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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恩旗.docx

法律文书恩旗

题目已经按首字字母排列,方便查找。

V表示对,X表示错。

“原告张三诉被告李四民间借款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属于判决书的首部。

(V)

A

案由属于法律文书中的正文部分。

(X)

B

辩护词和代理词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应当遵循习惯性的较为统一的结构。

(V)

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B)

不经过公证的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均具有法律效力。

(X)

不起诉决定书对证据的写法有什么要求?

答案:

一是坚持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二是写证据要繁简得当,既不能写成证据目录,也不能笼统归结不写具体证据,应当将主要证据及其证明作用概括作出说明。

不起诉决定书中当事人应当使用的规范称谓是(D)

C

常见的需要有两个以见证人的遗嘱形式有:

(BCD)

陈某向某司法局申请律师执业证书,司法局超过法定期限没有颁证时,陈某可以向司法局提交复议申请书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V)

D

答辩状的首部中应当包括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X)

代理词的适用范围比辩护词要广泛。

(X)

代理词的主要论证方法有:

据实论证,据法论证和(C)

代理词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

(V)

逮捕决定书由检察机关制作,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

(V)

第二审民事判决书对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结论应当写为(C)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判决理由部分应当做到有的放矢,具有(D)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当写清哪几部分内容?

答案:

上诉争议的内容;二审查明认定的事实和证据。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阐述判决的理由应当把握哪几点?

答案:

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1)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阐述理由要有针对性。

(3)说理的逻辑要严密。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部分应阐明哪两项内容?

答案: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的理由由两部分构成,即判决的理由和所适用的法律条文。

(1)判决的理由。

根据审判实践,书写判决的理由,应当把握以下几点:

①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②阐述理由要有针对性。

③说理的逻辑要严密。

(2)判决适用的法律。

这是人民法院解决具体的民事案件所依据的民事法律、法规。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尾部应向当事人交代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其中上诉期限应当写为(B)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不准离婚的案件,判决结果应当写明(D)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叙写当事人争议的事实时,应当表述为:

原告×××诉称、被告×××辩称以及(B)

第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准予离婚的案件,要明确写明(C)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公诉的,直接写(A)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标题由三大要素组成,即(D)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事实部分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事实部分的内容包括: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和被告人的供述、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要点;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和情节;认定这些犯罪事实的证据。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一般应写明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查不清出生年月日的,也可以写年龄。

但是,属于以下情况的,必须写明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即被告人是(A)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哪几种情况?

答案:

判决结果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判决维持。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判决被告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

(3)判决被告限期履行法定职责。

(4)判决变更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判决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结果应当写成C

调查笔录的正文应当采用哪几种记录方法?

答案:

一是问答式,即依次把调查人的提问和被调查人的回答如实记录下来;二是综合记录的方法,即把问话集中简要记明,接着对答话加以综合归纳,使其条理化,然后分段记下。

调查笔录记录的方法包括两种:

即(C)

调解书系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文书,其一经送达即产生法律效力,不得申诉。

(X)

调取证据申请书是指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人民法院依职权调证据的法律文书。

(X)

对于被告人是外国人的起诉书,文书制作机关的名称前应当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字样。

(V)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制作的文书是(D)

对证人作的笔录称为讯问笔录。

(X)

F

法律文书大都有固定的格式,尾部的主要内容有(D)

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必然导致其具有法律效力。

(X)

法律文书的法律性不但体现在其制作的主体具有法律规定性,而且还体现在它是实施法律的工具,是国家法律的体现,具有法律意义或法律效力上。

(V)

法律文书的适用范围包括(ABCD)

法律文书的制作依据既包括实体法,又包括程序法。

(V)

法律文书的主旨和材料在文书制作中是(A)

法律文书叙述案件事实多采用的方法是(B)

法律文书选用事实材料说明案情,最根本的要求是(A)

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哪几种类别?

答案:

法律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

法律文书在交代事实的因果关系中,除须叙述清楚某一行为的目的、行为本身外,还应写清(B)

法律文书在形式上十分明显的特点是(D)

法律文书中有关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案:

刑事案件的事实要素包括作案的时间、地点、作案人和被害人,作案的目的、动机、情节、手段),造成的后果、作案人的态度以及证据等。

法院阶段律师会见被告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会见被告人申请书。

(X)

G

根据下列案例材料,拟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

犯罪嫌疑人赵×河于2000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尾随在小区菜市场买菜的李×珍(女,68岁,离休干部)至××市白云山居民小区5号楼3单元7号室,紧随李×珍入室后即行抢劫,被害人李×珍便大声叫喊:

“有人抢劫!

