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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移动信息服务行业概况研究

我国移动信息服务行业概况研究

1、产业政策

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指出电子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因此要在信息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等领域培育新的增长点,强化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运用,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建立内容、终端、传输、运营企业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新体系。

同时提出要推进信息技术与传统工业结合,提高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传统工业企业开展多层次的合作,进一步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2011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明确将“信息技术服务”列入要重点推进、加快发展的八个高技术服务领域之一,指出要提高信息系统咨询设计、运营维护等服务水平,加强面向行业应用的系统解决方案,并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用,依托宽带光纤、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业务,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

2013年2月,在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基础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将“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继续列为信息产业中的鼓励类发展业务。

2013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明确提出加快促进信息消费,能够有效拉动需求,催生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消费升级、产业转型和民生改善,是一项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调结构的重要举措。

同时指出将通过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增强电子基础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软件业支撑服务水平等途径增强信息产品供给能力,使得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市场竞争秩序规范透明,消费环境安全可信,信息消费示范效应明显,居民信息消费的选择更加丰富,消费意愿进一步增强。

企业信息化应用不断深化,公共服务信息需求有效拓展,各类信息消费的需求进一步释放,进而在信息消费市场健康活跃的同时保持信息消费规模的快速增长。

2016年11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对“十三五”期间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作出全面部署安排。

要求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进一步放开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推进国有电信企业混合所有制试点工作。

2016年12月,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加快开放社会资本进入基础电信领域竞争性业务,形成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业务服务相互竞争的市场格局;健全并强化竞争性制度和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准入限制,逐步消除新技术、新业务进入传统领域的壁垒,最大限度激发微观活力;建立网信领域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推动电信和互联网等行业外资准入改革。

2017年1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印发《信息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指出进一步放宽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政审批要求;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加快向民间资本开放基础电信业务步伐,进一步推动宽带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

2、行业发展概况

(1)我国移动通信业务增长迅速

近年来,国内通信行业发展迅速,电信业务总量逐年上涨。

工信部初步核算数据显示,2017年,电信业务总量达到27,557亿元(按照2015年不变单价计算),比2016年增长76.4%,增幅同比提高42.5个百分点。

电信业务收入完成12,620亿元,比2016年增长6.4%,增速同比提高1个百分点。

自2011年以来,电信业务收入中,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始终超过70%。

2012-2017年间,电信收入结构情况如下图:

根据工信部统计数据,2017年,我国移动通信业务实现收入9,071亿元,同比增长5.7%,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占电信业务收入的比重为71.9%,与2016年基本保持持平;固定通信业务实现收入3,549亿元,同比增长8.4%。

移动通信业务在电信业务中的占比保持稳定,收入规模继续保持增长趋势。

移动通信业务中话音业务收入有所下降,移动数据业务增长贡献突出。

2017年,话音业务收入在移动通信业务收入占比17.5%,比2016年下降7.3个百分点。

固定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完成1,971亿元,同比增长9.5%,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完成5,489亿元,同比增长26.7%。

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在电信业务收入中占比达到43.5%,比2016年提高5.4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贡献率达152.1%。

2012-2017年,固定与移动数据业务收入发展情况如下图:

(2)移动信息服务市场基础夯实

移动电话用户规模持续扩大。

2017年,全国电话用户净增8,269万户,总数达到16.1亿户,同比增长5.4%。

其中,移动电话用户净增9,555万户,总数达14.2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普及率达102.5部/百人,比2016年提高6.9部/百人。

全国已有16省市的移动电话普及率超过100部/百人。

随着人口红利逐渐消失,移动电话用户规模逐渐稳定,移动信息服务行业中传统业务逐渐进入存量经营。

同时,伴随着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网络建设加速,以及通讯制式的升级,移动信息服务市场逐渐实现结构调整。

2017年,我国4G用户数呈爆发式增长,2017年新增4G用户2.27亿户,总数达到9.97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70.2%。

