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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自杀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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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震自杀前后

李震(1914-1973)本文发表在《炎黄春秋》2014年第1期作者:

晏乐斌1973年10月21日晚,主持公安部工作、党的核心小组组长的李震,突

然自杀身亡,吊死在他住房地下管道上。

李震自杀来得突然,引起人们的种种猜测

与疑问。

纵观公安部在文革中的经历,不难看出李震自杀的前因后果。

◇ 文革中公安部的处境文革十年浩劫,公安部是个重灾区。

新中国成立时的公安部第一任部长罗瑞卿

,为保卫毛泽东的安全,保卫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安全,为维护社会治安,惩治犯罪

,维护和巩固国家安全,功不可没,1959年9月他被任命为解放军总参谋长。

公安部编辑出版的《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2003年1月《群众出版社

》出版)一书记载:

“1965年12月8日-15日,毛泽东在上海主持中共中

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罗瑞卿被打倒,成为‘文革’中最早受害的高级干部之一

,公安部也就成了文化大革命的重点部门。

(1966年)8月19日-29日,

公安部召开部机关文化大革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诬蔑彭真为‘大党阀’,罗瑞

卿为‘大军阀’,十二局局长狄飞为‘反革命分子’,常务副部长、中共八届候补

委员徐子荣为‘右派分子’,诬蔑副部长刘复之、凌云,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尹肇之等人是徐子荣为首的‘反党宗派集团’和‘罗瑞卿地下公安部的主要成员’

会后,徐、刘、凌、尹及一批局级干部相继被批判斗争,停职检查。

”文革之初,在全国掀起了“砸烂公检法”的高潮,公安部首当其冲,在北京,

被煽动起来的造反派、红卫兵,1967年冲击公安部机关、北京市公安局机关达

数十次之多,人数多的一次达万人。

全国各地出现了冲击公安机关、监狱、劳改队

和看守所,出现了打砸抢公安机关,抢公安机关档案,揪斗公安民警和领导干部,

曾一度使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工作陷于瘫痪。

在公安部,先后以“61个叛徒集团

”罪名,逮捕关押了副部长徐子荣和副部长杨奇清、汪金祥、凌云、严佑民,党组

成员、政治部主任尹肇之,1960年已调任青海省省长的原副部长王昭,亦遭逮

捕关押;曾任罗瑞卿秘书、1960年调任青海省委秘书长的王仲方被逮捕关押,

并在公安部和全国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以罗瑞卿、徐子荣划线,深挖、追查“罗

瑞卿分子、爪牙、帮凶”300多人;五十年代初曾当过罗瑞卿警卫员的吕亭阁,

1957年3月调到贵州省贵阳市一家企业工作,文革中当成“罗瑞卿爪牙”揪斗

、批判,徐子荣、王昭在狱中遭受残酷迫害,折磨致死。

1966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调沈阳军区第四政委李震主持公安部工作,

任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

同年12月调21军政委施义之任公安部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1968年初,谢富治将党组改为领导小组,后又改为核心小组,中

央又调北京军区工程兵政委曾威、空八军副军长赵登程为部领导小组成员。

1967年2月11日,北京卫戍区司令部接管北京市公安局,建立军事管制

委员会。

随之,对全国公安机关实行了全面军事管制,除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内部造

反派夺权,军管会人员支持造反派夺权外,全国其余地方公安机关的权力一律归军

管会,军管会控制着公安机关的一切,推行极左路线,在各地公安机关已达到了为

所欲为的地步。

仅北京市,据《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揭露:

“11月3日

,李震和北京卫戍区(军管会)负责人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北京市公安局内少

数暗藏的坏人进行破坏活动的情况和措施的请示报告》,把北京市公安局一大批党

员干部诬陷成叛徒、特务、资本家。

报告说,仅北京市局(不包括分局、县局及附

属机关)即查出‘三反’分子109名,地富反坏右分子、叛徒、特务、资本家和

敌伪军政警宪人员286名。

10名正副局长全是‘三反’分子”。

“11月18

日,在谢富治的授意下,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拟订了一个《关于北京市公安局问题

的提纲》,诬说原市局是‘旧市委反革命修正主义集团招降纳叛,实行资产阶级专

政的工具’。

汇报声称,共查出‘三反’分子111名,特务、叛徒、地富反坏右

分子258名,敌伪军政警宪、资本家人员306名,本人有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家庭被杀、关、管和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抄家、斗争的1018名,以上共计169

