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在受处分的当年,考核结果不能定为优秀。

工农小学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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