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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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评估报告

息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

“十一五”终期评估报告

    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国人口发[2006]141号)、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豫人口[2010]118号)及信阳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终期评估的通知》(信人口[2010]41号)文件精神,始终把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地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一、“十五”期间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简要回顾

   五年来,全县基本建立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和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

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多措并举,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取得一定成果。

根据计生、卫生、公安、统计等部门数据比较,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自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呈逐年下降趋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并开始回落,综合分析我县2006-2010年实际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112、112、110、109、108。

   二、“十一五”终期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评估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综合治理。

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

我县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构建了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

自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以来,县委、县政府每年都召开1-2次全县工作会议,多次专题研究、分析我县的人口形势,及时发现苗头,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专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2006年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的职责,并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人口计生工作责任目标,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2007年初,县委、县政府在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上要求,要继续深入开展好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县政府明确一名办公室主任协调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领导小组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研究部署综合治理工作。

2009年6月28日在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所作的《关于息县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情况的报告》,各位代表对全县综合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治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我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协调联动,已经形成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局面。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自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以来,我县依托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这一载体,紧紧围绕“关爱女孩行动”这一主题,积极协调卫生、科技、教育、民政、司法、妇联、共青团及媒体等部门,充分利用各自优势,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女孩成长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认真贯彻计划生育、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消除性别歧视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宣传倡导,增强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引导人们树立“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生男生女一样好”等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一是加大环境宣传。

县、乡、村三级共投入资金580多万元,在省道、国道沿线及城乡主要干道设置了16块以“关爱女孩”为内容的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牌,其他广告牌1800余块;村村书写了有关“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的标语12543条;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榜365个。

县、乡、村人口学校,村级人口文化大院也相应充实了“关爱女孩”内容。

二是加大文艺宣传。

各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文艺宣传队编排演出了一批反映男女平等、女性成长、女儿也是传后人等题材的文艺节目30多个,巡回演出290多场。

各地还举办了“关爱女孩行动”大型文艺汇演14场。

三是加大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力度。

县人口计生委每年都制作一批融生殖保健、心理健康、法律法规知识于一体、图文并茂的“关爱女孩行动”专题宣传品,发放到全县每个已婚育龄夫妇家庭。

各乡(镇、区)也投入大量资金印制宣传品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

我县每年都印制有“以人为本,关爱女孩,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内容的扑克、纸杯、围裙、手提包等宣传品,免费发放到每家每户;2008年我县印制了“男女平衡和谐”、“树立婚育新风尚”等为内容的纸杯10万个,免费发放到育龄群众手中。

四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广泛开展关爱女孩的宣教活动,县电视台等宣传媒体上开辟了“关爱女孩行动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专题栏目,大力宣传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五是举办“关爱女孩行动”知识普及暨竞赛活动。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2006年以来我县组织开展了多场自下而上,层层推进“关爱女孩行动”知识普及暨竞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宣传普及了“关爱女孩行动”知识,促进了“关爱女孩行动”工作在基层的深入开展。

六是开展党校人口教育。

县党校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在干部短训班和学历班设立人口理论课,并形成制度,坚持经常。

2006年以来,举办人口理论讲座80余次,人口形势报告会20余场,培训科股级干部3000多人(次),培训乡村基层干部1500多人(次)。

  (三)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开展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是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特别是要解决好女孩家庭在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使他们老有所养,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使他们在经济上得实惠、生活上有保障、社会上有地位。

2006年以来,我县各级政府把计划生育各项奖扶资金纳入了财政预算,并设立了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和关爱女孩基金,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施救助和帮扶。

一是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分别落实了每月20元的奖励,全县落实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女孩在中高考中加分人数从2006年的414人增加到2010年的987人;三是落实农村女孩家庭奖励扶助人数从2006年640人增加到2010年的1648人,金额从38.4万元增加到138.5万元;四是落实对女孩家庭贫困救助人数从2006年的103人增加到2010年236人,金额从5.86万元增加到24.72万元;五是对县直企业下岗、失业的独生子女父母落实了20元的奖励,对县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独生子女父母分别兑现了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六是我县各级政府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入学等方面制定了多项优先优惠和帮扶措施,特别是对女孩困难家庭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救助活动,不少地方与女孩家庭开展了“一对一”、“一带一”的结对帮扶等活动。

   (四)健全制度,构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机制。

我县各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制度、B超管理制度、“两非”案件查处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十项制度。

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对批准照顾再生育的夫妻落实了“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度,加强了对第二胎孕情、孕期、产前的监测、管理和服务,从而有效地控制了选择性别的引流产和选择性别生育。

一是建立了信息交流沟通制度。

为加强对我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的动态监测和分析,计生、卫生、公安、统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建立起了各自独立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制度和查处“两非”案件统计制度,并建立起了信息交换沟通制度。

县人口计生委和县卫生局加强了对新生儿性别、中期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和查处“两非”案件情况的统计,县公安局加强了对新生儿填报户口情况的统计,县统计局加强了对出生人口性别的抽样调查和统计,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了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五个部门都要掌握到各乡镇、相关从业单位的情况。

