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461563 上传时间:2022-11-23 格式:DOCX 页数:23 大小:298.0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docx

百灵煤矿区域防突措施

百灵煤矿区域综合防突措施

一、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区域性预测方法主要有单项指标法、综合指标法和地质统计法也可以采用其他经试验证实有效的方法。

1)石门揭煤预测法:

(1)当石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按规定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取芯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况。

(2)当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时,在工作面迎头布置3~4个预测钻孔,其中沿巷道中心顶部、中部各布置一个钻孔、腰线两侧各部置一个钻孔,钻孔终孔距离距巷道轮廓线外3~5m,进行压力测定。

(3)当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3m时,为安全起见,在工作面迎头补打2个预测钻孔,进行压力测定。

(4)封孔测压

1)法向距离5m时,在迎头施工预测钻孔。

2)在钻孔插入带有压力表接头、挡板和导气管(1寸无缝镀锌钢管和聚氨酯封孔剂),导气管在孔口外端安设球阀。

导气管节长2m,中间用管箍连接,在连接前将丝扣用生料带缠好,以确保其气密性,测压室为1m,管四周打上导气孔,测压室管端头用1mm的细铜纱网包裹,以防煤屑及杂物进入堵塞管路;封孔深度视钻孔岩石段具体情况确定,应进入煤层顶(底)板并超过岩石裂隙带,根据防突规定封孔长度为5~8m。

3)封孔前必须用压风将孔内水排净,同时严禁岩粉渣掉入孔内,采用1.5寸导气管和聚氨酯封孔剂进行封孔,用麻袋片缠裹在导气管上,将聚氨酯封孔剂A、B两剂风别涂抹在麻袋片上,要涂抹均匀,立刻放入孔内。

4)钻孔封好后在48小时后安装压力表,并定期观测压力值,待压力稳定至少一周以上,该值即为煤层瓦斯压力。

5)附图

 

图1--1石门揭煤法向距离钻孔图

 

图1--2石门揭煤法向距离前探钻孔图

 

二1

图1-3瓦斯压力测定封孔示意图

 

1.压力表2.阀门3.导气管4.聚氨酯5.棉纱6.挡盘7.钻孔8.煤层

图1-4瓦斯压力测定封孔示意图

二、消突措施

当预测揭煤工作面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石门防治突出措施可采用抽放瓦斯、水力冲孔、排放钻孔、金属骨架或其它经试验证明有效的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钻孔排放,其技术要求如表6-5所示。

排放钻孔施工时应保证石门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垂距大于3m,如果岩石松软、破碎,增加垂距到5m。

钻孔应布置到石门断面周围3~5m的煤层内。

排放钻孔的直径为75~100mm,钻孔间距根据实测有有效排放半径而定,孔底间距不大于2m。

钻孔布置可参见图1-1所示。

钻孔要穿透煤层全厚,到达底板为止。

表1-2排放钻孔的技术要求

类别

排放钻孔

适用条件

有足够排放时间

实施措施时的岩柱厚度(m)

≥3

钻孔在煤层中的控制范围

在距石门断面周边3~5m内的范围布孔

钻孔间距或布孔参数

孔距可根据煤层透气性和允许排放的时间确定,一般为1~2m,钻孔布置可参见图6-4

消突措施效果检验

同突出石门预测

1~28-排放钻孔;1#、2#为效果检验孔

布孔方式按照从0~70°角度每隔10°打钻,方位角按照沿巷道方向确定,可根据实际情况分几个循环来打,排放钻孔排放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15天。

三、效果检验

1、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应当以预抽区域的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为主要指标或其他经试验(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二条要求的程序)证实有效的指标和方法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其中,在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或者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其他方式的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可采用直接测定值或根据预抽前的瓦斯含量及抽、排瓦斯量等参数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值。

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也可以参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七十三条的方法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检验期间还应当观察、记录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生的喷孔、顶钻及其他突出预兆。

2、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当根据经试验考察(应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二条要求的程序)确定的临界值进行评判。

在确定前可以按照如下指标进行评判:

可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指标进行检验,如果没有或者缺少残余瓦斯压力资料,也可根据残余瓦斯含量进行检验,并且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小于0.4MPa或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的预抽区域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也可以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含立、斜井等)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小于表4的临界值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但若检验期间在煤层中进行钻孔等作业时发现了喷孔、顶钻及其他明显突出预兆时,发生明显突出预兆的位置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判定为措施无效,所在区域煤层仍属突出危险区。