”犯罪嫌疑人赵×河听到被害人叫喊,立即用弹簧刀猛刺被害人李×珍腹部三刀,李×珍当即昏到在地,犯罪嫌疑人赵×河立即上前抢走被害人所戴24K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上海牌手表1块,然后逃离现场。

被害人李×珍被闻声赶来的群众送往医院,但因流血过多,于当日中午12时5分死亡。

案件发生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力量侦破,于2000年10月10日凌晨在××市火车站将赵×河抓获,并从其身上搜出24K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上海牌手表1块等赃物。

同日将赵×河押回××市公安局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河供述了抢劫犯罪事实,于是××市公安局立即将赵×河刑事拘留。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赵×河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赵×河,男,1972年12月20日生,××省××县人,现住在××市××路××号。

系××省××市建筑工人。

汉族。

1979年至1985年在××小学上学。

1985年至1988年在××中学上初中。

1988年至1993年在家待业。

1993年至2000年在××市建筑公司当工人。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条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室抢劫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法,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第六十六条规定: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答案:

××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2000)××公捕字第×号犯罪嫌疑人赵×河,男,1972年。

l2月20日生,××省××县人,现住在××市××路××号。

系××省××市建筑工人。

汉族。

1979年至1985年在××小学上学。

1985年至l988年在××中学上初中。

1988年至l993年在家待业。

l993年至2000年在××市建筑公司当工人。

2000年10月10日因涉嫌抢劫,被××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看守所。

经本局侦查,犯罪嫌疑人赵×河有下列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赵×河于2000年10月7日上午9时30分左右,尾随在小区菜市场买菜的李×珍(女,68岁,离休干部)至××市白云山居民小区5号楼3单元7号室,紧随李×珍入室后即行抢劫,被害人李X珍便大声叫喊:

“有人抢劫!

”犯罪嫌疑人赵×河听到被害人叫喊,立即用弹簧刀猛刺被害人李×珍腹部三刀,李×珍当即昏倒在地,犯罪嫌疑人赵×河立即抢走被害人所戴24K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上海牌手表1块,然后逃离现场。

被害人李×珍被闻声赶来的群众送往医院,但因流血过多,于当日中午12时5分死亡。

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赵×河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涉嫌抢劫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此致××市人民检察院局长×××××××年×月X日(公安局印)附:

l.侦查案卷×册,共××页;2.赃物24K金戒指1枚、金项链1条、上海牌手表1块。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第一审刑事判决书中的理由部分。

2000年12月20日下午,被告人赵X力经过镇政府门口时,看见女青年韩X英在街上走过,心生歹意,即尾随其后直至韩家门外。

当晚10时许,被告人赵x力携带尖刀,窜至韩x英家,翻墙入院,打碎玻璃,闯入室内,用尖刀对韩x英进行威胁,令其不准开灯和叫喊,对韩X英实施了强奸。

第二天晚10时许,被告人赵X力再次窜到韩X英家时,被韩X英的丈夫胡X仁及邻居张xX、李xx当场抓获并扭送当地Xx派出所。

上述犯罪事实的证据有:

1、被害人韩X英的丈夫胡X仁及邻居张XX、李xx当场抓获被告人并扭送XX派出所时的陈述笔录和被害人韩X英的陈述笔录;2、现场勘查笔录;3、收缴被告人赵X力的作案凶器尖刀一把;4、被告人的供述,所供述的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等,与上述证据所证实的情节一致。

被告人赵X力在羁押期间能揭发他人的盗窃犯罪事实,经查证属实。

xX省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X力涉嫌强奸罪,向XX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辩解和辩护人辩护均认为被告人为初犯,并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Xx省xX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能够成立,对被告人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和辩护人关于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而关于“初犯”的辩护意见,法院不予支持。

XX县人民法院根据事实,依照法律,以被告人赵X力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法同条第三款规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同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同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答案:

理由部分应写明以下几点内容:

(一)由“本院认为,……”引出理由全文;

(二)确定罪名;应当针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运用犯罪构成理论,以刑法分则有关条款规定的罪状特征,对被告人的行为做出法律上的评断。

(三)确认量刑的情节。

应写明被告人赵x力在羁押期间揭发他人的盗窃犯罪事实,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

(四)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表示肯定。

应写为:

“xx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对被告人赵x力应依法惩处”。

(五)对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表明是否予以采纳:

应写为:

“被告人和辩护人关于‘有揭发他人犯罪的行为’,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解、辩护意见予以采纳”)。

“关于‘初把’的辩解、辩护意见不予支持”。

(六)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

应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第

(一)项,第五十五条第——款,第六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反诉状。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与反诉人(本诉被告)××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于2006年7月20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反诉人接到起诉状副本后,于7月29日向同一人民法院对被反诉人提起反诉。

反诉的事实依据和理由是:

2005年11月13日双方签订石材买卖合同,由反诉人购买被反诉人生产的印度红毛光板小板1000平方米,反诉人于2006年1月14日向被反诉人预付了全部货款的30%。