移动手机短信作为信息传递的便利性和有效性,移动信息服务消费的市场基础更加夯实。

(3)移动信息发送总量基本保持稳定

随着国内手机用户量的不断增长,电信运营商资费的逐步下降,移动信息市场保持了较高的业务发送量。

根据工信部统计的数据,自2013年以来,以微信等为代表的OTT应用在4G通信网络时代成长的新兴移动互联网技术,凭借更低的资费及丰富的扩展功能,逐渐发展为手机用户间较为流行的通信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短信息传输,因此电信运营商短信业务受到冲击,国内移动信息发送市场,特别是个人用户点对点短信发送业务明显下降。

由于微信等新型通讯工具大多应用于个人之间的通信交流,因此主要对点对点短信业务产生了较大影响,2013年全国点对点短信业务量为5,000.2亿条,相比上年国内点对点短信下降13.74%。

此后每年,点对点短信业务逐年呈现为快速下降趋势。

2017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6,644亿条,同比下降0.4%,降幅较2016年同期缩小4.2个百分点。

彩信业务量488亿条,同比下降12.3%。

移动短信业务收入完成358亿元,同比下降2.6%,下降幅度相比2016年所有缩窄。

然而,自2014年以来,企事业单位与个人之间具有真实需求的短信量逐年持续上升,非点对点短信(企业短信)量持续增长状态。

2017年全国非点对点短信发送数量约为5,322亿条,同比增长约12%。

基于短彩信的信息应用服务成为手机用户最普遍的信息获取渠道。

尽管OTT应用新兴技术也实现了企业与个人手机用户进行信息交互的功能,并结合移动电子商务等功能向企业客户推广应用,但是受限于OTT应用客户端普及率、短信发送主动性、法律证据效力及信息传输的可监控性、时效性等综合因素影响,OTT应用并未对企业短彩信应用产生真正冲击。

一方面,OTT应用等作为手机客户端的通信软件,需要下载、安装后方可使用,因此OTT应用的用户数量、覆盖范围均不及直接依附手机的短信方式。

比如,微信也只有保持开启状态才能收发信息,所以很难保障企业客户发送移动信息的时效性要求。

另一方面,移动信息由国家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通过其封闭的通信网络完成发送,手机终端用户均通过号码实名对应,而微信等工具则由第三方公司通过开放的网络完成发送,微信注册用户尚未要求实名对应,所以短信息具有较高的法律权威性,已经成为司法实践中认可的证据方式,因而企业用于经营需要的移动信息传输目前仍以短信息发送为主。

与此同时,伴随4G业务在国内通信市场的快速普及,APP应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创新移动互联网应用得到蓬勃发展,以及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企业对移动信息服务的需求范围越来越广,触发类短信市场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

例如电子商务领域中,为了改善用户体验、确保服务质量,围绕中间各个环节,移动信息智能传输服务提供商能够为企业客户实现贯穿全过程的多种功能,包括覆盖用户身份注册验证、第三方支付安全保障、购物订单短信通知、物流配送短信提示、用户服务回访等整个流程。

与之对应的身份验证、动态码确认、客户通知等短信行业应用场景快速普及,也间接带动了短信行业市场快速发展。

(4)面向行业集团客户的移动信息服务市场日趋成熟

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即面向行业集团客户的移动信息服务,近年来随着打击垃圾短信力度逐渐增大,行业移动短信日趋正规成熟,物联网的快速发展,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应用范围及规模持续扩大。

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已经成为国内移动信息服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目前国内移动信息服务的主要产品形式。

行业短信具备即时性、准确性、推送性强等特点,能够便捷、准确、及时、安全地协助集团客户实现“一对多”信息服务。

行业短信业务用户规模和黏性相对更大,能够更好的适应不同群体用户的需求,能够由电信运营商支持,满足机构用户对产品和服务稳定性的需求。

此外,行业短信发送者的身份可识别性较强,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随着电子商务、移动互联等领域的发展,行业短信业务仍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5)云通信融合全方位移动信息服务将是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通信作为网络基础支持“互联网+”的发展,整合文字、语音、图像,提供跨越通信网和互联网的云通信信息服务将是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发展的趋势。

