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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检验规程

检验规程

本规程依据GB11614-2009《平板玻璃》、GB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

钢化玻璃》、GB11944-2002《中空玻璃》、HBZ/T001-2007《中空玻璃生产规程》、GB15763.3-2009《建筑用安全玻璃第3部分:

夹层玻璃》CNCA-04C-028:

2009《安全玻璃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编制。

 

原材料检验

一、玻璃原片

(一)进货检验

玻璃原片进场后,库管员或质检员应核对采购产品是否符合采购计划的要求,包括:

规格、厚度、数量等,检查外包装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破损现象,并填写《原材料进货验证记录》。

进货检验一般不开箱。

若可能,应检查玻璃的破损情况。

(二)开箱检验

原材料开箱后,操作工应对外观尺寸、对角线等进行首片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质检员,除加施不合格标识外,还应及时与供货商联系,按合同规定处理。

1检验项目

a.尺寸偏差

b.厚度偏差和厚薄差

c.外观质量

d.对角线偏差

2.检验方法

a.外观质量以目测方法进行。

b.尺寸和对角线用钢卷尺、厚度用千分尺测量。

3.技术要求

a.尺寸允许偏差按表1要求判定。

表1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尺寸偏差

尺寸≤3000

尺寸>3000

2~6

±2

±3

8~10

+2,—3

+3,—4

12~15

±3

±4

19~25

±5

±5

b.厚度允许偏差按表2要求判定。

 

表2厚度偏差和厚薄差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厚度偏差

厚薄差

2~6

土0.2

0.2

8~12

土0.3

0.3

15

土0.5

0.5

19

土0.7

0.7

22~25

土1.0

1.0

c.外观质量按表3、表4要求判定。

表3平板玻璃合格品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点状缺陷a

尺寸(L)/mm

允许个数限度

0.5≤L≤1.0

2×S

1.0

1×S

2.0

0.5×S

L>3.0

0

点状缺陷密集度

尺寸≥0.5mm的点状缺陷最小间距不小于300mm;直径100mm圆内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线道

不允许

裂纹

不允许

划伤

允许范围

允许条数限度

宽≤O.5mm,长≤60mm

3×S

光学变形

公称厚度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

本体着色平板玻璃

2mm

≥40°

≥40°

3mm

≥45°

≥40°

≥4mm

≥50°

≥45°

断面缺陷

公称厚度不超过8mm时,不超过玻璃板的厚度;8mm以上时,不超过8mm

注:

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数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点状缺陷的允许个数限度及划伤的允许条数限度为各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a光畸变点视为0.5mm~1.0mm的点状缺陷。

表4平板玻璃一等品外观质量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点状缺陷a

尺寸(L)/mm

允许个数限度

O.3≤L≤0.5

2×S

O.5<L≤1.0

O.5×S

1.0<L≤1.5

O.2×S

L<1.5

O

点状缺陷密集度

尺寸≥0.3mm的点状缺陷最小距离不小于300mm;直径100mm园内尺寸≥0.2mm的点状缺陷不超过3个

表4(续)

缺陷种类

质量要求

线道

不允许

裂纹

不允许

划伤

允许范围

允许条数限度

宽≤0.2mm,长≤40mm

2×S

光学变形

公称厚度

无色透明平板玻璃

本体色差平板玻璃

2mm

≥50°

≥45°

3mm

≥55°

≥50°

4mm~12mm

≥60°

≥55°

≥15mm

≥55°

≥50°

断面缺陷

公称厚度不超过8mm时,不超过玻璃板的厚度;8mm以上时,不超过8mm

注:

S是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玻璃板面积数值,按GB/T8170修约,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点状缺陷的允许个数限度及划伤的允许条数限度为个系数与S相乘所得的数值,按GB/T8170修约至整数。

a点状缺陷中不允许有光畸变点。

d.对角线偏差

用钢卷尺测量玻璃板的两条对角线,其差的绝对值应不大于其平均长度的0.2%。

二、其它A类材料

1.分子筛

(1)外包装:

a.用塑料薄膜包装后用铁(或木)筒密封,保证分子筛不受潮。

b.颗粒度均匀,无粉末。

(2)技术指标:

a.颗粒直径:

0.5~0.8㎜;

b.抗压强度:

点接触抗压碎力≥20.0N/颗;

c.活化性能(温升试验):

将20g分子筛倒入容器,准备20ml水,测量水温后倒入盛装分子筛的容器,再测量水温,温升在30℃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d..静态水吸附:

放入静态水保持半小时,水吸附率大于20%(重量比)。

(3)库存分子筛应定期(一般为一季度)对其特性进行检验,方法同上条c,符合要求有效,否则为失效。

失效分子筛不能用于中空玻璃生产。

2.双组分胶、丁基胶

(1)外观

a.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

b.根据采购计划,检查进货材料是否符合采购计划要求。

c.检查产品说明书或合格证,是否在产品保质期内。

若超出保质期应及时退货。

d.产品应为细腻均匀膏状物、无结块、凝结皮及不易迅速分散的析出物。

e.双组分结构胶的两组分颜色应有明显区别。

(2)物理力学性能

产品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下表要求,可行时予以抽样检验,检验方法执行GB24266-2009第5章规定。

序号

项目

技术指标

1

下垂度/mm

垂直≤

3

水平

无变形

2

表干时间/h≤

3

3

挤出性/s≤

10

4

硬度,邵氏

30~60

6

拉伸

粘结性

拉伸粘结

强度/MPa

230C≥

0.60

900C≥

0.45

-300C≥

0.45

浸水后≥

0.45

水-紫外线光照后≥

0.45

粘结破坏面积%≤

5

7

伸长率10%时的拉伸模量/MPa

0.15

8

热老化

热失重/%

6.0

龟裂

粉化

3.EVA胶片

EVA胶片为半透明的薄膜,无杂质、柔软性好,膜表面平整,有一定粗糙度,有很好的抗拉伸强度和断裂延伸率。

三、以上材料购入后,检验员应对其质量进行验证,主要包括:

生产日期、批量批号、合格证明、外包装等。

填写《采购材料进货验证记录》,EVA胶片的合格证应予保存。

 

在制品检验

一、钢化玻璃

清洗后的玻璃为半成品,需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

(一)检验项目

a.外观质量

b.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c.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d.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二)检验方法

1.尺寸用最小刻度为1㎜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2.厚度用千分尺测量。

3.孔径孔距以加工单要求为依据测量。

(三)技术要求

1.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表6的规定。

表5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边长允许偏差㎜

厚度

边长(L)允许偏差

L≤1000

1000<L≤2000

2000<L≤3000

L>3000

3、4、5、6

+1

-2

±3

±4

±5

8、10、12

+2

-3

15

±4

±4

19

±5

±5

±6

±7

>19

供需双方商定

表6长方形平面钢化玻璃对角线查允许值㎜

玻璃公称厚度

对角线差允许值

边长≤2000

2000<边长≤3000

边长>3000

3、4、5、6

±3.0

±4.0

±5.0

8、10、12

±4.0

±5.0

±6.0

15、19

±5.0

±6.0

±7.0

>19

供需双方商定

2.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孔径一般不小于玻璃的公称厚度,孔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孔径及其允许偏差㎜

公称孔径(D)

允许偏差

4≤D≤50

±1.0

50<D≤100

±2.0

D>100

供需双方商定

3.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厚度及允许偏差㎜

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

3、4、5、6

±0.2

8、10

±0.3

12

±0.4

15

±0.6

19

±1.0

>19

供需双方商定

对于表8未作规定的公称厚度的玻璃,其厚度允许偏差可采用表8中与其相近的较薄厚度的玻璃的规定,或由供需双方商定。

二、中空玻璃

生产过程中,应按以下要求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的质量。

(一)规格尺寸

1.裁切工位对裁好的玻璃应复尺,确认与加工单相符合。

2.检验员应对裁切后的产品质量随机抽查。

3.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9。

表9(单位为毫米)

长(宽)度L

允许偏差

L<1000

±2

1000≤L<2000

+2-3

L≥2000

±3

4.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见表10

表10(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允许偏差

t<17

±1.0

17≤t<22

±1.5

t≥22

±2.0

注:

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的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

5.对角线偏差

用钢卷尺测量玻璃两对角线,其偏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二)干燥剂质量的控制

1.对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分子筛,应通过经常的检验,确保其充分的吸水能力。

2.每班生产时应进行分子筛充装前的温升试验,即:

在容器中倒入一定量的分子筛,将同体积的水测量温度后倒入装分子筛的容器,测量水温,温差超过30℃为合格,可以投入生产;每次更换新分子筛时应再做一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灌装后未打密封胶超过45分钟时,应随机抽取一个铝间隔框中的分子筛做温升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4.每班至少抽查两次分子筛的灌装量,确保其符合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三)铝间隔框