当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的直接测定值进行检验时,若任何一个检验测试点的指标测定值达到或超过了有突出危险的临界值而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时,则此检验测试点周围半径100m内的预抽区域均判定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即为突出危险区。

3、对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均应当首先分析、检查预抽区域内钻孔的分布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的,不予检验。

4、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对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区段宽度未超过120m,以及对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回采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则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1个检验测试点;若预抽区段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区段宽度或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2个检验测试点。

当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的钻孔在回采区域和煤巷条带的布置方式或参数不同时,按照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检验要求分别进行检验;

②、各检验测试点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较小、孔间距较大、预抽时间较短的位置,并尽可能远离测试点周围的各预抽钻孔或尽可能与周围预抽钻孔保持等距离,且避开采掘巷道的排放范围和工作面的预抽超前距。

在地质构造复杂区域适当增加检验测试点。

5、采用间接计算的残余瓦斯含量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当预抽区域内钻孔的间距和预抽时间差别较大时,根据孔间距和预抽时间划分评价单元分别计算检验指标;

(2)若预抽钻孔控制边缘外侧为未采动煤体,在计算检验指标时根据不同煤层的透气性及钻孔在不同预抽时间的影响范围等情况,在钻孔控制范围边缘外适当扩大评价计算区域的煤层范围。

但检验结果仅适用于预抽钻孔控制范围。

6、效果检验执行消突措施后,要检验其有效性,方法如下:

(1)当执行完排放措施后,在掘进工作面迎头施工2个直径ф75mm钻孔,见煤后使用ф42mm麻花钻杆施工,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q值、钻屑量s。

钻孔见煤后,这三个指标每2m测定一次,同时观测原有措施孔控制范围内测压钻孔压力表读数,若瓦斯压力P、△h2、q值、钻屑量s均不超过临界值则视为无突出危险性。

(2)如果石门揭煤条件允许(主要指时间),则可重新施工测压钻孔测定瓦斯压力作为效检方法,其具体测定办法也同前,但施工时要避免与其它钻孔沟通。

(3)若效检证明防突措施有效,则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远距离放炮揭穿煤层。

远距离放炮揭煤范围为距煤层顶板法距2m至见煤层底板全过程。

(4)若效果检验无效则采取补充防突措施,继续排放揭煤控制范围内的瓦斯,也可在两措施孔之间增加排放钻孔,然后再反复进行效检,直到消突措施有效。

四、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揭煤

4-1防护措施

1)警戒地点:

工作面距煤层顶板法距2m时,每次放炮时,凡工作面回风流所流经的巷道各岔口入风流侧安全地点设警戒。

2)反向风门设置:

具体位置根据现场情况而定,由施工部门负责施工反向风门墙垛,通风区负责安装反向风门。

放炮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3)设置二组可供10人使用的压风自救装置,且每人供风量应不得小于0.1m3/min,压风自救装置10个,一组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大于40m,另一组设置在放炮地点。

4)参加揭煤作业人员必须全部配带隔离式自救器。

①下井人员必须全部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自救器应随身佩带,但当时确实影响作业时,可以把隔离式自救器挂在10米以内随时能取到的安全地点。

放炮时,必须随身佩带。

②佩带中自救器要防止碰撞、挤压,严禁敲打、当坐垫,不准损坏铭牌。

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使用自救器,平时不准搬动自救器开启扳手和任意打开自救器:

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当发生沼气喷出事故时;在灾区进行近距离短时间互救和救护队员呼吸器发生故障时。

④、戴自救器时必须沉着、敏捷,严格按产品要求操作,未到达安全地点严禁取下鼻夹。

⑤、非井下工作人员下井时佩带自救器也必须经过使用自救器示范和训练,做到会使用。

由通风队负责进行示范和训练。

5)揭煤放炮时,专用供电必须实行三专二闭锁,双风机双电源,风筒末端供风量不得小于200m3/min。

风筒末端距工作面距离不大于5m。

6)揭煤放炮前,必须安装一组瓦斯监测装置,其中工作面向后3~5m,安装瓦斯监测探头T1,报警点1.0%CH4,断电点1.0%CH4,复电点小于1%CH4,断电范围为工作面20m巷道内所有电器设备;距全风压10~15m的范围内,安装瓦斯监测探头T2。

