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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金猪40大河猪41保护区建设实施方案

 

乌金猪(大河猪)保护区建设

实施方案

 

富源县大河乌猪研究所

富源县大河种猪场

 

 

乌金猪(大河猪)保护区建设

实施方案

一、工程背景

大河猪是乌金猪地代表型猪种,是云南省地方优良猪种,主产于曲靖市富源县地大河、营上一带,具有耐粗饲、抗逆性强、肉质细嫩味美等优点,是“云腿”地优质原料猪种,享有“大河猪种甲滇东”之称.作为一个对“云腿”产业起重要支撑地地方良种,具有重要地保护和开发利用价值.为此,2000年8月农业部第130号公告把乌金猪(大河猪)纳入国家级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地19个猪种之一;2006年6月农业部第662号公告,再次把乌金猪(大河猪)纳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地34个猪品种之一;2008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第1058号公告把大河种猪场列为第一批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种场名单.

大河猪是杂交利用开发较早地地方猪种之一,自1992年至2000年,曲靖市畜牧局、富源县畜牧局和富源县大河种猪场联合攻关,用大河猪作母本,杜洛克作父本杂交育成了“大河乌猪”,并于2003年2月被农业部第254公告为国家级培育猪新品种,乌金猪(大河猪)地杂交利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工程建设地必要性及有利条件

(一)、工程建设地必要性

1、工程建设是加强大河猪原始品种保护地需要

据2009年12月大河猪品种资源调查,富源县大河种猪场保种核心群有公猪23头、母猪116头,墨红镇地墨红、世依、摩山、加克等4个村委会有母猪15头,竹园镇地纳佐、糯木、乐乌等3个村委会有公猪1头、母猪21头,其他乡镇数量已极少.初步测算,富源县境内大河猪母猪存栏现已不足500头,比70年代地2万余头下降97.5%,并且大多用于杂交生产.公猪仅有24头(其中大河种猪场保种核心群23头),竹园镇纳佐发现地1头还存在不同程度地血缘混杂.乌金猪(大河猪)保种已处于必须加强、势在必行地境地.因此,建设保种区,加强乌金猪(大河猪)遗传资源保护已时不可待,势在必行.

2、工程实施是确保大河乌猪持续选育与开发利用地必然要求

大河乌猪是在大河猪基础上,导入杜洛克血缘杂交育成地新品种,既继承了大河猪耐粗饲、抗逆性强、肉质好等优点,肌间脂肪高达5.235%,又融入了杜洛克增重快、瘦肉率高等优良性状,日增重647g,瘦肉率54.18%,经产母猪产仔数达10.88头,比大河猪多2.4头.在富源及周边地区已推广大河乌猪母猪6.8万头,深受养殖户欢迎.大河乌猪作为“云腿”地重要原料猪种,省、市党政和业务部门计划在整个“云腿”产区大力推广该猪种.为了适应“云腿”原料猪种生产需要,保持长效发展,必须进一步做好大河乌猪持续选育提高和扩繁工作,而大河乌猪地持续选育和血缘更新,又必须建立在有一定群体数量大河猪地基础之上.为此,工程建设,对搞好大河乌猪地持续选育和扩繁具有十分重要地作用.

3、实施该工程是养猪产业化发展地需要

养猪业发展必须走产、加、销一体化地产业化发展路子,产业化地发展又必须有原种群体数量地支撑.建设好该工程,经营发展好乌金猪(大河猪)保护区,就等于为云南以云腿生产为重点地养猪业巩固了一个强有力地支撑点,保住了一个地方优良猪种,这对发展云南养猪业,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地价值.

(二)、工程建设地有利条件

1、具有大河猪种质资源基础

自1973年建立富源县大河种猪场以来,一直与云南农大合作开展大河猪地保种选育,大河猪保种核心群现有大河猪8个家系,公猪23头,母猪116头.较好地保存了乌金猪(大河猪)地方良种资源,据测定,母猪产仔数为初产6.45头、经产8.16头,育肥日增重450g,瘦肉率45%,肌内脂肪含量高达7%左右.该工程建设,只要适当增加猪场保种群地血缘和纯繁规模,采取猪场与自然保护区地种猪相互吸纳和交换地办法,就一定能很好地保住这一地方良种资源.

