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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翠台三期EF栋钢梯及栏杆招标文件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

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

室外栏杆工程分包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1

第一章投标须知5

一招标须知简表5

二总则6

1.工程说明6

2.资金来源8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8

4.投标费用9

三招标文件9

5.招标文件的组成9

6.招标文件的解释9

7.招标文件的修改10

四投标报价10

8.投标价格10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11

9.投标文件的语言11

10.投标文件的组成11

11.投标有效期12

12.投标保证金(不适用)12

13.投标答疑会12

14.投标注意事项13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4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15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5

17.投标截止期15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5

七开标15

19.开标15

八评标15

20.投标文件审查15

21.资格审查16

22.投标文件的澄清16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16

24.错误的修正16

25.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17

九授予合同17

26.合同授予标准17

27.中标通知书17

28.合同协议书的签署17

第二章分包合同协议书19

分包合同协议书20

第三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23

投标书24

投标保证金(不适用)25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26

授权委托书27

投标来往函件28

第四章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29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0

第五章分包合同条款32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33

1词语定义33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34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5

4图纸35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36

5承包合同36

6工程师37

7项目经理38

8分包负责人39

9承包人工作39

10分包人工作40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41

11进度计划41

12开工及延期开工42

13暂停施工42

14工期延误43

15工程竣工43

四质量与检验43

16工程质量43

17检查和返工44

18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44

19重新检验45

五安全施工45

20安全施工与检查45

21安全防护45

22事故处理45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46

23合同价款及调整46

24工程预付款46

25工程量的确认46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47

七材料设备供应48

27材料设备品牌及供应商48

28分包人采购材料设备48

八工程变更48

29工程设计变更48

30其他变更49

31确定变更价款49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50

32竣工验收50

33竣工结算50

34质量保修50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51

35违约51

36索赔52

37争议53

十一其他54

38工程分包54

39不可抗力54

40保险54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55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55

43合同解除55

44合同生效与终止56

45合同份数56

46补充条款56

合同文件附录58

第六章技术规范59

一现场自然条件60

二现场施工条件60

1.工程概况60

2.工程进展情况61

3.道路61

4.水电61

5.其他61

三本工程采用的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62

1.本工程设计施工应执行的规范标准或规定62

2.技术要求62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63

一投标报价规则64

1.《单位工程费汇总表》64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64

3.《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65

4.《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69

5.《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69

二合同价款与竣工结算70

1.合同价款70

2.工程量的确定70

3.竣工结算71

4.材料设备暂定价71

三工程承包内容71

四材料规格表及报价说明72

第八章指定供应(不适用)81

第九章辅助资料表82

第十章资格审查表83

第十一章图纸84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招标须知简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工程综合说明

工程名称: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室外栏杆工程

建设地点:

广州市天府路与中山大道交叉路口西南角

建筑面积:

约43669m2

承包方式:

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室外栏杆工程承包

招标方式:

邀请投标

合同价款:

固定总价

要求质量标准:

合格

要求工期:

2005年9月4日前竣工

招标范围:

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室外栏杆工程承包

2

合同名称: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室外栏杆工程承包合同

3

购买招标文件:

见投标邀请函。

4

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具备本工程项目承包的相应资质。

5

投标有效期为:

投标截止期后90天。

6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投标保证金数额见投标邀请函。

投标保证金在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款。

此款中标单位不退,未中标单位退还。

7

勘察日期:

见投标邀请函。

勘察地点:

施工现场

联系人:

陈璇玑

8

投标答疑会

时间:

见投标邀请函。

地点: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

9

投标文件:

技术标、经济标分开装订、包装,各正本1份、副本2份。

投标文件应装订整齐。

10

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

11

投标截止日期:

见投标邀请函。

12

开标:

由发包单位评标人组织开标工作。

13

评标:

由发包单位评标人组织评标工作。

二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概况

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位于中山大道与天府路交叉路口的西南角。

建筑面积43669平方米,其中地下室二层7518平方米、地上1~3层商用房7074平方米、4~22层住宅29297平方米。

楼高共24层,其中地下2层、地上22层;标准层层高4.5米,地上建筑主体高度98.75米。

水文、地质条件,根据广东省工程勘察院《叠翠台E/F栋工程勘察报告》,地质构造由上而下为人工填土层、冲积层、残积层第四系覆盖层,厚度9.7~15.2米。

基岩为白垩系沉积岩,岩性以砾岩为主,局部相变为泥质粉砂岩。

地下水主要在人工填土层,含水量不大。

施工现场的东边是天府路及天河公园;西邻万佳商场,东南与叠翠台二期C/D栋相连、西南与拟建的小学相邻,北边是广州市区的主干道中山大道,车流密集、行人众多。

基础采用人工挖孔桩,结构采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

本项目主要的专业工程有:

(但不仅限于此)

A.1土(石)方工程。

主要包括基坑、基础土石方的施工。

基坑深9.5米,用于修建二层地下室。

A.2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主要包括基坑边坡支护工程,人工挖孔桩基础。

A.3砌体工程。

外墙、内墙采用砖墙体工程。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地下室结构、地上结构采用钢筋混凝土。

