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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区域金融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

我国区域金融安全问题的理论研究

刘锡良胡岷

金融是市场经济的中枢,金融体系的正常运作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

近年来国际金融市场风波迭起,各种形式的金融危机接连不断,使得金融安全已经成为经济安全的首要问题。

尽管我国的金融体系总体上保持着安全性,然而我国经济正处于转轨时期,体制性原因、制度变迁和多年来国民经济运行的深层次问题,给我国的金融安全积累了隐患,引发个体和局部金融危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

同时,我国具有开放经济的特征,加入WTO的进程逐渐加快,外来的金融冲击对我国的金融体系正逐步构成威胁。

消除局部或区域金融安全的隐患,保障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已经成为一项紧迫的课题。

一、金融安全和区域金融安全

金融安全是建立在有效的调控体系、稳健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运行秩序基础上的稳定而有活力的金融运行状态。

现代金融体系的主要环节——调控体系、组织体系、运行秩序,对金融体系起着重要的保证作用。

而在经济生活中,这些环节本身并不能孤立存在,因此金融安全是需要联系现代经济制度、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特征而考虑的经济问题。

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金融风险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金融学范畴。

经济学上,风险是依存于收益的概念,可以表示为经济主体决策结果带来收益(损失)的可能性。

经济主体在逐利行为中,均要承担相应的一定程度的风险。

所以,风险是市场经济的共生物,只要有市场经济,就必然存在着风险,只要有金融交易存在,金融风险就必然存在。

金融风险是金融体系自然和内生的,只要能有效控制,金融风险的存在绝不意味着金融体系的不安全。

金融危机则是由于金融体系的内在机制,特别是风险控制机制出现严重问题,外部的巨大冲击或者决策失当,造成风险损失的可能转化为现实的巨大损失,从而使金融体系陷入混乱无序、失控甚至崩溃的状态,表现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无力支付乃至倒闭,资本市场价格及外汇市场价格暴跌,货币急剧贬值,最终引发整体的金融和经济动荡。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金融安全研究,就是研究金融体系如何在承担风险的同时,有效地回避金融危机的问题。

金融安全问题就是金融体系在内在具有不安全因素的前提下,寻求安全状态的问题。

从系统论的角度,金融安全可按层次划分为宏观金融安全、中观金融安全及微观金融安全。

现代金融至少是一个全国性的体系,以货币为工具,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体,由政府的职能部门中央银行进行调控。

宏观金融安全的主要标志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稳健和币值的相对稳定,尤其以币值稳定最为重要。

宏观安全主要取决于宏观经济政策、金融体制的设计与体制改革,金融市场化的渐进性、可控性及操作性因素。

微观金融安全是指个体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问题。

很大程度上,微观金融安全是技术性的金融安全问题,研究个体金融主体如何克服内生的脆弱性,在不对称信息及不确定条件下建立起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适应市场变化及制度变动,形成一系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

中观金融安全则是结构性的金融安全问题,它包括行业性金融安全和区域性金融安全两个方面。

行业性金融安全是指某个金融行业的金融安全问题,区域性金融安全则是指某个地区的金融安全问题:

某个地区的金融体系是否处于稳定、有序和规范的运行状态。

因此,区域性金融安全既有量的概念,又具有地域特性,必须结合区域或地区经济的现实特点和背景加以研究。

二、区域金融安全研究的理论基础

早期马克思曾对金融体系的内在不稳定做出过深刻论述,本世纪初凡勃伦提出了金融体系不稳定假说。

其后,对于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的解释引发了一系列学术界对于金融危机的讨论。

费雪(Fisher1933)认识到大萧条时期的严重经济衰退是由于金融市场失常作用的结果,并提出了具有代表性的“债务紧缩”理论。

货币评议主义的费里德曼和舒瓦茨(FriedmanandSchwartz1963)则排除了非货币性因素引发金融动荡的可能,将金融危机仅仅归因于货币的失误。

真正意义上的金融脆弱性理论始于八十年代,Bernanke(1983)相对于货币主义的“货币观点”而提出的“信贷观点”,揭示出了金融体系的缺陷。

Minsky(1985)则对金融危机做出了周期性解释。

随着博奕论和信息经济学的发展,金融脆弱性理论不断得到完善,已经逐渐摒弃传统理论而广泛用来解释银行及中介机构的行为及作用。

其主要观点之一,则是认为金融机构具有内在和天生的脆弱性,在金融资产价格产生波动或其它金融市场扰动的情况下,不对称信息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困境将引发金融危机。

