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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镇

天堂:

  

  要理解结尾为什么这么安排,要先理解grace和她爸爸的那一段互相指责。

他们并没有指责对方的人性堕落,而是指责对方“arrogant”。

这个词,就是理解这个片子的关键。

要理解,整部电影中,哪怕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狗镇的居民都并不认为自己在做坏事,而且因为做坏事而受到了惩罚。

他们的思维方式是:

我保护了你grace,你要为你的受保护付出一定的价格(我不想用代价这个给人很多联想的词)。

保护你的成本提高,我们自然要提高价格。

你要逃跑,我给你枷锁,不过是阻止你逃跑。

他们自始至终是站在一个施舍者的角度作恶,所以他们不觉得自己在作恶。

他们的病因是arrogant,一种站在高人一头角度的洋洋自得。

一旦这种高人一头的地位被彻底巩固,也就是片中grace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留在狗镇,这种arrogant就自然而然的演化成恶了。

我们可以看看历史上以善的名义作恶的具体事例,文革,十字军东侵,等等等等,太多了。

后面之所以选择让grace报复,实际上点明的是,grace也是一样的人。

这种arrogant是人性之恶,不是少数人身上的恶,grace不是天使,她一旦有了施恶的机会,她也会这么做。

而且她也是以惩罚为目的,不是以恶本身为目的来做这件事情的。

恶的发生并不一定要有恶的理由,而是需要一个具有绝对权力的条件和arrogant

    

  公路:

  

  arrogant在影片的开头即出现过,在末尾更是作为主题出现,但是在整部影片中,这个词没有被用到狗镇居民身上过。

我认为狗镇居民所象征的东西很简单,就是普通人的罪恶。

所以,我不赞同arrogant是恶的来源。

    

  其实,这部影片的寓意是非常明显的。

在基督教话语中,grace这个词就是“上帝的恩典”的意思,在很多情况下都可以用来指耶稣。

我们把基督教文化和古典文化(古希腊罗马文化)区别开来,认为古典的特征在于“此世道德”,其核心是一种善恶报应的质朴的正义观,而基督教的特征在于“彼岸信仰”,其核心是绝对宽容,以宽容来超越此世道德的善恶之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古典世界中,人和人是不平等的,有德性的人比没有德性的人更高贵,而区别一个人有没有德性的最明显的标准,就是他的行为是不是好的。

而在基督教,不管一个人行为好不好,在理论上是无所谓的,哪怕是无恶不作的罪犯和一个虔诚的修道士,在上帝面前也是平等的,信仰的超越性要求宽容一切罪恶。

    

  我们承认,基督教的“宽容”是一种优秀的精神和高贵的理想。

但是这种绝对宽容的精神,如果发展到极端,就失去了人性的支撑,因为人生在世,是不可能完全宽容一切罪恶的;生活中真实存在的善恶之分,恰恰需要古典的“正义”来承担。

因此,即便在一个基督教的世界中,最高的境界也不是纯粹基督教的宽容和博爱,而是如何在基督教的宽容逻辑中,最大程度地容纳古典的正义精神。

    

  这是哈姆雷特的主题,是陀思妥耶夫斯基一贯的主题,也是狗镇的主题。

而狗镇的特点在于,它把上帝的形象(grace的老爸,一个黑帮首领)直接等同于古典精神,并且借他的口,讲出了基督教的宽容逻辑的内在弊病,那就是arrogant

    

  基督教的宽容,本来是从arrogant讲起的。

基督教讲,用道德审判别人的人,是一种arrogant,因为真正的审判权在上帝手中,人不可僭越。

而grace的老爸指出这种逻辑的吊诡之处,那就是企图宽容一切,恰恰是最大的arrogant。

这句话是grace的老爸讲出来的,也就是基督教的上帝自己说出来的,那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既然只有上帝才有审判的权力,那么也只有上帝才有宽容的权力。