A.7屋面及防水工程。

地下室、屋面等的防水工程。

A.8隔热工程。

屋面用隔热措施。

B.装修工程。

包括楼地面工程,墙、梁、柱面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C.1门窗及金属工程包括:

铝合金门窗工程,室内、外栏杆工程,室内钢楼梯工程。

本招标工程之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室外栏杆工程范围包含在专业工程范围内。

C.2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电梯工程。

C.3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主要包括电力供应及照明。

C.4消防工程。

C.5给排水工程。

C.6通风空调工程。

C.8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包括通讯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楼宇、小区多表远传系统,楼宇、小区自控系统,有线电视,楼宇安全防范系统。

D.市政配套工程。

主要包括道路,给排水,照明等。

E.园林绿化工程。

主要包括小区的绿化,园路、园桥、假山,园林景观、泳池等。

F.白蚁防治工程。

G.人防工程。

地下室二层部分用作人防工程。

H.燃气工程

I.停车场设施。

J.泛光照明工程。

K.外水外电工程。

L.航空控高工程。

1.2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2.2承包范围:

东方都会广场(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六~二十二的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室外阳台栏杆、室内平台栏杆、楼梯栏杆、屋面栏杆等工程。

1.2.3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东方都会广场工程(叠翠台三期E/F栋商住楼)室内钢楼梯、夹层栏杆及室外栏杆工程承包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

本工程是指定分包工程,指定分包人与本项目的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1.3发包单位(本次发包单位):

广州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3.1法定代表人:

杨国伟

1.3.2地址:

广州市天府路305号叠翠台C座四楼。

1.3.3联系人:

陈璇玑

1.3.

1.4总承包单位:

广州市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1.4.1法定代表人:

杨庆熙

1.4.2地址:

1.4.3联系人:

冯伟国

1.4.

2.资金来源

3.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

3.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承包资质。

3.2为具有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发包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2.1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

3.2.2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中完成的与本合同内容相类似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施工合同情况。

3.2.3按规定的格式提供项目经理简历及拟在施工现场或不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和主要施工人员情况。

3.2.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3.2.5投标单位提供近二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3.2.6有关投标单位目前和过去二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隐瞒者视为废标。

3.2.7企业业绩。

4.投标费用

4.1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发包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2中标单位中标后,负责办理施工的有关批准手续,并承担按规定应由承包人缴纳的费用,如广州市工程交易中心收取投标人的费用、注册费用等(如有发生)。

三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补充资料及投标答疑会议记录。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分包合同协议书

第三章投标书及投标书附件

第四章房屋精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

第五章分包合同条款

第六章技术规范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

第八章指定供应(不适用)

第九章辅助资料表

第十章资格审查表

第十一章图纸

5.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合同协议书条款、分包合同条款、专用条款、技术规范、图纸,认真填写投标书及投标书附录、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辅助资料表、资格审查表。

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单位中标后将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签订施工分包合同。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投标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等,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招标答疑会前一天以书面形式送交发包单位,发包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在投标答疑会上解答。

6.2有关商务及技术方面问题的解答详细内容,发包单位将在投标答疑会议后以书面形式发放给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所有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以书面内容为准。

6.3发包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澄清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在投标截止日前,发包单位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7.3为使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发包单位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当需要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时,发包单位将以书面的形式通知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四投标报价

8.投标价格

8.1投标价格:

8.1.1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报价。

价格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设备、安装、维修、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收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承包内容包括深化设计部分的工程项目,其价格还包括相应的深化设计费、设计文件审查费、报建费、检测费和验收费等。

具体报价时应按照“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的说明及要求进行。

8.1.2工程类别,投标单位应根据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特点按有关规定标准划分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

投标单位无论以何种工程类别进行报价,当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建筑、结构没有发生变更时,报价不能以工程类别的原因作出调整。

8.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即“固定总价”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用合同价款图纸包干的方式。

“固定总价”,当招标文件提供的条件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固定总价”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8.3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合价、总计、投标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与发包单位之间就投标有关事宜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A标技术标

(1)表8.1项目经理简历及有关证件

(2)表8.2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简历及有关证件

(3)表8.3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表8.5劳动力计划表

(5)表8.6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6)表8.7计划开、竣工日期及施工进度表

(7)表8.8临时设施工布置及临时用地表

(8)表9.1投标单位企业概况

(9)表9.2近三年来所承建工程一览表

(10)表9.3目前正在承建工程情况一览表

(11)表9.4目前剩余劳动力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

(12)表9.5财务状况

(13)表9.6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

(14)表9.7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如有)

B标商务标(经济标)

(1)投标书及其附件(固定格式)

(2)投标保证金(现金或支票)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固定格式)

