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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表接电工作规程资料

装表接电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公共部分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计量方式和计量装置的选择1

第一节计量方式和计量点的选择1

第二节电能表、互感器的选择3

第三节二次回路5

第四节计量屏及计量箱5

第五节购电装置5

第三章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6

第四章运行电能计量器具的资产管理7

第五章现场工作安全7

第二部分低压部分9

第一章进户装置的选择、安装9

第一节接户线9

第二节进户线10

第二章低压电缆、电缆分支箱的安装要求11

第三章计量装置的安装11

第一节电能表的安装11

第二节电流互感器的安装12

第三节二次回路的安装12

第四节安装前的准备13

第五节竣工检查13

第三部分高压部分14

第一章计量装置的安装14

第一节电能表及接线盒安装14

第二节互感器安装14

第三节二次回路安装14

第二章验收送电15

第一节计量装置验收15

第二节计量装置送电16

第三节装置施封16

第四节工单的填写16

第四部分电能信息采集部分16

第一章电能信息采集装置的安装及技术要求16

第二章运行维护管理18

第五部分计量装置的技术管理19

 

第一部分公共部分

第一章总则

1.1.1为确保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安装、验收及运行管理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准确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依照国家标准和电力行业标准,特制定本规程。

1.1.2公司管辖的各电压等级的电能计量装置的设计、安装、验收、送电及运行维护等工作,均应遵守本规程的相关规定。

1.1.3公司系统内各供电企业应成立装表接电班(组)负责所属供电营业区内电能计量装置的安装、验收、投运及运行维护,参加计量装置查勘、故障和差错处理等工作。

1.1.4电能计量装置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为:

用户的电能计量方式,电能表与电流互感器的接线方式,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专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电流互感器额定一、二次电流,电能表的标定及额定最大电流、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互感器、计量屏(箱)购电装置、进户装置的选择和安装条件,以及其它有关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和安全距离等。

1.1.5装表接电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2)经过公司上岗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3)身体健康,无妨碍本专业工作的病症。

4)熟知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与本专业有关的部分和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

5)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第二章计量方式和计量装置的选择

第一节计量方式和计量点的选择

1.2.1.1对用户不同受电点和不同用电类别的用电,原则上应按照不同电价,分别安装计费电能表。

在用户受电点内查勘难以确认按用电类别分别装表时,可安装计费总表,采用其他方式分算电费。

1.2.1.2多路电源供电的用户,应在每个供电电源侧单独安装一套计量装置。

1.2.1.3在有双方送、受电的线路上,应安装两套单方向计量的智能电能表,或安装一块具有双向计量功能的智能电能表。

1.2.1.4用户临时用电,一般应装设临时计费电能表。

1.2.1.5计量点的选择:

计量点的设置应考虑不扰民和方便客户,以及供电企业对计量装置抄表、换表等日常维护工作因素。

计费电能表原则上应装在产权分界处,如不宜装在产权分界处,线路、变压器电能损失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1)220V单相供电客户电能计量点的选择

a.电能计量点应接近客户负荷中心,保证电气安全、计量准确可靠。

b.分散的单户住宅用电,计量点应设置在客户门外和院墙门外左右侧。

c.相对集中的单户住宅用电,电能表宜采用集中安装方式,应设置在墙面或其他合适的位置。

d.多层住宅(六层及以下)和中高层住宅(七至九层)的计量点一般集中设在单元底层楼梯间或配电间。

当底层设有杂物间和车库时,可采用下列方式中的一种:

(1)杂物间和车库另设集中表箱,电源引自集中表箱;

(2)在每户表后并接小空开,以备接入杂物间或车库。

e.对高层住宅(十层及以上)的计量点设置:

根据户表数量可选择下列设置方式:

(1)分单元集中设置在底层配电间;

(2)当每层户数在四户以上时,分楼层集中设置在楼梯间或电气竖井内(当设在竖井内,其操作和维护距离不小于0.8m);

