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docx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
厂内铁路运输安全技术
1.工业企业铁路设计,应遵照《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TJ12-74)进行,按铁道部颁发的铁路规章,设置线路标志和信号装置。
2.铁路轨道与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的间距不得小于建筑接近限界。
表1是铁道与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间距。
项目
最小距离(mm)
距墙壁外边缘或建筑物凸出部分;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无出口时
3000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有出口时
6000
建筑物在线路方面有出口,但中间栏有平行栅栏时
5000
一般货物站台边缘(高出轨面≤1100mm时)
1750
工厂大门边缘(有调车作业通过时)
3200
道路边缘
3750
表1直线地段铁路中心线至建、构筑物和设备的间距表
图1是建筑接近限量尺寸图,图2是机车车辆限界图。
图1机车车辆接近建筑限界
a)站内、区间及站内正线
……适用于各种建筑物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上跨线桥、天桥及雨棚等建筑物
b)车库
——适用于蒸汽及内燃机车牵引的线路上的建筑物
……适用于电力机车牵引的线路上的建筑物
X——根据接触网的高度决定
图2机车车辆限界图
——列车标志接近限界
3.出厂大型产品不得超出二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图3)。
在特殊情况下,如使用特殊类型机车车辆或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可制定特种建筑限界,如需路网机车进入,还应征得有关铁路局同意。
图3二级超限货物装载限界
4.铁路装卸时,堆放货物与轨道两侧距离不得少于1.5m。
铁路装卸设备和易燃液体贮罐的防火间距为20m,和可燃液体贮罐的间距为12m,总贮量小于1000m<sup>3<sup>的贮罐区,或闪点大于120℃的可燃液体贮罐,上述间距可减少25%。
5.厂内铁路和设置防振仪器设备的建筑物的间距应综合考虑列车行驶速度、机车轴重、地形地质、防振建筑物的基础结构及防振仪器设备的敏感等级、隔振消振措施因素,一般可参照表2所列数据,必要时可根据实测计算确定。
防振设备和建筑物名称
至厂内铁路距离(m)
理化室和计量室
精密机床
一般机床
铸工车间造型工段
导民用房
100~150
80~100
15~30
30~50
50~80
表2防振间距
6.铁路中心线与架空管线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表3所列数据。
轨顶至管线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得小于表4所列数据。
管线名称
最小水平净距(m)
地上煤气管、天然气管、氧气管
电力电杆(穿越电力架空线路时)
3.8
5
表3铁路与管线水平净距
注:
铁路和电力架空线路平行,导线最大风偏时,导线至超限物限界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架空管线名称
最小垂直净距(m)
一般管道
可燃气体管道
110kV以下电线
154~220kV电线
330kV电线
5.5
6
7.5
8.5
9.5
表4铁路与管线垂直净距
7.厂内正线、联络线在路堤地段坡脚线或护堤边线外、路堑地段坡顶线或天沟边线外、或平坦地段侧沟边线外1m内,严禁挖沟、蓄水、取土,并不得向铁路线上排弃废水和倒拉圾。
8.站场最外侧的线路中心路基面边缘的宽度不得小于3m,现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站场,在改、扩建条件困难时不得小于2.8m。
在梯线、牵出线和货场边缘的装卸线等有调车人员上、下车的一侧,不得小于3.5m。
9.厂内车站应设在平直的线路上,如受地形限制必须设在坡道上,其坡度不得大于1.5‰,现有车站改、扩建时,在特别困难条件下,可设在不大于2.5‰的坡道上。
站线曲线半径不得小于400m,困难时不得小于300m。
10.厂内铁路线路最小曲线半径如表5,最大纵向坡度如表6。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装卸线的曲线半径不得小于500m。