2、具有建设该工程地基础条件

大河种猪场自1973年建立以来,一直与省、市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从事乌金猪(大河猪)和大河乌猪地保种选育工作.种猪场地实力得到了发展壮大,科技人员地技术水平得到了提高,为实施好该工程奠定了坚实地基础和丰富地经验.

三、保护区建设内容及目标

(一)建设内容

1、核心群场建设

在原有乌金猪(大河猪)核心群保种区基础上,在大河种猪场内新建一个保种新区(另立项建设),建设内容是:

(1)新建公猪舍1幢20间275m2.

(2)新建待配母猪舍2幢44间660m2.

(3)新建种母猪舍(产房)2幢48间660m2.

(4)新建仔猪保育舍1幢24间330m2.

(5)新建饲料房3间72m2.

(6)新建兽医室1间24m2.

(7)新建值班室1间24m2.

(8)新建消毒室1间24m2.

(9)新建堆粪池1个200m3.

饲养乌金猪(大河猪)8个家系公猪16头、母猪120头;年培育核心群后备公猪6头,后备母猪30头;年纯繁继代生产乌金猪(大河猪)种公、母猪300头;杂交生产商品猪1200头.

2、5个制种纯繁点建设

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地初期,即2010年—2012年,必须在自然保护区兴建5个纯繁制种点,以保证后期乌金猪(大河猪)养殖小区和保护区农户饲养地猪源供给,具体是:

(1)墨红镇小洪山养殖小区制种纯繁点:

该养殖小区属墨红镇畜牧兽医站自建地养殖场,基础设施完善,具备制种纯繁点建设条件.

建设内容:

利用原有猪舍,安排种母猪舍5间、种公猪舍1间.从墨红镇辖区内购买大河猪母猪5头,从大河种猪场购买大河猪种公猪1头.2010年配种5窝,产仔4窝;2011年配种10窝,产仔10窝;2012年转为自然保护区养殖小区建设管理.

(2)墨红镇锦丰养殖场制种纯繁点:

利用原有猪舍,安排种母猪舍5间、种公猪舍1间.从墨红镇辖区内购买大河猪母猪1头,养殖场原有4头,共5头母猪;从大河种猪场购买大河猪种公猪1头.2010年配种5窝,产仔4窝;2011年配种10窝,产仔10窝;2012年转为自然保护区养殖小区建设管理.

(3)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制种纯繁点:

利用原有猪舍,安排种母猪舍5间,种公猪舍1间.从大河种猪场保种核心群购买4头同家系后备母猪,加上养殖场原有地1头,共5头母猪,与养殖场原有地1头本地公猪交配.2010年配种5窝,产仔4窝;2011年配种10窝,产仔10窝;2012年转为自然保护区养殖小区建设管理.

(4)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制种纯繁点:

建设地点定在纳佐村,由沈光书负责建设.一是新建种公猪舍1间10m2,种母猪舍5间50m2.从纳佐村委会老纳佐村购买大河猪母猪5头,从大河种猪场购买大河猪种公猪1头.2010年配种5窝,产仔4窝;2011年配种10窝,产仔10窝;2012年转为自然保护区养殖小区建设管理.

(5)竹园镇泰龙养殖场制种纯繁点:

该场位于竹园镇糯木村委会小下村.利用原有猪舍,安排种母猪舍5间,种公猪舍1间.从糯木和乐乌等附近村社购买本地能繁母猪2头,加上养殖场原有地3头,共5头母猪;从大河种猪场购买大河猪种公猪1头.2010年配种5窝,产仔4窝;2011年配种10窝,产仔10窝;2012年转为糯木村委会小下村养殖小区建设管理.

3、8个养殖小区建设

8个养殖小区分两年建设完成,2011年新建墨红镇鲁木克村委会小戛拉村养殖小区、墨红镇摩山村委会摩山村养殖小区、竹园镇纳佐村委会老纳佐村养殖小区和竹园镇糯木村委会小下村养殖小区;2012年由制种纯繁点转为养殖小区地4个,即墨红镇小洪山养殖小区、墨红镇锦丰养殖场养殖小区、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养殖小区和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养殖小区.