“三代货币危机模型”是近年来对各国不断出现的货币危机所做出的理论阐释。

第一代货币危机模型是克鲁曼(Krugman1979)提出的国际收支危机模型,将货币危机归结为与固定汇率制度相矛盾的宏观经济政策,主要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

Obstfeld(1994)的第二代模型则是强调货币危机预期自我实现的预期模型。

第三代货币危机模型则是以金融脆弱性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又可分为道德困境模型、银行挤兑模型和企业资产负债表模型。

金融脆弱性理论在理论上尚不完善,缺乏必要的微观基础,在很大程度上不得不依赖准心理学的判断来解释金融主体的行为,也尚未取得令人信服的实证支持。

货币危机模型则仅仅是个案分析基础上的事后解释,缺乏理论预见性且相当片面。

另一方面,金融安全理论有别于金融危机或金融风险理论,绝不能简单地视为一体。

三、区域金融安全的决定要素

1、宏观金融安全的决定因素

目前认为,宏观金融安全状况与以下19个因素密切相关:

经济发展模式;国民生产总值;经济增长速度;经济周期变化;通货膨胀率;工资、物价水平;国内居民储蓄和政府储蓄(政府税收)及财政收支状况;国际货币储备数额;国外收支平衡状况;金融体系和金融机构制度的健全程度与金融市场开放程度及国际信用等级;金融市场的交易水平和状况;其他市场成就和开放程度;银行利率、汇率和本币与外币兑换方式;政府投资和储蓄政策;政府其他政策变化和宏观调控能力;国家领导人形象、政局稳定程度和国内重大事件的影响;国内外投资者和居民与非居民储蓄者的心理预期(资金去留和提存意向);国际金融投机炒作的压力大小;国外货币、金融、经济波动的传导和政治事件的影响等等。

2、区域金融安全的决定要素

我们认为,区域金融安全的决定要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地区经济的发展状况和运行状态

金融决定于经济,金融体系的运营是靠实质经济支撑的。

东南亚、韩国及日本的情况表明,金融动荡虽然集中表现在货币层面上,然而其根源却在实质经济方面。

因此,实质经济的结构和效率是区域金融安全状况的根本决定要素。

(2)金融体系的支付能力

金融体系的支付能力,亦即按时偿付债务的能力是金融安全状况的直接决定要素,也是其直接表现形式。

金融体系的支付能力与资产的流动性密切相关,同时也往往取决于金融体系的资产质量。

(3)区域间的资金或资本流动

其原理类似于国际间的资本流动问题,大量的资本外逃或资金外流,必然影响地区经济的发展,降低区域金融体系的支付能力,从而影响金融安全。

(4)金融监管

由于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具有固有的脆弱性,在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容易引发挤兑,因此金融监管是防止个体性危机以及其传染性的必要手段。

某种意义上,金融监管是金融安全的外在保护措施。

(5)金融机构自身的内控机制

也就是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能力,是金融机构内部克服脆弱性、保证资产质量,从而保障支付能力的机制。

内控机制的建立与运作是与金融企业的产权制度及经营机制密不可分的。

(6)金融秩序

即金融机构存在的外部环境。

四、我国区域金融安全的特殊因素

金融安全问题的研究必须结合特定国家、特定地区的制度背景和经济现实。

我国正处于转轨经济时期,具有转轨经济的制度特征。

同时,我国幅员辽阔,地区间资源分布、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区域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我国经济的一个显著特点。

因此,我国区域金融安全具有特殊性。

(1)不平衡的地区经济造成区域间的金融安全状况存在差异,特定地区的经济运行恶化和效益低下是诱发局部性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

在全国统一的大市场里面,地区经济的好坏,往往取决于其竞争力的强弱。

一个地区经济效益低下,固然有其先天的原因,如自然禀赋较差、区位较差等等,但根据比较优势原理,一个地区总能找出相对比较优势的发展方向。

因而地区经济效益往往取决于后天的因素,也即企业的效益。

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有两个。

一个取决于地区产业结构的设置,它往往影响和决定着企业的产业投向,特别在目前产业结构已经不合理的事实下,如何通过兼并、重组等手段来改善企业的效益,对企业的未来发展尤为关键。

另一个取决于内部的经营机制,也即内部的管理效率问题。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一直作为改革国有企业的目标,但这个目标远未实现。

企业效益低下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影响区域金融安全状况。

一是倒逼银行。

由于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的同一性,再加上客观的外部干预,国有企业通过追加贷款向国有银行转嫁风险的事实仍然存在,这导致地方金融资产的质量恶化。

二是削弱资本市场特别是股市的筹资功能。

除依靠银行贷款外,目前国有企业越来越多地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在资本市场上筹集资金。

