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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第二章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是人类基本的社会活动。

认识论作为认识的学说,要探讨和揭示人类认识世界的基础、本质、结构、规律和过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革命的能动反映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以实践为认识的基础、源泉和动力,科学地揭示了主体与客体的辨证关系,认识与实践的矛盾运动过程,真理与价值的关系,从而实现了人类哲学的伟大变革。

第一节认识的本质及规律

一、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如何把握认识的本质,这是认识论的关键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作为可知论与其他哲学可知论的区别,就在于承认实践是认识发生的基础,人的认识就上基于实践对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的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过程,这一结论不仅和不可知论,旧唯物主义认识论划清了界限,而且和唯心主义认识论的先验论划清了界限。

正如毛泽东指出:

“辨证唯物论的认识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不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

(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在认识和实践的矛盾关系中,实践作为认识的基础而对认识发生和发展的决定作用,首先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1、认识形成于实践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认为,思想观念作为人类认识是主观的东西,自然界、人类社会是客观的东西,主观是对客观的反映,这是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立场。

主观的东西为什么能够反映客观的东西?

把主观的认识与客观的事物联系起来的中介或桥梁是什么?

这只能是实践。

这就是说,人的认识不是头脑里固有的,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从实践中产生的。

人类只有通过实践,发挥其劳动器官、感觉器官、思维器官和客观事物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才能形成关于客观事物的外部关系现象的认识和内部联系、本质的认识。

2、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

一切真知都来源于实践。

由于认识过程中主观客观诸多条件的限制,人们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事事时时都要亲自实践,从而获得直接经验的认识,还需要通过向他人、书本、网络等各种知识传播媒介形成、积累间接经验。

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是“源”与“流”的关系。

在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趋加快的当代,更要正确处理好“亲知”(直接经验)和“闻知”(间接经验)的辨证关系。

(二)实践上认识发展的动力

在说明人们为什么要进行认知,人们认识的动机是什么等问题时,人们往往着重诸如“求知欲”、“好奇心”、“科学兴趣”等方面的作用。

这就是一种用认识本身解释认识动因的观点和思路,没有看到认识活动背后的实践机制。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认为,只有实践才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

1、变化发展的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

为了生存和发展,人类必须不间断地进行能够实践活动;为了提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和有效性,人们就必须不间断地正确地认识世界。

这就是说,人类只有在不断的实践中才能不断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从而推动认识的不断进步。

2、实践的发展不断创造出日益完备的新的认识工具和技术手段

人类在实践的不断发展中克服自身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身体局限性,通过发明创造新的认识工具和手段扩大认识的范围,加深认识的程度,增强认识的能力,从而推动认识的向前发展。

3、实践锻炼和提高了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

人类作为认识主体是在实践过程中逐渐确立的,其主体认识能力也是随着实践的站而日益增强的。

人的生理素质会有差异,但它只是才能发展的一个条件,其本身并不是才能。

实践即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主观世界,人们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才变得聪明起来。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

人类认识世界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获取真理。

哲学作为“爱智”活动也要求鼓励人们不断地探索、追求真理,而人类只有根据真理性的认识指导实践,才能奠定实践取得成功的前提,因此,以什么标准检验认识的真理性是认识论中的重大问题。

1、实践是联系客观实际和主观认识的桥梁

2、检验过程是指导实践的理论同客观现实相对照

(四)实践上认识的目的归宿

人们既不是为了认识而认识,为了实践而实践。

一切人类认识和实践活动都是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这是认识与实践实现统一的根本价值取向。

1、认识世界的两大任务:

解释世界与指导实践

2、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认识是在实践基础上的认识器官对客观事物的能动的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本质的理解。

一方面,它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的基本原则,把认识看作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没有通过实践纳入其范围内的客体,就不会有关于客体结构、性质和规律的认识,这就是列宁所谓“从物质感觉”的认识论路线;另一方面,它有认为主体对客体的反映不是直观的,消极的、一次性完成的,而是以实践为基础的能动性,积极的、逐步深入的过程,这就和旧唯物主义反映论区分开来了。

(一)认识的结构

立足于静态分析,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中介的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网络系统。