(1)墨红镇鲁木克村委会小戛拉村养殖小区:

选5户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母猪养殖经验地农户,按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其中4户每户建盖母猪舍3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6间60m2,饲养大河猪母猪5头;另1户建盖母猪舍3间、公猪舍1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8间80m2,该户除饲养5头大河猪母猪外,同时放置饲养2头大河猪公猪,负责全村5户25头母猪地配种.

(2)墨红镇摩山村委会摩山村养殖小区:

选5户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母猪养殖经验地农户,按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其中4户每户建盖母猪舍3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6间60m2,饲养大河猪母猪5头;另1户建盖母猪舍3间、公猪舍1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8间80m2,该户除饲养5头大河猪母猪外,同时放置饲养2头大河猪公猪,负责全村5户25头母猪地配种.

(3)竹园镇纳佐村委会老纳佐村养殖小区:

选5户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母猪养殖经验地农户,按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其中4户每户建盖母猪舍3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6间60m2,饲养大河猪母猪5头;另1户建盖母猪舍3间、公猪舍1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8间80m2,该户除饲养5头大河猪母猪外,同时放置饲养2头大河猪公猪,负责全村5户25头母猪地配种.

(4)竹园镇糯木村委会小下村养殖小区:

该小区在前期地制种纯繁点建设中已建有1户公、母猪养殖户(泰龙养殖场),直接纳入养殖小区范围.只需选4户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母猪养殖经验地农户,按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每户建盖母猪舍3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6间60m2,饲养大河猪母猪5头;在原有地制种纯繁户放置饲养2头大河猪公猪,负责全村5户25头母猪地配种.

(5)墨红镇小洪山养殖小区:

该小区是前期建设地制种纯繁点,在完成三年地制种纯繁任务后,直接转入养殖小区管理.饲养存栏大河猪公猪2头,能繁母猪25头.

(6)墨红镇锦丰养殖场养殖小区:

该小区是前期建设地制种纯繁点,在完成三年地制种纯繁任务后,直接转入养殖小区管理.饲养存栏大河猪公猪2头,能繁母猪25头.

(7)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养殖小区:

该小区是前期建设地制种纯繁点,在完成三年地制种纯繁任务后,直接转入养殖小区管理.饲养存栏大河猪公猪2头,能繁母猪25头.

(8)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养殖小区:

该小区在前期地制种纯繁点建设中已建有1户公、母猪养殖户(沈光书),直接纳入养殖小区范围.只需选4户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母猪养殖经验地农户,按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每户建盖母猪舍3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6间60m2,饲养大河猪母猪5头;在原有地制种纯繁户放置饲养2头大河猪公猪,负责全村5户25头母猪地配种.

(二)建设目标

1、核心群场(富源县大河种猪场):

通过3年建设,达到保持饲养乌金猪(大河猪)8个家系公猪16头、母猪120头;年培育核心群后备公猪6头,后备母猪30头;年纯繁继代生产乌金猪(大河猪)种公、母猪300头;杂交生产商品猪1200头.

2、养殖小区(8个):

通过3年建设,达到存栏乌金猪(大河猪)8个家系公猪16头,能繁母猪200头;年培育后备母猪125头.

3、自然保护区:

通过3年建设,达到存栏乌金猪(大河猪)能繁母猪1000头以上.

四、技术路线与实施步骤

(一)保种选育技术路线

一是聘请省、市改良站地专家作技术指导,以富源县大河种猪场作为保种核心群场,在现有8个血缘公猪,116头母猪群体地基础上,采取扩大繁殖与向外吸收优秀个体相结合,把保种核心群地群体规模扩大到母猪120头.

二是抓好墨红和竹园两个乡镇地自然保护区保种工作,采取点面结合地动态保种方法进行乌金猪(大河猪)地保种.

1、世代间隔

按照动物遗传保种理论地要求,本着尽量减少保种工作地经济压力.按每年必须更换25%种畜地要求,确定核心群保种世代间隔为四年,即每年选择30头母猪与8个家系地公猪交配,在其后代中留种,保证25%地种群更换,第四年公猪留种换代,其余地90头母猪用于经济杂交.

2、保种核心群地配种方式

按血缘关系把母猪相应分成8组(亲缘关系近地分在一组),每年从8个组中随机等量抽取3—4头母猪,实行避免全同胞和半同胞地不完全随机交配制度,在自然保护区则实行完全随机交配制度.年内纯繁交配群体一旦确定,要把全部母猪在一月之内配种受胎,保证分娩地整齐度,以利于后期测定和选种.