其实,无论是审判还是宽容,都有正确和错误之分。

错误的审判,是僭越的,错误的宽容更是僭越的。

基督教的真正精神,应该结合审判和宽容,那就是,即便是承认上帝面前人人平等,罪人最终会得到上帝的宽容,但是人间的事务,还是必须在人间的正义精神之下得到真实的执行,不能以宽容的名义敷衍了事。

    

  

  行者:

  

  “arrogant是人性之恶”。

确实。

  关于“基督教的绝对宽容超越了善恶,是神才能达到的境界,而面对人间真实的善恶区分,这种不现实的理想却无法承担正义的要求。

  

  我这样理解:

  种种的恶和罪,在神成为神之后,自然无法也不会加之于神之身上。

他所看见的种种,不过是人所受而已。

所以,他可以去要求别人绝对宽容。

哈哈。

看起来,神也arrogant。

《MR73左轮手枪》里,老警察最后干掉了两个恶人。

一个是坏警察,一个是大恶人。

干坏警察时,是用手枪柄将他在妓女床上生生敲死,因为老警察恨死他了,那个垃圾警察。

干大恶人时,简单的一枪。

痛快淋漓。

决不宽恕。

  连迟到的正义都是非正义的,何况无法伸张的正义?

    

    

  

  吴功青:

  

  闲来又看了一遍《狗镇》,来翻师弟的文字。

大体都是同意的,觉得师弟一开始问题就把的很准,大的方向我觉得都没有问题。

提几个小点,一起讨论。

    

  1,首先,我并不是太同意拿基督教这个大概念来与古典比。

这是因为,“超善恶”的观念虽然蕴涵在《圣经》之中,但并非本来如此。

严格来说,我们或许应当断定,是新教改革对“因信称义”的极端强调才导致了尼采总结出来的“超善恶”。

这也就是说,“超善恶”本身是新教的,是现代性的一种体现。

我们很难说天主教里有绝对的宽容。

而且,就《圣经》本身来说,虽然福音的精神是宽容的,但也有《启示录》的存在。

并且历史上也一直都在争论这两种逻辑的统一性问题。

这就表明,基督教自身在对待宽容问题上也是复杂的,也是历史地变化着的。

    

  2:

我当然同意这部影片是对福音书的改写,如你所说,或许可以称为“另类福音书”。

或者说是,“反福音书”的“福音书”。

基本的原因在于,影片的最终目的是拯救,但是渠道与《圣经》的基本精神不统一。

  但是,如果仔细推敲最后一段话并把Grace本人也当成一个历史中的神,那么还有两个问题:

1,影片假定了Grace是神,因而当然知道什么是好什么是恶。

通过和父亲的争论,她清楚地知道了狗镇里的人都是不好的。

这是她最后审判的基础。

但是,就影片所企图达到的社会言说来讲,这个神其实也必须过渡到人和国家。

这样,他们本身还能知道什么是好吗?

2,即使我们假定了狗镇的是不好的,人也知道他人的恶,但是,审判的权利在哪呢?

这是我觉得影片主题的一个危险性所在。

拒我说知,导演对社会的丑恶和不公极度不满,并且苛求政治言说。

这,其实也就是影片末尾的“权力”之争。

从这个逻辑,我们可以认为:

在导演的逻辑里,只要我们的权力是用来行善的,能达到善的目的的,手段的不正义或许是可以原谅的。

导演是反美主义者,他想做的当然是可以猜想。

但问题是,即便他真的知道了善,并且拥有权力,他就真的可以用这个权力去行使他要做的事情吗?

