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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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最新.docx

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情况的调研报告最新

 

  为进一步了解市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深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促进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对此工作进行调研,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xx年以来,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努力构建执行大格局,推进网络查控系统,大力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两年来,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95件,结案8826件,结案率91.04%,实际执结率42.66%,实际到位率38.05%,执行到位金额约5.55亿元,“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

近两年,我市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成立了“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落实执行工作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定期研究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协调推进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

各级各部门从执行协作、执行联动、执行惩戒等方面都给予了支持和保障,“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解决执行难大格局基本形成。

  

(二)失信联合惩戒体系进一步健全。

市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了与全市各部门在打击失信行为的协作配合,并分别与发改局、公安局、编办、行政审批局、食药工质局等单位建立了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协调机制,加大对“老赖”公开曝光力度,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也被广泛运用,给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部分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法律义务,全市对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全方位多要素的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三)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严格依法行政,充分运用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通过司法调解、执行和解等方式,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和文书;依托全市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和综合治理网格运行体系,建立完善了以各乡镇、街道办为基本单元,派出所、司法所、社区、村社干部、治保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等为成员的基层协助执行网络,畅通了执行信息渠道,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基础保证,社会治理和源头预防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四)执行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

一是开展专项执行活动,通过开展“执行失范整治年”“司法大拜年”“执行大会战”等系列专项执行活动,进一步了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

二是注重执行方法,坚持和谐执行,积极倡导人性化执行,建立执行和解跟踪监督履行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三是强化执行威慑力,严厉打击逃避和规避执行行为。

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留等强制措施,坚决予以执行。

四是注重执行宣传,利用法制宣传重大节日、干警下乡执行时机和网络、电台、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规定和法院采取的重大执行工作举措,宣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曝光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黑名单,营造执行工作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保护弱视群体权益,重点办好涉及社会稳定、涉及民生、涉及特殊主体等案件,保障广大群众利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深化了执行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出阳光执行APP和微信公众号,构建多重联系方式,方便申请执行人获取案件进度和执行轨迹,提供案件执行线索,提起案件咨询和质疑。

  二、存在的问题两年来,我市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影响了人民法院正常的司法活动和司法公信力。

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一)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2018年,我市多次召开了解决执行难联席工作会,部门的协作配合有了很大进步,但各协助执行单位的协助职责、考核及责任追究需要进一步明晰,个别部门对法院执行工作协助配合不够积极的现象仍然存在。

另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目前,由于财产登记和市场监管制度不完善,法院网络查控系统覆盖面不广,房产、土地、不动产等信息还无法实现查控,缺乏有效衔接;金融机构的冻结、扣划等查控手段上程序复杂,造成财产状况难以查明和查封、冻结、划拨、拘留等强制措施无法有效实施,导致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困境。

  

(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全社会尊重服从、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的社会氛围还不够浓厚。

二是部分被执行人法治观念淡薄,不自觉履行、拒不履行债务的现象比较普遍,被执行人以各种手段转移、隐匿财产,逃避执行债务,造成被执行人难寻,被执行人财产难查,执行效果不理想。

三是一些当事人对案件执行的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片面认为赢了官司就应该得到补偿,执行是法院的责任,缺少主动协助做好执行工作的自觉性。

  (三)司法救助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近年来涉及交通肇事、人身意外伤害、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案件不断上升,这些案件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存在着赔偿数额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弱或无履行能力的情况,实行司法救助数额也难以达到申请人的要求,因而此类案件执行难现象仍然存在。

  (四)打击拒执犯罪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从我市执行案件的数量和执行工作情况来看,被采取司法拘留、追究拒执罪的人数相对执行案件数量来说较少,对依法打击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曝光度也不够,社会警示教育效应不够明显。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执行工作基础。

要从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司法权威和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高度,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人民法院与政府有关部门之间执行网络查控和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在装备、经费等方面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二)完善联动机制,深入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对执行难实行综合治理。

坚持落实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导检查,工作落地落实;二是市人民法院要主动与部门、乡镇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建立健全相关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快速调整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做好执行工作。

三是加快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充分发挥“智慧执行”平台作用,加快建立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公布和通报执行案件信息和提请协助执行事项,争取执行工作从手段保障上有新的突破。

四是严厉打击拒执犯罪。

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暴力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体制。