报警点1.0%CH4,断电点1.0%CH4,复电点小于1%CH4,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内的所有电器设备。

7)揭煤时的通风系统:

在每次石门揭煤前入风与回风线路均应十分明确,应当规定清楚。

8)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佩戴:

当班跟班区长、技术员、工长必须佩戴100%(量程)便携式甲烷报警仪,下井后悬挂于施工正前方。

以便随时监控工作区域瓦斯情况。

9)防爆检查:

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每天、施工队每班由跟班电工对该巷道内机电设备进行一次防爆检查,严禁失爆,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10)技术设计

施工位置等具体参数由技术部根据煤层赋存情况提供给通防部,由通防部设计钻孔,技术部现场给定方位。

瓦抽队严格按通防部设计的钻孔参数施工。

由通防部和防突办对抽放钻孔、排放钻孔进行验收,收集打抽放钻孔时的资料,以判断工作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工作,如有地质构造,根据实际调整钻场和钻孔设计。

11)探头维护

调度室(监测班)要保证监测设备功能齐全,灵敏可靠,每7天对瓦斯监测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确保瓦斯监测传感器监测准确,断电灵敏可靠。

瓦检班长每班必须要到该面进行检查,值班干部必须保证每天现场检查,随时掌握现场情况,以便采取针对性措施。

12)瓦检职责

瓦斯检查员必须随时检查瓦斯,掌握突出预兆。

施工过程中,有突出预兆时,如有煤炮声、顶钻、卡钻、夹钻、喷钻;瓦斯涌出忽大忽小、气温、煤温及气味异常、钻孔喷瓦斯,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所有人员、切断电源、揭示警标、组织人员按避灾路线撤出,并向矿调度和防突办公室汇报。

13)职工培训

区队每周对员工进行一次全面防突知识培训,每月进行一次防突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方可上岗。

使每个工人对突出预兆牢记于心,熟悉避灾路线。

4-2、安全防护保障措施

1)措施贯彻

本措施首次贯彻由通防部防突负责人或技术员负责,并与区队技术员作技术交底,以后由区队技术员向职工进行贯彻,同时由区队技术员命题考卷并负责组织全队人员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同时将考试成绩、考卷、学习签字记录报通防部。

2)避灾及救护基地

根据现场实际设置避灾及救护基地,该处设直通矿调电话。

3)复审

按要求每月对防突措施进行复审,完善相关内容,确保防突措施的合理性和可靠性,生产工艺变化另补充措施。

4)通风队提前检查通风系统,调度室(监测班)检查监测系统的完好情况,并各保证每周不少于1次的探头调校、通风系统检查。

5)施钻当班必须先检查撤退路线是否畅通、安全设施是否完好,若出现异常,必须先整改隐患,否则严禁施工钻孔(当班负责人负责)。

4-2-2组织保障措施

为了保证采区瓦斯抽放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矿成立“采区防突”领导小组,按照各自职责,有条不紊地开展相关工作,并实行项目负责制。

1)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①装备投入负责人:

矿长,负责防突工作所需的人、材、物及技术保证;

②项目负责人:

矿总工,全面负责该工作面防突技术管理及报告单审签等相关工作;

③安全督查负责人:

安全矿长,负责防突安全措施现场落实督察工作;

④生产施工组织负责人:

生产矿长,负责按防突措施组织安全生产;

⑤组织实施负责人:

矿安全副总,负责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协助总工程师完成该工作面防突组织技术安全措施落实及现场管理工作;

⑥技术实施负责人:

防突负责人,负责日常技术业务指导及实施工作;

⑦措施编制负责人:

防突技术员,负责防突措施的编制、修改、贯彻;

⑧监督检查负责人:

安质部部长,负责防突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⑨地质负责人:

技术部班长,负责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的预测预报工作;

⑩通风设施及瓦斯监测负责人:

防突队队长、调度室(监测班),负责通风、防突设施、监测装置的安设,质量检查及日常维护;

现场控制负责人:

区队队长,负责防突措施及有关规定的现场实施工作。

电气防爆检查负责人:

机电科长,负责供电系统能按要求进行断电和日常的防爆性能检查。

、其余人员按各自岗位职责组织防突作业。

2)连同执行的措施及相关规定:

未尽事宜,在执行本措施时,一并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相关规定。

4-2-3揭煤时安全技术措施

1)揭煤时,矿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揭煤防突指挥小组,并由通风区、通防部等单位参加。

