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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酸蓄电池维护资料

铅酸蓄电池维护规程目前通信、电力常用的蓄电池是铅酸蓄电池,主要包括防酸隔爆电池(以下简称防酸式电池)和阀控式密封电池(以下简称密封电池)。

电池应按照要求进行使用维护。

1、电池室的要求阀控式密封蓄电池宜放置在有空调的机房(房间有定期通风装置),机房温度不宜超过30C,可不专设电池室。

以下关于电池室的要求针对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室而提出的。

1)室内通风良好,具有通风换气装置。

2)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

照明应采用密封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室外。

室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通风设备等均应做防酸处理。

3)临街窗户应有安全保护设施。

4)室内应有上、下水设施和贮酸间。

5)防酸式电池的室内温度保持在5〜35C。

6)电池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

2、名词术语

1)电池初检为保证新电池投入使用后的合格性能,必须在安装使用前进行系列电池性能试验。

电池初

检应按照国家规程来进行,在条件具备并且必要的情况下,应进行全部初检项目,不具备相关实验条件的条件下,应进行基本的性能试验,并要求厂方提供正式的电池性能检测报告。

2)初充电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

初充电的工作程序

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

3)恒流充电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

4)均衡充电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不均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

电。

5)恒流限压充电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至到充电完毕。

6)浮充电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

正常运行时充

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

7)补充充电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按厂家说明书,需定期进行

的充电。

8)恒流放电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

9)容量试验(蓄电池)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

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计算其放电容量。

2.10核对性放电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将蓄电池组脱离运行,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只要其中的一个单体蓄电池放到了规定的终止电压,应停止放电。

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

3、电源机房蓄电池使用维护基本工具

所用仪表的量程应随被测电流和电压的量值而确定,读数应在量程的后三分之一范围内。

1)电压表要求

测量电压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5级,电压表内阻不少于1kQN

推荐厂家:

FLUKE

2)电流表要求

测量电流的仪表精度不低于0.5级

推荐厂家:

FLUKE

3)温度计要求

测量温度用的温度计应具有适当的量程,其每个分度值不应大于「C,温度计的标定精度

不低于0.5C.

推荐厂家:

可在国内选配。

4)时间仪器要求测量时间用的仪表应按时、分、秒分度,应不小于±1s/h的精度。

推荐厂家:

可在国内选配。

5)压力表要求

测量压力用的仪表精度应不低于0.25级或同等精度计量仪表。

推荐厂家:

可在国内选配。

6)日常监测设备条件许可情况下,建议每组电池配备日常监测仪器一台,以便实现对电池的实时监测,其

具体要求为:

功能要求:

实时监测电池组整组电压、每节单体电池电压、标识电池温度、机房温度、电池组充放电电流、充放电容量;

具有电池组整组电压、单体电压异常报警功能;

精度要求:

电流采集精度要求达到1%;

电压采集精度要求达到0.5%;

充放电容量计算准确度要求达到99%;

7)核对放电与容量试验设备核对与容量试验检测仪器要求采用智能负载型放电检测仪器,其具体要求为:

功能要求:

具有电池整组放电、整组监测、单体监测功能;具有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智能保护功能,以防止对电池造成过放电;在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时间、放电容量达到设置值时能够自动终止放电过程。

配套计算机软件要求完成测试数据的数据库管理及分析功能,具备测试数据与报告自动生成能力。

精度要求:

放电电流采集精度要求达到1级;

放电电流恒流精度要求达到1级;

电压采集精度要求达到0.5级;

容量测试准确度要求不低于98%;

8)快速离线容量测试设备可以作为常规容量检测设备,提供离线状态下快速容量测试能力。

功能要求:

具备对电池组整组快速离线容量测试功能,能提供较高准确度的离线容量测试能力,为整组电池以及整组内每一节单体电池准确测算容量。

可以作为常规容量测试仪器,适时掌握蓄电池容量、内阻等性能指标。

精度要求:

要求容量测试误差低于10%标称容量;配套计算机软件要求完成测试数据的数据库管理及分析功能,具备测试数据与报告自动生成能力,为整组电池以及本组内每一节单体电池提供详尽的测试数据报告。

9)活化处理设备功能要求:

具有对单体电池充电、放电和活化功能;具有单体电压放电智能保护功能,以防止对电池造成过放电;具有单体电压充电智能保护功能,以防止对电池造成过充电;在单体电压、放电时间、放电容量达到设置值时能够自动终止放电过程。