铝间隔框四边与相应的玻璃四边间距应大于5mm,小于7mm。

(四)合片叠差

检验员应对合片后的玻璃叠差进行抽检,叠差不得大于1mm。

三、夹层玻璃

1.合片前必须对玻璃的质量(包括:

外观、尺寸、表面干燥情况等)进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通知预处理工序采取补救措施并记录,无法补救的及时办理补片手续。

2.合片后对叠差进行检验,叠差不得超过2mm,不合格的半成品不得进夹胶炉。

3.检验员应随机抽查夹胶炉参数执行情况。

四、在制品检验由质检员进行。

 

成品检验

一、钢化玻璃

(一)检验项目及方法

1.外观质量及尺寸检验同半成品检验。

2.加工要求以加工单为准。

3.抗冲击性

4.碎片状态

5.霰弹袋冲击性能

6.抽样按表11规定执行

(二)例行检验

对认证单元的每批产品做外观质量、尺寸偏差等检验,检验标准同半成品。

1.外观质量。

应满足表11的要求。

表11钢化玻璃的外观质量㎜

缺陷名称

说明

允许缺陷数

爆边

每片玻璃每米边长上允许有长度不超过10㎜,自玻璃边部向玻璃表面延伸深度不超过2㎜,自板面向玻璃厚度延伸深度不超过厚度1/3的爆边个数

1处

划伤

宽度在0.1㎜以下的轻微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长度≤100㎜时4条

宽度大于0.1㎜的划伤,每平方米面积内允许存在条数

宽度0.1~1㎜,长度≤100㎜时4条

裂纹、缺角

不允许存在

2.尺寸偏差以订货单为标准。

3.定期对认证标志加施是否正确和清晰进行抽验。

(三)确认检验

以下情况须做确认检验:

1.每班开始生产时和更换玻璃厚度或品种时,应做碎片状态检验,填写在《钢化工艺参数检查记录表》的相应记录栏里。

2.每季度对通过认证单元的产品做一次抗冲击性试验。

3.每半年对通过认证单元的产品做一次霰弹袋冲击试验。

4.技术要求

(1)抗冲击性

取6块钢化玻璃式样进行试验,试样破坏数不超过1块为合格,多于或等于3块为不合格。

破坏数为2块时,再另取6块进行试验,6块必须全部不被破坏为合格。

(2)碎片状态

取4块钢化玻璃式样进行试验,每块试样在50㎜×50㎜区域内的碎片数必须满足表12的要求。

且允许有少量长条形碎片,其长度不超过75㎜。

表12最少允许碎片数

玻璃品种

公称厚度/mm

最少碎片数/片

平面钢化玻璃

4~12

40

≥15

30

(3)霰弹袋冲击性能

取4块平型钢化玻璃式样进行试验,必须符合下列①或②中任意一条的规定。

①玻璃破碎时,每块试样的最大10块碎片质量的总和不得超过相当于试样65cm2面积的质量。

保留在框内的任何无贯穿裂纹的玻璃碎片的长度不得超过120㎜。

②霰弹袋下落高度为1200㎜时,试样不破坏。

5.其它项目按《建筑用安全玻璃第2部分:

钢化玻璃》GB15763.2-2005执行。

二、中空玻璃质量要求

(一)例行检验

1.尺寸偏差

(1)中空玻璃的长度及宽度允许偏差见表13。

表13(单位为毫米)

长(宽)度L

允许偏差

L<1000

±2

1000≤L<2000

+2-3

L≥2000

±3

(2)中空玻璃厚度允许偏差见表14

表14(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允许偏差

t<17

±1.0

17≤t<22

±1.5

t≥22

±2.0

注:

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的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

(3)中空玻璃两对角线之差

正方形和矩形中空玻璃对角线之差应不大于对角线平均长度的0.2%。

(4)中空玻璃的胶层厚度

外层密封胶层厚度为5mm~7mm,特殊规格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由供需双方商定。

(5)其他规格和类型的尺寸偏差与顾客共同协商决定

2.外观

以制品或样品为试样,在较好的自然光线或散射光照条件下(见图3),距中空玻璃正面1m,用肉眼进行检查,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二)确认检验

1露点试验

(1)试验条件

试验在温度23℃±2℃,相对湿度30%~75%的条件下进行。

随即抽取生产线的产品做试样,试验前将试样在该环境条件下放置一周以上。

(2)试验步骤

a.向露点仪(右图)的容器中注入深约25mm的乙醇或

丙酮,再加入干冰,使其温度冷却到等于或低于-40℃并在

试验中保持该温度。

b.将试样水平放置,在上表面涂一层乙醇或丙酮,使露

点仪与该表面紧密接触,停留时间按表16的规定。

 