    

  我说的第二点,简单地表达出来就是:

影片的基督教逻辑和其政治—社会逻辑是有张力的。

虽然在相当的意义上,这个影片揭露了基督教的困境。

但是,在我看来,当它以一种反基督教的方式去实现福音时,我觉得他的逻辑有些简单、甚至有些危险。

基督教诚然是讲对人的宽恕,可并不意味它没有惩治人罪恶的手段。

基督教自身、基督教所影响的法律精神都是一种体现;用暴力的权力方式诚然可以消除恶,但这自身并不一定就达到了善。

Grace把狗镇消除了,但其实自身又处在罪里。

这样看,影片最后的讨论也有很多模糊和伸展的空间。

    

  随手写了两点,也不大严谨。

你觉得有问题我们继续讨论。

    

  

  公路:

  

  

  我先简短回复如下,以后有机会我们再详谈

    

  1,我认为新教是更彻底的基督教,它没有创造新的原则,而是把内在于基督教的逻辑发挥到了极端。

说它是现代性,没有问题,可是现代性也是基督教的子嗣。

    

  2,消除狗镇并不是恶,正如哈姆雷特杀死叔父不是恶,二者都是正义的实现。

正义的实现要求人不要执著于脆弱而敏感的良心:

杀戮是虽然是暴力的,可是正义常常需要暴力来实现。

真正恶毒的,是杀戮背后的仇恨。

Grace的杀戮并没有仇恨,狗镇的人们该死,Grace只是替天行道而已。

    

  我知道这些提法都太简单,只是这里不可能展开来讲,只能表明我的基本倾向。

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再重申一下:

认为消灭狗镇也是一种恶,从而受制于良心、怜悯而下不了手,这恰恰是基督教超善恶逻辑的体现,它可以是一种伟大的博爱和善良,但是它对人间的善恶也会造成伤害。

我认为另一种选择是更加高贵的:

毫不犹豫地做该做之事,但是不要有仇恨之心。

即便说暴力始终都是恶,但是人间的正义就是由善恶的轮回来实现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永恒的道理,不要用所谓绝对的善来救赎这个人间,它需要安排,而不需要救赎。

 

《狗镇》:

一部颠覆整个人类价值观的影片

  

  谢宗玉

  

  

  

  

  

  如果我的记忆没出错的话,《狗镇》(又名《厄夜变奏曲》)应该是近十年来,最震撼我的一部电影。

电影是2003年出产的,我却在2009年岁末才看到。

我的信息真是太闭塞了。

好在这样一部伟大的作品,无论什么时候看,都不算晚。

  

  看完片子,我首先想到的是,这个导演应该枪毙。

最好由我去执行死刑。

拿枪的手,我不会让它有半点颤抖。

就像电影里的女主人公枪杀她的男朋友一样,我也会这么干脆利落。

但在枪毙他之前,我会趴在他的脚下,压肩耸臀,先磕九个响头。

  

  磕头,是因为他无与伦比的才华。

枪毙,是因为他极具颠覆性的思想。

所谓“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如果导演冯提尔不死,整个人类似乎都会在他赤裸裸的逼问下羞愧而死!

据说《狗镇》只是他美国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接下来不知这个疯子还会执导出什么样的作品来?

  

  电影是同事向我推荐的。

理由是性学专家李银河都为电影写了评。

可他自己却没看下去。

嫌它是一部有点沉闷的舞台话剧。

起初,我也认为用话剧的形式拍电影是导演为了省时省力,但很快我就发现,这正是导演最伟大的地方之一。

除了这样,我想不出还有什么形式能够如此完美地表现这部近似寓言的电影!

艺术形式和思想内核在这里达到了空前的统一。

导演之所以没在一个真实的村庄展开故事,就是想让故事的发生地变得模糊而不确定。

说到底,舞台“狗镇”其实就是一块人性的试验场,人物并不局限于“狗镇的村民”,而是谁都可以上场。

  

  看完电影,整个人绝望得想死。

傻在电脑前半天作不得声。

隔好久再去查看李银河女士的影评,我以为她会与我感同身受,但我失望了。

对性学有独到见解的李银河女士,在这部片子面前,却流露出了她肤浅的一面。

如此伟大的一部作品,她居然认为仅仅是对穷人的一种审判和否决,并且由此认定穷人是可鄙可耻的,是不值得讴歌的。

如果真是那样,怎值得我在2009年平安夜辗转无眠一晚呢?