被反诉人于2006年4月24日交货375平方米,其中仅有64平方米符合合同约定。

为此反诉人已退回了166平方米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尚有145平方米现存于反诉人处。

为此,反诉人多次与被反诉人交涉退货未果。

之后,被反诉人于2006年4月27日再次向反诉人交货276平方米。

至此,被反诉人所交符合约定的货物共为340平方米,与总供货量1000平方米相差约660平方米。

根据合同约定,被反诉人应于2006年3月1日前全部交货,而被反诉人却于2006年4月24、27日两次部分供货,迟延履行合同约定,而且至今尚未全部供齐货物。

反诉人认为,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维护反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应当支持被反诉人的诉讼请求。

因为被反诉人起诉状所列反诉人违约的事实是没有根据的,被反诉人所交货物存在质量瑕疵,供货数量不足,而且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反诉人:

××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是程××,男,系公司经理。

反诉的请求是:

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反诉人接受反诉人退回的印度红毛光板小板货物,共计145平方米;给付违约金29184.5元;并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案件的证据材料有:

(1)双方签订的买卖印度红毛光板小板合同;

(2)提(接)货的收单;(3)反诉人与被反诉人交涉要求按合同供货的书面材料和通话记录。

被反诉人:

××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在××市××区××镇。

法定代表人段××,男,系公司经理。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

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答案:

(1)首部①标题。

应居中写明“民事反诉状”。

②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应按顺序分别写明反诉人和被反诉人的基本情况。

反诉人(本诉被告):

××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市××区×路××号。

法定代表人:

程××,男,公司经理。

被反诉人(本诉原告):

××市瑞普石材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

××市××区××镇。

法定代表人:

段××,男,公司经理。

(2)正文①反诉请求。

要求居中写明“反诉请求”字样。

在其下方写明反诉请求的三项具体内容。

②事实与理由。

要求居中写明“事实与理由”字样。

以下依次写明两项主要事实:

一是供货存在瑕疵,供货量严重不足。

首先写明双方签订合同的时间,其次写明反诉人向被反诉人预付货款的事实,被反诉人供货的情况;二是双方产生纠纷的焦点,实际履约的情况等。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要求居中写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字样,以下明确写明材料中给的三项证据材料。

(3)尾部①致送的人民法院。

应当分两行写明:

“此致”、“××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名称应顶格书写。

②反诉状副本。

在致送法院的下一行顶格写明:

“附:

本反诉状副本X份”。

③反诉人署名。

应写明:

反诉人××市华鑫石材有限责任公司,在下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程××。

④文书制作的年月日。

在文书末尾右下方写明文书制作的具体时间,即“2006年7月29日”,并加盖公司印章。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民事起诉状。

2006年6月8日至9日,备受社会关注的“嘉峪关机场拒载事件”中受害少女李晓丽(15岁,甘肃省嘉峪关市××县人,住甘肃省嘉峪关市××县××村,系甘肃省嘉峪关市××县××中学学生,汉族。

)向××航空公司索赔案件,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双方代理人就“受害人购买机票时,是否隐瞒了事实”、“拒载行为是否有合法理由和依据”、“受害人丧失再植可能性与拒载行为及延误时间有无因果关系”三大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和答辩。

在庭审中,原告方将起诉时提出的赔偿数额95万元追加至105万元。

庭审持续两日,6月9日下午6时30分,法庭宣布庭审结束,择日宣判。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张晓冬首先提出了起诉状中主张的95万元索赔的诉讼请求,并要求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之后陈述了起诉状中阐明的事实和理由。

2006年1月15日中午,原告李晓丽因意外车祸造成右小腿脚腕处断伤,急需送医院手术。

当天下午6时李晓丽在家人陪护下,在嘉峪关机场登机时被拒载,延误了手术最佳时机,导致李晓丽下肢再植机会丧失,最终截肢。

被告代理律师吴卫光认为,原告家属在购买机票时把病人的病情描述为“只是受了轻伤、能够行走”,隐瞒了实际病情,因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无效,且××航空公司的拒载行为符合有关规定。

该代理人还认为,李晓丽是担架旅客和高危旅客,登机后有可能因气压变化导致大出血危及生命,按照“先生命后肢体”的保护原则,不具备登机条件。

同时,多尼尔机型只有32个座位,不具备乘运担架旅客和高危旅客的条件,即使拆卸座位也需专业技术人员操作45分钟,而在过道里放置担架又会危及其他旅客和航班安全。

原告代理律师张晓冬认为,××航空公司的证人证言不属实。

从事发至今,××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对受害人病情的描述有“高断肢”、“双腿截肢”和“高位截肢”三个版本,这说明对方不负责任地混淆视听。

受害人不仅没有隐瞒病情,而且是在咨询了××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后才购买了机票,并在售票员的提醒下持医院“在护理人员陪护下可以登机”的医学证明到机场登机。