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每季度相互通报一次,查处“两非”情况每月通报一次,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情况每月通报一次。

二是加强B超管理制度。

2006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强对B超使用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卫生和计生部门与B超使用单位签订了《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责任状》,明确了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奖惩措施。

实行B超备案登记制度和B超操作人员培训上岗登记制度。

同时,通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协调组织卫生、计生、公安、药监等部门对B超使用单位和B超使用情况、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妊娠药品销售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集中整治活动。

对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医药企业的检查覆盖率达到了100%,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制定了“两非”案件查处制度。

为了解决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难题,全县计生、卫生、药监和公安等部门采取联合行动,共同对造成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两非”案件进行查处。

各部门统分结合,各负其责,形成经常化的“两非”案件查处和打击的高压态势,做到了打防结合、打查结合、集中打击与经常化清查结合的查处机制。

几个部门联合建立了“两非”案件查处网络,畅通信息采集渠道,对得到的“两非”案件信息,做到快出动、快取证、快查处,决不延误战机。

从2006年至2010年10月30日,全县共查处“两非”案件134个。

四是落实有奖举报制度。

为了加强对群众监督举报的管理。

我县面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立了举报箱,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对举报者严格保密,经查属实,给予举报者重奖。

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从重从严从快处罚。

据统计,2006年以来,全县共收到举报线索39条,其中查实30件,兑现奖金15万元。

五是落实“三级两全包保”服务责任制度。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县计生系统全面推行了此项服务责任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共建立健全了六项制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实行协议管理制度。

全县对批准再生育的育龄夫妻,在发放第二个生育证时,与其签订包含“怀孕后不得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未经批准不得终止妊娠”等内容的协议。

二实行孕后公示制度。

对批准生育的育龄妇女确认怀孕后,在村政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实行全程跟踪服务周访视制度。

对持二胎生育证怀孕妇女实行孕情全程跟踪监控,包保人员每周到现孕妇女家中访视一次,建立重点管理服务档案。

四实行孕情月报告制度。

各乡(镇)每月将上月发现的持二胎证怀孕妇女的孕情准确报到县人口计生委,县人口计生委将情况记入《持二胎证怀孕妇女孕情登记帐》。

五实行定点手术制度。

持二胎证妇女确实需要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要到县人口计生委指定的医疗机构实施手术,否则所持二胎证无效。

六实行自然流产、出生死亡报告制度。

对持证怀孕后自然流产的,半天内报告村专干,专干当天报告乡(镇)计生办。

持证妇女婴儿出生后死亡或生育死胎的,2小时内报告专干,专干1小时内报告乡(镇)计生办。

防止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截至2010年6月30日,全县共落实包保责任人2948人(次),包保对象428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十二五”前期前瞻

  

(一)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虽然趋于正常值。

我们绝不可掉以轻心,县委、县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对综合治理的重视程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各乡(镇、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平衡,有的地方在正常值范围内,有的地方高出正常值较多,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的放矢做好工作。

同时,一些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复杂性、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尚需从领导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紧抓好。

  

(二)宣传尚不够深入和广泛。

一些地方和有关人员对法律、法规还缺乏了解和熟悉;部分群众还不清楚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危害,还不知道私自鉴定胎儿性别是违法行为,等等。

  (三)打击“两非”案件力度仍需加强。

数据表明,个别部门打击“两非”案件数量少、质量低。

同时,“两非”案件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也是一个现实。

同时,违法行为更为狡猾、隐蔽,光靠几次打击行动不可能使“两非”行为销声匿迹,这是一个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且长期作战的艰巨工作任务。

   四、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的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的思想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坚持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努力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由单纯控制数量为主向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转变,工作方式由行政制约为主向依法管理、优质服务和综合施治转变,使综合治理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经常化的新轨道。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工作机制。

真正做到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负实责。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营造宣传声势。

要进一步发挥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组织协调宣传、文化、教育、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宣传规划,加大有利于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女性权益、维护女性尊严等方面内容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让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女孩。

要开展对计划生育女孩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宣传,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促进群众生育观念转变。

   (四)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平衡发展。

依据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和工作基础,采取不同的指导措施,实行分类指导。

对出生人口性别比5年平均在110以下的基本正常的乡镇、区以建立长效机制为主,以治本为重点,规范管理,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定在正常水平;对出生人口性别比5年平均在110以上的乡镇、区实行标本兼治,成立强有力的综合治理专门班子,重点是加强对重点乡镇的整治,建立健全管理规范机制,落实孕情全程管理服务,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明显下降,逐步达到正常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协调,整合社会资源,制定并落实有利于女孩及女孩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切实提高女孩及其家庭的经济和社会地位。

当前,特别是落实好农村女孩家庭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进一步制定出台一些“含金量”较高、能给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带来较大实惠的奖励优惠政策,积极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

   (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需要投入必要的资金。

各级政府要保证经费投入,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提供资金保证。

息县计生委法制信访股

201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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