  

  

  

  狗镇:

人类社会的缩影

  

  

  

  如果只把狗镇当作一个贫民区,那么就太小看导演的格局了。

冯提尔显然把狗镇当作了整个人类社会的缩影。

闭塞孤独的狗镇,有点像马尔克斯笔下的马贡多,也像宇宙中我们生存的小小星球。

狗镇的村民不能算坏,但说不上特别的好。

大家都不很富裕,可也不是那种致命的贫穷。

镇里所有人都实力相当,因此能和平共处。

这样的村镇,不单是美国,就是在全世界各地,也是要有尽有。

如果没有什么意外发生,狗镇的人们看起来会各司其责,世代绵延下去。

  

  但主人公格蕾丝的到来改变了这里的一切。

格蕾丝被黑社会追捕,想隐匿于狗镇,成为狗镇的外来户。

狗镇的人们因为她美丽、友善、热情、助人为乐的品性,愿意承担某种不明确的威胁而同意她留下来。

处在狗镇的格蕾丝,有点像电影《天使艾美丽》中的艾美丽处在她的社区。

按道理,格蕾丝完全可以像艾美丽那样,凭借自身的人格魅力,将一个平庸社区演变成人们安居的乐园。

起初狗镇有朝这个方向发展的趋势,可最后的结果却恰恰相反。

  

  究其原因,我想不是《天使艾美丽》的导演比冯提尔对人性的揣测更乐观,而是格蕾丝的处境与艾美丽不同。

艾美丽是社区中的一员,而格蕾丝却始终不是。

用学者吴思的话来说,就是狗镇的人们掌握了对格蕾丝的合法伤害权。

格蕾丝也想同艾美丽一样,用内心的阳光把整个狗镇照亮。

但狗镇的人却并不感恩,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格蕾丝是在为自己的居住权卖单。

正因为有这种想法,最后格蕾丝只能沦为狗镇人的奴仆,狗镇所有的男性都可以随意去强奸她。

惟一一个没有去强占她的汤姆,却因此耿耿于怀,觉得是被自己经不推敲的道德优越感害的。

而一旦这种优越感不复存在,伤害起女友格蕾丝来,他比狗镇任何人都来得更彻底——向黑社会老大举报。

明意是以牺牲格蕾丝来换回狗镇往日的平和。

而暗意人人都能看出,一是消灭格蕾丝的肉体,让狗镇的人都不能从她身上获利,让自己获得在狗镇的平等权。

二是想靠举报格蕾丝谋取高额报酬。

  

  至此,狗镇人们身上隐藏的、为上帝所不耻的七宗罪一齐迸发出来:

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暴食、色欲!

  

  事实上,业余作家汤姆一直在致力于狗镇的道德建设。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假如这个小伙不那么好高骛远,说得多做得少,而是像格蕾丝那样身体力行,用自己的行动去感化狗镇每一个人。

狗镇感恩的人们会不会以他为榜样,从此人人向善,将狗镇变成一个美丽的家园?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艾美丽就是一个例子。

  

  那么问题究竟出在哪里呢?

  

  就出在格蕾丝身上。

从人格上讲,格蕾丝几乎称得上是完人,她本身绝对没有问题。

但她不该在一个错误的时间出现在一个错误的地方。

她的出现,让狗镇的人们有了掌握别人命运的机会。

内心的邪恶一时受到极大的诱惑。

而人,无论经过多长文明历史的浸染,其本质还是动物。

内心既有善因也藏恶意。

个体无限膨胀的欲望决定了人内心的恶势力,而对群居生活的妥协又决定了人内心的善势力。

  

  导演冯提尔的伟大之二,就是他在同一时间充分彰显出了狗镇人身上善恶两股势力的并行不悖。

对格蕾丝,狗镇所有的人都是恶的;而他们彼此,却依然以善相待。

狗镇的人们为什么对格蕾丝是恶的?