分析作为系统的认识结构的目的,在于帮助了认识发展的动态过程各种基本要素的辨证关系。

1、认识的主体

认识的主体上指处于一定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中的、具有认识能力并从事

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人。

作为个体与社会、体力与智力、物质与精神、认识与实践相统一的社会存在物,主体有如下主要特征:

(1)自然性人是客观实在的自然存在,人类和社会是是物质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2)社会性人本身是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产物,人的主体地位及活动能力只能在社会中确立和增强。

(3)意识性人类实践活动的能动性体现为人类意识对时间活动的指导性,从而使世界变的有“意义”起来。

2、认识的客体主体的形成可分为:

个体主体、群体主体、社会主体

认识的客体是指进入主体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范围内的客观事物。

客体的主要特征是:

(1)客观性客体是不依赖于主体客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2)对象性相对于人类实践,客体也有“潜在”与“现实”之分。

客体的对象性是指客观事物经过实践的接触而和主体发生具体联系,才能成为认识对象。

(3)历史性随着实践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客观事物进入人类实践和认识领域,从而使认识具有历史性客体的形式可分为“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

3、认识的中介

认识的中介是指主体和客体在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利用的一切条件工具和媒介系统,它是人类认识世界的必要因素,认识的中介可分为三类:

(1)物质中介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各种工具系统作为物质中介可以帮助人类克服自身胜利局限,扩大认识对象的范围,提高接受信息的能力。

(2)精神中介人类思维能力延伸而形成的工具系统。

通过延长人的思维器官,加强了人对信息的处理、储存和传递的能力。

(3)语言符号中介人类在日常社会交往中普遍熟知的、用来传递、储存和加工信息的基本工具,它有助于巩固、保存、传递思维活动的成果。

4、认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

(1)实践关系(求实)

(2)认识关系(求真)

(3)价值关系(求善)

(4)审美关系(求美)

(二)认识的机制

揭示认识的形成,不仅要分析任何一个现实认识过程必备的基本要素,还要通过概括这些基本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机制,从而发现主体认识活动的特征及其各种主观性因素的作用。

1、主体认识活动的基本特点

人类能动地“改造”外部世界的实践活动不同于动物消极地“适应自然界的活动,因而其认识作为能动的反映活动也不同于动物的消极的、直观的感性及心理活动。

(1)主观性主体在认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意向性、目的性、引导着主体的认识方向。

(2)自主性受主体主观性支配而在认识过程中体现出来的自觉性、意志力、启动、调整主体的认识过程。

(3)创造性主体在认识和实践活动中的积极性、建构性,体现完成了主体的生活理想模式。

上述三个特点体现了主体的精神性特征,但这种特点体现的主体性原则不是唯心主义的“主观性”、唯我论而是与客观性原则、实践性原则、历史性原则相联系并以它们为基础的。

2、理性因素和非理性因素在认识中的功能与作用

(1)理性因素的功能与作用

①设定对象的选择功能

②整理信息的规范功能

③形成认识的解释功能

(2)非理性因素的功能与作用

①渗透作用

②诱导作用

③调节作用

三、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认识是一个系统,也是一个过程。

列宁、毛泽东分别通过分析认识运动的过程而揭示了认识运动的基本规律。

列宁把“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看作是认识真理的辨证途径。

毛泽东把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和由理性认识回复到实践,看作是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的“两次飞跃”。

(一)由实践到认识

辨证的认识过程,首先是从实践到认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经历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两个阶段。

1、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1)感性认识及其特点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通过感觉器官接触外界事物而得到的对事物表面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中形式,其特点是形象性和具体性。

(2)理性认识及其特点

理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得到的对事物本质,内在联系和规律性的认识,包括概念、判断、推理三种形式,其特点是间接和抽象性

(3)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辨证关系

  ①要掌握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坚持实践性和客观性。

②要通过科学的思维方法对感性材料进行加工整理,坚持全面性和抽象性。

3、反对唯理论和经验论

(二)由认识到实践

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不仅在于实践的基础上实现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更重要的在于由理性认识回复到实践的飞跃。