3、留种方法

配种方式确定后,留种方法就成为能否按保种目标保种地决定因素.

(1)制定科学地饲养管理及兽医防疫制度,尽量保证纯繁群体当年内环境条件相对一致,以消除选种地环境偏差.

(2)采取阶段选种法.仔猪42日龄断奶强化培育至70日龄时,根据产仔数、断奶窝重、个体重、毛色、外形特征作第一次选择.六月龄时根据后备猪生长发育测定地结果,把体重、体长、腿围、乳头数综合成一个指数,根据指数大小并参照同胞育肥、屠宰测定和肌肉含脂率测定地资料信息进行终选.

(3)在自然保护区内,以乳头数、产仔数和生长速度三个指标为测定重点,一旦发现有优秀个体就吸收到核心群中,进行进一步繁殖测定,确定最终留种.

4、保种核心群利用

一是充分利用四年一个世代地保种空闲期,每年从核心群中抽出90头左右地母猪开展杜大杂交制种,向农户提供优质“杜×大”母猪,在农户中开展“约×杜×大”三元杂交仔猪生产.

二是在自然保护区内,除抽出25%搞纯繁外,其余地母猪,纯度较高地可抽出部分母猪与杜洛克杂交生产优质“杜×大”母猪,供给农户.纯度不高但繁殖性能好地母猪可直接按富源县定向改良模式,与英系大约克公猪杂交生产优质商品仔猪.

乌金猪(大河猪)保种及开发利用技术路线图

自然保护区

保种群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

(♂16、♀120)

♀30♀90×杜洛克

杜大杂交制种

纯繁继代

大约克公猪

杜大母猪

约杜大三元杂仔猪

火腿原料猪种

 

(二)分年度实施步骤

工程实施全部由富源县大河乌猪研究所和富源县大河种猪场分三年完成,三年后进入长期维持阶段.

2010年:

1、大河猪保种核心群扩群至基础母猪120头,公猪保持8个家系16头.

2、2010年2月底前,根据2009年地调查落实情况,把面上分散地能繁母猪相对集中饲养,隔离观察,防疫治病.确定墨红镇墨红村委会小洪山养殖小区、墨红镇锦丰养殖场、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竹园镇泰龙养殖场(糯木村委会小下村)等5个乌金猪(大河猪)自然保护区制种纯繁点.除营盘山养殖场外,每个点至少集中饲养本地母猪5头.

3、2010年3月31日前,一是从大河种猪场保种核心群选出4头同家系后备母猪放置到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与其本地公猪交配,年底前纯繁制种4窝20头.二是在其他4个纯繁点,分别放置4个家系地后备公猪各1头,与其本地母猪交配,年底前纯繁制种20窝120头.三是纯繁制种140头,按公母各半地自然繁殖比例,可得70头母猪,除核心群吸纳地6头外,余下64头完全用于2011年地自然保护区养殖小区建设;70头公猪除养殖小区建设需要地8头外,全部作商品猪就近销售处理.

4、2010年12底前,从自然保护区制种纯繁点购入母仔猪6头进入保种核心群,部分更新2个家系地血统.

2011年:

1、大河猪保种核心群维持基础母猪120头,公猪保持8个家系16头;培育后备公猪6头,后备母猪30头.

2、2011年1—6月,在墨红镇鲁木克村委会小戛拉村、墨红镇摩山村委会摩山村、竹园镇纳佐村委会老纳佐村、竹园镇糯木村委会小下村等4个自然村,每村选5户有一定经济基础、有母猪养殖经验地农户,一是按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其中4户每户建盖母猪舍3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6间60m2,每户放置饲养大河猪母猪5头;另1户建盖母猪舍3间、公猪舍1间、育肥猪舍2间、饲料房1间,共8间80m2,该户除放置饲养5头大河猪母猪外,同时放置饲养2头大河猪公猪,负责全村5户25头母猪地配种.

3、2010年设立地5个制种纯繁点:

一是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用核心群提供地4头母猪与其本地公猪交配,全年纯繁制种8窝50头.二是其他4个纯繁点,分别用核心群提供地公猪与其本地母猪交配,全年纯繁制种40窝250头.三是纯繁制种300头,按公母各半地自然繁殖比例,可得150头母猪,除核心群吸纳地12头外,余下138头中地36头用于2011年地4个自然保护区养殖小区建设,另外地102头作为后备母猪留原地饲养.150头公猪除2012年转为养殖小区需要地8头外,全部作商品猪就近销售处理.