因为在他们看来,无论怎么施恶,格蕾丝都没有还手之力。

这同我们无论怎么虐待或宰杀一只弱小动物,这只动物都无法报仇一样。

而狗镇的人们为什么对彼此是善的?

因为如果不善,狗镇就会陷入内战之中,弄得人人自危。

  

  打个比方来说,格蕾丝就像当初来到美洲大地上的黑奴,白人绅士们可以在一种非常民主、非常友好的氛围下,决定黑奴的生死存亡。

至于黑奴的品性如何,则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列。

导演冯提尔的《狗镇》取材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乡镇,但现实生活中,类似格蕾丝这样的悲剧仍在时时上演。

前不久,我看报纸新闻,说是一个精神病女流浪来到中国北方的一个村庄,被一名老汉收养在家,不但做了自己的性奴,还强迫她去卖淫。

结果这个村庄的一多半男性都成了嫖客。

而流浪女十几年来生下的几个子女,都被老汉贩卖出去了。

新闻的写作者最后只是质疑农村基层政权的不作为。

这种质疑,在思想深邃的《狗镇》面前,实在是苍白无力。

  

  是格蕾丝的到来让狗镇人拥有了施恶的空间,那么责任该由格蕾丝负吗?

当然不是!

格蕾丝其实只是狗镇人们施恶的千万个诱因之一。

确切地说,格蕾丝只是打破狗镇平衡的一个符号而已。

没有格蕾丝,狗镇的平衡也会被别的什么打破。

而人类任何一个活动空间,其平衡性只是相对的、暂时的。

绝大多数时候人类活动的空间是不平衡的。

也许在格蕾丝之前,狗镇的人们就是这样行走在善恶之间,只是没有表现得这么尖锐而已。

  

  在人类活动的空间里,其实不可能像狗镇那样十指一般齐,都是实力差不多的村民,甚至连个主事的村长都没有。

人类活动的空间更多的是人与人实力的不平衡,家与家实力的不平衡,族与族实力的不平衡,国与国实力的不平衡。

  

  而这种不平衡正是人类施恶的最大诱因!

  

  导演冯提尔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会在这部影片中对人类社会的前程表现得如此悲观失望!

是的,平衡使我们遵循了善。

而不平衡诱发了我们的恶。

问题是,绝大多数时候,我们的空间是不平衡的。

所以,整个人类的历史注定是一部混乱的邪恶史。

人类的善,是相对的;人类的恶,则是绝对的。

人性中的善意像温室里的花朵难以培植,而人性中的恶因则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正因为这样,我曾为之热泪盈眶的“艾美丽现象”其实是暂时的,而“格蕾丝现象”则是永久的。

艾美丽用自己人性中的善感化了她的社区,那是因为她的社区当时暂时处在平衡状态。

假如她的社区也来了一个人人都可以对其合法伤害的格蕾丝,那么艾美丽的人格魅力就会像汤姆一样毫无作为。

同样的道理,汤姆要想在狗镇有所作为,除了真正拥有格蕾丝的品性外,还要有一个相对平衡的空间。

  

  

  

  格蕾丝:

天使无情的选择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格蕾丝像一个降落凡间的天使。

由于看不惯身为黑社会老大的父亲的穷凶极恶,胡作非为,而离家出走。

我们可以把她当作是民主、平等、友爱、和平的象征。

她父亲则是专制、等级、强权、暴力的象征。

她离家出走,不是因为父亲不爱她,而是她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父亲格格不入。

  

  鲁迅好像曾经设过这样一个问题:

娜娜出走以后将会如何?

