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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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施工、监理单位文明施工管理,提升施工管理水平,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现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9年版)及(地区)高速公路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高速公路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所有施工、监理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分为驻地建设、现场管理、其他三部分等。

驻地建设是指施工、监理单位本部的驻地建设,驻地建设包括房屋、场地、道路排水、绿化、宣传牌、标志牌等。

其分设机构如工区,施工队,标段监理组等驻地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将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督察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优质优价、优监优酬和劳动竞赛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章驻地建设

第五条驻地建设的建设程序

1、施工、监理单位中标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编制驻地建设规划。

2、驻地建设规划应做到布局合理、结构清晰、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标记明显,能真正体现企业文化特色。

3、施工、监理单位的驻地建设规划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编制完成,并报指挥部审查和批准,并按照审批的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4、只有经过指挥部审批的驻地建设规划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的驻地建设

(一)办公、生活设施

1、承包人应合理选定项目经理部地点,可租用当地已有房屋或自建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部办公和生活用房与施工机具停放场地适当分开。

项目经理部办公和生活用地建筑面积必须满足使用需要,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场地必须硬化处理,房屋进行基本粉饰,并应有围墙,设置有明显大门,做好排水设施,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大门悬挂项目经理部铭牌,楼体明显处有项目经理部标志,做到项目经理部醒目,避免与其它地理标志混扰。

2、办公用房应设项目经理室、总工室、财务部、工程部、安全保卫部、档案室、现场监理工作用房、中心实验室、会议室等。

各办公室门口应设岗位名牌和工作去向插牌。

生活用房应设有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有条件的还需设职工娱乐活动室。

项目经理部设置划分好办公区、生活区、生产作业区等。

项目经理部与施工机具停放场地应当适当绿化。

3、办公、生活用房应实用美观、隔热通风、防寒避雨。

自建项目经理部的办公、生活用房应采用砖砌房,提倡采用装配式标准化钢板简易房结构,租用当地已有房屋也须是砖混结构,未经业主允许不得搭建竹木结构铁皮或石绵瓦类简易棚房。

项目经理部人均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不应小于8平方米(不含会议室、停车场),人均生活居住用房面积不应小于5平方米(不含厨卫)。

项目经理部应确保施工区劳务队伍、农民工等生产、生活设施,施工区人员住房也应采用砖砌房或装配式标准化简易房,人均住房面积不应小于4平方米。

项目经理部及施工区人员住房没有独立卫浴间的,应设置有专门的男女分置的卫生间、洗浴间,用水设施畅通,排污畅通。

承包人驻地不得随意排污,应设置沉淀池、垃圾池,污水应及时清除或妥善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出,垃圾应定点堆放、及时处理,严禁乱扔乱弃。

4、施工机具停放场地也需硬化或满铺砂砾碎石处理,做好排水、防水设施,施工机械停放整齐。

对工地油库、临时变压器、配电房等应设置安全设施及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应符合要求,并要求有专人管理。

场内通车路段长度、宽度、平整度、排水满足使用功能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5、宿舍要定期打扫、整理,做到防火、防盗,电路排设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提倡宿舍要安装空调;宿舍区内应设置简便实用的浴室、厕所及职工洗衣房,并有相应的排水设施。

6、食堂应由专人主管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制度。

食堂布局应符合要求,内部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面无油腻。

炊事员和伙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及其他疾病,并必须经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二)文明建设、标准化管理和宣传工作

1、项目部驻地悬挂国旗、企业旗、青年文明号旗(如有)。

项目经理部门口旁设置采用防水喷绘或彩绘制作的施工告示牌和施工路线平面示意图版牌。

设施工告示牌(不小于1.2m×2.0m),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号、起讫桩号、工期(含开工日期、交工日期)、施工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及联系电话、总工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值班联系人及电话,项目经理部质量举报电话、廉政举报电话以及业主的质量举报电话、廉政举报电话。

另设施工路线平面示意图版牌(不小于1.5m×2.5m),标明起讫桩号、主要结构物和主要控制工程等情况。

项目经理部驻地内设置其它反映精神文件建设、施工建设快讯、学习宣传等板报若干,积极开展政治思想、业务文化教育等为重点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项目经理部各办公室布置合理、整洁,各种制度、管理图表、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及照片、工序管理、质保体系等须在相应办公室墙上公示。