企业效益低下,特别是上市公司效益低下,直接影响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的继续筹资能力,更重要的是导致了地方整体筹资能力的削弱。

因为在目前的发行制度下,企业发行股票采用额度分配,事先必须获得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批,一个地区上市公司效益的整体滑坡,必然造成证券主管部门在审批未来发行额度时大打折扣,这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影响巨大。

三是外债清偿风险增大。

企业在利用外资进行项目投入和生产的过程中,因为效益的低下导致不能按期清偿外债或基本丧失清偿能力。

(2)跨地区间的资金流动是造成区域金融安全状态变动的直接因素。

资金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会在市场信号的引导下自发地运动来实现合理的配置。

资金在地区间的流动,从广义来看,取决于不同地区投资环境的差异。

投资环境包括的内容很多,除特定地区资金利润率的高低外,还包括相应的配套政策和优惠政策、区位的差异、生态环境的好坏,甚至地方治安环境等综合性的因素。

从狭义来看,资金在地区间的流动,主要取决于该地区资金利润率的高低。

当一个地区的经济存在比较优势的时候,较高的资金利润率吸引资金流入该地区,当该地区经济恶化时,则会导致资金的流出。

我国由于自然禀赋的差异和政策倾斜,地区经济呈现不平衡增长。

从目前来看,主要是东部发达地区经济的增长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这使得资金在这些地区之间以多种形式进行的跨区域流动非常频繁。

首先,资金通过银行渠道进行流动。

由于我国金融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均采用总分行制,总行出于全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考虑,必然会统一调度其各分支机构的资金。

由于经济较发达地区的贷款收益比欠发达地区高,贷款风险则相对较低,因而各银行总行必然倾向于以不同形式(如内部上存资金等)从贷款收益较低的地区集中资金,重点支持经济发达地区,从而通过国有银行的渠道“虹吸”欠发达地区资金而投向较发达地区。

其次,资金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流动。

虽然各地区的上市公司都可以通过统一的资本市场来筹集资金,但从目前上市公司的分布来看,经济较发达地区,特别是两个交易所所在地上海和深圳,其拥有的上市公司数量远高于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

同时经济较发达地区上市公司的质量也较高,其上市筹资的能力也较强。

第三,资金通过商品交换进行流动。

经济欠发达地区生产的产品更多为初级产品,其价格也往往受到国家的限制;而经济较发达地区生产的产品主要为高附加价值的工业成品,其价格也以市场价格为主。

第四,资金通过直接投资进行流动。

这表现为中西部地区资金在追逐高额利润的驱动下通过在东部沿海地区设店办厂,与东部沿海企业联合等多种形式向经济发达地区进行直接投资。

特定地区的资金净流出,直接影响该地区的金融安全状况。

一方面,资金的净流出造成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下降,资产质量下降,并严重影响金融体系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使得该地区的企业缺乏资金支持,企业效益无法得到改善,盈利能力进一步降低,最终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

资金的净流出还使得特定地区在资金更为匮乏的条件下,无力调整地区产生结构,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和改善投资环境,从而很难为区域金融安全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3)区域之间金融机构运作资金的能力和金融从业人员素质高低的差异,对区域金融安全具有一定的影响。

这种能力包括金融资金和金融资产的营运能力,国际和国内跨区域的融资能力,项目投资和审贷人员的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不良贷款的处置和不良资产的转化能力等。

能力上的差异最终影响区域金融体系的资产规模和资产质量。

(4)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对区域金融安全造成负面影响。

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是我国经济的制度特征。

地方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干预源于地方的经济利益。

尽可能提高地方经济效益一直是地方政府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促进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重要动力。

在经济转轨的进程中,地方政府获得了大量权力和财政利益,其经济行为在区域金融运行中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其对金融活动的干预已经成为影响区域金融安全的重要原因。

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活动的表现之一是干预银行发放贷款。

在金融机构行政化设置的背景下,在金融机构自身约束机制、内部控制机制尚不健全的前提下,银行资金的财政化使用加大了银行自身的经营风险,银行违心投资的项目往往是一些效益较差或重复建设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率往往较低,结果导致银行资产质量的进一步恶化。

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活动的表现之二是干预直接融资。

由于目前证券市场的准入必须经过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批,因而,地方政府为取得配额千方百计将一些不合格的企业包装上市;上市之后为保住配股资格,又千方百计通过“重组”、“拉郎配”等手段,提高企业的帐面收益。