(3)当每层户数在四户及以下时,每三层集中设置在楼梯间或电气竖井内(要求同上)。

2)400V电能计量点的选择

a.400V电能计量点的设置应考虑供电方式、进线方式、配电方式等多种因素。

b.不同类别的电价应分别设置相对应的电能计量装置。

3)10kV~750kV电能计量点的选择

a.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点,不适宜设置于产权分界点时,应由购售电双方或多方协商,确定电能计量装置安装位置。

b.考核用电能计量点,根据需要设置在电网经营企业或者供电企业内部用于经济技术指标考核的各电压等级的变压器侧、输电和配电线路端以及无功补偿设备处。

与电网企业有关的电能计量装置的主要设置位置和用途如下表:

表1电能计量装置的主要设置位置和用途

序号

分类

设置位置

用途

备注

1

独立发电企业变电站

并网线路端

贸易结算

线路产权属电网企业

并网线路对端

线路产权属发电企业

启备变线路端

线路产权属电网企业

启备变线路对端

线路产权属发电企业

主变高压侧

机组产权不同或电价不同

2

电网内部发电企业

并网线路端

指标考核

产权属电网企业

启备变线路端

主变高压侧

发电机出口

高压厂用变压器

高压励磁变

3

电网企业变电站或配电站或开关站

线路端

指标考核

产权属电网企业

站用变高压侧

主变高、中、低压侧

线路端

4

售电企业或用电客户变电站/配电站

变电站或配电站进线路端或主变侧

贸易结算

线路产权属电网企业

配电站低压出线端

贸易结算

高供低计

5

箱式变电站/变压器台

高压进线盒低压进线

贸易结算

高供高计或高供低计

6

台区公变

低压三相线路对端

贸易结算

低压三相客户

低压单相线路对端

贸易结算

低压单相客户

低压三相线路首端

指标考核

电网企业内部供电台区考核

1.2.1.6计量装置应根据下列规定配置:

1)单相低压供电,装单相电能表;三相低压供电装三相四线电能表。

2)单相供电容量超过10千瓦时,宜采用三相供电。

3)用户负荷电流为60安及以下,宜采用直接接入式电能表;负荷电流为60安以上时,宜采用经电流互感器接入式电能表。

4)应用于中性点非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接线方式,不得采用三相三线接线方式;应用于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可采用三相四线接线方式,亦可采用三相三线接线方式,一般采用三相三线接线方式。

表2各电压等级电能计量装置接线方式

电压等级

中性点运行方式

中性点非绝缘系统

中性绝缘系统

三相四线

三相三线

750kV、500kV、330kV、220kV、110kV

中性点直接接地

66kV

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

当接地电流Ic≤10A时,中性点不接地

35kV

架空线为主体,中性点经消弧线圈接地

电缆为主体城市电网,中性点经低电阻接地

10kV

当接地电流Ic≤30A时,中性点不接地

400V

中性点直接接地

1.2.1.7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1)Ⅰ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5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10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发电企业上网电量、电网经营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省级电网经营企业与其供电企业的供电关口计量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2)Ⅱ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2000kVA及以上的高压计费用户、100MW及以上发电机、供电企业之间的电量交换点的电能计量装置。

3)Ⅲ类电能计量装置

月平均用电量10万kwh及以上或变压器容量为315kVA及以上的计费用户、100MW以下发电机、发电企业厂(站)用电量、供电企业内部用于承包考核的计量点、考核有功电量平衡的110kV及以上的送电线路电能计量装置。

4)Ⅳ类电能计量装置

负荷容量为315kVA以下的计费用户、发供电企业内部经济技术指标分析、考核用的电能计量装置。

5)Ⅴ类电能计量装置

单相供电的电力用户计费用电能计量装置。

第二节电能表、互感器的选择

1.2.2.1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应装设具有最大需量计量功能的智能电能表。

1.2.2.2对实行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的用户,应装设具有无功计量功能的智能电能表。

其中,对有无功补偿装置的用户,应装设具有双向无功计量的智能电能表。

1.2.2.3对实行分时电价的用户和并网发电企业,应装设具有多费率计量功能的智能电能表。

1.2.2.4.电能表的选择:

1)直接接入电能表,其基本电流应根据额定最大电流确定,其中额定最大电流按经核准的用户申请报装负荷容量计算电流确定。

当用户最大电流小于等于60A时,选择基本电流为5A,过载倍数为12的电能表;当最大电流大于60A,小于100A时,选择基本电流为10A,过载倍数为10的电能表。

2)与电流互感器联用的电能表,一般应保证:

当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为5A时,应选用过载倍数4倍及以上,基本电流为1.5A的电能表;当互感器额定二次电流为1A时,应选用过载倍数4倍及以上,基本电流为0.3A的电能表。

最大负荷电流不超过电能表额定最大电流,经常性负荷电流,应不低于电能表标定电流的20%。

3)城市公变台区、农村集镇的居民用户宜采用具有远抄、阶梯电价、预购电功能的单、三相智能电能表。

农村非集镇居民宜采用具有红外抄表、具备电量冻结功能的单、三相智能电能表。

4)专变台区总表应采用三相智能电能表,特殊用户应采用带谐波计量的三相智能电能表。

1.2.2.5电流互感器的选择:

1)贸易结算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按计量点要求配置计量专用电流互感器或者具有计量专用二次绕组的电流互感器。

2)除发电机组计量外,其他应选用S级电流互感器。

3)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流互感器,计量二次绕组至少应有一个中间抽头。

可根据变压器容量或实际一次负荷容量选择额定变比,以保证正常运行的实际负荷电流达到额定值的60%左右,至少应不小于30%,对S级电流互感器为20%,否则应选用高动热稳定电流互感器。

4)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根据计量需要断路器支路应配置相应的电流互感器计量专用绕组,“和电流”的两组电流互感器计量专用二次绕组应准确度等级相同,变比相同。

5)实际二次侧负荷必须在互感器额定负荷的25%-l00%的范围内。

1.2.2.6电压互感器的选择:

1)贸易结算用关口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计量专用电压互感器或具有计量专用二次绕组的电压互感器。

2)计量、测量、保护和自动装置等共用电压互感器时,应采用多绕组的电压互感器,设置独立的计量专用二次绕组,其准确等级及额定二次负荷应满足电能计量的要求。

当电压互感器计量绕组准确度等级达不到要求时,应装设专用计量电压互感器。

3)330kV及以上一个半断路器接线,应在每回出线和主变压器进线上装设电压互感器;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双母线接线方式,宜在每回出线和母线上装设电压互感器。

4)110kV、220kV的双母线接线方式,宜在主母线上装设母线电压互感器,亦可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在每回出线上装设电压互感器。

5)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装置宜在母线装设计量专用电压互感器。

6)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宜采用电容式电压互感器,220kV及以下电压等级宜采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SF6全封闭组合电器宜采用电磁式电压互感器。

7)10kV~35kV户内配电装置和户内电能计量柜,宜采用无油结构的电磁式电压互感器;35kV及以下户外配电装置,宜采用无油结构的电流电压组合互感器。

1.2.2.7电能表、互感器的额定电压应与供电线路电压相符。

1)用电计量装置按其类别的划分,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配置所采用的电能表、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应满足表3要求。

表3计量装置准确度等级配置

电能计量装置类别

准确度等级

有功电能

无功电能

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

0.2S或0.5S

2

0.2

0.2S或0.2*)

0.5S或0.5

2

0.2

0.2S或0.2*)

1

2

0.5

0.5S

2

2

0.5

0.5S

2

-

-

0.5S

*)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2)同一组电流互感器应采用制造厂、型号、额定电流比、准确度等级、二次容量均相同的互感器。

低压电流互感器应采用固定穿心式互感器。

1.2.2.8电能表、互感器应选用符合企业和国家标准,质量优良、运行可靠的产品。

新购入电能表应使用智能电能表。

1.2.2.9电能表、互感器在运行前必须经电能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

第三节二次回路

1.2.3.1计量装置的二次回路应专用。

1.2.3.2互感器二次回路的连接导线应采用铜质单芯绝缘线。

对电流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电流互感器的额定二次负荷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4mm2。

对电压二次回路,连接导线截面积应按允许的电压降计算确定,至少应不小于2.5mm2。

1.2.3.335kV以上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应不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但可装设熔断器;35kV及以下贸易结算用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不得装设隔离开关辅助接点和熔断器。