井下放炮地点设专用电话。

2)所有参加揭煤人员使用的矿灯,必须经过认真检查,以确保防爆性能,同时佩戴隔离式自救器。

3)工作面装药前必须对现场工程质量、顶板支护、通风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始装药,全断面一次起爆。

4)放炮前必须将工作面所有钻孔、炮眼用黄泥堵实。

5)为降低突出强度,在工作面采用金属挡拦。

在距工作面10m~15m内设置,共两个为一组,间距6~8m。

6)防突期间,机电科和现场施工部门必须加强工作面及回风区域机电设备的维修、检查,确保机电设备处于完好状态,杜绝失爆,防爆和完好率达100%。

7)开始装药前半小时,由施工部门跟班干部安排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警戒任务(警戒位置应在图纸上标明),警戒期间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进入警戒范围内,警戒撤人范围:

凡受揭煤工作面回风系统影响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在揭煤前半小时撤离。

8)揭煤放炮前,回风流中电器设备及供电系统均不能带电,必须将所有电源切断,停电工作由机电矿长负责。

9)炮后30分钟,由瓦斯检查人员进入工作面检查,检查煤层揭露、支架状况、CH4浓度及通风设施,在CH4浓度不超限,无煤层突出,通风系统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解除警戒,恢复送电,正常施工作业。

10)参加揭煤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一旦发生煤与瓦斯突出,马上配戴好自救器,立即按避灾路线撤人。

避灾路线在揭煤前也应规定清晰明确。

4-2-4电气管理

1)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局扇必须有灵敏可靠的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要求,并标明型号、用途及维护负责人等。

2)迎头煤电钻必须有综保装置。

3)放炮前由现场指挥人员通知跟班电工停联锁电,悬挂停电牌,放炮后,由现场指挥根据监控探头显示状况通知电工恢复供电。

4-2-5远距离放炮

1)石门掘至煤层底板法距2m起,直至进入煤底板2m都采取远距离放炮,经矿领导小组现场鉴定后,方可决定揭煤结束。

2)放炮位置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放炮时所有人员撤至放炮警戒以外区域。

3)装药放炮必须使用座底泥和水炮泥。

水炮泥每孔不少于2个,炮眼剩余部分用炮泥充满填实,炮眼装药由放炮员或班组长配合放炮员进行。

装雷管及炮线连接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操作,连线接头必须用胶布包好,连接方法为串联。

4)一次打眼一次装药放炮,严禁一次打眼分次装药放炮,装药放炮不得与其他工作平行作业。

末装药的炮孔及措施孔用黄泥填满捣实或充填深度达到炮孔深度的1.5倍。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工作面附近20m范围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

6)放炮采用100发以上的大容量发炮器,并经性能测式确保灵敏可靠。

7)放炮采用1~5段矿用毫秒电雷管,最后一段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所有雷管必须经过导通测试,合格后方可发放使用。

8)放炮母线严禁与电缆,铁管等导电体吊挂在同一侧,否则吊挂在其下方间距不小于300mm。

9)迎头不得少于3道喷雾装置,放炮前后均要洒水灭尘,回风巷要经常冲洗粉尘。

若无风、无水则严禁装药放炮。

10)石门内设一组隔爆水袋,其按装要求应符合质量标准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

11)每次放炮后,现场指挥人员必须向监控室了解T1、T2瓦斯浓度情况,确定无超限,且待30分钟后,方准进行验炮工作,确认一切正常,方可通知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爆眼,重新装药起爆;

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

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等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本措施未涉及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防突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掘进工作面防突措施

对掘进工作面连续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

即在掘进巷道进尺前,先进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若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应采取防突措施并进行效检,若措施有效则在保留一定超前距、并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继续掘进。

若措施无效,则必须执行补充消突措施,并继续进行效果检验,直到检验消突措施有效时方可的保留一定超前距、并采取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继续掘进。

煤巷掘进工作面预测指标常用的有三个:

钻屑解吸指标△h2、最大钻屑量Smax、钻孔瓦斯涌出初速度q。

因矿井尚未开敏感指标与临界值的研究,暂不能确定哪个指标为敏感指标。

但从原理上讲,△h2、Smax可以反映煤层瓦斯含量、放散速度、地应力状态与煤质;从操作上来讲,△h2、Smax可实现同一钻孔中测定两个指标,便于井下操作,所以采用这两个指标作为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指标。