精度要求:

放电电流采集精度要求达到1级;放电电流恒流精度要求达到1级;电压采集精度要求达到0.5级;容量测试准确度要求达到99%;电池组电压正常的情况下,恒流调节与稳定时间不超过20秒;

10)内阻测试仪器

功能要求:

能在“在线”或者“离线”状态下,测试电池内阻(或者电导值),实时掌握电池衰退状况,提供性能分析。

能准确测量电池电压、内阻指标。

精度要求:

内阻测试误差小于5%;电压采集精度要求达到0.5级;

4、电池选型与初检

1)、选型及检验要求蓄电池生产具有严格的生产工艺及检验要求,在购买蓄电池前应进行生产厂选型,明确电池厂家电池工艺及产品有关技术指标。

蓄电池投入使用前,应对电池进行初检,初检合格的电池才能投入安装使用,对于不合格的电池应返回原厂要求更换。

2)、检验方法

a、蓄电池检验前的预处理检验用蓄电池应是近三个月内生产的合格品,检验前必须将其完全充电。

b、需进行的相关试验:

外观、极性检查、气密性试验。

3)容量试验试验形式:

整组容量试验或单体容量试验。

完全充电状态下的蓄电池静置1h〜24h,在环境温度为25C±5C的条件下开始放电。

放电开始前后应测蓄电池的端电压,放电中应测量电流,其电流波动不得超过规定值的1%。

放电期间应测蓄电池的端电压及室温,测量时间间隔:

10h率试验不超过5m3h率试验不超过3h;1h率试验不超过2min。

在放电末期要随时测量,不超过2分钟,以便准确地确定蓄电池终止电压的时间。

4)标准容量转换

蓄电池放电时,如果温度不是25E,则需将实测容量按公式

(1)换算成25E基准温度时的实际容量Ce,其值应符合容量试验要求。

Cr

Ce=

(1)

1+K(t—25C)

式中:

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K――温度系数,10h率容量试验时K=0.006/C;3h率容量试验时K=0.008/C;1h率容量试验时K=0.01/Co

此外,在大型或重大工程项目中,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选择完成或全部完成以下各项性能初检:

大电流放电试验、容量保存率试验、密封反应效率试验、防酸雾性能试验、安全阀动作试验、耐过充电能力试验、蓄电池充电性能试验、蓄电池端电压的均衡性能试验、防爆性能试验、封口剂性能试验、过充电寿命试验、蓄电池组间连接电压降试验和电池组内单体电池连接压降试验。

5、电池的常规检查项目

每组至少选2至8只标示电池,作为了解全组工作状况的参考。

防酸式电池:

防酸式电池需经常检查的项目如下:

1)端电压、电解液的密度和温度。

2)极板有无弯曲、断裂、短路、损坏、脱粉、硫化。

3)电池槽有无渗漏,液面是否在规定的高度。

4)联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5)电池架及防震架防酸漆有无脱落。

如具备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应通过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电池组的总电压、电流、标示电池的单体电压、温度进行监测,并定期对蓄电池组进行检测。

通过电池监测装置了解电池充放电曲线及性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防酸式电池和密封电池不易安放在同一房间,并禁止混合使用在一个供电系统中;不同规格的电池禁止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不同年限的电池不宜在同一直流电系统中使用;不同性能状态的电池禁止在同一直流供电系统中使用。

防酸式电池的液面应高出极板上缘10〜20mm有液面上、下限刻度的应保持在上、下限之间,当低于上述要求时应及时补加蒸馏水,并进行充电。

防酸隔爆帽一年至少清洗一次,保持透气良好,有破裂的应及时更换。

防酸隔爆帽和胶塞必须拧紧,避免漏气。

电解液应符合规定要求,使用的硫酸和蒸馏水必须经过化验检查,具体可参考相关标准。

调配电解液时应将硫酸徐徐注入蒸馏水内,同时用玻璃棒搅拌。

严禁将水注入浓硫酸内。

各类电解液密度的范围:

防酸式电池:

1.21.〜1.220g/cm2(25C)

启动型铅酸蓄电池:

1.280〜1.300g/cm3(25C)不同密度的电解液,硫酸与蒸馏水的配合比例参考相关资料。

密封电池:

对于密封电池需经常检查的项目如下:

1)各单体电池端电压。

2)连接处有无松动、腐蚀现象。

3)电池壳体有无裂缝、渗漏和变形。

4)极柱、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酸液逸出。

5)电池极柱(板)、连接板(条)有无生锈氧化如具备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应通过电源集中监控系统对电池组的总电压、充放电电流、标

示电池电压、标志电池温度进行监测,了解电池充放电曲线及性能,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6、蓄电池的充放电防酸式电池的初充电:

防酸式电池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初充电,初充电应采用两充一放,宜采用低压恒压充电方法。

初充电程序如下:

1)灌注的电解液密度应低于规定值.0.01〜0.015g/cm3

第4页

2)灌注的电解液其温度应低于35°C,液面符合规定要求。

3)静置,使硫酸渗透到极板有效物质内部,当电解液温度下降到35C以下时进行充电。

时间不应超过24h。

4)初始可采用恒流充电,充电电流不宜大于0.2C,当充电电压达到2.35〜2.40V/只时,转入恒压充电,直至终止。

5)全部初充电时间为96〜120h,充入的电量约为额定容量的两倍。

6)每小时记录电流和总电压一次,每2h记录标示电池端电压、密度、温度一次。

充电终止前要全面测量一次。

7)充电终止时各电池端压差值应不大于0.10V,密度差值应不大于0.015g/cm3

8)充电过程中应保持电解液温度不超过-10C,当电解液温度达到40C时,应采取降温措施。

9)初充电后,应作一次容量试验,第一次放电应能放出额定容量的80%

密封电池:

密圭寸电池在使用前不需进行初充电,但应进行补充充电。

补充充电应采取恒压限流充电方

式,充电电压应按说明书规定进行,一般情况下补充充电的电压和充电时间如下:

单体电池电压(V)

充电时间(h)

2.30

24

2.35

12

上述充电时间适用于环境25C温度,如环境温度降低则充电时间应延长;如环境温度升高则充电时间可缩短。

蓄电池的充电:

防酸式电池:

防酸式电池组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充电:

1)出现两只以上落后电池。

2)放出20%以上额定容量。

3)搁置不用时间超过一个月。

4)全浮充运行达三个月

5)补充蒸馏水后。

密封电池:

密封电池正常情况下处于浮充状态,在该状态下有效补充由于电池自放电所消耗的电量。

但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对密封电池组进行均衡充电:

1)单独搁置不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

2)蓄电池组单独放电20鸠上。

3)蓄电池处于浮充状态达六个月以上。

4)有两节以上电池处于落后状态或低于2.18V/只。

密封电池均充电压一般控制在2.3V-2.35V/节。

对于以下情况的电池可以适当降低均充电压:

1)机房温度偏高,应按照3mV/C的关系调低均充电压;

对于以下情况的电池可以适当升高均充电压:

1)机房温度偏低,应按照3mV/C的关系调升均充电压;

2)电池性能落后或者劣化,容量低于60%以下;

蓄电池充电终止的判断依据:

1)充电量不小于放出电量的1.2倍。

2)防酸式电池在不同电解液温度和充电电压下,其充电终期电流应不大于下表数值并维持3h不变。

3)根据电池厂家技术说明书要求进行。

充电终期电流

、、(mA/AH

充电电压(V/只厂、

10C

15C

20C

25C

30C

35C

40C

2.25

0.8

0.1

2.1

2.8

5.2

7

11

2.30

1.4

2.4

3.9

5.2

8.6

11

20

2.35

3:

4.2

8.0

8.8

15.4

[20

[36

2.40

5.6

8.4

12.6

14.8

23

32.4

55

蓄电池的放电与维护:

1)每三至六个月作一次离线快速容量测试,利用蓄电池容量测试仪,进行5-20分钟的蓄电池容量测试。

2)每六个月做一次核对放电试验,利用蓄电池放电检测仪,放出容量的30%-40%实时掌握电池状态,并进行均充电维护。

3)每年做一次容量实验,进行完整的充放电循环维护;

其中,第2)向为可选项,在条件具备并且机房供电得到保障的情况下,可以进行第二项试验项目。

第2)项与第3过项,均是利用智能负载,按照恒定放电电流进行放电。

放电过程中,每一至五分钟记录一次电池的整组电压以及每一节单体电压,当整组电压、单体电压、放电时间、放电容量四种放电保护条件中任一条件达到保护值,设备应能在0.01秒之内终止正在进行