3名,占全局干部总数的12。

7%。

其中正副科长124名,占科级干部总数的

18%;正副处长、分局长117名,占同级干部总数的80.7%;10名正副

局长,全是‘三反’分子。

提出彻底砸烂公安局,大砍组织机构,大量精简人员。

”1967年11月5日,谢富治、吴法宪、汪东兴三人到公安部机关,查封了

公安部的全部档案,先后从军队抽调710名干部、战士到公安部清查档案,19

68年7月3日正式开始。

公安部领导小组向中央文革小组作《关于组织清档队伍

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中说:

“完全由军人参加,原公安部干部一个也不参加,完

全由军队干部负责。

”报告称,“清档任务主要是清查刘少奇、邓小平、彭真、罗

瑞卿及徐子荣、汪金祥、杨奇清、凌云等人‘资敌、通敌’,矛头指向毛主席的罪

行”。

其次是为“指控叛徒、特务、反革命分子提供线索、证据”。

清档工作由曾

威领导负责,到中央政法干校进行。

1970年1月,李震、施义之、曾威向周恩

来、汪东兴、谢富治报告称:

公安部的清档工作现已结束,历时一年半,清理了全

部档案31.2万卷,挖出罪证233件,俱已送中央各有关专案组,还接待了各

省市专案调查2万人次,向他们提供了罪证6000余份,其中有叛徒、特务、反

革命分子、地主、富农和资敌、通敌等类罪证与线索。

同年3月初起草的《关于完

成审查、清理公安部档案情况的报告》上报中央,从报告中可以看出,李震、施义

之、曾威、赵登程等人,利用清理档案搜集的所谓“罪证”,都是颠倒是非,诬陷

中央部分领导同志和罗瑞卿、徐子荣等公安部领导,以及地方上的一些领导与干部

的不实之词。

清档工作在极左思想指导下,不仅销毁了大量内部资料、图书,对档

案材料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档案中凡涉及到对“毛泽东、林彪、江青等人有不敬字

句、言论”,都从案卷中将字迹挖掉,或干脆将案卷销毁。

1968年初,谢富治与李震、施义之、曾威等人,将公安部工作人员,除挑

选40人配合、协助调入公安部的军人工作外,其余1500多人全部调到中央政

法干部学校举办学习班,集中审查一年之久。

开始进学习班的人,不准回家,通过

审查,作出如上述处理之后,才有所放宽。

到1969年春节后,将这些工作人员

全部,连同100多户的家属、子女,共近2000人发配到黑龙江省集贤县笔架

山劳改农场“五七战校”,安家落户,要他们作好“长期安家落户当农民”的思想

准备,“五七战校”白天下地劳动十二三小时,晚上集体学习,检查、汇报思想,

有言语不慎,或表现不满的,受到批判斗争。

当年3月底,珍宝岛事件爆发,谢富

治等人怀疑公安部这些人中有投奔苏军的嫌疑,便将其中的20多人转移到湖北省

荆门县沙洋劳改农场监督劳动。

1970年8月23日-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在江西庐山举行,毛泽东

就陈伯达抛出的“天才论”,发表了《我的一点意见》,严厉批评了陈伯达,实际

是敲山震虎,警告林彪一伙,接着在全国开展“批陈整风”运动。

据《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记载:

“1970年12月12日-197

1年2月11日,公安部召开第十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市、自

治区党委、革委会主管公安工作的负责人和公安机关军管会的负责人,以及公安部

机关各单位负责人。

军队各军兵种、各大军区保卫部负责人和最高人民法院也参加

了会议。

会议由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负责人李震主持”。

“会议开始后,与会的一

些人员对建国后十七年的公安工作猛烈批判,全盘否定。

毛泽东听说座谈会开得很

紧张,找纪登奎等人谈话,要求进行引导,并指出:

‘对公安工作要一分为二,还

有好的,不要批得灰溜溜的。

’会议气氛有所缓和,但基调仍未能改变。

1971

年2月8日,周恩来接见了会议全体代表……对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的状

况作了基本估计……他指出,‘对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的公安工作,要看主流,要

看红线。

这十七年是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这条红线领导全国,不然怎么会

有今天?