1.2.3.4Ⅲ类及以上计费计量装置的二次回路中,应装设能加封的专用接线端子盒,安装位置应便于现场带电工作。

第四节计量屏及计量箱

1.2.4.1计量屏(箱)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及本规程。

电能表、互感器及二次回路必须安装在封闭可靠的计量屏或计量箱内,计量装置电源进线,宜采用电缆或穿管绝缘导线,电缆不得有破口裸露部分。

1.2.4.2三相供电的电力用户,电能计量屏(柜)应放置在进线第一位。

1.2.4.3计量屏(箱)应具有良好的封闭性能和可靠的防窃电措施。

1.2.4.4计量屏(箱)内,应留有足够的空间来安装电能表、互感器、一、二次接线,使其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及空间距离。

1.2.4.5计量屏(箱)内电能表,互感器的安装位置,应考虑现场检查及拆换工作的方便。

1.2.4.6计量屏(箱)的活动门必须能加封,门上应有带玻璃的观察窗,以便于抄表读数与观察表计运转情况。

电能表面板距计量屏(箱)观察窗的直线距离宜大于10cm。

1.2.4.7计量箱与墙壁的固定点不少于三个,使箱体不能前后左右移动。

1.2.4.8计量屏(箱)内在电源与计量器具之间宜装设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1.2.4.9计量屏(箱)的金属外壳应有接地端钮。

1.2.4.10计量配电合一的开关屏,安装的开关电器应具有防震措施。

第五节购电装置

1.2.5.1当电能表最大电流不大于60A时,可采用电能表内置基电器方式进行购电管理,大于60A时,应采用外置断路器等方式进行。

1.2.5.2断路器

1)高、低压断路器宜安装在购电装置专用屏内。

2)高、低压断路器应根据实际情况选取,断路器的额定电流应满足正常运行负荷的需要,断路器的额定短路开断电流应满足系统短路电流的要求。

1.2.5.3控制回路要求

1)控制回路宜设置小型低压断路器,额定电流一般为1~6A。

2)应设置照明回路、排风扇。

3)控制回路应包含声光报警功能。

1.2.5.4购电方式

1)电能表购电方式

利用电能表预付费功能,控制二次回路实现购电功能。

2)远方预付费购电方式

通过电能信息采集系统实现远方预付费控制实现购电。

1.2.5.5购电装置投运前验收

1)购电计量箱、屏、柜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满足密封性与防窃电要求。

2)断路器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相关参数是否满足技术要求。

3)购电参数设置正确与否。

4)电能信息采集终端或电能信息采集终端通讯是否正常。

5)预购电装置动作是否正常。

第三章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

1.3.1计量装置的运行维护包括巡视检查、现场校验(测试)、轮换、抽检、远方监测、故障处理等。

1.3.2应结合现场实际定期组织对运行中的计量装置进行巡视检查,以便掌握其运行状况,及时消除缺陷,预防计量故障、差错及事故的发生。

1.3.3巡视检查内容为:

1.3.3.1周围环境是否影响计量装置安全运行,计量屏(箱)内各种电气组件是否清洁,有无损坏,安装是否牢固,各种铅封是否齐全完好。

1.3.3.2电能表显示部分是否正常、故障字是否显示、外观是否良好、显示时间是否准确和各个费率时段是否设置正确。

1.3.3.3二次回路导线绝缘是否老化变质,接线端子是否锈蚀或接触不良:

一、二次回路导线接点的接触是否发热或松动。

1.3.3.4核对计量装置倍率。

1.3.3.5核对用电设备装接容量,了解经常性用电负荷是否与计量装置匹配。

1.3.3.6用瓦秒法等方法粗略判断电能表计量的准确性。

1.3.4应制定计划,对运行中的电能表、互感器进行现场校验和按期轮换,轮换应按其安装日期,分期分批进行。

1.3.4.1电能表的轮换周期应根据行业和国标相关标准执行。

智能电能表每7年轮换一次,双宝石轴承每10年轮换一次,磁力轴承15年进行轮换。

1.3.4.2低压电流互感器至少每20年轮换一次。

1.3.4.3新投运或改造后的I、Ⅱ、Ⅲ、Ⅳ类高压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带负荷10天内进行首次现场检验。

1.3.4.4I类装置电能表至少每3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Ⅱ类装置电能表至少每6个月现场检验一次;Ⅲ类装置电能表至少每年现场检验一次。