的测试过程,及时终止放电,防止过放电,并计算显示放电容量。

放电环境一般是在25°C±5°C条件下,以十小时率放电电流进行放电,放电终止电压设置为1.8V。

在25C条件下按照十小时率放电倍率进行核对放电,所放出的容量是电池的标准容量,

如果温度不为25C,应依据相关温度补偿换算成标准容量,具体应参考电池厂家技术标准。

如果放电电流不是十小时率放电电流,应按照相关倍率关系换算成标准容量。

核对放电可有效检测电池落后状况,对于存在落后电池的电池组,应对整组电池进行一至

两次充放循环维护:

先将电池组进行均充电,均充时间6小时,之后转入浮充,浮充12-24小时,待电池组内部稳定后,进行十小时率核对放电,放出实际容量的20%-40%然后再次进行均充电,均充时间8-20小时,或者参考说明书规定,最后转入浮充,浮充时间24小时,直到进入稳定状态。

在电

池落后状态不严重的情况下,经过两充一放循环维护,一般能解除电池严重的落后状况,如果还存在严重落后电池,应利用蓄电池单体在线活化仪进行三次以上循环的在线或离线活化维护,如果经活化维护后,仍然存在落后,必须对其进行更换处理。

7、蓄电池的浮充运行

蓄电池采取全浮充制供电方式:

1)蓄电池平时均处于浮充状态。

2)蓄电池的浮充电压(25C):

防酸式电池:

有人值守局、站:

2.18V/只或按说明书要求。

无人值守局、站:

2.25V/只。

浮充时防酸式电池密度差值应不大于0.01g/cm3,如果发现有电池密度差值达到0.01g/cm3,按照说明书要求处理。

密封电池:

密封电池的浮充电压范围一般为2.23V—2.27V,在机房温度25C环境下,浮充电压为2.24V或参照电池厂家使用说明书规定。

如果温度高于25C,则应以25C浮充电压为基准,按照3mV/C的关系调低均充电压;如果温度低于25C,则应按照2mV/C的关系调升均充电压。

密封电池组各电池端电压的最大差值不大于0.05V,如果检测到电池组中有两节以上电池端压与整组平均值相差0.05V,则应进行均充电或者进行两充一放循环维护:

先将电池组进行均充电,均充时间6小时,之后转入浮充,浮充12-24小时,待电池组内部稳定后,进行十小时率核对放电,放出实际容量的20%-40%,然后再次进行均充电,均充时间8-20小时,或者参考说明书规定,最后转入浮充,浮充时间24小时,待浮充稳定后,量测电池组各单体电压,在电池落后状态不严重的情况下,经过两充一放循环,一般均可解除电压落后状况。

如果依然存在压差在0.05V以上,应利用蓄电池单体在线活化仪进行三次以上循环的活化维护,如果电池经活化维护后,仍然存在电压落后,必须对其进行更换处理。

直流电源装置及蓄电池检修维护规程(试行)

、八

前言

本规程的制定是由广东省电力有限公司提出,根据国内外有关新标准、新技术、新装置的应用及广东省电网的实际情况而编制的。

本规程编制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为基础,增加了装置检修及其它内容,供广东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单位使用。

本规程规定了运行维护和检修人员在日常运行维护检修中应执行的基本要求。

广东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运行维护检修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须熟悉和贯彻本规程有关规定。

各单位在执行本规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与广东省电力试验研究院联系。

主要起草单位:

广东省电力试验研究院。

本规程由广东省电力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解释权归广东省电力试验研究院。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广东省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电力系统用的110V220V电压等级直流电源装置(包括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检修和维护的技术要求,适用于本电网各单位直流电源装置以及蓄电池的检修和维护。

用于通信系统的48V直流电源的运行维护和检修要求,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引用标准

DL/T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3.名词术语

名词术语按标准GB/T2900.11-1988、GB/T2900.33-1993、DL/T724-2000中的规定。

4.直流系统的基本技术要求

4.1本规程的基本目的。

4.1.1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有良好的运行状态,从而延长其使用年限;

4.1.2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母线电压均在合格范围;

4.1.3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蓄电池组有合格的放电容量;

4.1.4保证发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

4.1.5保证蓄电池运行维护人员的安全。

4.2电厂、变电所中直流电源装置的专职工程师,运行维护人员,局、厂科室、工区、分场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均应熟悉和贯彻执行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并制定出本单位直流电源装置现场的运行及维护条例。

4.3防酸蓄电池的维护,宜备有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

4.3.1仪表

测量电解液密度用的密度计;

测量电解液温度用的温度计;

测量蓄电池电压用的41/2数字万用表(精度为0.5级),室外用温度计。

电池容量测试器,微欧及内阻测试仪,录波仪等。

4.3.2用具充注电解液用的玻璃缸、漏斗、量杯、搪瓷盆、塑料桶、注射器、手电筒、耐酸手套、耐酸围裙、胶皮靴子等.