原告不仅持有医院的证明,医院还为其进行了加压包扎、能量补给和伤口冷冻处理,既非担架旅客也不是高危病人。

医院还派专门的护理人员计划全程陪护,完全具备登机条件。

而对于机型问题,国内外已有相同机型运送高危病人的先例。

就此,原告代理人出示了一份由空军航空医学研究所高空生理研究室副研究员郑晓惠6月2日出具的《关于民航飞机运送伤员的几点说明》,该说明中指出:

现代民航飞机均采用通风式密封增压座舱,1万米高空飞行时,舱内气压相当于实际高度2000米左右的气压,对正常人影响很小。

对于肢体骨折、高断位外伤患者,航空医疗护送可争取宝贵的救治时间。

航空医疗护送没有绝对的禁忌,要根据伤者情况、飞行环境、救护能力等综合考虑,个别评定,重在强调及时、快捷。

就“受害人断肢后再植机会的丧失与拒载延误时间有无因果关系、再植有无可能性”这一问题,原告代理律师出示了在起诉时就向法院提交的一份“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

法医在审查分析受害人病历、X片后认为,受害人在冬季发生车祸,有利于断肢的保存,其右小腿下段伤势严重但仍有再植的手术指征,如果得到及时救治,再植的可能性很大。

原告在受伤20小时后才进行手术,手术时机的延误与失去断肢再植机会有因果关系。

因此,原告代理律师认为:

××航空公司在与原告形成合同关系后又拒绝原告登机的行为,导致原告断肢再植机会丧失,造成截肢残废的结果,××航空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代理律师就原告方提供的医学证明和证据的来源提出质疑,并强调:

原告断肢再植机会的丧失与延误时机可能有关系,但与飞机拒载没有因果关系。

在庭审进入举证质证阶段时,原告方追加索赔数额至105万元。

被告代理人对原告诉讼主张的大部分内容提出疑问,引起原告父亲(李林,42岁,汉族,高中文化,甘肃省嘉峪关市××县××村农民。

)的强烈抗议。

案件发生后,原告聘请××市海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晓冬作为诉讼代理人,以航空旅客运输赔偿纠纷为由,向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晓冬律师2006年3月1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提交了医院出具的受害人伤势情况的诊断证明、护理陪护人员的证人证言和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等证据。

××航空公司的董事长是赵志文,地址是甘肃省嘉峪关市××路××号。

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答案:

参考答案:

(一)首部

(1)标题。

应写为:

民事起诉状。

(2)原告。

应写为:

李晓丽,女,15岁,汉族,甘肃省嘉峪关市××县人,甘肃省嘉峪关市××县××中学学生,住甘肃省嘉峪关市××县××村。

(3)法定代理人。

应写为:

李林,男,42岁,汉族,甘肃省嘉峪关市××县人,住甘肃省嘉峪关市××县××村。

(4)被告。

应当写为:

××航空公司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路××号法定代表人赵志文,董事长。

(二)正文

(1)诉讼请求。

要求明确具体,合理合法。

应当写明:

要求被告赔偿95万元;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2)事实。

要求事实清楚,要素齐全,文字通顺,简明扼要。

应当写明被告无理拒载的行为有过错;受害人在购买机票时,没有隐瞒事实;受害人丧失再植可能性与拒载行为及延误时间有因果关系。

(3)理由。

要求据事说理,以法说理。

应当写明:

××航空公司在与原告形成合同关系后,又拒绝原告登机的行为,导致原告断肢再植机会丧失,造成原告因延误时机而截肢残废的结果,××航空公司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作为索赔依据;引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据。

(4)证据。

应当写明:

医院诊断证明—份;护理陪护人员证人证言一份;法医学文证审查意见书一份等证据,此部分写出两项证据即可给满分。

(三)尾部

(1)致送法院。

应当分两行写为:

“此致”、“甘肃省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附项。

应当写为:

起诉状副本1份;证据材料×份。

(3)起诉人署名。

应当写为:

起诉人李晓丽(4)年月日。

应当写为:

2006年×月×日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起诉书。

被告人郑X龙,男,30岁,初中文化,汉族,XX省XX县人,是XX县XX乡XX村运输专业户。

2000年10月13日晚7时,郑X龙驾驶x牌汽车由本县到X县拉沙子。

晚上11时40分,当郑X龙驾车行驶至XX市郊区时,迎面开来一辆东风牌汽车,此车没有按规定发出会车信号,由于灯光太刺眼,致使郑X龙看不清路面,而郑x龙驾车继续行驶,将一名步行上夜班的女工陈X娟撞倒在地,立即昏迷。

陈X娟,女,31岁,XX市XX厂工人,已婚,有一个3岁男孩。

陈x娟在厂里是技术骨干,工作任劳任怨,人际关系也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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