信息服务将逐渐跨越通信网及互联网,打通通信+互联网不同场景下的无缝接入。

目前,市场上云通信的商业模式已经初步得到验证,以Twilio公司为代表构建的超级网络自2013年以来增长迅速。

短信、语音、视频不同维度的需求得到初步整合。

短信作为远程身份认证基础工具,需求长期存在,并成为语音、视频等服务整合的基础,并将在餐饮、出行、电商等线上服务中得到快速发展。

基于此,企业级SaaS所代表的语音服务,移动勘察、实时监控、视频互动所代表的视频服务将成为移动信息服务新的增长点。

3、行业发展风险

(1)传统移动信息发送服务市场逐渐成熟,技术进步引导的产品升级加剧市场竞争,行业集中度提升

由上述工信部统计数据可知,尽管行业短彩信规模近年来仍然保持增长,但是由于技术进步引导的OTT产品加速推广应用逐渐替代个人点对点短信发送,受点对点短信量下降影响,2017年全国移动短信业务量6,644亿条,同比下降0.4%,是自2013年以来连续五年下降,降幅同比分别为0.6%、14.4%、8.4%、4.6%、0.4%。

短彩信市场整体规模有所下降。

但是行业短息发送规模有所上涨,2016年和2017年,全国非点对点短信发送数量分别同比增长约11%和12%。

行业内较为领先的公司,如,海联金汇、梦网集团、银之杰、京天利等公司2016年度移动信息服务相关业务收入增长率超过30%。

由此可见,行业移动信息服务市场整体相对成熟,市场竞争加剧,业内领先公司增长更加迅速。

(2)移动信息传送服务逐渐实现产业升级,传统渠道及供应商资源愈发重要

近年来,随着4G移动电话用户大幅增长,移动互联网应用加快普及的带动下,移动互联流量业务发展迅速。

根据工信部数据统计,2017年度,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消费达246亿G,同比增长162.7%,增速较,2016年提高38.7个百分点。

全年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1,775MB,是2016年的2.3倍。

其中,通过手机上网的流量达到235亿G,同比增长179%,在总流量中的比重达到95.6%。

通信服务逐渐融入互联网,整个行业向整合跨越通信网和互联网的信息服务方向转型升级。

其中,通信资源是整合的基础,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对通信资源的整合能力在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中愈发重要。

在产业升级中,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需能够覆盖三网用户,通过云通信实现统一对外提供服务,实现通信网络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连通,确保最终用户在不同网络、不同终端上的无缝对接。

4、行业竞争

国内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市场规模较大、参与者众多、市场较为分散。

各个行业的企业客户基于自身业务特点和需求对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也存在差异化的需求,因此,整个市场可以按照客户的行业特点和需求特点衍生出细分市场。

尤其是近年来,随着企业移动信息服务在金融、互联网、公共服务等领域的普及,出现了一批在各自服务领域及细分市场中居于优势地位的企业。

由于各个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服务客户的行业、需求有别,其对接电信运营商的通信渠道在地域分布、价格成本、服务能力、通信保障能力等方面也存在差异。

因此,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也往往在通信渠道的使用选择中合作频繁。

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北纬通信、联动优势、银之杰、吴通控股、梦网集团、京天利等。

简要情况介绍如下:

(1)北纬通信:

主要业务包括移动增值业务、手机游戏发行、虚拟运营商业务、移动互联网航空等,其中移动增值业务形式主要为通短信、彩信、彩铃、手机上网和语音杂志等,2016年移动增值服务业务实现收入11,637.45万元。

(2)联动优势:

面向“955xx”号段银行总行客户短彩信发送系统提供专业化运营合维护,其移动信息服务业务基于移动、电信、联通等平台资源,为个人和企业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综合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银信通、联信通等业务,2016年短信业务发送量突破1,000亿条。

(3)银之杰:

主营业务包括金融信息化服务、移动商务服务、电子商务三大业务领域,拥有ICP证书等多项移动信息化服务资质,与三大运营商均缔结业务合作协议,在移动商务服务领域为全国200个城市的30余个行业的超过45万家企业用户提供B2C短彩信服务、移动流量平台以及数据服务等。

(4)吴通控股:

主要业务分为通信制造板块和信息服务板块,信息服务板块中为其全资子公司国都互联,短信息业务主要涉及注册验证吗、物流通知、订单通知等市场,短信息发送量稳定增长,2016年国都互联实现营业收入96,384.17万元。

(5)梦网集团:

2015年收购深圳梦网科技后,主营移动互联网运营支撑服务业务。

梦网科技为企业提供移动信息即时通讯服务,主要包括短信、彩信、网讯一体化的实名沟通平台及相关服务,以金融、互联网及消费品企业为重要行业客户,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43,480.99万元。

(5)京天利:

涉及业务项主要包括MAS业务、ICT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移动金融产品及应用服务和互联网保险服务,其中行业移动信息服务为主要营收和现金流业务,其中ICT服务2016年收入同比增长60.46%,互联网保险业务增长明显。

同上述竞争对手相比,嘉华信息客户群体中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客户占比较高,其在以金融类客户为主的细分市场中更具优势。

5、行业发展环境

(1)有利因素

①移动信息服务行业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作为新兴科技服务领域,信息技术服务行业近几年一直是国家重点支持和推动的领域。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加快突破新一代信息通信核心技术、加快信息网络新技术开发应用、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

同时,在《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中进一步细化了基础通信服务能力目标及网络经济规划,强调夯实基础设施。

计划在2025年建成四大国际信息通道支持“一带一路”实施。

通信服务综合能力要求不断提升。

②经过前期整顿,移动信息服务行业运行更加规范、监管治理更加成熟

在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前期告诉发展中,利用运营商短信通道向个人用户发送垃圾短信的现象引起社会极大关注。

国家立法机关、主管部门和运营商逐渐加大力对行业的监管力度。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受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2013年4月,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电管函[2013]160号),指出为巩固垃圾短信息治理成效,健全长效机制,将开展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

同时制定《深入治理垃圾短信息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规范商业性短信息定制和退订,重点清理基础电信企业自有及合作的端口类短信息发送业务。

在此背景下,从2013年四季度开始,国内三大电信运营商于对垃圾短信进行了大范围集中治理。

根据工信部统计,2013年,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清理关停违规短信端口7万余个,拦截垃圾短信超过100亿条。

此次运营商集中整治行动为整个移动信息服务行业长期规范化发展扫清了障碍,有利于建立行业有序竞争的规则,为具备领先地位的优质公司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发展前景。

自2013年之后,基于真实需求的企业级短信发送依旧保持增长,行业进入有序发展阶段。

③移动信息服务业升级趋势明显,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伴随着通信网络建设加快、通信制式升级、通信网络和互联网融合逐渐深入,基于传统通信信息服务所衍生出的视频、数据等服务应用广阔,移动信息服务将更具综合性。

同时,通信产品形态也将不断进化,行业短彩信、商业及跨境流量将作为新的增长点支持移动信息服务主流产品,基于主流产品的所搭建的第三方服务商的应用服务将是移动信息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并拓宽整个市场规模。

(2)不利因素

①行业集中度不高、企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影响行业整体形象

移动信息服务业务进入门槛不高,因此目前行业内企业数量较多,行业集中度不高,各公司管理水平和运营理念参差不齐。

尽管行业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监管体系,但是仍存在部分小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违规经营,利用手机用户个人隐私信息获取收益,严重扰乱了行业竞争秩序,并对整个行业形象产生了负面影响。

