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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企业授信操作流程修改版

第一篇:

核心企业授信操作流程

核心企业业务操作流程

一、业务受理

业务受理是指项目经理向公司提出核心企业授信项目申请,向公司提交所需基本资料后,公司业务部依据具体业务受理条件,对项目做出基本判断和筛选,决定是否受理该业务项目。

1、所有核心企业授信业务项目的受理必须由公司业务部(综合室)登记备案,及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填写《核心企业授信项目登记簿》统一归档管理。

2、项目经理在向公司业务部提出发行授信申请意向后,项目经理(即项目经理A角)向核心企业告知业务基本操作流程及公司有关注意事项,同时发给客户企业授信所需的《企业授信资料清单》,客户按清单逐一准备相关资料;

二、业务初审

业务初审是指业务部根据具体项目客户提供的基本资料以及通过现场走访、尽职调查等系列手段对单个项目做出的初步筛选认定,只有通过业务初审并设立合适的授信方案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操作环节。

1、项目经理在收到客户提交的基本资料后将资料按照《企业授信资料清单》装订整齐,经初步筛选认为具有可操作性的做出简易报告暨《企业授信项目概述》上报业务部经理同意。

业务部经理指定项目B角,配合项目经理A角操作、完成该项目后期工作。

经业务部经理同意操作的项目需向(业务综合室)报备登记,排期等待项目评审小组会议评议。

2、(业务综合室)在收到项目经理提交的客户基本资料和简易报告暨《企业授信项目概述》之后需按照项目登记要求做好登记,并妥善保管相关项目资料,同时按照《项目评审小组会议制度》将简易报告暨《企业授信项目概述》提前派发给评审小组各成员并例行组织召开项目评审会议对项目进行评议初审;

3、项目评审小组会议依据《项目评审小组会议制度》及公司运行指导规章制度对参与评议初审的项目应该重点做出以下多方面的决议:

(1)决定是否通过业务部门拟报方案,继续往下执行项目操作流程;

(2)决定是否同意指定项目经理B角人选参与完成该项目操作流程;

(3)决定是否同意业务部门发出邀请对客户组织实地考察;(4)决定项目实地考察风控经理人选,依据该项目授信规模、行业特点等综合因素是否指定项目专家(顾问)委员;

(5)决定项目组织实地考察需要重点落实的调研内容统一及关联方案设立;

(6)其他项目评议小组会议一致通过的决议。

4、项目评议小组会议结束,被指定风控经理在收到(业务综合室)派发的项目资料后应立即进行项目复核,并针对具体问题一对一与项目经理进行沟通,了解相关项目情况,同时出具《项目现场调查通知》包括调查的时间、参与调查的人员、主要核实的内容及需要去到的地方等,并将《项目现场调查通知》以邮件形式通知到经办项目的项目经理、其直接上级业务经理,抄送至XX等

5、项目经理收到风控经理出具的《项目现场调查通知》后立即按照相关要求与客户协调现场调查时间,准备相关资料等事宜,并与风控经理/专家(顾问)委员会指定委员做好沟通和实施现场调查前的最后确认;

三、现场调查

现场调查主要指根据我司《项目评审小组会议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的由风控经理/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为主的项目实地考察和实地取证。

现场调查以风控调查为主,业务部经理协助。

每次项目现场调查,具体项目的经办人(A角、B角)至少有一人前往;

1、现场调查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财务制度,企业实际控制人、股东背景,、还款情况分析,反担保措施可行性等内容;

2、现场调查结束,项目经理出具完善《项目调查报告》,风控经理出具《项目审核报告》,两份报告完成后须及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业务部综合室),并打印投资决策委员对应的份数,交至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风控经理出具《项目审核报告》前可以要求客户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经理必须予以配合。

四、业务评审

业务评审是指针对单个项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相关管理制度及办法做出的最后同意操作与否的决策,是项目评审小组会议的更高阶段和最后环节。

1、业务评审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评委按照《风控管理制度》定期召开项目评审会完成,项目评审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主持召开,(每周一次,固定于周五上午9:

30分召开)。

根据具体业务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但必须完成上述流程;