针对有些确实“执行不能”的案件,可以通过加大社会保障力度、纳入社会救助和低保、依托精准扶贫、社会捐助等措施,力争破解“执行不能”难题。

  (三)创新工作举措,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执行工作奖惩激励机制,加强案件的检查考评工作。

二是加强执行监督。

强化社会监督,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机制,严肃追究违法执行、消极执行人员的责任。

三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加强执行干警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整治“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乱执行”等突出问题,强化文明执行,规范执行,严格纪律和制度约束,着力提升执行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廉洁。

  (四)加强源头预防,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观念,要大力宣传执行工作的法律法规,增强全民的执行意识。

加大对典型执行案例的宣传,大造依法执行的舆论声势,形成对被执行人教育警示震慑效果。

进一步开展诉讼风险宣传,强化当事人的风险防范意识。

通过宣传,努力在社会形成“生效法律文书必须执行”的法律意识,形成以抗拒、阻碍、干扰法院执行可耻,以服从、协助、支持法院执行为荣的法制环境,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执行工作进入良性法治轨道。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6月12日,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云山的带领下,专题调研组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区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于后,供审议时参考。

  一、执行工作取得的成绩

  从这次调研情况看,区人民法院以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

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执行结案2111件,执结率达81.01%,执结标的额2.34亿元,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执行工作重点更加突出。

区人民法院坚持遵循执行规律、突出问题导向的思路,狠抓兑现率、强制性、规范化三个工作重点。

一是执行兑现率不断提升。

2016年5月以来,共执行兑现1.98亿元,让当事人的“纸上权益”变成了“真金白银”;开展为期10天的“铁拳1号”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共执结案件113件,执行兑现案款1214万元;坚持以“底数清,台账明、监督严”的案款清理思路,清理执行案款241笔,清理消化积案66件,兑现到位1135万元。

二是强制执行效果佳。

综合运用执行措施,对不同“老赖”有针对性地加大执行力度。

强化曝光措施,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1262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促使101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兑现到位324万元;强化拘留措施,对有财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履行申报义务的进行司法拘留,共司法拘留175人,有效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强化追刑措施,移送追究拒执犯罪1人,让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接受刑事制裁。

三是执行行为逐渐规范。

强化案件流程节点控制,主动告知申请人关键流程节点信息,严格规范收案、结案管理,从严审查“终本”结案;繁简分流规范化,探索案件分类管理,根据财产状况难易分类,因案施策,达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的科学执行效果;绩效管理规范化,强化执行人员管理考核,实行绩效逐月通报评比,扣分处罚6人次,激发执行积极性。

  

(二)执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一是优化外部联动机制。

建立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与公安、银行等部门协作,为实时查询信息提供便利。

2016年5月以来,查询信息2079条次,执结案件516件,执行兑现2045万元。

二是完善内部协调机制。

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的内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特别是强化案中调解,2016年5月以来,调解案件2772件,调解率39.39%,当庭兑现116件,兑现金额196万元,当庭兑现比例得到提升。

三是搭建信息运用平台。

通过自主研发的智能化执行查控信息平台,无缝整合“五大系统程序”,实现自动上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动开展“点对点”“总对总”功能查询、自动发送执行流程节点信息、自动开展终本案件回复查询、自动采集同步数据五项功能,以科技实力提高执行力。

  (三)执行工作队伍形象有效提升。

一是强化执行素能培训。

组织开展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90人次,强化执行人员的攻坚克难责任,提升执行能力。

二是狠抓执行廉洁建设。

开展执行案件回访,案件回访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满意率97.23%,对回访中存在问题相关人员提醒谈话,确保执法规范廉洁。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虽然在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上有起色,大部分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执行工作仍然面临以下问题和困难:

  

(一)“执行不能”社会宣传不够。

“执行不能”观点在社会上知晓度不高,群众法治意识不够,导致部分申请执行人未能充分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界限,对进入执行程序的债权期望值过高,主观认为百分之百实现,对一些穷尽手段也无法执行到位的“执行不能”案件无法理解。

  

(二)执行联动机制效果不佳。

虽然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构建了一些执行工作的联动机制,但也存在网络查控与临柜查控数据不一致、少数部门对执行工作的配合程度不高、少数部门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导致执行查控效果不理想;执行惩戒力度不够,主要表现为对被执行规避执行的打击手段有限,特别是对拒执罪的打击,申请人配合程度不高,多数不愿意提起自诉,导致追究失信执行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存在困难。

