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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部工作手册正文

社团部职能定位

武汉理工大学社团部是直属于校团委的学生组织,肩负着管理全校学生社团日常性工作的重任,并对校团委的日常性工作作出积极的配合和大力支持。

社团部是管理全校学生社团、开展社团文化活动的学生组织。

社团部以加强对全校社团的管理和协调为己任,为创建社团大家庭的良好氛围,成功举办了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大型校园活动“社团招新”、“社团文化节”等。

社团部在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勇于创新,树立了部门在师生中良好形象,为繁荣校园文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怀揣梦想,展现自我;挥洒汗水,放飞希望!

------这是每一个社团人的心声。

社团部机构组成

现社团部由以下四个部门组成:

秘书处:

是整个社团部的枢纽,负责各职能部门与协会之间沟通传达的工作以及协会的日常管理、规章制定及执行监督,整理社团部材料,起草文件等,协助各个协会成功举行了一系列大型活动。

现部长为张广宇。

宣传部:

她是社团部的窗口,主要通过海报、展板、横幅、网络、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各类社团活动进行整体宣传;每一次大型活动的成功举办,都离不开宣传部所有成员的辛勤努力。

现部长为张朋。

通联部:

主要负责同校外各公司企业及其它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以便活动能够顺利开展,是校内外沟通不可或缺的桥梁。

现部长为蒋倩。

财务与监督部:

是社团部的关键力量,负责审核各个协会的财务收支状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协会整改,使各协会得以顺利运作。

时时到各协会中去监督活动的开展,发现其中长短,并与会长及时沟通,使活动不仅落实到位,还办得丰富多彩。

现部长为邓培文。

 

社团部内部管理

社团部内部管理分为两部分:

社团部管理以及社团管理。

学生社团是广大学生为实现自身的意愿和爱好自发组成的群众性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其鲜明的特征。

据此,社团部在实际的工作中本着“服务于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服务于广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的宗旨,遵循扶持激励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抓大放小”,宏观调控,微观搞活,在引导学生社团沿着健康、有序的轨道发展的过程中,促进学生社团的自主发展。

在深入学生社团工作实际,深刻全面了解学生社团发展状况和工作规律的基础上,社团部就学生社团发展的大方向、大原则有的放矢地提出决策依据和指导建议,加强宏观管理。

在具体工作中,则鼓励学生社团依据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积极大胆地进行创新实践,注重加强对学生创新人格、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而不是事无巨细,一概包办,力促学生社团在服务学校发展、繁荣校园文化和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的进程中发挥出更加突出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订了武汉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

以下附社团管理条例:

 

武汉理工大学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是指武汉理工大学学生为实现成员的共同意愿和爱好自愿组成,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业余群众性学生组织。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以下简称校团委)受学校党委委托,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保卫部等职能部门的配合、支持下,承担对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3条学生社团各项活动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必须遵守武汉理工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4条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武汉理工大学在校学生。

第5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

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充分体现学生社团的思想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培养功能、示范功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6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上级部门拨款、成员会费缴纳以及接受奖励或赠与等。

社团财务管理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

第7条学生社团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种。

校级学生社团由校团委具体负责注册登记、监督考核等具体管理工作。

院级学生社团由所属学院团委负责日常管理。

院级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允许面向全校学生招收成员和开展活动。

第8条本条例所称学生社团指校级学生社团,院级学生社团的管理办法由各学院团委参照本条例制定。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9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批。

凡未经正式登记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10条成立学生社团,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10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3.有业务指导单位或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日常业务指导。

其中,业务指导单位须是学校内机构(如学院、学校职能部门);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正式员工;

4.有规范的章程。

第11条申请筹备第39条成立学生社团,第40条发起人应当向校团委提交下列文件:

筹备申请书;

章程草案;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学生证复印件;

业务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及指导教师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第12条学生社团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社团名称。

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2、成立宗旨;

3、活动范围和活动方式。

4、社团成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5、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

6、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

7、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

8、章程的修改程序;

9、社团终止的程序;

10、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他必要事项。

第13条校团委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一周内,就能否开展筹备工作作出答复。

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应当自校团委批准筹备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成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

筹备期间不得以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社团筹备以外的活动。

第14条筹备期结束,校团委应当于一周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社团成立的决定。

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以公告或其他方式宣布成立。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社团不予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条例第三条规定的;

2.校内已经有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学生社团,没有必要成立的;

3.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

4.在申请筹备成立时弄虚作假的;

5.筹备期限已满,参加社团的人数未超过三十人的;

6.属于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的。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

第16条学生社团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17条学生社团成员大会应当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批准、备案。

第18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

2.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

3.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

4.修改社团章程;

5.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19条成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成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有效的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成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20条社团执行机构是成员大会领导下负责处理社团日常事务的机构。

执行机构由社团负责人组成。

第21条学生社团负责人主要指第74条社团正、副会长(理事长),学生社团负责人由本社团成员通过成员大会选举产生并报校团委审批。

第2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受到校规校纪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

3.有一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4.已在其他社团担任负责工作的;