而一旦违规行为显现后,不仅配股上市资格可能不保,更导致了地方政府信用下降,增加了以后继续筹资的困难。

地方政府干预金融活动还表现为地方政府对一些违规金融活动的纵容。

这包括前几年一些地方设立的地方产权交易中心,由于没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和完善的交易制度,最终造成对投资者的利益损害;还包括一些地方乱设的金融机构,违章筹资,严重扰乱了地方金融秩序;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存在违规发行地方债券,授意允许企业挪用流动贷款等行为。

(5)地区经济的中观经济决策失误,特别是投资决策失误直接影响区域金融安全。

地方政府对区域金融安全造成影响的直接表现,是由于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和有效性,对投资项目缺乏充分和必要的论证,投资决策出现严重失误和偏差,其结果是大量资金和物力浪费,效益低下,地区经济出现严重的资金短缺,直接累及企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甚至波及居民,对区域金融安全造成直接影响。

“房地产热”和“开发区热”就是其中的典型表现。

五、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的对策措施

1.改善实质经济的结构和效率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途径。

主要强调几点: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塑造市场微观主体,提高企业和银行的经营效益。

企业效益和银行资产质量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也是危害金融安全的两个最突出的因素。

改革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按现代企业制度来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的改革。

其中核心内容是加强国有企业、国有银行产权制度的改革,通过引进不同的产权主体,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从而增强对国有企业、国有银行的约束机制,增强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产权制度的缺陷往往被认为是产生体制性金融风险的根源,只有通过制度的变革才能根本改变。

在渐进式的改革中,我们已经通过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如股份公司)实现了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虽然目前我们并没有看到这种改革所带来的质的飞跃,许多股份公司(甚至上市场公司)都仍被批评为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有效激励机制并未真正建立。

但我们看到通过这种过渡式改革,已经为下阶段国有资产从某些非关键行业退出创造了基础,也就说,这种方向是正确的。

国有银行由于巨大的规模和处于更重要的经济核心地位,改革更因慎重。

但方向是一致的,即通过产权主体多元化和银行法人财产制度的建立,使国有银行真正从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按照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经营机构和监督机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管理层)和监事会组成的银行治理结构,构建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抓住机遇,加大上市公司重组力度,促进地区经济的产业结构优化。

地区经济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业结构的合理配置。

根据比较优势原理,地方经济发展应该找准自身的优势行业,绝不能大而全、小而全地重复建设。

在过去的产业结构设置上,由于体制的原因和决策的失误,各地的重复建设非常普遍,导致效益的下滑,也形成大量的呆滞资产,因而,要优化产业结构首先通过对存量资产的重组,找准地区经济的发展方向,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当前首要是加大上市公司的重组力度。

上市公司是地方经济的“晴雨表”,上市公司是否健康成长关系着地方经济发展的好坏,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又具有天然的“壳资源”,有从资本市场获取资金的潜力,利用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往往会收到较好的效果,而政府也可以充分利用这个“壳资源”,促进地区资源的优化配置。

但从现已进行的重组案例中,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重组活动中政府行为过多,不尊重企业自身的意愿,搞“拉郎配”;不考虑企业自身特点将两个行业毫不相干的企业进行重组,重组后不能实现优势互补;一些亏损或微利的企业,只顾利用资产重组来改善财务报表,并不真正考虑通过资产重组来实现生产经营的转变,企业短期行为严重;思想观念拘泥于公有制,由于担心民营企业兼并国有企业会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结果是换汤不换药,并未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际,四川省应该充分利用这个有利契机,立足地区经济发展战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突出地区经济在资源、区位和个别行业中的比较优势,培育地方经济的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促进地区经济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致力于把四川省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

●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创建地方良好的投资环境。

良好的投资环境是吸引区域外资金(包括外资)进入当地进行直接投资的重要保障,也是地方信用良好的重要体现。

良好的投资环境不仅包括较发达的经济基础,运行良好的金融机构等实力条件外,还包括众多的软环境要素,这同样是增强地区投资吸引力的重要条件。

2.深化改革,建立和健全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内在安全机制。

具体措施应包括:

国有商业银行要分清职责,协调配合,切实贯彻一级法人制。

一级法人制度下的上下行关系和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在保障金融安全过程中是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

要按照分级经营、分类授权的原则,切实建立完善的经营授权制度,将风险责任划分明确。

建立完善、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内控组织体系。

在目前尚未设置稽审机构的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抓紧设立。

同时要选配高素质人才充实稽核审计队伍。

在此基础上,要从根本上增强稽核部门的独立性。

二是建立内部稽核监控指标体系。

通过对资本、业务经营、制度执行、资金运用、经营成果、经营风险等指标的建立和考核,预防预测金融风险。

三是加强对权力的制衡与约束。

四是严格对贷款、投资等资金运用行为操作,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负责按期收回资金本息,同时健全大额贷款、风险资产、非盈利资产、非贷款资产、表外资产等重要事项的备案制度。