  (三)“案多人少”问题突出。

一是法院执行案件逐年呈上升之势,而执行人员又无法增加,案多人数日益突出。

自去年5月以来,区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606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352件。

  三、几点意见和建议

  上述困难和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也很复杂,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强化“执法不能”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更加注重向社会宣传。

重点厘清“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的区别,让社会对“执行不力”与“执行不能”有一个清晰的判断和认知。

特别要针对“执行不能”向社会说明情况,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执行面临的客观现实,认清哪些是市场法律风险,哪些是法院职责所在,从而正视市场风险,增强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形成强大的解决执行难工作舆论声势。

二是更加注重向当事人的宣传。

从案件受理到庭审判决、执行全过程,都要向当事人灌输法律风险意识。

引导当事人正确认识“执行不力”和“执行不能”,获得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更加注重执行过程的宣传,突出宣传执行干警在执行工作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同时也要加强加强对执行工作面临的“人员难找到、财产难查找、财产难变现、行为难规范”等客观实际情况的宣传,获得社会的认可和理解。

  

(二)强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大惩戒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执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有关文件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办、政府办出台《关于加强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实施意见》,站在全区大局的高度谋划推进执行工作,将促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通过全区各部门加强联动,认真履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职责,不断拓展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的范围和深度,营造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执行环境,共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质量。

坚持内涵式发展的执行队伍建设路径。

一是要把执行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配强配齐执行工作力量,较好地解决“案多人少”的问题。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行工作人员水平和能力,及时总结执行中的成绩和经验,加强执行队伍中的传帮带,以好传差、以强帮弱、以老带新,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执行公开,提高执行公信。

深入落实阳光执行,借力信息技术,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强化执行节点管控,探索实行及时生成公开案件承办法官、立案时间、财产查控、财产处分等重要案件节点信息,并通过网站、短信等方式,自动向案件当事人推送,引入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以执行公开倒逼执行规范,倒逼提高执行能力。

继续深入落实执行裁判文书上网,提高上网效率和文书质量,不断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执行工作是“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事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事关依法治国的工作大局,事关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

201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工作时提出: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为全面了解掌握两年多来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法院执行工作,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制尊严,市人大常委会将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纳入2018年工作要点。

为确保专题询问达到察实情、促工作的效果,5月15-17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冠森带领调研组一行深入市中级人民法院、鄱阳、弋阳和信州区人民法院,听取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与市、县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作了座谈交流,视察了所到各地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了实地调研。

6月21日晚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汪东进同志还专门带领调研组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现场调研、督导法院执行工作,对全市法院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所付出的辛勤工作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主要情况

  两年多来,全市法院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联合信用惩戒、强制措施威慑、制度创新建设等有序推进,执行工作获得长足进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07.6亿元;执结涉民生、金融、党政机关三类执行案件5136件,赴京访案件化解率100%。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的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8年5月,市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扩大会,下发了《2018年解决执行难工作要点》,下达了工作任务交办单。

全市法院把解决“执行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中院院长与各基层法院院长签订责任书,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建立了中院领导挂点包片制度,加强工作督查、指导;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纲要》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及工作时限,实行挂图作战,以“项目化”方式推进,并在重要节点定期召开会议进行调度,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

两级法院都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执法车辆等必要执行装备,保障执行经费,切实保证执行工作需要。

  二是执行力度不断加大。

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接协调,强化联合惩戒,构建了由38个单位参加的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完善了执行联动协调办法。

中院与市发改委、电子政务办签订了合作备忘录,把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嵌入社会信用网络平台,实现市直联动单位信息共享;与市文明办联合发文,将诚信情况纳入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考核内容;加强法院与公安机关在执行工作中的协调配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上饶日报开辟专栏每月发布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全市法院通过微信公众号、法媒银平台、法院网站、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等方式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让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16年以来共拘留、拘传被执行人2095人次,罚款435.55万元,15案16人被判处拒执罪。

截至2018年6月,全市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26918人次。

全市法院先后开展了“夏日风暴”、“秋季行动”、“冬日融冰”、“执行攻坚月”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集中执行,组织“晨战”、“夜战”、“节日战”,打出执行“组合拳”。

开展了清理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的专项集中行动。

通过集中执行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执行效果。

截止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上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9509件,同比上升36%,实际执结4096件,同比上升39%,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8.8亿余元。