格蕾丝的出走似乎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说不定出走后的娜娜会有与格蕾丝相同的命运。

格蕾丝怎么也想不到在一个非常民主、也比较自由的空间,她会收获如此惨不忍睹的命运。

  

  格蕾丝之所以一而再,再而三忍受命运的折磨,导演并没有给出原因,我们只能进行合理揣测:

一是用她的悲惨命运为她父亲的无恶不作赎罪。

二是她始终没有放弃对人性的美好憧憬,意图通过自己的忍辱负重,来改变狗镇人们的向恶之心,从而让自己对这个世界的判断与现实基本吻合。

她只有拥有一个美好世界,并在这个世界如鱼得水,才可以骄傲地返回去,告诉她的父亲,民主自由是对的,专制强权是错的。

可惜的是,狗镇的人们并没有成全她。

在摧残她肉体的同时,也彻底摧毁了她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也许她还想继续强忍下去,拒不投靠强权,为自己幼稚而天真的价值观付出生命的代价,但懵懂的狗镇人却在可耻的告密中,给了她一个向父亲(强权)承认错误并改正错误的机会。

结果当她父亲建议杀一只狗并把它钉在墙上以示警戒时,她却非常坚决地认定,要杀人,并且是杀光。

  

  如果你仅仅认为她这是快意恩仇,在实施报复。

那你又错了。

在下令杀光狗镇所有人的时候,格蕾丝完全是理性的、理智的、心平如水的。

她甚至都意识到了,如果她是狗镇中的一员,说不定也会像其他人一样去欺负“低人一等”的格蕾丝。

所以与其说她是在报复,还不如说她是在彻底摧毁自己原来的理想和价值观。

与其说她是在报复,不如说她是对邪恶强权的彻底认可和投靠。

她既是在杀他人,也是在杀原来的自己。

她清楚地意识到,宽宏和仁爱是救不了这个社会的,狗镇人犯了错,只能用强权去惩罚他们。

只有这样,一个狗镇没有了,其他千万个“狗镇”才会有所顾忌地以善的面貌保持相对的平衡和稳定。

只有强权统治,人世间才不会彻底乱套。

  

  在这部电影中,导演分明在借格蕾丝的遭遇来挑向衅正被世人所称道的民主。

很具反讽意味的是,狗镇每一次对格蕾丝的摧残都是通过民主大会和民主投票。

甚至包括最后一次告密,也是通过了民主的。

很显然,西方发达国家对外侵略的邪恶决策,同样每一次也是通过了民主的。

我们当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是民主导致了社会的恶。

但很显然,我们一直所推崇的民主也不能导致善。

民主可能是同一阶层的福音,但民主一点都免除不了不同阶层的灾难。

民主虽然不会加速社会道德水准下降,但民主也根本阻止不了社会道德水准的下降。

民主在狗镇的最大好处是,就是可以保证人人都能在和平的气氛中劳役格蕾丝。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们是不是一定要这么个民主呢?

格蕾丝莫过于死的哀伤,正是导演冯提尔的哀伤。

而现在,它也成了我内心难解的纠结。

  

  

  

  世界真相:

魔鬼统治的天堂

  

  

  

  我说格蕾丝的父亲是专制、等级、强权、暴力的象征,也许有观众要反对,认为我过于夸大黑社会老大的象征意味。

但事实上就是这样的。

在这部电影中,导演冯提尔不仅仅是把格蕾丝的父亲当作一个黑社会老大,而是把他当作了一个辖区的统治者。

以致在他与女儿的对话中,我们都看不出一个黑社会老大和一个政府首脑有什么区别。

女儿离家出走,他能够随意操纵警察对她满世界通缉,他俨然就是强权的象征。

  

  格蕾丝最初反对的也不仅仅是一个黑社会老大,而要看作是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集权政府。

