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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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我单位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审批,监督各项针对个人或家庭的民生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南大港产业园区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

行政

正科级

财政拨款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区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的预算中。

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收支都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9年预算收入56.0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1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5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01万元,包括人员经费47.56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8.45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安排56.01万元,较2018年增长9.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长11.43万元,主要是增加人员经费;专项支出减少1.5万元,主要是由于2019没有专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8.45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车辆。

(2)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购置公车。

(3)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4)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进一步改善民生,建立和完善社会综合保障体系,逐步实现社会综合保障全覆盖,建设幸福和谐南大港。

二、以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依法规范、民主集中、公开透明、循序渐进为原则建立社会综合保障全覆盖体系。

三、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指导方针,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基本生活保障为重点,逐步建立少有所抚、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社会综合保障体系。

四、进一步强化完善保障措施和保障对象的公开、公示制度。

做到各项资金的发放能够公开透明.使人民群众知晓.便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根据上级政策的变化和导向趋势,对全区保障方案提出建议。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一、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核:

通过与车辆,住房,户籍,工商,公积金,劳动,民政等部门的结合,并实地走访入户,了解低保家庭经济情况。

通过具体调查了解保证低保户资金的发放合理,准确。

二、对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审核:

与民政大病救助科结合,查阅病例与发票,自费部分是否超过起始标准额,是否符合报销要求。

保证被救助人的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三、对社会救助保障优抚提升资金审核:

结合武装部相关资料。

查看被保障人员是否符合优抚对象标准,保证优抚对象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四、对低收入和因灾病造成生活困难群体救济资金审核:

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受助人生活状况,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五、对助残资金的审核:

查询残联资料,看是否具有残疾证,被保障项目是否属实,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六、对计划生育保障资金审核:

与计生局,户籍,社区等相关部门结合确定被保障人生育子女情况,对响应国家号召,计划生育以及双女户家庭的奖励及救济项目、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项目等,对以上资金的发放做到保证合理,合要求。

七、对教育保障资金审核:

结合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以及实地走访,电话问询,对于贫困生,寄宿生,以及考取二本以上毕业生的奖励及扶助资金进行审核。

保证救济奖励、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八、对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金审核:

与建设局,户籍部门结合,对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实地走访,保证受保人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标准。

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九、对农机购置资金审核:

与农业局,户籍部门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农民所购置的农机给予补贴,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

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审批、监督各项针对个人或家庭的民生保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园区政策对最低生活保障,教育保障,医疗卫生保障,计划生育保障,住房保障等项目资金的发放进行审核与监督。

根据园区政策条例,监督审核各项资金的发放,对不符合要求的个人与家庭取消发放。

争取做到各项资金合理发放到位。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审核

通过与车辆,住房,户籍,工商,公积金,劳动,民政等部门的结合,并实地走访入户,了解低保家庭经济情况。

通过具体调查了解保证低保户资金的发放合理,准确。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审核

与民政大病救助科结合,查阅病例与发票,自费部分是否超过起始标准额,是否符合报销要求。

保证被救助人的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社会救助保障优抚提升资金审核

结合武装部相关资料。

查看被保障人员是否符合优抚对象标准

保证优抚对象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低收入和因灾病造成生活困难群体救济资金审核

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受助人生活状况

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助残资金的审核

查询残联资料,看是否具有残疾证,被保障项目是否属实

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教育保障资金审核

结合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以及实地走访,电话问询,对于贫困生,寄宿生,以及考取二本以上毕业生的奖励及扶助资金进行审核。

保证救济奖励、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金审核

与建设局,户籍部门结合,对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实地走访,保证受保人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标准。

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农机购置资金审核

与农业局,户籍部门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农民所购置的农机给予补贴

保证救济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计划生育保障资金审核

与计生局,户籍,社区等相关部门结合确定被保障人生育子女情况,对响应国家号召,计划生育以及双女户家庭的奖励及救济项目、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项目等,对以上资金的发放做到保证合理,合要求。

保证救济、奖励资金发放合理,符合要求

合理发放完成率100%

≥100%

≥95%

≥90%

<9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七、国有资产信息

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4.506万元(详见下表),本年度各单位(处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详见政府采购预算表。

河北省省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社会综合保障管理办公室

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4.506

1、房屋(平方米)

0

0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0

0

2、车辆(台、辆)

0

0

3、单价在20万元以上设备

——

0

4、其他固定资产

——

4.506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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