上墙图表应包括项目经理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图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等,均应装裱上墙,表式统一,并做到及时更新。

3、项目经理部楼体、围墙、预制(拌和)场、主要施工点应设置或悬挂有企业精神、目标等标语以及创优质工程、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等的宣传标语。

4、各施工单位须在各自标段起点、终点位置的主线旁设置标段标志,可为竹牌结构,牌标标示“№合同段施工起点(终点)”文字(防水横幅),蓝底白字,做到美观、大方、醒目。

第七条监理单位的驻地建设

1、总监办的驻地应有独立的院落和一定面积的停车、活动区域。

2、办公室(包括试验室)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会议室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

3、各办公室门前均应设置相应的铭牌,并在醒目处设置办公区域平面图;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程建设图必须上墙,上墙图表清晰齐全,表式统一,并做到及时更新。

4、试验室相应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上墙,试验室资质证书应悬挂在醒目处,仪器、设备擦试干净、摆放整开有序。

5、宿舍要定期打扫、整理,做到防火、防盗,电路排设合理,消防设施齐全,提倡宿舍要安装空调;宿舍区内应设置简便实用的浴室、厕所及职工洗衣房,并有相应的排水设施;

6、食堂应由专人主管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等相关制度。

食堂布局应符合要求,内部环境整洁、工作台和地面无油腻。

炊事员和伙管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其他疾病等,并必须经体检合格才能上岗;

7、总监办内应提供简易实用的文化娱乐设施,倡导并积极组织职工进行有益的文体活动;

8、总监办应具备与指挥部、中心试验室、项目经理部联网办公条件。

第三章现场管理

第八条便道、便桥

1、各经理部在接到中标通知书的50日内完成全部便道、便桥的建设。

2、便道便桥必须在高速公路主线用地范围的红线以外,严禁占用高速公路用地。

3、施工便道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确保施工车辆交会;便道的结构层宜为上层15碎石、便道的两侧应设置排水沟。

4、便桥净宽不小于5m,承载力必须满足施工重载车(35吨以上)能安全通行;桥的两端行车方向应设减速标志和限载标志,确保行车安全;便桥护栏防护措施必须安全、可靠;桥面板必须保证平整、固定牢靠,钢板桥必须设置防滑条;对于有通航要求的河道便桥,应设置防撞墩和警示标志,便桥通航净空必须满足要求,并在上下游设置限高标志。

5、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人对便道进行日常性养护,,确保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天畅通无积水;

6、尽量不利用现有乡(镇)、村道路作便道,若必须使用的,应在使用前检查其通行能力,与所在乡(镇)、村签订使用协议,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

7、与高速公路交叉的主要道路,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封闭施工,要与当地交警部门协商制定交通示意图,并做好公示与交通疏导,交通疏导距离一般不少于50米。

施工区域围栏围护,围护设施应是砖砌墙或砌块基础上安装彩钢板,高度为2.5米(砌块0.5米,彩板2米),围护设施必须牢固、安全、可靠。

应派置专人负责现场道路管理,闲杂人员一律不得入内,施工现场的管理,实施划区域分块包干,责任区域要求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挂牌示意。

第九条标志标识牌设置

1、包括主线、便道便桥、预制场、拌和站(料场)、取土坑等在内的施工区域或相关区域应按规定设立醒目的警示、警告标志牌及夜间安全警示灯,内容应包括禁止非施工人员、车辆进入等上述区域,提示注意各类安全文明施工警示标志标牌等,在取土坑四周还应设立禁止到取土坑游泳、玩耍的警告标志牌。

2、便道每隔2设立一块限速标志牌,在与公路(含地方道路)的出入口应设立各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示标志牌,应要用反光材料作做面板标志,版面均为蓝底白字。

提示标志牌统一按以下尺寸和内容制作:

×××单位友情提示

(交叉路口标志)

“车辆慢行”

100cm

为了您的安全,非工程车辆

及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100cm

 

80

 

 

80

 

 

3、施工便道与干线公路的交叉处应按路政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设立警示标志和信号等。

4、与干线公路交叉的互通桥梁、分离式立交和通航河流上桥梁的施工,除应到公路、航道、海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外,还应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设立警示标志和信号等。