1、由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重要意义

(1)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2)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2、由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条件

(1)理性认识本身应当是正确的,这是实现从理性认识到实践飞跃的前提。

(2)理性认识要和具体实践相结合。

(3)理性认识要为实践主体所掌握。

(4)理性认识付诸实践,要具备一定的客观环境和物质条件。

(三)认识过程的反复性

一个完整的认识过程包括两次飞跃,实现了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但是,人类实践的复杂性,反复性决定着一个正确的认识往往需要从实践到认识,再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才能完成。

1、认识多次反复的原因

(1)客体存在范围和发展程度的限制。

(2)主体自身诸多因素及所处社会历史条件的影响。

2、再认识过程

认识的过程往往是再认识的过程,再认识就是再实践的基础上对原有认识成果的重新认识,它不仅包括认识的纵向和横向扩展、修正错误,使认识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更新的过程。

第二节真理与价值

真理问题是认识论中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

在哲学上,不同哲学流派形成了不同的认识路线,这因此形成了不同的真理观。

真理既有认识的价值,又有实践的价值,因而不同哲学流派又形成了对真理性认识及其作用的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强调真理的客观性,强调真理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辨证关系,反对真理问题上的唯心主义、实用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从而为人们认识真理、实现价值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真理的客观性和真理的绝对性、相对性

在真理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既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坚持真理上的唯物论,又承认真理属性上是决定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认识是由相对到绝对的发展过程,坚持真理观上的辨证法。

(一)真理的客观性

1、什么是真理

哲学上存在着不同哲学流派相对应的真理观,在真理的定义上也是众所纷纭,如客观唯心主义把真理看作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认识,主观唯心主义者、实用主义把真理等同于主体主观感觉的满足和效用,认为“有用就是真理”。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真理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的意识里的正确反映。

2、真理客观性的含义

真理作为一种认识,它不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而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其内容是客观的,但它不是通过语言和思维的方式表达出来,其形成是主观的。

任何真理都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从真理的本质来说,真理具有一元性,即只有同客观事物本质及其规律相符合的认识才是真理,这就上真理一元论。

(2)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是客观的。

实践作为检验尺度既可判定认识的真理性,又可判定认识的价值性。

3、真理客观性的结论

(1)真理没有阶级性

(2)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

(二)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1、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通常成为绝对真理,它有两方面的涵义:

(1)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任何真理都是客观世界本质及其规律的不断接近,世界是可知的,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2、真理的相对性

真理的相对性通常称为相对真理,它有两个方面的涵义:

(1)任何真理都有依赖于主体的主观形成,从而使人们对真理的认识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2)任何真理在广度上和深度上都不可能穷尽客观世界的一切方面、所有层次,从而使认识有近似的、不完善的性质。

3、真理是绝对与相对的辨证统一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不是两种不同的真理,而是同一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和方面,二者是辨证统一的。

(1)绝对真理与相对真理是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的

(2)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想绝对不断转化的过程

4、反对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

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真理的客观性,不仅在于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而且在于检验真理的标准也是客观的,只有实践才是检验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的客观标准。

(一)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

检验真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哲学史上众所纷纭的问题。

马克思主义哲学真理观认为,只有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又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1、真理的本性

真理是标准主观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

所谓检验认识的真理性,就是检验人的认识是否同客观实在相符合。

这样,真理性的认识既不能在主观认识领域内寻找,也不能有求客观事物直接作出回答。

2、实践的特点

实践能成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因为它在主观认识上与客观实在之间架起一座由此及彼的桥梁。

(1)实践的普遍性

(2)实践的直接现实性

(二)实践检验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既具有绝对性又有相对性,这就是真理标准问题上的辨证法