C附件

(1)设计图

(2)材料样板

10.2A标、B标分开装订,分开封装。

投标文件内容装订的顺序按10.1中的内容顺序装订,10.1中所列的内容中投标单位没有的(如不是联营体投标的表9.7联营体协议书和授权书)不用装订。

投标单位认为除10.1所列的内容外,有必要增加其他内容,以便更好地证明投标单位的,可以补充。

10.3招标文件中注明是(固定格式)的内容,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固定格式进行填写,招标文件没有注明(固定格式)的内容,投标单位可以自行确定格式。

11.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的90日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发包单位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

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拒绝接受发包单位延期招标有效期的单位,其本次投标按废标处理,以后也将取消其在本公司的投标资格。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关于须知第12条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2.投标保证金(不适用)

13.投标答疑会

13.1投标答疑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各种疑问。

13.2为了对招标文件有更确切的理解,投标单位应派代表按规定时间出席投标答疑会。

投标单位未能出席招标答疑会的,对招标有疑问也可通过其他方式书面告知招标人。

13.3勘察现场

13.3.1发包单位将邀请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投标单位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分包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投标单位应对现场情况(场地地形地貌、内外交通、供水供电等)进行详细地勘察了解,据此作出合理的报价。

投标单位中标后施工期间不能就施工场地问题向发包单位提出任何增加费用、工期的要求。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

13.3.2发包单位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发包单位现有的能给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

发包单位对投标单位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3.4投标单位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答疑会召开前1天以书面形式传真或送达发包单位。

13.5投标答疑会的会议记录包括所有问题的澄清或答复,发包单位将形成书面文件,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该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

14.投标注意事项

14.1作为招标文件一部分的图纸及有关的工程量只表示设计之概念及要求,供给投标人作指导性参考。

投标人须自行审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对存疑之外澄清及说明,所有于中标后提出之有关索偿将不予受理。

14.2如所示的布置及尺寸不足以令投标人妥善地建造所指定的合同工程,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标书时连同建议修改之详情知会发包单位。

投标人因未能履行本条而引起的任何索偿将不获考虑。

14.3投标人必须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

如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投标人必须立即通知发包单位,并纠正上述的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方。

1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前,对本工程的一切施工图纸,包括技术说明、合约文件、本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以至地下情况应被视为已详细研究并完全明了,并到工地实地察看,保证所报之标价正确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负责。

14.5本工程承包采用合同总价包干形式,因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费用、公共事业收费的变动或政府红头文件的颁发波动而引起投标人的费用增减,投标人均已事先估计并列入标价中,合同总价不会因上述原因而调整。

14.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停电、停水、二次搬运、施工现场地可能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设计、施工、安排、运行和维护的一切费用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影响施工的因素及其所增加的费用。

14.7投标书应已包括各种测试和检验及为此而提供的样品和试件等的一切费用。

14.8工程量清单内填写的单价应被视为是对合同条件及设计要求内所述的有关条文考虑清清楚楚后才填上。

投标人应根据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认真核对,并对其结果负责。

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所提供的有关工程量除特别注明“暂定数量”的项目外仅供投标人参考,发包单位不对其作任何承诺,亦不负责由此而产生的估价损失。

投标人须自行校核工程量,如果自行计算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量不符或有差异时,必需在工料清单章节最后的地方列项说明并计算其数量,单价及总价并计入投标总价内,无论投标人是否有提出上述的列项,投标人不可以因上述的差异向发包单位索偿。

工程量清单内特别注明的“暂定数量”项目将根据发包方的指令而确定。

但投标人提供的单价将不能更改。

工程量清单中之暂定金额、指定金额不可预见费只能根据本合同条款指定的数额使用或扣除,投标人不得于报价时擅自更改。

投标书总价需包括所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保修、测试、监测及维修等的费用和一切的责任。

若工程未能达到设计要求,分包人须进行补修及相关测试。

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分包人负责。

15.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5.1投标文件的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正本”、“副本”应在投标文件上封面明确标明,如“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5.2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均应装订成册,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15.3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发包单位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

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加盖印鉴。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6.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骑缝处加盖密封章或投标单位印章。

16.2投标文件应递交至指定地址。

17.投标截止期

17.1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发包单位。

17.2发包单位可以以补充通知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发包单位与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前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17.3发包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由发包单位自行安排处理。

18.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8.1投标单位可以在递交招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发包单位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

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

18.2投标单位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内包装标明修改或撤回等字样)。

18.3根据本须知第12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日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授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七开标

19.开标

发包单位在收到投标文件后,将选择合适的时间,自行组织评标人员开标。

评标人员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开标情况进行记录。

八评标

20.投标文件审查

发包单位将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实行审查、评价和比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评标人员将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

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澄清的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资格审查

投标之前对投标单位没有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的,将在投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投标单位提交的表9.1至表9.7。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评价与比较。

22.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人可以个别要求投标单位澄清其投标文件的内容。

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23.1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人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3.2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文件,应该与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着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着差异或保留指对工程的发包范围、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规定的发包单位的权力及投标单位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发包单位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招标。

24.错误的修正

24.1评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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