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475671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9.8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docx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规定

关于井下“生根点”的管理规定

 

为完善井下“生根点”管理,不断促进现场安全,避免生拉硬提拽现象,特制订井下“生根点”管理规定如下:

一、一般规定

㈠、井下“生根点”分相对永久和临时性,所有“生根点”都必须牢固,安全、合理,井下取消铁丝吊挂、固定、封件和捆绑现象。

㈡、井下使用的小绞车、回柱绞车、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无极绳绞车、耙装机、移变列车、起吊(拖移、导向)点,管路、电缆吊挂、挡车设施、局部通风机、隔爆水槽,通防监测仪器等必须设置“生根点”。

防护栏、保护罩、过桥、直立物(件)、倾斜巷道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平稳放置、牢固可靠,有防滑移、防歪倒措施。

㈢、生根绳必须用≮5″ 以上钢丝绳制作,生根点必须有防脱扣措施。

禁止用“吊猴”或单钩进行起吊、提升或导向。

㈣、起吊锚杆、地锚安装完成后要做拉力试验,拉拔力小于规定值必须重新补打。

㈤、井下禁止用支护锚杆、锚索、支护棚、钢筋梯、支护网作为起吊、拖移、导向的生根点,禁止生拉硬拽。

㈥、打混凝土作为生根基础必须有施工设计,严格按照设计方案施工。

㈦、安装提升运输设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装标准、固定方法执行公司高煤便字[2014]36号文规定。

二、“生根点”规定

㈠、小绞车

1、采掘运输绞车执行高煤便字[2014]36号文第二章[采区运输绞车安全质量标准](第40页)规定。

2、安装、撤除工作面使用的绞车除严格执行高煤便字[2014]36号文规定外,应在车尾增加两道生根,生根锚杆用Φ20mm,长度为1800mm螺纹锚杆。

㈡、回柱绞车

1、回柱绞车生根执行小绞车生根规定。

2、用支架作为生根点时,必须保证支架的良好支护状态并采取防脱绳措施。

㈢、胶带输送机

1、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用地锚固定牢固,机头地锚应不少于8棵,机尾地锚应不少于4棵。

2、地锚采用φ20×2200mm的螺纹钢锚杆制作,每条锚杆用两块树脂锚固剂固定,锚固深度不少于2000mm,其锚固力应不小于78.4kN。

3、地锚和机头、机尾间分别单独采用φ18.5mm钢丝绳牵引接紧,留绳采用双股φ18.5mm新钢丝绳,留绳绳端至少用两个配套卡子卡牢。

㈣、刮板输送机    

1、刮板输送机机头、机尾必须用地锚固定牢固,机头地锚应不少于6棵,机尾地锚应不少于4棵。

2、地锚采用φ20×2000mm的螺纹钢锚杆制作,锚固深度不少于1800mm,锚固力应不小于78.4kN。

3、地锚和机头、机尾间分别单独采用φ18.5mm钢丝绳牵引接紧,留绳采用双股φ18.5mm新钢丝绳,留绳绳端至少用两个配套卡子卡牢。

㈤、无极绳绞车

1、机头、机尾应有混凝土基础设计并严格按设计施工。

机头、机尾尾轮必须打生根地锚,用两根6″以上钢丝绳牵引接紧并用两个以上相应规格绳卡固定。

2、采掘巷道前、后移动尾轮时应重新打混凝土基础,由于受现场条件制约无法打混凝土基础时尾轮应打四压两戗,压柱和戗柱应有防倒和安全绳。

4、生根地锚用φ20×2200mm的螺纹钢锚杆制作,锚固深度不少于2000mm,其锚固力应不小于78.4kN。

㈥、耙装机

1、耙装机固定

⑴、平巷耙装机固定:

①采用耙装机专用卡轨器进行固定,四副卡轨器必须上紧拧牢,固定可靠。

②卸料槽尾部采用不少于2根支撑腿和1个吊点进行固定;支撑腿尽量与巷道底板垂直(外扎角不超过75°),保证支撑有力。

③吊点用锚杆及φ15.5mm钢丝绳固定在顶板上,钢丝绳两端均匀受力并与卸料槽尾部连接牢固,保证耙装机安装稳定。

  ⑵、斜巷耙装机固定:

除按平巷要求进行固定外,另外还要在机身两侧分别安装两个专用地锚,分别单独用留绳将机身牵引固定。

地锚采用φ20×1600㎜螺纹锚杆安装在两帮底脚处,其锚固深度不小于1500㎜,每根锚杆采用长短2块锚固剂,锚固力不小于78.4kN。

留绳采用双股φ15.5mm新钢丝绳,一端连接固定在巷道两帮下部底脚处的专用锚杆上,另一头连接固定在耙装机机身底盘上,留绳绳端用两个配套卡子卡牢。

2、尾轮固定:

耙装机尾轮采用必须采用专用固定楔和绳套固定,固定楔用钢轨镢子,绳套用φ15.5mm钢丝绳插接,插接不少于15锥。

尾轮固定倒楔的锚固深度,在岩石中不少于600mm,帮部不少于400mm;煤层中迎头不少于800mm,帮部不少于600mm。

遇水膨胀的软岩、软煤、破碎带、断层区可以采用不小于φ20×1800mm的螺纹锚杆作为尾轮的固定点,锚杆锚入深度不少于1600mm,拉拔力不低于78.4KN。

3、禁止使用支护锚杆,单体、支护棚、管路、轨道等非专用工具固定尾轮(导向轮)。

4、上山拉回头作业时,尾轮应生根在耙装机轮轴上,保险绳生根在用槽钢制作的专用阻车器上。

5、禁止使用自身牵移方式牵移耙装机。

上下山牵移耙装机时,耙装机应设置两道留绳。

牵移、留绳用“生根点”应打专用锚杆,锚杆规格为Φ20mm,长度≮2200mm螺纹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8.4kN。

㈦、移变列车

1、移变列车要用一条两端插接钩头的7″钢丝绳连接列车的首车和尾车。

牵移列车时要将首车的钢丝绳钩头连接到回柱绞车的钩头上作为保险绳使用。

2、牵移和固定列车时,列车必须具有车与车相连的链环连接和专用连接板。

3、列车和单车必须安装挡车器和卡轨器。

水平巷道列车两端必须安装挡车器,每辆单车在前后轮之间安装一个卡轨器。

倾斜巷道必须在列车尾安装挡车器,在每辆单车的后轮下安装一个卡轨器,首车用两根6″以上钢丝绳连同保险绳一块生根在两股轨道上,两台移变列车用6″以上钢丝绳分别生根在两股轨道上。

4、每次牵移列车前,应先在预定位置安装挡车器,待回柱绞车钩头连接好车辆、保险绳,预紧列车后方可解除原来的卡轨器、生根绳。

㈧、起吊(拖移、导向)点

1、起吊生根点必须选择在围岩稳定、顶板支护完好地点,岩石锚喷巷道起吊点生根采用φ20×2000mm的螺纹锚杆,跟顶掘进巷道起吊点生根采用φ20×2600mm的螺纹锚杆,托顶煤掘进巷道(包括托顶煤喷浆巷道)采用φ21.6mm锚索,严禁采用锚网支护巷道。

起吊生根点的数量和起吊绳索等用具规格必须根据起吊物件的最大重量进行计算,并根据安全系数进行验算。

起吊点生根螺纹锚杆锚杆深度不少于为锚杆长度减去200mm,锚索锚入顶板稳定岩石不少于2500mm。

锚杆锚固力不少于100kN,锚索锚固力不少于200kN。

2、用于拖移、导向的生根点应用Φ20mm×1800mm螺纹锚杆制作。

3、工作面内更换大件(如减速箱、电机、行走部等)时,千不拉可直接生根到支架起吊鼻子上;如果生根鼻子位置不当,可用3t千不拉小链缠绕在支架前梁千斤顶或滑移梁千斤顶缸体上,用于吊挂千不拉,小链缠绕不得少于1圈,扭结不少于两扣并用8#铁丝将纽扣锁紧。