一共开过十四次公安会议,主席亲自过问的有十次,而且还有许多具体指

示。

各条战线,主席管得最多的,一个是外交战线,一个是公安战线。

不要说文化

大革命前是黑线统治着。

这种说法简直是不可想象的,等于否认主席的领导,否定

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还指出,‘整个公安队伍,还是好的,不要以为公安干部都

不好,那就危险了’。

”1971年“9·13”事件,林彪外逃摔死,当即在全国开展“批林整风”

运动。

批陈整风、批林整风运动一经在全国开展,公安部和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受左

的思潮的冲击有所缓和,气氛活跃起来,开始批判林彪极左路线。

中央决定对林彪

集团成员进行专案审查,便从公安部下放黑龙江省笔架山劳改农场劳动的工作人员

中抽调一部分回来参加此项专案工作,加之几年来公安部工作荒废,从1972年

开始,也陆续从那里调回工作人员到部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对全国的公安工作加强

领导与指导。

1972年3月26日,谢富治因患胃癌不治去世,终年63岁,在人民大会

堂举行了追悼会。

1980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

于谢富治与林彪、江青等人篡党夺权的反革命阴谋活动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

对谢富治的悼词,开除他的党籍。

1972年7月9日,周恩来原则批准以中央名义,公安系统抓紧解放干部,

撤销军管。

八、九两月,周恩来多次公开发表讲话,批判极左思潮,反对无政府主

义,等等。

公安部的政治环境有所宽松缓和,1972年、1973年从黑龙江省

笔架山劳改农场劳动的工作人员陆续抽回一部分。

被抽回的人中有参加中央一办(

查办中央一级领导人专案)、二办(军事系统专案)、三办(中央和国家机关副部

长以上一级的)专案的,一部分调回部工作,使荒废了的工作慢慢恢复。

这时,工

作人员的言语行动慢慢放松起来,开始议论一些话题,在一些学习会上批判林彪等

人的极左路线和极左政策。

到了后来被纪登奎、施义之等人当成“算旧账”,上纲

上线为“发泄对文化大革命不满”。

◇ 李震自杀就在这时,1973年10月21日晚,主持公安部工作的李震突然自杀身亡

,吊死在他住房地下热力管道上。

李震自1966年9月从沈阳军区第四政委的职

务上调到公安部,担任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部长,掌握公安部文化大革命运

动,充当谢富治最得力助手,最可靠的骨干。

谢富治通过依靠李震掌握、控制公安

部的全盘工作,李震自杀时是中共中央委员、公安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部革委会

主任。

在中国医学科学院副院长吴阶平主持下,医学专家林钧才、董炳琨、吴蔚然、

陈敏章,以及上海、广东、天津、北京省市公安厅局的法医李延吉、陈仲芝、吴声

屯、韩木林和北京药品生物制品检验所检验师朱燕、首都医院内科医生张孝骞等专

家,对李震尸体解剖、检验和现场勘察,1973年11月9日,由这些专家签名

,写出的书面报告,报送中共中央。

这个由专家写出的报告肯定是自杀身亡,列举

的证据确凿,事实清楚,李震是自己走向地下管道间吞服“速可眠”药品后上吊自

杀的。

可是施义之等人不顾现场勘察、医学专家尸体检验、解剖的结论,硬说李震

不可能自杀,说没有自杀的理由,一口咬定是谋杀的,把自杀当成谋杀案件来侦破

,将公安部副部长、核心小组成员于桑、刘复之当成“谋杀”主要嫌疑人,由施义

之、曾威、赵登程等公安部核心小组成员,于10月25日向中共中央政治局汇报

(事先将于桑、刘复之撇开,不让他们参加)后,周恩来总理明确指定施义之为公

安部核心小组牵头负责,并指出李震之死,存在自杀和他杀的两种可能。

25日当

晚,中央办公厅副主任、警卫局副局长杨法中对于桑、刘复之宣布:

“中央决定对

你们保护审查”,关押到北京安定门外交通干部学校监护所。

于、刘在拘留期间,

施义之等人组织人搜集整理了于桑、刘复之1970年在“批陈整风”和1971

年“9·13”事件后开展的“批林整风”的一些大小会上,他们发表的一些不同

的意见与看法,上纲上线为他们“对文化大革命不满”,印发了《于桑否定无产阶

级文化大革命和攻击中央领导同志的材料》、《刘复之否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和

攻击中央领导同志的材料》各一份,于桑的这一份3000余字,刘复之这一份4

000多字,发给公安部各单位,发动公安部机关工作人员开展了对他们的大规模

揭发批判。

《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记载:

“10月21日夜里,李震吊死在部机

关大院地下热力管道沟内。

一时间原因未明,‘四人帮’及其党羽借机滋事。

23

日至27日,周恩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决定,此破案工作,委托华国锋

负责,纪登奎、吴德协助,重大问题报政治局解决;同时在公安部内进行动员整顿

工作。

于桑、刘复之等蒙冤被关押审查。

党的核心小组由施义之牵头负责。

11月

11日,正在中央举办的‘读书班’学习的祝家耀(王洪文一起造反起家的十届中

央委员)和杨贵(中央候补委员)被派公安部工作,任核心小组成员,与施义之等

人一起,也认定李震是被人杀害的。

侦查人员经过大量调查研究,现场勘查,解剖

尸体化验,现场痕迹检验,以及各种方式的模拟试验,完全证明李震自杀而死。

“围绕李震死亡的原因,在公安部展开了尖锐激烈的斗争。

王洪文等人未经调查就

说是被阶级敌人谋害的,要追查凶手。

施义之、祝家耀等人封锁事实真相,硬说李

震不是自杀,是被害死的,甚至一口咬定是被于桑、刘复之等谋害。

他们以破案为

名,在公安部大搞逼、供、信,实行白色恐怖。

”出差去外地工作的人,电话通知

他们立即返回机关,讲明情况,接受审查。

受审查的133人,其中局级干部29

人,处级干部31人,弄得公安部机关人心惶惶。

《建国以来公安工作大事要览》记载:

“在侦查人员肯定李震是自杀的以后,

施义之等人不让宣布这个结论,说什么‘即使不是他杀也是被逼死的’。

施义之等

人长期掩盖李震自杀和他们借机诬陷于桑、刘复之的真相。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3月,经公安部党组向中央报告,中央批

准了破案组关于李震自杀的结论。

据调查证实,李震因追随谢富治积极参与林彪、

江青反革命集团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在林彪问题败露后,有几件涉及到他的罪行

受到追查而畏罪自杀。

在1977年12月公安部召开的第十七次全国公安会议期

间,向到会的省、市、自治区党委负责同志和公安厅、局长,以及公安部全体干部

传达了中央批准的公安部党组关于李震自杀问题的报告,李震自杀的真正原因才大

白于天下,揭开了数年的谜底。

历史往往会捉弄人,无论是李震,还是罗瑞卿,既是时代的紧跟者、害人者,

也被时代所捉弄。

罗瑞卿在任公安部长10年间,以莫须有罪名冤枉了不少好人。

1951年1月24日罗到广州,以“英国特务”罪名,逮捕中共华南分局社会部

长兼广东省公安厅长陈泊,同时以“暗藏的英国特务”、“中统特务集团的黑后台

”罪名,逮捕广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坤。

因两陈被捕株连而逮捕审查的广东省公安

厅700人、广州市公安局300多人,两陈屈死监狱;1952年2月,罗瑞卿

的一份调查报告上讲湖南长沙市公安局长王丕敏的一些劣迹,后此报告罗报送毛泽

东,后毛在此报告上批示:

“此人该杀”,罗令将王丕敏逮捕,“三反”中王被处

决;1955年4月3日,罗奉命将潘汉年以“内奸、叛徒、特务”罪名逮捕,株

连逮捕100多人,潘被关押22年病逝,株连其妻董慧,也冤枉坐了15年牢,

病逝。

1954年底罗将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扬帆以“内奸”、“反革命”罪名逮

捕,关押28年,株连上海市公安局700人逮捕审查;1955年5月奉命将胡

风逮捕,株连逮捕、审查2700多人;1957年整风反右运动中,在公安部打

右派64人,定中右(准右派)49人。

以上两陈、王丕敏、潘汉年、扬帆、胡风、公安部反右等冤案,七八十年代均

已纠正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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