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岗位职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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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岗位职责
高校教师岗位职责
【篇一:
大学教师岗位工作职责】
大学教师岗位工作职责
一、副教授职务岗位基本职责:
1、系统承担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的讲授,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
2、参和科研项目,每年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指导或参和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主编或参和编写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4、担任班导师(“双肩挑”教师可不做此要求);
5、指导中青年教师;
6、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7、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
二、讲师职务岗位基本职责:
1、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主讲,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
2、参和科研项目,任期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两篇及以上;
3、参和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实验室建设,参和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写;
4、担任班导师(“双肩挑”教师可不做此要求);
5、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量;
6、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
三、助教职务岗位基本职责:
1、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
根据需要,经学校教务处批准,承担部分课程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2、在教授或副教授的指导下,不断提高科研能力,任期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3、参加实验室建设,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4、担任班导师或辅导员工作;
5、完成学校和系(部、院)规定的其他工作;
6、完成学校规定的其他教学、科研、公益服务工作。
四、高级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负责解决本岗位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
2、培养和指导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对本专业业务建设做出重要成绩;
3、积极参和纵横向课题,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4、完成实验室各项建设和工作任务。
五、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独立负责解决本岗位一般技术问题;
2、熟悉本专业领域的基本情况,对下级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3、参加有关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完成学院下达的科研任务;
4、完成实验室建设和工作任务。
六、助理实验师岗位基本职责:
1、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承担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2、较系统地学习相关专业理论、业务知识和业务工作所需要的科学文化知识。
七、实验员岗位基本职责:
努力钻研业务,学习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工作量饱满,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篇二:
大学各级教师的岗位职责】
副教授五级职责:
1、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一门或以上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教学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能够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管理等工作。
3、协助系部实施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4、掌握本行业的职业和岗位现状和发展变化,对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意见。
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和市场需求,主持或指导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主持或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以及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研究。
6、指导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院系、教研室负责人等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教授六级职责:
1、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一门或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一门应为专业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能够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管理等工作。
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协助系部负责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4、掌握本行业中职业和岗位的现状和发展变化能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和市场需求,主持或参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主持或参和专业、课程和实验实训基地以及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省级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6、主持或参和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论文。
8、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院系、教研室负责人等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教授七级职责:
1、每学年系统地承担一门或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其中一门应为专业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论文(设计),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教学工作;能够积极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发展动态,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学术活动、技术开发、社会服务、管理等工作。
担任科研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协助系部负责专业教学团队建设,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
4、掌握本行业中职业和岗位的现状和发展变化,能根据高职教育特点和市场需求,主持或参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修订。
主持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5、主持或参和专业、课程和实验实训基地以及教学团队等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为主要成员)。
6、主持或参和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积极撰写论文。
8、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及院系、教研室负责人等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讲师八级职责:
1、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
任职期间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任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严格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编写所承担的各类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学文件、资料,完成系、教研室或系实训中心布置的其它教学资料的编制工作。
3、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探索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社会服务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4、积极参和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项目、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能够主持院级一般或重点教科研项目(或省级项目为成员)。
5、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
6、主持或参和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指导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撰写论文。
8、协助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
讲师九级职责:
1、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
任职期间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根据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任务;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严格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编写所承担的各类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学文件、资料,完成系、教研室或系实训中心布置的其它教学资料的编制工作。
3、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探索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社会服务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4、积极参和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项目、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能够主持院一般教科研项目(或院级重点项目为主要成员)。
5、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
6、参和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开展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撰写论文。
8、协助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
讲师十级职责:
1、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
任职期间系统地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
讲授工作,根据教学计划,指导学生进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教学任务,在教授、副教授指导下辅导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撰写或毕业设计工作。
积极进行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效果评价良好。
2、严格执行学院的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编写所承担的各类教学任务的相关教学文件、资料,完成系、教研室或系实训中心布置的其它教学资料的编制工作。
3、参加学术交流活动,探索技术革新、产品开发和社会服务项目,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4、积极参和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项目、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5、指导和培养年轻教师;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
6、参和校内实验室和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开展相关实践性教学工作。
7、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撰写论文。
8、协助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9、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
助教十一级职责:
1、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任职期间承担一门或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3、自觉学习有关高职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钻研业务,了解专业发展动态。
4、参加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设计、毕业论文。
5、参加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撰写论文。
6、协助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专业课教师任期内有3个月以上在企事业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践的经历;任期内有一年在实验(实训)室工作的经历。
8、担任教授、副教授的助教工作。
9、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
助教十二级职责:
1、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任职期间承担一门或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教学等教学工作。
2、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并按要求开展教学活动。
3、自觉学习有关高职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钻研业务,了解专业发展动态。
4、参加指导学生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5、参加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积极撰写论文。
6、协助开展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7、专业课教师任期内有3个月以上在企事业或生产性实训基地实践的经历;任期内有一年在实验(实训)室工作的经历。
8、担任教授、副教授的助教工作。
9、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
教员十三级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每年承担一至二门课程的讲授工作,承担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践课等教学工作;
2、参加教学法研究、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社会服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3、担任教授、副教授的助教工作;
4、完成学院安排的其他教学、科研、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
实验师十级职责:
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贯彻实施实验室管理制度。
2、掌握所分管实验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分布情况,装备水平、技术状态和使用情况,为仪器设备的合理配置、更新改造提供依据;掌握相关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调试和使用技术,严格执行实验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所分管实验实训室的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易耗品、材料的申购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仪器设备、工量具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仪器设备报废、报损、报失及校内外调拨等手续;对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保养和检测,并做好使用、维修、保养及检测等记录。
4、做好大型仪器设备的专管共用工作,及时反馈本系大型仪器设备
【篇三:
高校教师岗位职责】
教师基本岗位职责
(一)教授二级岗位
1.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领导或参和本学科建设,参和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团结带领本学科学术骨干进行学科建设。
2.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形成较稳定的学术群体,积极创建教学、科研团队。
3.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开设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和学术交流活动。
4.指导中青年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5.在教学、研究基地的建设、运行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教授三级岗位
1.团结带领本学科教学科研骨干进行学科建设,或主持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梯队建设;加强学术团队和教学团队的建设,积极创建教学、科研团队。
2.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开设学科前沿领域专题讲座,每年面向所在单位的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学术交流活动。
3.带领教学科研骨干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4.在教学、科研基地的建设、运行中发挥主要作用。
(三)教授四级岗位
1.积极参和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2.讲授本学科主干课程,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每年面向本学科的教师和学生作1场以上学术报告;组织或参和教学改革或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4.在教学、科研基地的建设、运行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副教授岗位
1.积极参和学科、专业建设;积极参和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工作,培养指导
青年教师。
2.系统讲授本学科2门以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每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开展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五)讲师岗位
1.积极参和学科、专业建设。
2.系统讲授本学科1门以上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参和教学改革及各种学术交流活动。
3.参和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或横向研究项目,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六)助教岗位
积极参和学科和专业建设,承担课程教学辅导、教学实验、课堂讨论、批改作业和带领学生实习、实践等任务,效果良好;参和课题研究,发表学术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