为防止突出事故,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对突出防治工作实行从严管理,所以在判断突出危险性时,只要其中一个指标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临界值,则视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采取WTC防突参数测定仪测定临界值,即当预测指标大于等于突出危险临界值,即k1≥0.5或S≥13Kg,工作面预测为突出危险工作面,这时需要执行超前钻孔局部防突措施,措施后进行措施效果检验,只有当检验时测定的k1、S都小于突出危险临界值,即k1≥0.5且S≥13Kg时,检验措施有效,工作面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可在保留一定超前距的情况下,采用远距离放炮安全等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

当检验预测指标大于等于突出危险临界值,即满足k1≥0.5且S≥13Kg,说明所采取的防突措施无效,需要采取补充防治突出措施,并重新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检验工作面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方可在采用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超前距的情况下进行掘进作业。

预测、措施、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技术流程见图2-1。

图2-1煤巷掘进防突工艺技术流程

一、煤巷掘进工作面突出预测

1)煤巷掘进期间,为防治在煤巷掘进过程中发生煤与瓦斯突出,按《规定》要求,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工作面突出预测,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h2、钻屑量S。

图2-2突出预测钻孔布置俯视图

2)在工作面选择软分层打3个直径Φ75mm、深度8m预测钻孔,钻孔采用手持式风动钻机施工。

3)预测钻孔布置:

中间钻孔位于工作面中部,平行巷道掘进方向;两边钻孔开孔距巷帮0.5m,终孔控制巷帮2m,与巷道夹角15°,如图2-2所示。

钻屑量S使用弹簧称进行测重,从第2m开始,其它7m每打1m钻孔测量一次。

钻屑解吸指标每打钻2m测定一次。

4)突出预测指标k1、Smax都小于临界值时,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否则预测工作面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5)预测人员在进行工作突出预测时,认真观察工作面构造及施工预测钻孔过程中瓦斯动力现象,并按“附录百灵煤矿瓦斯预测(效果检验)指标报告单”认真记录。

6)当工作面预测为无突出危险并进尺时,须留2m预测超前距。

预测为突出工作面根据以下防突措施进行。

二、煤巷掘进消突措施

1)煤巷掘进工作面的防突措施主要有超前钻孔、松动爆破、水力冲孔、深孔控制爆破、煤层注水等,来消除掘进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保证安全掘进。

2)防突措施采用超前钻孔措施。

设计钻孔孔径Φ75~100mm,有效排放半径取1m,钻孔控制到巷道轮廓线外3m。

设计钻孔深度48m,措施钻孔数9个。

钻孔布置如图2-3,钻孔参数可按照图中的尺寸计算。

图2-3排放钻孔布置示意图

 

表2-2超前钻孔措施钻孔参数一览表

钻孔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开孔距巷道中心线(m)

1

0.5

0

0.5

1

0.75

0.25

0.25

0.75

偏角(°)

4

3

0

-3

-4

4

3

-3

-4

倾角(°)

0

0

0

0

0

0

0

0

0

孔深(m)

48.13

48.11

48

48.11

48.13

48.04

48.02

48.02

48.04

注:

1、开孔距巷道中心线:

巷道掘进方向左为“+”,右为“-”;

2、偏角为钻孔方向与巷道中心线夹角,左为“+”,右为“-”。

三、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1)措施效果检验方法与突出预测方法相同,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k1、最大钻屑量Smax。

但检验钻孔应布置在上下左右措施孔之间,且距措施孔孔间距不小于300mm。

检验孔孔深(检验与措施孔孔深均采用钻孔向巷道掘进方向的投影孔深,简称投影孔深)可比措施孔至短3m,并布置在两个措施孔之间。

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可采用2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例如若检验孔深为9m,若措施有效可进尺7m,然后再进行下一个循环。

2)若检验孔孔深等于措施孔孔深时,经检验措施有效后,必须留有5m投影孔深的超前距。

3)措施效果检验指标突出危险临界值同突出预测,只有当二项指标都没超过突出危险临界值时,措施为有效,工作面检验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即可采用远距离放炮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

4)补充防突措施

当措施效果检验无效时,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

补充防突措施可在上下两排钻孔之间增打排放钻孔,孔深同措施孔。

钻孔参数也是按实际情况根据图2-3计算后填入表2-2。

然后继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