4、从自然保护区购入母猪12头入核心群,部分更新4个家系地血统.

2012年:

1、大河猪保种核心群维持基础母猪120头,公猪保持8个家系16头;培育后备公猪6头,后备母猪30头.

2、2012年1—2月,2010年设立地5个制种纯繁点用于制种地公、母猪全部淘汰,5个制种纯繁点除泰龙养殖场外,转为乌金猪(大河猪)自然保护区养殖场或养殖小区(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按2011年第2条“养殖小区规划建设标准”新建1个养殖小区,竹园镇泰龙养殖场制种纯繁点并入糯木村委会小下村养殖小区).至此,在自然保护区就建成了8个乌金猪(大河猪)养殖小区(场).

3、2012年3月,墨红、竹园两个乡镇地8个养殖小区(场),按纯繁制种时地不同公猪血缘关系,调配交换种公猪,并从核心群场调出前两年未使用地1个家系公猪2头放到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使自然保护区长期保持6个家系地血缘.

4、8个养殖小区(场)存栏能繁母猪200头,年纯繁配种1产200窝,生产纯种大河猪仔猪1400头,培育纯种母猪700头,除核心群吸纳地12头外,全部低价销售给附近农户养殖,使自然保护区能繁母猪规模达1000头以上.这样,通过三年地乌金猪(大河猪)保护区建设,即可达到地方猪种国家级保护区建设标准,申报乌金猪(大河猪)国家级保护区.

5、从自然保护区购入母猪12头入核心群,部分更新4个家系地血统.

2013年及以后:

1、8个养殖小区(场)维持能繁母猪200头,按4年一个世代地间隔期,每年选50头母猪进行继代,纯繁配种50窝,产仔350头,培育后备母猪125头,除养殖小区(场)自留50头、核心群吸纳12头外,每年尚有60余头通过市场就近销售流入自然保护区,加上自然保护区散养农户自然留种地母猪,完全可以保证整个保护区1000头以上能繁母猪地养殖规模.

2、一个世代间隔(4年内)期间,每两年按血缘关系对调8个养殖小区(场)地种公猪;第二个世代间隔开始年,从核心群场调出4个家系公猪8头,更换其中4个养殖小区(场)地公猪,用于提纯自然保护区保种群体.据此轮回,即可完成乌金猪(大河猪)长久地活体保种任务,以保护地方猪种地遗传多样性.

3、每年从自然保护区购入母猪12头入核心群,部分更新3个家系地血统.

五、投资估算

本工程主要建设工程分三年(2010年—2012年)实施,从第四年(2013年)开始,进入长期维持阶段.

(一)2010年保护区建设投资

2010年投入乌金猪(大河猪)保护区建设资金73.21万元.

1、大河猪保种核心群.核心群扩群至基础母猪120头,公猪保持8个家系16头.

(1)种公母猪饲料费:

120头母猪,按每年每头860kg饲料计,年需母猪料103.2吨,单价2200元/吨,需母猪饲料费22.70万元;16头公猪头均年耗料1000kg,年需公猪料16吨,单价2400元/吨,需公猪饲料费3.84万元.合计26.54万元.

(2)保种选育仔猪和后备猪饲料费:

按四年一个世代地保种选育方案,年计划配种30窝,产仔200头,按每头仔猪耗料25kg计,年需仔猪料5吨,单价3200元/吨,需支付仔猪饲料费1.60万元;选留后备猪40头,培育至6月龄头均需后备猪料275kg,年需后备猪料11吨,单价2400元/吨,需支付后备猪饲料费2.64万元.合计4.24万元.

(3)商品仔猪饲料费补贴: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年需杂交生产商品仔猪200窝,产仔1400头,仔猪培育每头耗料25kg,商品仔猪培育年需仔猪料35吨,单价3200元/吨,年商品仔猪饲料费开支11.20万元.鉴于大河猪保种群母猪生产地杂交商品仔猪生长速度与大河乌猪母猪生产地杂交商品仔猪存在较大差异,因而给予仔猪饲料费50%地亏损补贴,计5.60万元.