5、便桥两端应设立限载和5限速标志牌,通航河流上的便桥应得到航道、海事部门的批准并按要求设立限高、限宽、限速等警示标志,并提醒施工车辆和过往船舶注意安全。

6、对完工的通道,应在两端设立限高、限宽、限速等警示标志,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7、在形象点或入口、起点处应设置醒目的质量责任人警示牌、廉政建设责任人公示牌,尺寸为300×200蓝底白字,距地面150或超过此规定标准。

内容为:

交通建设项目质量责任人警示牌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投资总额:

建设工期:

质量责任单位

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法人

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试验检测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廉政责任单位

名称

责任人

(职务)

监督单位

(全称)

建设单位

(全称)

试验检测单位

(全称)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全称)

总监

施工单位

(全称)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财务负责人

材料负责人

试验负责人

8、全线互通、大桥、预制场施工区入口处应设置醒目的告示牌。

告示牌尺寸240×120,离地1.2m,蓝底白字。

内容为:

一排“工程名称:

";二排“施工单位:

”;三排:

“工程概况”;四排“工地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

9、在桥涵、通道处,面向便道设置醒目的告示牌,尺寸为12080,蓝底白字,距地面120。

内容为:

桥(或涵洞)

中心桩号:

桥(通道)全长:

孔数——孔径:

结构形式:

施工负责人:

现场技术负责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120

 

80

 

10、在全线互通、特大桥等形象点应在现场设置醒目的效果图。

11、在各标段分界处应设置施工地段分界门楼,门楼宽7m,高4.5m,蓝底白字,由相关单位在各自标段起点处设置,注明标段和施工单位名称。

第十条材料场地

1、料场布置应合理,场区道路、排水系统应齐全;砂、石料场及钢筋加工场地必须用水泥混凝土进行硬化。

2、水泥(散装水泥罐除外)、钢筋等材料必须入库,并垫高堆放。

3、各种材料堆放区域要划分清楚,严禁混堆,砂、石料必须分仓堆放,相邻之间设置隔离墙。

4、料场材料应设置标识牌,标识牌面向料场通道,尺寸40×30,牌面为白底红字,标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进场数量、批次,进场时间、自检时间、结果,监理检验时间、结果。

未经检查的应插“未检”标识牌。

5、石灰应在主线以外场地或取土坑消解,严禁在路基上消解。

6、工地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库与生产区、生活区应按有关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与周围相隔离,专人管理,并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十一条取土坑

1、自开始取土至取土结束移交地方政府为止,施工单位对取土坑负有全面管理的职责。

2、取土坑四周除按规定设立警示标志牌外,还应采取必要的围护措施。

3、取土坑开挖应达到协议规定的深度,四周边坡坡比、台阶和取土坑底部应符合协议要求,平整规则。

4、属施工单位管理期间,遇有人到取土坑游泳、玩耍,应及时劝阻,取土坑积水应及时排除,积水最大深度不得超过50。

第十二条结构物施工

1、施工现场应有醒目的标志,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现场。

2、拌和场、预制场布置的施工方案必须报业主(业主代表)审查和批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3、全线结构物用水泥混凝土必须集中拌和,混凝土拌和楼旁必须配挂“砼配合比”牌,牌面为蓝底白字,具体图样如下。

80

砼配合比

水泥:

黄砂:

碎石:

水:

外加剂

设计配合比:

设计塌落度

现场材料含水率:

黄砂:

%,碎石:

%

水泥:

黄砂:

碎石:

水:

外加剂:

施工配合比:

 

60

 

4、钻孔灌注桩施工的泥浆池必须设置合理,钻渣的排放应规范,严禁污染环境;钻机设备上应设置技术参数牌,尺寸为80×60,蓝底白字,具体内容根据工程情况确定;

5、现场的模板、支架应分类摆放整齐;

6、预应力筋张拉时要采取防护措施,先张法台座两端应设置防护铁栅,操作人员严禁站在预应力两端,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7、预制梁板拆模后,应在梁板端部用红漆喷印施工印记,标明结构物名称、梁板编号和成型日期,印记尺寸、格式每标段应统一。

出坑后梁板应堆放整齐,支点位置准确,并按规定进行预拱度观测,严格控制存梁期;