1.3.4.5高压互感器每10年现场检验一次。

现场检验互感器误差超差时,应查明原因,制订更换或改造计划,尽快解决,时间不得超过下一次主设备检修完成日期。

1.3.4.6运行中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定期进行检验。

对35kV及以上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至少每两年检验一次。

当二次回路负荷超过互感器额定二次负荷或二次回路电压降超差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处理。

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1.3.5应按照规定开展电能表、互感器的现场抽检工作。

1.3.6已具备远方监视的计量装置,应定期(最长不超过一周)通过电力用户远方采集系统监视计量装置运行情况,形成运行报表。

1.3.7装表接电人员对所发生的计量故障、差错及用户窃电,应认真调查与认定,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处理。

处理前,应填写责任与技术分析报告,并经用户认可转有关部门处理。

发现属于电能表内部故障,现场无法认定时,应将故障电能表拆下,及时送计量检定机构处理。

1.3.8计量故障差错包括:

电能表电气和机械部分故障(包括卡字、倒转、擦盘、跳字、满动),接线错误、倍率错误、雷击、过负荷烧坏以及用户窃电损坏等情况,由于用户过错损坏计量装置的,应由用户承担恢复费用。

1.3.9装表接电人员发现供电网络相序改变时,应查明原因,及时向上级报告,恢复网络正常相序。

第四章运行电能计量器具的资产管理

1.4.1计量器具投入运行后,应详细登记资产档案信息及运行参数,及时录入SG186系统。

1.4.2轮换、改造、故障处理拆回的计量器具,应保留一个抄表周期或结算周期。

1.4.3计量器具的资产报废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现场工作安全

1.5.1装表接电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遵守以下规定:

1.5.1.1填用工作票或口头、电话命令。

1.5.1.2至少两人在一起工作。

1.5.1.3完成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1.5.1.4不得擅自操作用户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1.5.2在公司系统内各变电站工作,必须严格履行工作票手续。

在用户配电室工作,要办理相应工作票,并取得用户及授权人员的许可与配合。

1.5.3.工作票所载安全措施,由值班员执行,对于无经常值班人员的电气设备,由工作负责人指定并监护工作班人员执行。

1.5.4工作负责人应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1.5.5下列工作可接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但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履行工作许可手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5.5.1计量装置事故、故障处理紧急排查、更换进户保险熔体;

1.5.5.2巡视检查计量装置进户装置;

1.5.5.3新增计量装置,进户装置,接电前查勘;

1.5.5.4配合其它专业工作(由其它专业工作班工作负责人担任总工作负责人)。

1.5.6在带电没备上工作,或工作地点附近有带电设备时,应有专人监护。

在全部停电时,工作负责人可以参加工作班工作。

1.5.7工作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及时如实向上级报告。

1.5.8现场工作应使用经试验合格的仪器仪表、工具。

1.5.9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进行装拆电能表、互感器,或在低压导线上进行搭接、断开导线的工作,应先做好以下安全措施:

1.5.9.1将检修设备的各方面电源断开,取下可熔断保险器,拉开工作地段两侧刀闸,并在刀闸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1.5.9.2工作前必须验电;

1.5.9.3工作地段邻近有带电设备时,应做好防止误触电的安全措施,如设置遮拦,加强监护等,必在时,应将邻近设备同时停电。

工作完毕,恢复送电后,工作班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1.5.9.4根据需要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1.5.10低压带电作业注意事项:

1.5.10.1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

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1.5.10.2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

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

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计量装置进出线作业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1.5.10.3带电搭接,断开接户线应遵守以上步骤:

1)核对接户线相线与零线,并做好标记。

2)取下进户保险,拉开表前、表后刀闸。

3)搭接导线,先接零线,后接相线,断开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4)搭接导线后,应在进户保险(或表前刀闸)进线端用试电笔核对相线、零线接线是否正确。

1.5.10.4带电更换电能表应遵守以下规定:

1)带电更换电能表只允许在装有专用接线端子盒的情况下进行。

2)在专用接线端子盒内将各相电流联片可靠短接,并观察电能表运转情况,当电能表停止运转或脉冲信号等不闪烁时,再将各相电压联片断开。

3)拆下原表,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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