小链固定在千斤顶上,在水平方向不得滑动。

4、起吊、拖移、导向用钩头应吊挂在用40t刮板链子配合相应螺栓锁紧的封闭链环上,锚杆外端用铁托盘采取防脱扣措施。

5、因受现场条件制约不能打起吊锚杆时应扶起吊棚,起吊棚的一直两切要牢固可靠,帮顶要腰实背紧,满足起吊要求,钩头吊挂在用40t刮板链子和专用连接环制作的封闭链环上。

6、安装撤除工作面的拆(装)硐室应制定专门措施,

⑴起吊点用四棵Φ20mm,长度为2200mm螺纹锚杆对角布置,起吊锚杆两侧各打一棵锚杆作为保险绳专用锚杆,锚入基岩深度不小于2米,钩头应吊挂在Φ26mm以上规格的链环上,链环、锚杆应均匀受力,锚杆有防脱链措施,钩头有6″以上钢丝绳制作的保险绳。

⑵起吊棚要有设计方案和强度验算。

起吊棚的一直两切要牢固可靠,帮顶腰实背紧,满足起吊要求,钩头吊挂在用Φ26mm以上规格链环和专用连接环制作的封闭链环上,钩头有6″以上钢丝绳制作的保险绳。

㈨、管路吊挂:

1、锚喷巷道一律采用统一制作的托管架固定管路,每4m固定一道,并配齐“U”型卡。

锚入巷壁深度:

岩巷不小于300mm,煤巷不少于500mm。

2、锚网支护巷道:

采用专用锚杆作为吊挂生根点,锚杆采用φ20×1600mm的螺纹钢锚杆,锚固力不小于78.4kN。

管路与生根锚杆间采用前探梁专用吊挂链(φ10×32×1000㎜)进行连接固定,吊挂链与螺纹钢锚杆间采用用螺纹锚杆螺帽和φ12钢筋焊接的吊环连接,每隔4m吊挂一处。

3、工作面两巷管路除按以上标准固定外,每30m加一组防冲管路固定卡。

固定卡采用11#矿用槽钢加工而成,每组用两根φ20×1600mm的螺纹锚杆固定在巷道帮部,固定卡距离迎头的距离不大于50米。

㈩、电缆吊挂:

1、锚喷巷道:

采用预埋螺栓固定的方式,一个电缆钩两个预埋螺栓,上下端各一个,每组电缆沟间距1.6m。

钢棚支护为隔一棚一钩,但间距不大于1.6m,最下端电缆钩距巷道底板高度为1.4m。

2、锚网梯/带巷道:

电缆钩上下端用一组平行的钢绞线固定,上面钢绞线用直径6.5mm的钢筋挂在锚网梯上或钢带孔内,每1.6m一道;下面钢绞线采用φ20×1600mm的螺纹钢锚杆固定在巷道帮部,间距不超过10米一道。

3、工字钢棚巷道:

电缆钩要固定在棚腿或棚梁上,用卡子固定,一组两个,上下端各一个,每1.6m一道。

4、严禁用铁丝、铜丝等吊挂、绑扎电缆。

(十一)、倾斜巷道安全设施

1、倾斜巷道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应有施工设计。

2、挡车栏顶部生根点应用φ20×2200mm的螺纹锚杆制作,锚入基岩不小于2000mm,锚固力不小于78.4kN。

气控箱、导向轮固定点应用φ20×1600mm的螺纹锚杆制作,锚入基岩不小于1400mm。

(十二)局部通风机及风筒吊挂

1、局部通风机吊挂:

⑴使用风机架安装局部通风机地点,使用φ20mm×1600mm螺纹锚杆生根到巷道帮部,生根点不少于4个。

⑵在吊挂局部通风机地点,用φ20mm×1600mm螺纹钢锚杆打两个吊挂点1个起吊点,用φ10mm钢丝绳对风机吊挂,并用钢丝绳将风机机身缠绕一圈,增加风机的吊挂安全系数,用锚杆盘固定。

⑶局部通风机接线盒要在局部通风机上方,使用φ10mm钢丝绳固定,防止滑落伤人。

2、风筒吊挂:

(1)锚喷巷道吊挂风筒时,使用φ20mm锚杆生根设置主吊挂点,根据风筒重量,每间隔100米利用锚杆设置1个主吊挂点,大丝使用8#铁丝,每节风筒使用塑料“S”钩进行吊挂。

(2)工字钢棚支护巷道吊挂风筒时,利用工字钢棚棚梁每100米设置一个主吊挂点,大丝使用8#铁丝,每节风筒使用塑料“S”钩进行吊挂。

(3)锚网支护巷道吊挂风筒时,利用锚网梯做为风筒主吊挂点,每100米设置一个主吊挂点,大丝使用8#铁丝,每节风筒使用塑料“S”钩进行吊挂。

(十三)安全监控设备生根、吊挂

1、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粉尘传咸器均采用Φ8mm膨胀螺丝生根。

2、瓦斯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组合安装、粉尘传感器单独安装时使用专用升降装置吊挂。

3、安全监控设备禁止使用铁丝吊挂。

(十四)、防护栏、保护罩、过桥、直立物(件)、倾斜巷道放置的设备(材料)稳固措施。

⑴煤仓、水仓、旋转部位、临时配电点、重要设备等地点的防护栏要有底座,防护栏的各分体要连成一个整体并和巷道帮部、相对固定的设施连成一个整体。

⑵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的机头、机尾,设备保护罩要和主体设备、设施连成一个整体,确保牢固可靠并能正常使用。

⑶皮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要在行人通过处设置过桥,平巷对角固定两个点、斜巷固定四个点。

⑶井下放置的设备、材料应尽量降低重心高度,能平放的争取平放,不能平放的应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倾斜巷道放置的材料码放高度不应超过600mm,高度超过600mm时应采取防歪斜措施,设备要用5″ 以上钢丝绳生根到帮部或轨道上。

所有材料和设备应避开人行道,与轨道保持足够的安全间隙。

三、处理规定

1、安装提升运输设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罚款300元,不按措施施工罚款200元,责任人“三违”登记。

2、局部通风机及运输设备、设施不按规定安装生根或生根不符合规定的禁止使用并按规定整改,同时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使用人按“三违”处理,其他方面的生根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

3、起吊(拖移、导向)点生根不合格必须重新补打,起吊点生根不合格,罚款100元,拖移点、导向点生根不合格罚款50元。

4、用“吊猴”和单钩作钩头生根,责任人“三违”登记。

5、生根用钢丝绳不合格,生根点防脱扣措施不可靠必须按规定整改,同时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

6、用支护锚杆、支护棚、钢筋梯作为起吊、拖移、吊挂、导向生根,责任人“三违”登记。

7、移变列车缺少一个连接罚款100元,缺少卡轨器、挡车器、生根绳各罚款100元,并按规定整改,否则,责任人“三违”登记。

生根绳不合格、生根不符合规定罚款50元,并按规定整改。

8、起吊棚不可靠,帮顶不实不紧要立即整改,否则,使用人“三违”登记。

9、吊挂管路不打专用锚杆罚款100元,不按规定安装托管梁、托管梁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罚款100元。

10、防护栏不稳定、保护罩不牢固、材料、设备没有防倒、防滑移措施罚款50元,并由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否则,责任人“三违”登记。

11、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高庄煤业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七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农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