执行质效指标进位赶超提速,法定期限内结案率、首次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等几项指标进入全省法院前列。

  三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积极推进“互联网+执行”工作,完善“点对点”司法查控系统,与银行、房管、国土、工商、车管、阿里巴巴等网络“点对点”查控财产,实现电子数据“零距离”交换。

2016年以来,累计查询各类信息210.32万条,涉及被执行人221万人次。

与公安机关对接,依托公安机关大数据查询被执行人信息56批次,有效查控达160余人。

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从2017年4月起,全市两级法院全部入驻淘宝、京东等司法拍卖平台,待处置财产均实行网络拍卖。

充分运用执行指挥中心视频督办、执行会商、现场指挥等功能,形成通过执行指挥中心组织开展执行工作常态化机制。

2017年以来,市中院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共向12个基层法院发起线上督办166批次,指挥会商27批次。

启用“掌上执行局”,通过手机“移动执行”APP,实时记录查人找物过程,随时发起“点对点”网络查控。

  四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实行以员额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办案模式。

配强执行力量,推进执行案件专业化办理。

推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的执行工作机制,改变过去一人包案到底、难以监督管理的情况,在执行指挥中心设立查控组、速执组和网拍组,建立财产调查、裁决处置、处置操作相分离的运行机制,实行“简案”速执、“繁案”精办的分流机制,实现案件与人员的优化组合,最大限度发挥执行队伍潜力。

完善立审执协调机制,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工作衔接;实行执行风险提前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就向当事人提示执行风险;释明财产保全制度,实现网络查控与诉讼保全的无缝对接,与保险公司建立诉讼保全保险合作机制,提高财产保全的使用率,以保全促调解、促执行。

探索执行转破产机制。

推动执行程序中资不抵债的“僵尸企业”依法破产,消化滞留在执行程序的无财产案件。

中院、上饶县、广丰区、铅山县、弋阳县分别受理了世纪长河、远翔实业、吉意豪、天江纸业、荣盛化工等多个执转破案件,涉及相关执行案件202件。

搭建社会化协同执行框架。

对接市综治办,将执行工作嵌入到综治网格化APP系统。

对经财产调查确实难以执行的案件,通过综治网格、司法建议的方式向乡镇、街办、综治网格员、民政部门推送,通过基层组织帮助查人找物、进行法治教育,促进案件执行。

2017年度,全市法院共向130个乡镇发出司法建议书416份,推送执行案件4737件,有效执行125件。

5月14日,全市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以县为单位将2449件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和600宗系列案件交办给各县市区的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和政法委,要求落实协办机制,限期执行。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全市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下了很大功夫,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但是,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最高法院提出的“四个基本”“四个90%”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解决,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终本案件过多。

2016年1月至今年6月20日,全市法院共新收执行案件36269件,实际执结16115件,实际执结率44.43%,加上2016年以前旧存未执结案件,实际执结率不高。

从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终本”案件普遍较多,且一些案件还存在瑕疵,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片面追求高执结率和案多人少矛盾,个别执行人员将“终本”作为提高结案率的便捷手段,一些尚未到执行期限的案件或未确定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造成该类案件数量增多,群众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未完全落实到位,执行工作整体合力不够。

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功能和范围不够完善,部分联动部门对网络查控系统建设的意愿不足,与法院“点对点”查控网络建设进展缓慢,信息共享存在壁垒,存在联不上、查不到现象。

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信用惩戒力度不够,存在渠道不畅、信息不共享、政策落地困难等问题,执行威慑力不够。

全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单位大局意识欠缺,认为执行工作是法院一家的事,未能从全局高度认识解决执行难的重要意义,对法院执行工作消极配合或不配合,少数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的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执行工作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由于社会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不强,一些被执行人对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缺乏充分了解,规避执行、转移隐匿财产甚至暴力抗拒执行,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等问题相当程度存在。

一些申请执行人对执行工作存在片面认识,将因市场风险、交易风险或诉讼风险导致的执行不能归结为执行不力。

特别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这类案件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无法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对此难以理解。

  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

案多人少矛盾是制约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

尽管全市法院普遍调整和加强了执行力量,执行人员数量有一定增加,但仍无法适应持续高速增长的案件量,执行力量的增加与执行案件的增长不相适应,一线办案人员工作量长期“超饱和”,“五加二”“白加黑”已成为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常态。

此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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