4.3.3备品化验合格的蒸馏水;密度为1.40g/cm3稀硫酸;中和硫酸用的碳酸氢钠;防酸隔爆帽;适当数量的备用蓄电池.

4.3.4资料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日志;该蓄电池组制造厂家的技术资料、型式试验报告;充电浮电装置的说明书和电气原理图;自动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使用说明书;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定期的内阻及连接器电阻的测试记录。

4.4镉镍蓄电池维护检修时所需要的仪表、用具、备品和资料与铅酸蓄电池维护检修基本相同,只是备品中备用的是3%-5%硼酸溶液。

碱性电解液的密度为(1.20±0.01)g/cm3。

4.5阀控式蓄电池,宜配备下列仪表、用具、备品备件和资料。

4.5.1仪表

1/2位数字万用表;水银玻璃温度计用于测量周围的环境温度;红外感应式温度计用于测量单只表面温度;电池容量测试器,微欧计内阻测试仪、微欧级连接条电阻测试仪;

4.5.2安全护具护目镜或面罩、绝缘工具、手套、耐酸围裙;绝缘扳手、塑料刷、其它清扫工具。

4.5.3备品适当数量的蓄电池(可按总数的1%)。

4.5.4资料

见4.3.4规定

4.6蓄电池组的绝缘电阻

4.6.1电压为22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200kQ;

4.6.2电压为110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100kQ;

4.6.3电压为48V的蓄电池组不小于50kQ。

4.7新安装的直流电源装置在投运前,应进行交接验收试验。

试验项目如下:

a)外观检查;

b)绝缘检查;

c)中间继电器和接触器试验;

d)充电电压及浮充电压的调节范围检查;

e)显示、测量功能检查及带电测试;

f)稳流精度测试;

g)稳压精度和电压纹波系数测试;

h)电流交流分量测量;

i)继电保护及报警功能试验。

j)微机控制充电器的恒流强充——自动转浮充程序试验。

k)微机控制充电器长期运行程序试验。

l)微机控制的充电器交流电源中断程序试验。

m)高频开关电源充电器专项试验。

5.直流电源装置的基本参数、技术指标、交接验收、运行监视

5.1基本参数

5.1.1额定输入交流电压、频率:

(380土10%V、(220土10%V(50±2%Hz

5.1.2直流标称电压:

220V、110V、48V。

5.1.3充电装置额定直流输出电流分别为:

5、10、15、20、30、40、50、60、80、100、160、200、250、315、400A。

5.1.4蓄电池组选用额定容量为:

10Ah^3000Ah

5.2技术指标

5.2.1蓄电池组浮充电压稳定范围

稳定范围电压值为90%-130%(2V阀控式蓄电池为125%直流标称电压。

5.2.2蓄电池组充电电压调整范围

电压调整范围为90%-125%(2V铅酸式蓄电池,2V阀控式蓄电池);90%-130%(6V、12V阀控式蓄电池);90%-145%(镉镍蓄电池)直流标称电压。

5.2.3恒流充电稳流精度范围

a)相控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2%;

b)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流精度应不大于±1%。

5.2.4恒压充电稳压精度范围

a)相控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1%;

b)高频开关模块型充电装置,稳压精度应不大于±0.5%。

5.2.5直流母线纹波系数范围

a)相控型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

b)高频开关模块充电装置,纹波系数应不大于0.5%。

5.2.6高频开关电源充电装置的均流不平衡度不大于±5%;

5.2.7噪声要求不大于55dB(A),若装设有通风机时应不大于60dB(A);

5.2.8继电保护要求的电压波动范围

a)电压波动范围不大于额定电压的±5%;

b)期直流母线电压下限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

c)期直流母线电压上限不高于额定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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