五是建立和完善贷款质量电子计算机跟踪监测网络制度,将信贷授权、客户授信、贷款调查、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控制的监测实行实时监控和控制机制,将信贷资产的风险及时预警,越权和违规操作得以限制。

全面实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

以风险评估为基础,以风险度管理为手段,以分等授权和审贷分离的管理体制为约束,将信贷资产风险从以前单纯的事后管理变为对信贷资产形成全过程的管理,把贷款的调查、审批、发放和事后检查监督都纳人风险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客户信用风险等级评定制度,即对可能造成贷款本息不能归还的现实风险和潜在风险进行界定,它是贷款风险管理的基础。

二是建立贷款风险度评定指标体系,确定每笔贷款的风险量化指标,以此决定贷款的发放和各级行的贷款审批权限以及贷款的质量检查标准。

贷款风险度依据企业的信用风险等级、贷款方式的选择(信用贷款、担保贷款、抵押和质押贷款、信用证项下融资等)、贷款期限长短、贷款形态(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等因素,考虑相应的风险系数来确定,把风险因素对贷款的影响数量化,确定风险区域,并按风险程度高低确定贷款的分级审批权限和贷款保障措施,采取相应的对策,以维护贷款的安全。

三是建立金融机构经营风险警示指标。

当指标实际比例超过规定比例时,就应视作风险信号出现,应立刻采取补救措施。

四是设立金融机构经营风险控制指标。

建议目前将不良贷款率和应收利息率作为风险控制指标。

这两个指标直接反映了金融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对那些不良贷款和应收利息率长期严重恶化的机构,应采取接管、收购、兼并甚至破产的市场退出措施。

 3.切实加强金融监管,充分发挥人民银行的监管功能。

加强预警监管。

人民银行分支行的金融监管要实现以事后检查为主向以事前预警监督为主的转变,由事后的合规性监管向事前的以风险防范为核心的审慎性监管转变。

要逐步建立包括金融市场准入制度、资格审查、资本充足条件、清偿能力管制、业务活动限制、贷款集中程度限制、管理评价在内的预防性风险管理体系。

人民银行分支行必须加强对辖区内金融运行和金融机构经营状况的监控和分析工作,建立完善金融风险报告制度和金融监管档案制度,发现问题或苗头,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把风险陷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必须严格把好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关,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对各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的审查与监管,强化对资本金、从业人员工素质、业务范围等的审查与监管,把好金融机构设立的审批关,防止不合格金融机构的产生。

突出风险监管重点,扩大金融监管范围。

就人民银行分支行来说,要把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作为风险监管的核心内容,要把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金融衍生工具、社会金融秩序作为风险监管的重点。

对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的监管指标体系要严格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指标标准。

为此,对于非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必须明确下达有关控制指标,以便人民银行分支行据以严密监管。

要密切监管反映金融机构风险程度的流动比率、拆借比率、备付金比率、长期贷款比率、单个企业贷款比率、对股东贷款比率、贷款质量比率等指标,及时了解掌握各金融营业机构的信贷资产风险程度;要密切监管应收利息率、利润总额、资本充足率、资本风险比率、固定资本比率等财务指标,分析其经营状况和财务风险,督促金融机构风险状况的同时,还要加强对金融衍生工具交易和社会金融秩序的监管,并逐步扩大到对社会办金融的监管和对大户贷款企业财务状况的监管。

完善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金融监管水平。

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制度建设,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

4.采取有计划、有步骤的措施,坚决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金融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已经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真正摸清不良贷款的性质及分布状况,以法律的手段逐笔落实金融机构与各贷款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并落实信贷人员责任制,对贷款单位的资金流动状况进行监控;根据每笔不良贷款所处的状态,分别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收回能够收回的贷款,对确属暂时不能收回的不良贷款,要落实信贷资产的保全措施。

同时要通过加强信贷控制,确保不再发生新的不良贷款。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积极做好与当地政府、企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加强对各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的指导和不良贷款比例的监控。

5.建立区域性金融安全应急制度,提高非常时期的危机防范力

人民银行除了加强一般性预防监管和防范措施外,必须制定区域性金融风险应急预案,建立最后支持与接管体系,以便在个体性金融危机出现的时候应付自如,采取公开的或非公开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及时处置各类风险事件,防止危机的连锁反应和迭加效应,降低危害程度。

区域性金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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