5.因其它原因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

第四章学生社团成员的权利及义务

第23条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社团内部成员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留学生成立社团或加入由中国学生组成的学生社团须首先经留学生教育学院书面批准。

第24条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

第25条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成员利益的,社团成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26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接受所属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27条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28条学生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

第五章 学生社团财务管理

第29条学生社团为了筹措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可在每学期初向成员收取会费。

除收取会费外,不得再向成员收取其它费用。

如确实需要,则须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收取。

第30条学生社团的财务应由该社团负责人之外的专人专门管理,使用经费时,须经使用人、负责人及财务管理人共同签字后,方可支出。

第31条学生社团的经费管理应做到收支记帐,帐目清楚,并保留原始凭证。

校团委将定期进行帐目检查。

对于学生社团帐目混乱不清者,校团委将责令其进行财务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社团整顿期间须停止一切其它活动。

第32条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

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校团委报告接受、使用捐赠以及资助者的有关情况,并向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第33条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学校的财务管理制度,并接受校团委的监督。

学生社团的换届或者更换负责人之前,校团委负责组织对其进行财务检查。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

第34条学生社团的备案事项(如社团负责人、社团章程等)需要变更的,应在一周内向校团委申请变更登记。

第35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校团委申请注销登记:

1.完成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成员大会决定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因其它原因需终止的。

第36条学生社团提出注销申请登记,应当提交由社团负责人签名、经成员大会通过的注销申请书。

校团委负责组织对其财务进行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书。

检查期间,学生社团不得开展活动。

第37条学生社团自检查结束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校团委办理注销登记。

第38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39条校团委负责对学生社团行使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1.学生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

2.对学生社团拟聘请的业务指导单位和业务指导老师进行行资格审查;

3.协同业务指导单位对学生社团开展的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进行审批;

4.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并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和活动情况汇报;

5.学生社团的财务检查。

第40条学生社团举办下列活动,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校团委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

1.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活动以及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联合举办的活动;

2.有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参加或有其他外国人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

3.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

4.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5.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第41条学生社团向校团委提出活动申请时,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范围及经费预算等。

第42条学生社团组织全校性的活动必须体现社团宗旨,经校团委审批后在课余时间开展。

第43条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刻制公章,经审批后可以自备艺术图章或其它标志。

第44条学生社团成员证由校团委统一印制。

成员证仅作证实成员身份之用,不具备其它效力。

第45条学生社团在进行对外联络活动时,必须真实署名,必须强调学生社团身份,不得盗用其指导部门或其它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46条学生社团出版内部刊物须事先经社团业务指导单位或指导老师同意后,由校团委批准并报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47条学生社团凡申请网站域名的,须经校团委同意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第48条违反上述规定的的社团,校团委将予以通报批评;严重者暂停该社团活动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章学生社团的奖惩

第49条校团委每学年将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若干予以表彰。

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条件如下:

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4.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有影响、有实效;

5.业务指导老师积极参与社团活动,与业务指导单位联系紧密;

6.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50条为发挥骨干社团作用,创建精品社团,校团委将对评比产生的优秀社团在工作中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

第5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不合格社团,校团委有权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并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性质、章程不符;

2.财务管理混乱;

3.应当进行定期注册而未注册的;

4.社团执行机构有严重违纪行为;

5.其它应当进行整顿的情况。

第52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取缔处理:

1.社团活动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2.社团执行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社团成员利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而未予有效制止的;

3.背弃社团宗旨,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进行整顿后仍不合乎要求的;

5.社团成员连续两学期不足三十人的;

6.社团连续两学期未开展活动的。

第九章附则

第53条本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

第54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为准。

 

社团部文化建设

学生社团作为高校学生群体的一种特殊组织形式具有联系广、凝聚力强、理论与实践衔接紧密等特点。

近年来,各高校学生社团依靠外部环境的改善和自身的主观努力,工作优势日趋明显,并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1、数量增多,学科覆盖面广。

在当今高校校园内,学生社团少则十余个,多则近百个。

数目繁多,几乎涵盖文、理、工、医、农等所有学科门类,而且科技类的社团逐渐增多,专业化更加明显。

2、学生参与更加广泛。

据抽样调查,约有60%以上的学生曾经参加过一个或几个学生社团。

3、社团发展更加务实、规范。

学生社团一般都由学校或学院、系的团组织直接指导,有较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保证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

4、社团活动的奉献性增强,很多社团为了提倡良好的社会风气,勇敢承担大学生的社会责任,同时,社团在发展中为了吸收更多的会员、凝聚会员,得到各方面的认可,作了奉献性的工作,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义务服务等。

这样的发展趋势指引了我们社团人的文化建设方向,我们需要将社团管理人员培养成成熟、热心、务实、创新、民主、服务学生群体、自身管理及综合能力强的多元型人才。

1、政治上比较成熟。

社团干部是社团的核心人物和领头人。

因此政治上要比较成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高尚的思想品德。

2、热心干社团工作。

学生社团是以兴趣为基础建立的。

因此,社团干部首先要热爱本社团,具有强烈的兴趣。

社团的松散组织特性还决定了社团干部在组织内部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它的专业水准,唯有热心社团工作并具备较高专业素质的成员,。