露点仪

表16

原片玻璃厚度mm

接触时间/min

≤4

3

5

4

6

5

8

7

≤10

10

c.移开露点仪,立刻观察玻璃试样的内表面上有无结露或结霜。

(3)合格判定

试样露点均≤-40度为合格,生产湿度≥65%时,应适当加严。

(4)检验频度

10片/批或更改密封胶时。

2.耐紫外线辐照性能、高温高湿耐久性能实验委托国家安全玻璃及石英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

三、夹层玻璃

(一)例行检验

检验项目为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弯曲度。

以制品为试样。

在良好的自然光及散射光照条件下,在距试样正面约600mm处进行目视检查。

缺陷大小用最小刻度为0.5mm钢直尺测量。

1.外观质量

(1)裂口:

不允许存在。

(2)爆边:

长度或宽度不得超过玻璃的厚度。

(3)皱痕和条纹:

不允许存在。

(4)脱胶:

不允许存在。

(5)可视区的点状缺陷数应满足表16的规定,可视区的线状缺陷数应满足表17的规定。

表16可视区的点状缺陷数

缺陷尺寸(λ)/mm

0.5<λ≤1.0

1.0<λ≤3.0

玻璃面积(S)/m2

S不限

S≤1

1<S≤2

2<S≤8

8<S

允许缺陷

数/个

玻璃层数

2

不得密集存在

1

2

1.0m2

1.2m2

3

2

3

1.5m2

1.8m2

4

3

4

2.0m2

2.4m2

≥5

4

5

2.5m2

3.0m2

注1:

不大于0.5mm的缺陷不考虑,不允许出现大于3mm的缺陷。

注2:

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视为密集存在。

a)两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且彼此相距<200mm缺陷;

b)三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180mm;

c)四层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150mm;

d)五层以上玻璃时,出现4个或4个以上的缺陷,且彼此相距<100mm。

注3:

单层中间层单层厚度大于2mm时,上表允许缺陷数总数增加1。

表17可视区的线状缺陷数

缺陷尺寸(长度L,宽度B)/mm

L≤30且B≤0.2

L>30或B>0.2

玻璃面积(S)/m2

S不限

S≤5

5<S≤8

8<S

允许缺陷数/个

不允许存在

不允许

1

2

(6)周边区缺陷

使用时装有边框的夹层玻璃周边区域,允许直径不超过5mm的点状缺陷存在;如点状缺陷是气泡,气泡面积之和不应超过边缘区面积的5%。

使用时不带边框夹层玻璃的周边区缺陷,由供需双方商定。

2.尺寸允许偏差

夹层玻璃的长度、宽度及对角线长度使用最小刻度为1mm的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

厚度使用外径千分尺在玻璃板四边中心进行测量,取其平均值,数值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1)长度与宽度

夹层玻璃产品的长度及宽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8的规定。

表18长度和宽度允许偏差单位为毫米

公称尺寸

(边长L)

公称厚度≤8

公称厚度>8

每块玻璃公称厚度<10

至少一块玻璃公称厚度≥10

L≤1lOO

±2.O

-2.O

+2.5

-2.O

+3.5

-2.5

1100<L≤1500

+3.O

-2.O

+3.5

-2.O

+4.5

-3.O

1500<L≤2000

+3.O

-2.O

+3.5

-2.O

+5.O

-3.5

2000<L≤2500

+4.5

-2.5

+5.O

-3.O

+6.O

-4.O

L>2500

+5.O

-3.O

+5.5

-3.5

+6.5

-4.5

(2)叠差

夹层玻璃最大叠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最大允许叠差mm

长度或宽度L

最大允许叠差

L≤1000

2.0

1000<L≤2000

3.0

2000<L≤4000

4.0

L>4000

6.0

(3)厚度

对于三层原片以上(含三层)制品、原片材料总厚度超过24mm及使用钢化玻璃作为原片时,其厚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干法夹层玻璃的厚度偏差,不能超过构成夹层玻璃的原片厚度允许偏差和中间层材料厚度允许偏差总和。

中间层的总厚度<2mm时,不考虑中间层的厚度偏差;中间层总厚度≥2mm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为±0.2mm。