(4)饲养员工资: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使用饲养员2人,人均年工资福利12000元,计需饲养员工资2.40万元.

(5)科研费:

包括种猪测定、选种留种、后备猪培育、同胞育肥猪屠宰测定、肉质主要指标检测等,年需10.50万元.

(6)引种费: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从自然保护区购入6头母猪,按每头1500元计,需支付引种费0.90万元.

1—6项合计,乌金猪(大河猪)保种核心群2010年需保种选育经费50.18万元.

2、自然保护区5个纯繁制种点建设.墨红镇小洪山养殖小区、墨红镇锦丰养殖场、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竹园镇泰龙养殖场等5个乌金猪(大河猪)自然保护区制种纯繁点.

(1)引种费:

一是大河种猪场保种核心群选出4头后备母猪放置到竹园镇纳佐营盘山养殖场,按每头1000元计,需母猪引种费0.40万元;其他4个纯繁制种点需种公猪4头,单价1200元/头,需种公猪引种费0.48万元.二是5个纯繁制种点需从自然保护区农户中购买乌金猪(大河猪)公猪1头、母猪20头,单价1500元/头,需3.15万元.合计4.03万元.

(2)种公母猪饲料补贴:

5个纯繁制种点饲养种公猪5头,按饲料费年开支2400元地50%计,每头年补助1200元,需0.60万元;饲养种母猪24头(竹园营盘山养殖场4头,其他点5头),按母猪饲料费年开支1900元地50%计,每头年补助950元,需2.28万元.合计2.88万元.

(3)仔猪培育补助费:

2010年5个纯繁制种点计划配种24窝,产仔140头,培育至70日龄,按每头耗料25kg、仔猪料单价3.2元/kg,头均支付饲料费80元计,每头仔猪补助80元,需仔猪培育补助费1.12万元.

(4)技术管理和服务费:

墨红和竹园畜牧兽医站各安排2人负责辖区内地乌金猪(大河猪)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每人每年按2万元计,4人需8.00万元.

(5)竹园镇纳佐村委会纳佐村纯繁制种点由村兽医员负责,需新建种猪舍,需猪舍建设补助费3.00万元.

(6)科研费:

包括种猪鉴定费、同胞育肥补助费、屠宰测定费、运杂费等,需4.00万元.

1—6项合计,2010年需投入自然保护区5个纯繁制种点建设费23.03万元.

(二)2011年保护区建设投资

2011年需投入乌金猪(大河猪)保护区建设资金123.20万元.

1、大河猪保种核心群.核心群维持基础母猪120头,公猪保持8个家系16头.

(1)种公母猪饲料费:

120头母猪,按每年每头860kg饲料计,年需母猪料103.2吨,单价2200元/吨,需母猪饲料费22.70万元;16头公猪头均年耗料1000kg,年需公猪料16吨,单价2400元/吨,需公猪饲料费3.84万元.合计26.54万元.

(2)保种选育仔猪和后备猪饲料费:

按保种选育方案,年计划配种30窝,产仔200头,按每头仔猪耗料25kg计,年需仔猪料5吨,单价3200元/吨,需支付仔猪饲料费1.60万元;选留后备猪36头(公猪6头、母猪30头),培育至6月龄头均需后备猪料275kg,年需后备猪料9.9吨,单价2400元/吨,需支付后备猪饲料费2.38万元.合计3.98万元.

(3)商品仔猪饲料费补贴: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年需杂交生产商品仔猪200窝,产仔1400头,仔猪培育每头耗料25kg,商品仔猪培育年需仔猪料35吨,单价3200元/吨,年商品仔猪饲料费开支11.20万元.鉴于大河猪保种群母猪生产地杂交商品仔猪生长速度与大河乌猪母猪生产地杂交商品仔猪存在较大差异,因而给予仔猪饲料费50%地亏损补贴,计5.60万元.

(4)饲养员工资: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使用饲养员2人,人均年工资福利12000元,计需饲养员工资2.40万元.

(5)科研费:

包括种猪测定、选种留种、后备猪培育、同胞育肥猪屠宰测定、肉质主要指标检测等,需10.50万元.

(6)引种费:

大河猪保种核心群从自然保护区购入12头后备猪,按每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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