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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农业委员会件.doc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件

泰农[2004]89号

关于组织开展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市(区)农林牧渔业及农机主管局,本委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保证农业法律法规及时、正确、有效地实施,特举办“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现将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立足于服务“两个率先”,以“两提高、两转变”为目标,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增强农业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积极营造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的氛围,保证农业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二、参赛对象

参加竞赛的对象主要为全市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同时欢迎其他各类人员踊跃参加。

三、竞赛时间

活动截止日期为2004年10月30日(以信封寄出日期邮戳为准),请将填好的答题卡寄至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楼泰州市农业委员会“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字样。

邮政编码:

225300;联系人:

康健;电话:

6882015。

四、竞赛内容

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命题范围主要涉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

竞赛题目将在《泰州农业》2004年第4期刊登,参赛人员也可登陆《泰州农网》—“农业法治”网页(网址:

)下载竞赛题目和答题卡。

  五、答题方法

竞赛试题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共100道题,每题1分。

请选择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并按顺序用黑色或蓝色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涂成实心“●”,然后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填写清楚,剪下答题卡,装入信封。

答题卡可复印。

六、奖项设置

以抽奖的方式从全部答对的试卷中抽取确认所有获奖者。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3名。

试题答案及竞赛结果在《泰州农业》2004年第6期和《泰州农网》公布。

七、竞赛要求

成立“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赵留贯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樊宝洪同志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全市农业系统各部门分管法治工作的负责人为组委会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农委法规处。

各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地区知识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全市农业系统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开展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农业普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对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积极组织,统筹安排,克服困难,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部门法制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法制宣教的职能作用,切实做好参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争取尽可能多的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附件一:

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须知

附件二:

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题

二ΟΟ四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

法律知识竞赛通知

抄送:

省农林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林业局,省农机局,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法制局,市法宣办,市公务员法宣办,市整顿办。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          2004年8月1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一

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须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增强农业部门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努力将农业部门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活动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实现依法治农、依法护农、依法兴农,特举办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参赛对象参加竞赛的对象主要为全市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农机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同时欢迎其他各类人员踊跃参加。

二、竞赛时间活动截止日期为2004年10月30日(以信封寄出日期邮戳为准),请将填好的答题卡寄至泰州市凤凰东路66号B楼泰州市农业委员会“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收,请在信封上注明“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字样。

邮政编码:

225300;联系人:

康健;电话:

6882015。

三、竞赛内容本次法律知识竞赛的命题范围主要涉及《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

参赛人员也可登陆《泰州农网》—“农业法治”网页(网址:

)下载竞赛题目和答题卡。

  四、答题方法竞赛试题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

共100道题,每题1分。

请选择你认为正确的答案,并按顺序用黑色或蓝色笔将答题卡上相应的“○”涂成实心“●”,然后将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填写清楚,剪下答题卡,装入信封。

答题卡可复印。

五、奖项设置以抽奖的方式从全部答对的试卷中抽取确认所有获奖者。

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组织奖3名。

试题答案及竞赛结果在《泰州农业》2004年第6期和《泰州农网》公布。

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知识竞赛试题答题卡

姓名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题号

选项

题号

选项

题号

选项

题号

选项

题号

选项

×

×

A

B

C

D

A

B

C

D

A

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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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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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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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40

60

80

100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

附件二

泰州市依法治农法律知识竞赛题

一、判断题

1、农业植物检疫机构依法对种子经营者调运种子核发《植物检疫证明》的行为,是对检疫对象实施的有无特定疫病的技术性检验证明活动,因而不属于行政许可行为。

()

2、某畜牧业局对某兽药厂生产假兽药的行为处以15万元的罚款,兽药厂依法要求组织听证,该畜牧业局在征得申请人同意的前提下,向听证申请人收取了部分必要的听证费用。

()

3、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机关按照招标、拍卖程序确定中标人、买受人后,应当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并依法向中标人、买受人颁发行政许可证件。

()

4、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其适用范围没有地域限制的,申请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的权利有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权和提起行政诉讼权。

()

6、某县农机局根据所属的农机推广站站长的书面申请,行文批复任命该站工作人员张某为副站长,该任命行为适用行政许可法。

()

7、《行政许可法》规定,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公开举行。

()

8、行政机关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

9、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可以当场告知或者不厌其烦地多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直至补正的内容齐全为止。

()

10、行政机关对被许可人依法提出的延续申请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拒绝延续。

()

11、为积极推广优质高产的农作物新品种,某农业局在向申请人李某核发《种子经营许可证》时,有权指定申请人必须从农业系统的正规种子公司进货,种子公司按市场最低价批发。

()

12、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兴化市农业局可以将《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兴化市植保站行使。

()

13、某市水产局根据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将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的行政处罚权委托给所属的水产技术指导站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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