1、实践标准的绝对性

(1)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客观标准,具有唯一性。

(2)实践最终对认识的真理性作出定论,具有终极性。

2、实践标准的相对性

(1)实践的具体性特定的实践只能检验具体的认识。

(2)实践的历史性任何已被证实和尚未证实的真理性认识都要接受实践的反复检验。

(三)逻辑证明的作用

把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并不排斥逻辑证明的重要作用。

实践检验与逻辑证明是相辅相成的。

离开实践检验夸大逻辑证明的作用,就会离开唯物主义;完全抛弃逻辑证明讲实践检验,在实践中也行不通。

逻辑证明是一种在认识过程中运用正确的概念和判断进行推理,从理论上论证和确定另一个新的判断是否正确的逻辑方法。

1、逻辑证明的理论分析帮助实践经验由特殊提高到普遍。

2、逻辑证明是实践检验的先导。

3、一些理论需要借助逻辑推理来证明而不能靠具体的实践直接证明。

三、真理与价值的统一

真理和价值是认识的两种属性、两个方面。

真理能解释实践,具有认识的价值;真理又能指导人们改造世界,具有实践的价值。

真理的价值性是推动认识主体积极实践和积累知识的动力。

(一)价值及其特点

1、价值的含义

价值是主客体相互作用过程中所存在的效用的反映。

价值是客体的存在、属性及其变化相对于主体需要而言的有用性。

2、价值的特点

(1)价值的客观性指的是价值客体的性质、结构、功能和属性能够满足价值主体主观需要的客观实在性。

这种客观实在性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但又随着人的实践的发展被开发、挖掘出来。

(2)价值的主体性指的是价值主体的特定意志、需要、情趣和欲望在通过改造客观事物的过程中的体现和实现。

价值主体是探索、创造、判定和利用价值的主导因素。

(二)真理与价值的辨证关系

人类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遵循着两个原则:

一个真理性原则,一个是价值性原则。

前者要求人们探索、追求和服从真理,后者要求人类按照自身内在尺度和需要认识和改造世界,使世界适合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1、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区别

(1)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原则,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原则。

(2)真理原则要求遵循人类活动的条件性,价值原则服从人类活动的目的性。

(3)真理原则体现认识世界的统一性原则,价值原则体现了社会生活多元性原则。

2、真理原则与价值原则的联系

(1)互为前提

(2)相互引导

(3)标准统一性

第三节认识与实践的统一

一、一切从实际出发

对人类来说,人类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内部世界,自然界是人类生活的外部世界。

无论是认识和改造外部世界,还是认识和改造内部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和认识论都要求遵循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认识论路线。

(一)实事求是

既然主体面对的世界是客观存在的世界,而客观存在的世界又是按照其固有规律在时间和空间中运动、变化、发展的世界,那么,人类要想正确的认识世界和有效的改造世界,就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也就是坚持实事求是。

毛泽东说:

“‘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

实事求是是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它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世界观、认识论的根本要求。

(二)实事求实的基本要求

1、物质世界是不依赖于人们意识的客观存在,这就要求从客观实际出发,反对主观唯心主义。

2、物质世界是运动、变化、发展的,要求思想、实践随着客观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变化。

3、物质世界是在时间和空间中运动、变化、发展的,要求对时间地点条件作具体分析。

4、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是有其客观规律的,要求按照客观规律办事。

二、在实践中坚持和发展真理

在认识与实践的矛盾关系中,实践不仅是认识形成的基础,而且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实践不断推动着人们探索真理,发现真理、坚持真理和发展真理。

(一)在实践中坚持真理

1、坚持真理是实践成功的前提

2、坚持真理才能提高实践活动的自觉性

(二)在实践中发展真理

1、实践是真理发展中的动力

2、正确处理真理和谬误的辨证关系

三、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

人作为主体是认识主体与实践主体的统一。

正确处理认识与实践的矛盾关系,不仅要认清主体所面临的世界的层次及特点,而且要理解在实践基础上主体和客体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相互作用的双重化过程。

(一)认识自然界与改造自然界

1、物质自然界的层次

自然界按其与人的活动关系的密切程度,可以区分为以下层次:

(1)未被认识的外部世界

(2)有所认识的外部世界

(3)认识所及,人迹所到的外部世界

(4)人化的外部世界

(5)人造的外部世界

2、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

(二)认识人类社会与改造人类社会

1、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和社会关系

2、认识与改造社会的任务

(1)认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2)改造社会制度

(3)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认识自我与改造主观世界

1、正确评价主体的精神性

2、实现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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