正是目睹了权力社会的极端腐败和黑暗,格蕾丝才决定去投奔广阔民间的民主和自由。

但她很快发现,如果没有极权的约束,民主的力量对道德来说,简直形同虚设。

换句话说,不是民主保证了道德,而是极权维护了道德。

极权也许是邪恶的,但它却用它格杀勿论的邪恶震慑了民间的邪恶,从而使广大民间只能更多地表现出善的一面。

道德是在敬畏中产生。

强权才让人类敬畏。

  

  强权政府之所以为所欲为,是他们掌握了芸芸众生的合法伤害权。

换了任何一帮人来组织这个政府,因为没有其他权力的制衡,都会像现在的这帮人一样为所欲为。

这也是上帝束手无策的地方。

格蕾丝正是在民间走了一遭,才明白其中的道理。

所以她认同了父亲的强权世界。

强权政府也许不会被上帝称道,但它却能用少数人的恶,来保证绝大多数人的善。

这个社会假如没有强权凌驾其上,那么整个社会都会像狗镇的人一样为非作歹,而且采取的居然还是很时髦的民主形式。

  

  其实世界上所有的政府都是被黑社会把持,或者干脆说,都是黑社会组织。

其合法性只被把持它们的政党用强权和武力证明过,其他没有任何证明。

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很惧怕民众发现这一点,所以要反复证明它们的合法性,以期将政府与黑社会区分开来。

事实上那似乎都是多此一举。

由于人类社会的不平衡导致了人性中相对的善和绝对的恶,让人类不得不选择强权的统治。

强权的出现是人类社会的“物竞天择”。

不是强权选择了人类社会,而是人类社会在“利益最大化”面前选择强权。

人类其实跟别的物种一样,都是集体无意识的“贱种”,只有用强权规范,才能跌跌撞撞驶向所谓文明的未来。

在格蕾丝离家出走之前,她已经看清了强权的面貌:

强权就是一个魔鬼。

当格蕾丝返回时,强权魔鬼的面貌并没有改变。

但这时她却意识到了,只有让魔鬼来统治人类,人类社会才会显示出“天堂”的模样来。

如果没有强权这个魔鬼。

那么人人都是魔鬼,处处都是地狱。

就像狗镇。

  

  所以格蕾丝最后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做了强权的执行者。

她的选择固然没错。

但导演应该看到,强权也不可能成为包治百病的良药。

当强权者过多,社会最终还是会被无法制约的强权扰乱。

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其本质都是强权者过多惹的祸。

所以在强权社会,为所欲为的统治者应该有一个相对数额。

可这个数额究竟是多少,才能被一个相对和平的社会所容纳?

强权者又怎么能自我调控这个数额呢?

  

  也许,在强权社会的顶尖,还该有一个像上帝一样的独裁?

我们只让他一个人穷奢极欲,而其他所有强权者的命运都捏在他的手上,就像所有平民的命运都捏在强权者的手上一样。

那么,掌握不了自己命运的强权者,在为非作歹时是不是会有所收敛呢?

从这种意义上说,统治了世界很长时间的君王制,也许人类社会最好的制度。

因为从理论上讲,它能极大范围地致使更少的人为恶,又极大范围地保证更多人为善。

可如果真的让整个世界捏在一个人的手心,这个玩笑又似乎开得太大了。

假如这个君王不是一个对生命享乐有着无穷欲望的混蛋,而是一个虚无主义哲学家,那么他会不会在悲观厌世准备自杀的时候,将整个人类的命运带入绝境?

  

  现在,民主社会和民主制度已成为世界潮流。

但究竟是古代君王制时的人们行善多,还是现在民主制时代的人们行善多,这真不好怎么统计。

而如果撇开科技对人类社会的贡献,究竟是古代君王制人们的幸福指数高一些呢,还是现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们幸福指数高一些?

这同样难下结论。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最完善的民主制度下的美国人民应该是全世界幸福指数最高的人群,可他们的这种幸福是建立在多少像格蕾丝这样的人和民族以及国家的牺牲和痛苦之上的呢?

这也许是丹麦导演冯提尔要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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