8、混凝土构件应按规范要求保湿养生,并设专人负责。

禁止用泥浆水或其他被污染的水进行养生;

9、应定期对涵洞进行检查,清除淤泥,保证涵洞的通畅;

10、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成的桥梁、通道、涵洞等成品、半成品的保护。

第十三条路基施工

1、进场设备应统一编号标识。

2、施工机械设备要经常冲洗,保持整洁;使用结束后,停放应整齐、有序;施工闲置的机械设备必须及时撤出现场,停放在临时场地。

3、合理设置弃土场,及时将清表土、沟塘清淤、根植土等清理出路基,统一堆放,严禁与路基土混合堆放;可作为绿化用途时,集中在一到二个取土坑堆放。

4、路基两侧的排水沟应顺直,并与河道相连,路基上土坡道跨越排水沟时,应埋设涵管,确保路基范围内的雨水及时排出。

5、及时进行河塘、沟槽回填等工作,合理安排路基填筑,均衡推进,层厚合理,层次清晰,台阶规范,边坡整修到位。

6、当路基填筑超过1.0m时,路基边坡每隔50m应设置一道急流槽,急流槽应用水泥砂浆抹面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雨季宜在路基边缘设置拦水埂,每隔50m设一道出水口,与急流槽位置相对应。

7、在不同的施工区段交界处、便道与路基之间设置告示牌和状态牌各一块,牌面面向便道。

告示牌显示压实区层次及施工段落,内容:

一排“93区第X层”或“94区第X层”或“96区第X层”;二排:

起止桩号;三排:

表明指示方向“→”或“←”。

状态牌显示路基施工状态,摆放在上一告示牌箭头指向的一边,内容为:

“施工中”或“验收中”或“完成”或“返工”;

8、在百米和千米处应设置百米桩、里程牌,标牌面向便道,建议用混凝土预制块。

第十四条污染控制

1、水污染的控制:

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达标后方可排入相应沟渠、管网和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控制施工产生的污水流向,防止漫流,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达标后排入相应沟渠、管网,严禁流出施工区域,污染环境;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体;当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2、大气污染:

施工垃圾搭设封闭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散,垃圾及时清运,适时洒水,减少扬尘。

水泥、石灰等粉细散装材料,采用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和施工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避免造成对周围环境粉尘污染。

3、噪音污染的控制:

施工现场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12523-90)制定降噪的相应制度和措施;进行强噪声、大震动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必须昼夜连续作业的,采取降噪减震措施,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4、承包人应收集和处理所有施工区域的垃圾,确保施工现场整洁,直至工程交工。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的人员管理

1、在岗人员要求佩带工作卡,标明身份,工作卡的制作符合以下要求,尺寸为9×7,如下图所示: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喷印有单位简称和编号,。

第十六条治安管理措施

1、承包人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并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层层签订治安责任协议书。

2、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大门口设立门卫,严格执行出入制度,所有人员进入现场须佩带胸卡,非本工程人员进入大门须登记,通过门卫联系,待明确接待人员后才能进入。

3、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内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携带违禁品进入,以维护国家财产和所有施工人员安全为重。

4、材料车辆进现场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现场,车辆停放要指定停车场。

5、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专人负责严格制定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警报设备,防止物资被哄抢、盗窃或破坏。

6、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7、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8、加强对外包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外包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对参加施工的民工进行审查、登记造册,发工作证,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调查了解,特殊工种应要求特殊上岗证方可上岗工作。

第十七条防止扰民措施

1、合理进行现场的布置,并增加必要的环保措施及环境防护,以减少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

2、协助业主对周边环境进行协调,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3、成立公关协调部门,加强与沿线政府的合作。

4、对工程可能发生的扰民及民扰问题承担总承包管理职责,全面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

5、对受施工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及居民采取相应的必要的弥补措施。

同时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以尽可能地保护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利益。

6、在项目体制上建立有关处理协调领导小组。

文明标化管理小组设专人处理扰民及民扰问题,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7、如因特殊工艺超过环保规定连续施工和夜间施工,应做好当地居民的协调工作。

8、对场地及机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采用低噪音的新型机械设备,对施工场地照明灯光布置尽量背离居民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文明施工管理除符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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