②新型社交软件对移动信息服务传统业务形成冲击

近年来,4G电信网络技术逐渐发展成熟,以微信为代表的OTT类新型社交软件得到大规模应用。

作为手持终端即时通讯软件,微信等通讯工具由于相对更为低廉的资费成本以及丰富新颖的扩展功能,受到了个人用户的普遍欢迎,迅速侵占了运营商短信业务市场份额,在一定程度上代替了个人点对点之间的短信息传输,对运营商短信业务形成了冲击。

但是由于微信自身在时效性、法律认证、第三方平台等方面的劣势,目前对企业短信市场影响有限。

6、行业壁垒

(1)业务许可准入壁垒

根据国务院2000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规定,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

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条例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将电信业务分为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其中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工信部2009年3月颁布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号)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应当依法取得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应当符合: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有与开展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有必要的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获准经营电信业务的公司,应当按照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电信业务种类,在规定的业务覆盖范围和期限内,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电信业务。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将经营许可证分为《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两类。

其中,《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为《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

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审批。

(2)技术壁垒

移动信息服务行业是以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

虽然移动信息服务业并不存在技术垄断障碍,但是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在数据处理能力、系统稳定性、业务综合管理能力和数据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快速的服务响应能力是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核心竞争力的体现,是赢得客户持续信赖的关键。

同时,作为技术密集型企业,移动信息服务企业短信传输系统的时效性、稳定性和安全性依赖于长时间的技术沉淀和服务经验。

由于国内电信运营商之间较为复杂且各不相同的技术标准,同时金融企业等客户短信发送需求日益呈现零碎性、随机性、突发性等特点,因此对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规模化运营的技术应对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对于缺乏持续性技术升级和系统完善积累的企业,短信传输突发高峰时段运行的稳定性较难获得客户认可,因而容易产生发展瓶颈。

另外,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在提供短信传输服务的过程中,需要深入把握不同客户的行业应用特点和个性化需求,从而在短时间内为客户开发出量身定制的接口产品。

经过长期实践运营,移动信息服务企业能够在业务中不断积累行业经验、提炼客户核心需求,有利于总结一整套覆盖全过程的完善客户服务体系,从而有效增强客户服务粘性。

因此,移动信息服务企业长期积累的技术服务经验形成新进入者的壁垒。

(3)行业经验与客户资源壁垒

除技术壁垒较高之外,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所面对的客户在生产、运行、管理等方面有其独到的特点,因此,从业企业除了需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外,还需有较长时间的从业经历,形成对移动信息企业以及客户所需移动信息产品服务的深刻、全面、系统的认识。

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实际运营中则存在较为明显的客户资源壁垒。

各类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作为最终使用方,决定了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的业务规模和竞争优势。

数量可观、质量较好的客户资源有利于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实现规模化运营效应、占据市场领先地位;同时优质客户发送短信内容更为符合运营商管控要求,能够促进移动信息服务企业与上游运营商建立更为稳固的合作关系。

随着国内移动信息服务市场竞争程度的加剧,优质客户对于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的选择范围越来越广。

另外,在短彩信市场透明度不断提高的背景下,通过特定资源依靠单一大客户推动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风险增大。

因此,分布广泛、质量较高的客户是移动信息服务企业宝贵的经营资源,需要长期市场化的打拼和积累,通过在实际竞争中不断改善客户体验,提升客户黏性。

目前,国内只有少数领先的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与众多大型知名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并在企业客户群体中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传播效应,客户资源壁垒对新进入者形成了较大的挑战。

(4)市场和营销渠道壁垒

移动信息服务提供商不仅需要提供专业的服务,更要构建成熟高效的营销服务体系,建立起拥有丰富移动信息服务营销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的营销队伍,能够对主要行业和地域进行覆盖,并针对相对细化的目标用户群进行营销。

因此,移动信息服务行业对于营销队伍和渠道体系方面较高的要求也对新进入者构成了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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