2、评审会主要由项目经理针对单个项目进行详细阐述并提供相关辅助证据材料,证明项目的可行性以及产品方案设立后对该项目的风险可控性,各评委可以同时或逐一提出疑问,项目经理需一一解答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需真实记录每个项目的重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授信方案,反担保措施,项目收费,法律、财务风险提示等,并尽可能的完整表述于《项目评审意见表》,《项目评审意见表》由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出具,并发放至各个评委;

3、评审会主要评议项目的可操作性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可行性,各评委独立签署评审意见并客观描述项目风险,但针对单个项目必须给出同意、不同意或调整项目操作方案的意见,同时需简要注明其理由;《项目评审意见表》签署完毕各评委需及时交回给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统一将意见汇总并将评审意见表原件一并交给董事长签署最后决议。

4、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委组成(包括固定委员和临时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

风险评估化解中心总监

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任:

总经理(副总经理)专家(顾问)委员(临)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风控总监(经理)、业务总监(经理)、投资总监、总经理助理、财务总监(经理)、法务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委、各管理层、风险评估化解中心任何个人不得独自否决项目,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评审,所有已立项项目均需现场调查,所有现场调查结束的项目(业务部主动放弃、明显重大瑕疵除外)均需上报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最终交由全体委员评审会评议和董事长最后决议。

6、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通过,且董事长签署同意意见《项目评审意见表》的项目,评审意见表原件汇总至法务部保管,同时法务专员出具项目操作承诺文件,如出具《企业授信意向函》。

同时,法务部拟定并安排与客户签署合作合同《金融管理服务协议》。

7、按照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具体要求,我司法务部出具单个项目合作主合同《金融管理服务协议》及产品发行项下具体从合同、担保保证独立主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并要求客户当面签订;

五、落实担保、反担保措施

主要指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兑付,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具体评审要求,针对单个项目设定的各个担保、反担保条件的逐一落实,包括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

1、为保证投资者利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对单个项目的评审过程中有要求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等作为担保或反担保条件的,根据我司与客户共同协商一致并经监管机构备案同意的方案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抵押、质押、留置等手续办理完成,相关权利证明文件需交回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分类管理,并建立管理档案。

3、上述流程办理结束,业务综合室针对具体项目出具《项目操作流程确认表》由项目经理负责落实执行、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已办理完结相关手续,《项目操作流程表》交回业务综合室处,业务综合室将项目基本资料一并存档。

同时通知法务部依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决议出具《同意授信/授信通知书》

4、企业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情况,我司或将组织二次调查及评审,补充签署具体补充法律文书及资料等。

六、授信管理

授信管理是指公司各部门在项目前期操作流程结束、授信金额设立以后对授信企业客户的跟踪和管理;授信管理主要依托业务部项目经理自觉管理和公司稽核部定期稽查管理,授信管理需形成相关的汇报制度和稽查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经营变化,财务变化,产品市场信息、企业收益等;

1、授信管理还必须遵循“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公司与合作单位信息互通”的原则,充分了解和掌握客户和客户所从事行业的动态变化,了解风险改变及风险控制措施

七、授信终止

授信终止是指单个核心企业授信到期以后且上游借款企业全额兑付本金和收益,我司根据具体情况的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公司解除对授信客户设立的抵/质押手续、抵/质押物物权凭证;

1、项目经理应及时申请填写《解除/置换反担保审表》经审批同意解除相关抵、质押手续,退换保证、留置等凭证物件;

八、业务档案归档

业务档案归档是指项目经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完成相关流程工作后,应将业务档案、法律文件及相关有价凭证分别归档至业务综合室、法务部或财务部。

1、项目经理在负责具体项目的经办过程中,根据办理程序的完结将该程序完结后的相关资料分别归档至相应的管理部门,原则基本资料及公司内部审批材料(评审意见表除外)由业务部综合室保管,法律事务类材料(含评审意见表原件)由法务部保管,权利证明原件、抵质押有价凭证材料由财务部保管。

2、项目经理在向各部门交接档案时需有接受部门签字确认并留存交接材料清单原件,自行留存。

九、通用审批流程及其它

1、对不属于上述流程的有关具体业务事项,可采用通用审批流程方式,由提交人填写《通用流程审批表》与直属上级共同申请,逐级审批同意。

2、本流程中未明确规定的其他事宜,各部门需报公司管理层、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篇:

农户评级授信贷款操作流程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农户贷款的操作程序,提高农村信用工程建设的精细化、流程化水平,根据省联社农户贷款管理办法、评级授信管理规定及各地实际操作经验,制定本操作流程。

“第二条农户贷款评级、授信应坚持的原则

一、集中评定原则。

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集中一定的时间和人力统一开展,原则上要集中在每年的3—5月、8—10月份进行,并逐步形成制度,让广大群众逐渐认可集中评定模式,积极按时参与信用评定,逐步取消随时评定;

二、民主公开原则。

对农户进行信用评定,要有规范的组织和公开的程序,必须做到民主评议、程序规范、结果公开,使得信用评定的结果能够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真正通过信用评定把信用度高、经营能力强的农户评选出来;

三、便民利民原则。

、通过开展信用评定,对评为信用户的农户核定贷款限额、发放贷款证,实行贷款上柜台,为农民提供贷款便利;同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农户实行利率优惠,体现差别营销。

第三条本操作流程将农户评级、授信贷款工作划分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信用等级评定、借款(授信)申请、贷款(授信)调查、贷款(授信)审查与审批、签订合同、核发贷款证、贷款发放、贷后管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检查督导等十三个环节。

第四条本操作流程涉及信用社、分社(以下统称信用社)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客户经理、信贷专(兼)柜人员、会计人员(借据专管员),检查辅导员等岗位。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成立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

县联社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信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辖内信用工程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进度、组织协调等工作,并实行班子成员包社制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业务管理部经理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是确定全辖信用评定面、进展指标,并具体分解到各信用社;二是指导各信用社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信用工程建设;三是对各信用社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评价考核。

第六条成立信用评定小组。

信用社成立由主任、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客户经理等组成的3人以上的信用评定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300户以上的村、街(以下统称村),信用社主任必

须全程参与;300户以下的村,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必须全程参与。

同时,要对辖内信用工程建设进行总体规划,设计出明确的配档表,具体到每个村都要明确责任人、具体参与人、评定开始时间、评定结束时间、评定面等。

第三章宣传发动

第七条宣传分工

一、各社主任要积极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沟通和汇报工作,取得支持和配合,有条件的社可与当地司法部门、精神文明建设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他们共同参与,以赋予信

用工程建设更丰富的内涵,进一步扩大影响面和参与面;

j

二、信用社主任对辖内的宣传工作负总责,与分管信贷的副主任做好分工,分村包干,确保做到村村到。

客户经理具体负责做好宣传工作,每个村都要有明确的客户经理负责。

第八条宣传内容

一、信用社开展信用评定的目的、意义、方法和要求;

二、信用户评选条件;

三、评定信用户后办理贷款的流程;

四、享受的优惠措施等;

五、出现出租转借贷款证、转借贷款、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等不良信用记录后,农户要承担的后果;

六、监督事项、监督电话等。

.第九条宣传方式

宣传方式可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但以下措施必须实行:

一、必须在每个村的醒目位置设立固定的宣传栏,进行常年宣传;

二、初次信用评定时,客户经理与协理员会同村干部必须逐户上门发放宣传单,做到家喻户晓,一户不落(6O岁以上老人户除外)

三、要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大张旗鼓开展宣传,尤其在信用评定期间要连续宣传,保证时间,保证质量;

四、在信用评定现场要悬挂横幅。

第十条、宣传效果

通过宣传,达到以下效果:

一、使广大农户了解信用社的信贷政策以及开展信用评定的目的和程序,从而激发农户参与信用评定的积极性;

二、不参加信用评定、评不上信用户的原则上不能贷款;

三、贷款后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必须按期偿还,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四、转借贷款和贷款证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要受到收回贷款证、取消信用户和贷款资格、加收罚息等信贷制裁;

五、诚实守信可以享受提高信用等级、降低贷款利率、优先办理贷款等优惠措施。

第四章信用等级评定

第十一条

成立信用等级评审小组。

信用等级评审小组要逐村成立。

小组一般由5一7人组成,其中:

客户经理1人,协理员1人,村两委成员不超过

2人,专业户代表1—2人,党员代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等若干名:

除信用社客户经理和协理员外,其他成员可由信用社与村“两委’’协商指定产生,具备条件的可民主选举。

小组成员要求诚实守信、为人正派、认真负责、敢于发表意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小组成员名单和信用社监督电话在村内固定的宣传栏内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十二条受理农户申请。

信用社客户经理、协理员入户宣传发动后,指导农户填写《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中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能现场收回的要现场收回;不能现场收回的要约定日期收回。

第十三条等级初评

一、召开会议。

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召开信用评审会议,信用社主任和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按照各自分工情况,亲自到场主持会议,介绍信用评定的目的、意义,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的作用及职责、评级授信的程序等;

二、逐户评议。

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成员对农户的家庭财产情况、本人的经营能力、个人品行等逐户进行分析评议。

民主评议主要对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申请表的有关内容进行核实,对内容不实、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整,客户经理负责将调整结果登记在相应栏内;

三、等级初评。

根据调查及评议情况,编制《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中的农户信用等级评分表,由村级信用等级评审小组负责对农户信用等级进行初评,并签署意见。

第十四条等级审定

一、信用社信用评定小组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农户信用等级;

二、张榜公布。

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要在宣传栏内张榜公布,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信用授牌。

对评出的“信用户”,由信用社统一颁发“信用户’’牌匾。

农户信用等级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章借款(授信)申请与贷款(授信)调查第十五条借款(授信)申请。

农户填写《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中的农户授信申请审批表和《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授权书》,向信用社提出借款(授信)申请。

《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借款的理由、金额、期限、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还款方式等。

借款申请人要提供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原件(原则上应为第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卡索引表)、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保证担保的还频提供保证人个人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有关

证明材料,如董事会决议等);属抵、质押担保的还须提供抵、质押物权属证明、价值评估材料;属农户联保的,联保小组成员填写《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提供联保小组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上加盖“经核对与原件一致”戳记,经办人签字负责并注明核对日期。

信贷专(兼)柜受理申请,登记《贷款(授信)申请受理登记簿》,登录个人征信系统打印《个人信用报告》,提交分管业务的副主任或主任指定客户经理调查。

第十六条贷款(授信)调查。

客户经理对申请农户的信用状况、综合还款能力等进行全面调查和分析。

一、对借款申请人的调查

调查借款申请人是否具备还款能力,借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调查借款申

请人家庭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状况。

二、对保证人和抵、质押物的调查

(一)对保证担保人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是否具备担保资格和代为清偿贷款本息的能力;

2、品行和信用状况;

3、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二)对借款申请人提供的拟组建的农户联保小组进行调查。

主要调查内容有:

1、联保小组是否由居住在信用社同一服务区域内的农户组成;

2、联保小组户数是否不低于5户,申请借款金额是否相同;

3、联保小组成员是否为信用户、具有足够的担保能力;

4、联保小组成员是否自愿加入联保小组,签订并遵守农户联保协议;

5、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农户联保小组组建后,客户经理填写《农户联保小组档案》。

(三)对抵押物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抵押物是否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2、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3、抵押物价值的评估情况;

4、以共同财产抵押的是否经由财产共有人签字同意;

5、抵押物是否易于

转让、变现;

6、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四)对质押物主要调查以下内容:

1、出质人有效证件的真实性,出质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权利质押凭证的种类、名称、价值,所有权是否存在争议;

3、动产质押物品的种类、名称、评估价值,所有权是否有争议;

4、质押物是否符合《担保法》的规定;

5、其他需调查的内容。

三、提出贷款(授信)意见。

调查分析结束后:

客户经理填写《山东省农村信用社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数据资料采集表,将调查分析的数据信息资科交系统业务操作员录入系统,并在《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

“贷款调查人员意见”栏填写调查

意见后,将贷款(授信)资料提交信用社贷款审查小组审查。

调查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

1.申请借款理由是否属实;2.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合规;3.贷款担保是否符合规定;4.申请人收入情况及是否有还款能力;5.贷款(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的明确意见。

贷款(授信)额度5万元(含)以上的,应另外撰写书面调查报告,内容包括:

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贷款的用途、担保情况、收入来源、还款来源、结论(对贷款金额、期限、利率提出明确意见)。

第六章贷款(授信)审查与审批

第十七条贷款(授信)审查

信用社成立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会计主管及客户经理等组成的5人以上(奇数)贷款审查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担任(无分管信贷副主任的由会计主管担任)。

定期召开贷款(授信)审查会议,对提交的农户贷款(授信)进行审查(信用社主任可列席审查会议,但不发表意见)。

一、贷款(授信)审查。

贷款审查小组负责对客户经理提交贷款(授信)资料的完整性、合规合法性进行审查。

客户经理将调查情况向贷款审查小组汇报,重点对借款申请人的偿还能力。

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代偿能力及抵、质押物是否足值、有效进行说明。

贷款审查小组根据客户经理汇报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一)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

(二)贷款(授信)金额、期限是否合理,贷款利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三)贷款用途是否合规合法,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四)担保人及抵、质押物是否符合要求。

对有疑问的,贷款审查小组成员可向客户经理提出质疑,由客户经理负责解释。

不能当场解释清楚、明确答复的,要进行补充调查。

房地产贷款抵押率不得高于评估价值的70%,机器设备等保值性较低的抵押物抵押率不高于评估价值的30%。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质押的,质押率不得高于权利凭证面额的90%;其他动产或权利质押的.质押率不得高于质物价值的30%。

除质押贷款外,农户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

二、提出贷款(授信)审查意见。

对提交贷款审查小组审查的贷款,(授信),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经贷款审查小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后,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包括贷款(授信)金额、期限、利率等。

贷款(授信)意见及表决结果要如实登记《贷款审查(批)登记簿》,参加成员都要签

署意见,并由贷款审查小组组长签字。

对贷款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贷款(授信),提交有权决策人决策;审查未通过的,贷款(授信)资料退客户经理。

第十八条贷款(授信)审批

一、对经贷款审查小组审查通过、信用社授权范围内的贷款(授信),由信用社主任根据贷款审查小组审查通过的贷款(授信)额度、期限、利率进行决策,并在《农户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审批书》、《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

二、对超授权贷款(授信),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第七章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对审批同意的贷款,与借款人、担保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

合同签订时,信贷专(兼)柜人员具体操作,借款人在合同等要件上签名摁手印(右手拇指)。

一、属保证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保证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属农户联保贷款的,与借款人、联保人签订《农户、个体工商户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

三、属抵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与抵押人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填制《房地产抵押清单》或《动产抵押清单》,并及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四、属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质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质押借款合同》;属动产质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借款合同》和《动产质押合同》;属权利质押担保贷款的,与借款人、出质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权利质押合同》。

并按规定办理出质登记手续;属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质押担保贷款的,客户经理必须与出质人一起到质押凭证核发机构办理止付手续,出质人、调查人、质押凭证核发机构均要在《质押凭证止付通知书》上签章确认,并填制《质押凭证清单》。

五、属小额信用贷款的,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十条合同编号登记。

按照合同类别分进行编号,序时记载《合同登记簿》。

第二十一条、登录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

一、客户经理负责将《授信贷款登记数据资料采集表》填写齐全,由分管信贷的副主任或主任审核签字;

二、系统业务操作员根据《授信贷款登记数据资料采集表》及《农户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申请审批书》的内容,登录信贷与不良资产管理系统。

第八章核发贷款证

第二十二条贷款资料审核。

借据专管员对信贷专(兼)柜提交的贷款资料进行审核(申请审批书、调查报告、合同):

一、合同签章是否齐全,内容填写是否齐全、准确、规范;

二、有关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贷款申请审批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三、其它需审核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打印贷款证。

柜员根据借据专管员审核后的贷款资料,录入贷款证所需信息内容,打印贷款证及贷款证管理卡。

借据专管员在规定位置粘贴照片,登记《贷款证签发登记簿》,贷款证管理卡及贷款资料由借据专管员留存保管。

贷款证递交信贷专(兼)柜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人领取贷款证时在贷款证管理卡上预留签名字模)。

第九章贷款发放

第二十四条贷款发放。

农户凭“两证’’(身份证、贷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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