(4)对角线偏差

矩形夹层玻璃制品,边长度小于2400mm时,对角线偏差不得大于4mm,长边长度大于2400mm时,对角线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

3.弯曲度

以平夹层玻璃制品为试样。

将试样垂直立放,用钢直尺或线紧贴试样,用塞尺或相当精

度的量具测定玻璃与钢直尺之间的缝隙。

弓形时用弧的高度与弦的长度之比的百分率来表示弯曲度。

波形时用波谷到波峰的高度与波峰到波峰(或波谷到波谷)的距离之比的百分率表示弯曲度。

平面夹层玻璃的弯曲度不得超过0.3%。

使用夹丝玻璃或钢化玻璃制作的夹层玻璃由供需双方商定。

(二)确认检验

1.耐热性试验

(1)试验目的:

评价安全玻璃经受一定时间的高温作用后,其外观质量是否出现了变化。

(2)试样:

与制品相同材料,在相同工艺条件下制作,或直接从制品上切取的300mm×300mm试验片。

(3)试验程序:

将三片试样浸入沸水中加热2小时,然后让试样自然冷却至室温。

为避免因过度的热应力导致热炸裂,可在试验前将试样垂直放置65±3℃的温水中3分钟。

(4)合格判定:

试验后允许试样存在裂口,超出边部或裂口13mm部分不能产生气泡或其他缺陷。

取三块试样进行试验。

三块试样全部符合要求时为合格,一块符合时为不合格。

当二块试样符合时,再追加试验三块新试样,三块全部符合要求时则为合格。

(5)检验频度:

1组/月或更改胶片时。

2.霰弹袋冲击试验

(1)试样:

与制品相同材料,在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作的1930mm×864mm的试验片。

(2)试验程序:

试样在试验前保存在温度20℃±5℃、相对湿度40%~80%的条件下至少4小时,然后进行试验。

将试样装在试验框架上,薄的一层朝向冲击体。

但压花夹层玻璃、夹丝网夹层玻璃和夹线夹层玻璃,原则上冲击面为非压花面。

将冲击体最大直径的中心分别保持在300mm、750mm和1200mm的高度,以摆式自由下落,冲击试样中心附近一次。

(3)合格判定

破坏时试样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为安全破坏:

a)破坏时允许出现裂缝或开口,但是不允许出现使直径为76mm的球在25N力作用下通过的裂缝或开口;

b)冲击后试样出现碎片剥离时,称量冲击后3min内从试样上剥离下的碎片。

碎片总质量不得超过相当于100cm2试样的质量,最大剥离碎片质量应小于44cm2面积试样的质量。

Ⅱ-1类夹层玻璃:

3组试样在冲击高度分别为300mm、750mm和1200mm时冲击后,全部试样未破坏和/或安全破坏。

Ⅱ-2类夹层玻璃:

2组试样在冲击高度分别为300mm和750mm时冲击后,试样未破坏和/或安全破坏;但另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1200mm时,任何试样非安全破坏。

Ⅲ类夹层玻璃:

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300mm时冲击后,试样未破坏和/或安全破坏,但另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750mm时,任何试样非安全破坏。

安全夹层玻璃霰弹袋冲击性能达到Ⅲ级或更高级别时,霰弹袋冲击性能为合格。

如果1组试样在冲击高度为300mm时冲击后,任何试样非安全破坏,即认定安全夹层玻璃霰弹袋冲击性能不合格。

(5)检验频度:

1组/半年或更改胶片时。

3.落球冲击剥离性能

(1)试验装置:

能使钢球从规定高度自由落下的装置或能使钢球产生相当自由落下的投球装置。

(2)淬火钢球:

质量为1040g±10g,直径为63.5mm和质量为2260g±20g,直径为82.5mm。

(3)试样:

与制品相同材料,在相同的工艺条件下制作,或直接从制品上切取的610mm×610mm试验片。

(4)试验程序:

试样在试验前,应保存在温度20℃±5℃、相对湿度40%~80%的条件下至少4小时,取出后立即进行试验。

将试样放在试样支架上,试样的冲击面与钢球入射方向应垂直,允许偏差在3°以内。

试样为不对称夹层玻璃时,取较薄的一面为冲击面。

将质量为1040g钢球放置于离试样表面1200mm高度的位置,自由下落后冲击点应位于以试样几何中心为圆心,半径为25mm的圆内,观察构成的玻璃有1块或1块以上破坏时的状态。

如果玻璃没有破坏时,按下落高度1200mm、1500mm、1900mm、2400mm、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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