线路
最小曲线半径
一般条件
困难条件
厂内正线
300
200
联络线
300
180
装卸线
500300
其它线
200
180
表5厂内铁路线路最小曲线半径(m)
线路名称
最大纵坡
一般条件
困难条件
厂内正线
和联络线
蒸汽机车
15
20
内燃与电力机车
20
25
装卸线
0
1.5
液体槽车、液体金属和熔渣罐车停放线
0
0
表6厂内铁路线路最大纵向坡度‰
11.汽车路与铁路交叉时,交叉角应接近90°,如受地形限制必须斜交时,其交角一般不小于45°,道口应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
12.下列条件之一的道口,应为有人看守道口:
(1)平均每小时通过3次以上车列的繁忙铁路线路与通过机动车50辆以上或行人3000人次以上的干道平面交叉道口;
(2)每昼夜行车5次以上的铁路线路与不能满足机动车驾驶员侧向视距要求的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3)运送液体金属、熔渣和其他高温物料(热锭、热模等),以及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铁路与厂区主干道平面交叉的道口;
(4)厂内主干道与两条以上通行普通车辆的铁路线路平面交叉的道口;
(5)有通勤汽车通过的道口;
(6)近五年发生重大事故或重复发生事故的无人看守道口。
无人看守的道口,必须设置小心火车警标、鸣笛标和照明设施。
一般应设置自动音响装置和色灯信号机。
13.新建厂的铁路线路与道路交叉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设置立体交叉:
(1)当地形条件允许设立体交叉,而采用平面交叉危及行车安全时;
(2)少量交通的道路与繁忙运输的铁路线路交叉;
(3)繁忙交通的道路与少量运输的铁路线路交叉;
(4)当昼间12h双向换算标准载重汽车超过1400辆和昼间12h火车通过道口封闭时间超过1h,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
(5)经常运送特种货物,确有特殊需要时。
现有工厂符合上述情况的道口,应逐步改造为主体交叉,不能设置立体交叉时,应设置人行天桥或地道,并附设引导栏杆。
14.道口位置应设在瞭望条件好的地点,机动车驾驶员距道口15m处能看到两侧各200m以外的火车;铁路正线运行
列车司机在400m以外,调车作业司机在200m以外能看到道口,围墙、临建、构筑物、绿化和堆积物等不得影响行车瞭望视线。
15.道口应进行铺砌,铺砌最小宽度应与道路面相同。
通行自行车较多的平交道口,其交角小于45°时,应加宽铺砌路在。
16.厂内调车应有专人负责。
列车运行和调车作业的限制速度不得超过表7规定。
序号
列车运行与调车作业
限制速度(km/h)
1
厂内正线运行
40
2
在空线上调车作业
牵引运行
30
推进运行
20
3
在栈桥、矿槽上作业
10
4
调动液体金属车
重车
10
空车
15
5
调动重铸锭及摆好的空模车
10
6
调动装载爆炸品、压缩气体、超限货物的车辆
15
7
出入厂房、仓库、站修线和在高炉下作业
5
8
在轨道衡上(不包括电子轨道衡)推送车辆
3
9
接近被连挂的车辆
3
10在尽头线路上取送车
3
表7
注:
天气恶劣时,应降低速度。
17.手推调车时,速度不得超过2km/h,推车的人员应在铁路两侧推车,不准在车辆前拉缓头进行调车,不准为达到停车的目的,在前进方面轨道上对已推动的车辆进行阻挡。
18.在同一条线路上,不允许同时推动几节已摘钩且间距小于8m的车辆。
19.尽头线的末端,应设置车挡和车挡表示器。
露天设土堆车挡,车间内设金属车挡。
车挡后面的安全距离,露天不小于15m,车间内不小于6m,上述距离内,严禁修建构筑物或安装设备。
20.调车人员上、下车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选好车辆。
脚蹬不在两侧、脚蹬不良和无把手的车辆不准上车;
(2)选好地点。
场地不平,有积水、结冰和障碍物处不准上下车;
(3)上车时速不得超过5km,下车时速不得超过10km;
(4)禁止迎面上车或反面上、下车;
(5)跟班学习的调车人员应在列车停稳后上、下车。
21.开启车门及车板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开启车门时,不准有人在车下逗留,多人操作时,应有统一指挥;
(2)开启车门时,只能抓住门的扶手,并闪开车门板,以免车中货物落下伤人;
(3)打开平板车的车板时,应先开中部的钩锁,然后再打开两边的;放车板时,应站在旁边,并发出信号,以免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