3、务实精神和竞争意识。

社团干部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不追求花架子,不慕虚荣,少花钱,多办事;要讲求工作效率,开会,搞活动都应预先做好准备,避免经常绕同一问题无休止讨论或临到活动开始时才考虑场地、人员、设备等,影响活动的预期效果;在对上汇报和对成员公开情况时,也要实事求是,来不得半点虚假。

4、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

知识经济呼唤创新人才,高校是培养创新人才的摇篮。

社团以其独特的优势吸引着各种人才。

面对新形势的要求,社团干部应在工作内容和方法上创新,活动的立意和凭借手段上创新。

竞争意识同等重要,市场经济离不开竞争,有为才有位。

社团干部应有危机感,努力创造一流工作业绩,以得师生和社会的才有可能团结并领导其他成员,一道开展大家喜爱和关心的活动。

5、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社团干部首先是一名学生,一名忠实社团的成员,但他同时又是一名学生干部,他的工作依赖于全体社团成员的配合支持,因此必须强化其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要甘于奉献,努力为社团成员的锻炼和施展才干创造机会。

6、民主观念和法制意识。

社团干部应增强民主观念,在会费的收取、经费的使用上,在重大活动的计划、组织上,在社团干部的更替及与兄弟社团的交流上等等,都应广泛征求社团成员的意见,民主讨论,透明公开。

社团干部还要增强法制意识,无论是在校内活动还是开展社团服务,无论是制定章程还是活动的宣传策划,都要遵守纪律承认。

7、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

社团干部既是学生干部,其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能力、分析综合及决策能力等都应当是比较优秀的,此外,还必须具备合理的知识结构、稳定的心理素质和敏锐的观察力。

调查中发现,活动开展正常,受到成员欢迎和学校好评的社团往往有几位能干的社团干部,他们善于团结同学,集思广益,注意处理好与方方面面的关系。

社团部将以此为目标,建立完善的文化建设体系,适时以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的形式,对内部人员进行教育,真正促进社团部管理人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创新,从而达到为学生社团培养一批实干型人才的目的。

 

社团部特色活动

学生社团发挥作用,必须以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学生社团活动为载体。

武汉理工大学高度重视学生社团的活动开展,积极采取措施为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搭建舞台,拓展空间,提供机会,并在实践中对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模式不断进行积极有效的探索。

目前,学生社团以“社团招新”、“社团文化月”、“社团文化节”等系列活动为主线,使各类社团活动有条不紊的陆续开展起来,成为了校园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1、社团招新简介

社团招新是第一学年初各学生社团主要面向大一新生的纳新活动,全校二十余社团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由社团部予以组织。

活动期间,各学生社团尽显风采,以各式各样的表演和展示吸引同学前来加入,影响甚大,场面甚宏。

它为各个社团增添了新鲜血液,是全学年社团工作陆续展开的基础,对学生社团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同时,社团招新也让同学们了解社团、亲近社团,把学生社团作为自己的第二课堂。

2、社团文化月简介

社团文化月是将一系列社团活动集中在一段时间内举行(通常为一个月)的统称。

它以某一主题为主线,开展一系列的社团活动,从而达到集中展示社团风貌的目的。

活动期间,时间安排较接近的各社团集中开展活动,由社团部统一组织安排,形成了连续的不间断的活动链,给以学生充分的选择空间,确实地丰富了学生的课外生活。

3、社团文化节简介

社团文化节于每年的十一月在马区举行,目的在于发挥学生社团“集团军”优势,形成规模效应,在活跃校园文化、发展学生社团的同时,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文化节期间,各学生社团遵照统一部署,积极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能动性,精心策划,悉心组织,集中开展诸如讲座演讲、读书征文、文艺演出、体育竞赛、展览展示、公益服务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充分展示自身的风采。

目前几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的成功实践证明,这是对我校学生社团的一次巡礼、阅兵,同时也为广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参与社团、投身实践、陶冶情操和完善自我的难得机遇。

 

社团部工作思路

新的学年,我们应该怀揣着新的梦想。

如何管理好社团,是我们需要研讨的永恒不变的话题。

社团部是以众多社团为基础的组织,其根本在于社团,所以,首先我们应该加强社团与社团部的凝聚力,使之成为一个以“建设优质社团,丰富学生生活”为目的的利益共同体。

这是重中之重,也是难点所在,故将要花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来调整、梳理。

而这也将贯彻于我们工作的始终。

其次,发展社团活动,让学生的课余生活不再枯燥乏味而是精彩纷呈。

这同时也是社团的宗旨。

而我们必须做到多为社团服务,做好管理者与组织者的工作,从各方面全力支持各社团之活动。

再次,打造蜚声湖北省乃至华中地区的精品社团。

这需要我们社团工作者及会员的通力协作,完善该社团的内部建设,强化该社团活动在校内外的影响,不断努力,集跬步以至千里。

 

武汉理工大学余区社团部

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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