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夏商时期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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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夏商时期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

第二章夏商时期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

(前2070年~~前1046年)

△授课名称——夏商时期奴隶制国家的建立和发展

△教学目的和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中国夏奴隶制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面貌,了解其发生、发展及灭亡的基本历史过程。

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探讨中国国家的起源以及夏代奴隶制国家确立的依据。

通过文献资料、甲骨文资料以及其他地下发掘材料,使学生了解商朝政治、经济、军事、文化诸多方面的特征,充分认识殷商文明在古代世界中的历史地位。

△教学重点——夏朝的经济文化特征、少康失国到少康中兴;商国家机构、各项制度;盘庚迁殷到武丁开拓;商朝的统治机构商朝青铜工艺的高度发展;商朝科学文化的发展,殷商文明及其在古代世界中的历史地位。

△教学难点——夏史文献和考古资料的缺乏;商朝的国家制度和阶级结构。

△授课对象——2012级

△授课方式——讲授

△授课时数——4学时

△教学环节:

●夏朝是奴隶制国家的雏形。

首先夏朝按地域来划分它的臣民。

《左传》所言“茫茫禹迹,画为九州”。

其次,世袭王朝的建立标志着国家的形成,从夏启开始实行传子制。

其三,夏朝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国家机器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有了军队、刑法和监狱等公共权力机关。

有了军队刑法和监狱等公共权力机关。

夏的军队,以铜作兵,杼发明甲,还有战车。

夏的法律: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是第一部奴隶制法典,监狱叫夏台,简单的典章制度,有夏礼,夏训。

而恩格斯认为,“按地域来划分它的国民和公共权力的设立,是国家出现的两个主要标志。

”夏朝符合国家形成的两个条件,因此说夏朝是我国阶级社会的开始。

顾颉刚的贡献——顾颉刚在商周史研究上是很有成就的,他提出了关于古史的观点,即“累层地造成的中国古史”的观点。

他认为:

(1)在古史记载中,“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

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时有尧、舜,到战国时有黄帝、神农,到秦有三皇,到汉以后,有盘古。

(2)“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大”。

如舜,在孔子时只是一个“无为而治”的圣君,到《尧典》就成了一个“家齐而后国治”的圣人,到盂子时就成了一个孝子的模范了。

(3)我们“不能知道某一事件的真确状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事件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

我们既不能知道东周时的东周史,也至少知道战国时的东周史,我们既不能知道夏商时的夏商史,也至少能知道东周时的夏商史。

”他的这种观点对有关古史的荒谬传说起了廓清之功,而历代相传三皇五帝的神圣地位一下子也就失去了依据。

这对于当时的学术界是一个很大的震动,对于古史研究的发展是起了作用的。

但在具体古史问题的处理上,往往有“疑古”过头的地方。

第一节夏王朝的建立与灭亡

一、夏王朝的建立及其国家机构

1、夏族的兴起和夏王朝的建立

传说尧时,洪水泛滥。

四岳举荐鲧治水,鲧用堵塞办法治水九年而水患不止,舜殛鲧于羽山【(舜)流共工于幽州(马融:

北裔),放

兜于崇山(南裔),窜三苗于三危(西裔),殛鲧于羽山(东裔)】。

鲧的儿子禹继承父业,治水十三年,三过家门不入,薄衣食,卑宫室,身执耒锸,采用疏导的办法,终于制服洪水。

大禹在治理洪水的过程中树立了自己威信,赢得了人们的赞誉和对华夏部落的控制大权。

伴随着古代部落争夺生存空间的冲突,大禹在与共工、三苗(三苗,有学者认为应属苗蛮集团,在地域范围上应以“湖北、湖南、江西等地为中心”)等部落的战争中,扩大了实力,攫取了大量的财富,权力逐渐膨胀起来,为世袭制奠定了雄厚基础。

《吴越春秋》记载禹“命群臣曰,吾百世之后,葬我会稽之山”。

今绍兴有禹陵、禹穴、禹庙等。

《史记·夏本纪》:

“及禹崩,虽授益,益之佐禹日浅,天下未洽。

故诸侯皆去益而朝启,曰:

‘吾君帝禹之子也。

‘於是启遂即天子之位,是为夏后帝启。

’”夏王朝建立。

在启接替禹而即位过程中,禅让制与世袭制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史载:

“益干其位,启杀之”;《夏本纪》:

“有扈氏(陕西省户县)不服,启伐之,大战于甘。

将战,作《甘誓》”有扈氏也被镇压。

《淮南子·齐俗训》“有扈氏为义而亡。

”随着时代的进步,“家天下”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力量。

反复的战争和较量的结果,夏后启战胜了伯益和有扈氏,世袭制度代替了禅让制,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父子相承、“家天下”的局面【“涂山(安徽蚌埠怀远县)大会”是夏朝建立的重要标志】。

2、夏王朝的阶级结构和国家制度

(1)父权家长制和原始宗法制

在原始制度解体的过程中,父权家长制家庭成为一支对抗力量。

早期国家的世袭王权和世袭贵族就是以此为基础建立起来的。

父权制的父,“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的奴隶,并且对他们拥有生杀之权”。

原始父权家长制成为后世宗法制的萌芽,原始宗法制以血缘关系为纽带,按辈分高低和族属亲疏来确定相应的等级尊卑关系。

在我国国家形成的过程中,宗法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2)夏王朝的阶级结构

夏王朝的阶级对抗不如后代明显。

国王(后)和各级贵族;“平民”(即自由民,来源有三:

各级贵族疏远的宗族成员、没落贵族的后代以及氏族成员);最下层是奴隶。

(3)夏王朝的国家制度

夏王朝建立了相应的国家机构。

夏“国号曰夏后,姓姒氏。

”最高统治者称为“后”后即“君王”。

“六卿”,即“六事之人”。

《尚书·甘誓》记载,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王曰:

“嗟!

六事之人,予誓告汝。

”执掌民事、军队等事务(孔安国认为“六事”指即六个掌管军事的长官,或认为当时夏王朝军事和民事可能还没有分开。

六卿之下有僚属和下属官吏,各自组成一定的统治部门(夏朝的官员称为“正。

”《尔雅·释诂》:

“正,伯,长也。

”官长之义。

夏王朝有“车正”、“牧正”、“庖正”等官职)。

伴随着夏王朝的建立,出现了维护国家统治的暴力机构(刑罚、监狱和军队等)。

夏后氏属下官长及民众有生杀之权,《国语·鲁语下》:

“昔禹致群神於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夏代早期国家应该有军队,依靠这支军队,夏启“恭行天之罚”、“剿绝其命”,战胜了反抗自己的有扈氏,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夏王朝对外多次发动战争,常将战俘杀掉或用作人牲以祭祀。

二里头遗址发现许多人骨架,或与兽骨埋在一起,无随葬品。

不少死者不像是自然死亡,可能是虐杀后被随意处置或与祭祀活动有关;夏朝有了刑罚——《禹刑》(《左传·昭公六年》: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夏王朝也有了监狱,有“圜土”,有“夏台”(《索隐》:

“狱名,夏曰钧台。

”在今河南禹县(古称阳翟)境)。

为保证国家机器的运转,夏朝已经有了用石和钧等衡量器具征收赋税的规定,确立了一定的贡赋制度(《尚书·夏书》“关石和钧,王府则有”)。

夏王朝已经具备了国家的基本特征,中国历史迈入一个崭新的时期。

二、夏代社会的经济状况

恩格斯:

“在当时的条件下,采用奴隶制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夏代是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奠定了中国此后4000多年文明的基础。

由于年代久远,有关夏代的史料记载相当贫乏。

古代文献中有关夏人活动的地区主要集中在河南西部的洛阳平原、颍水上游的登封、禹县一带和山西南部的汾水下游地区。

传说中的夏代都邑都与这两个地区有关。

考古工作者在这一代发现了一种介于河南龙山文化和郑州二里岗文化之间的文化遗存,这类遗存以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山西夏县东下冯遗址、襄汾县陶寺遗址为比较典型,分别命名为“二里头文化”、“东下冯类型”和“陶寺”类型。

这些遗存应属夏代遗物,反映夏代经济发展的水平(断代参见教材)。

夏代文化遗存的生产工具仍以石、木、骨、角、蚌等质地为主。

但制作技术和种类都有进步。

用于耕作有耒、耜、石锸、石犁等;用于收割和粮食加工的有刀、镰、石磨盘、磨棒、石杵臼等。

还有大量青铜铸造器。

手工业的的技术和内部分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二里头文化大型的宫殿遗址的北边发现一座较大的墓葬,出土有铜爵、铜戈、铜戚、圆泡形铜器和玉钺、玉戈、铲形玉器、玉柄形饰以及石磬、绿松石饰、骨串珠、贝、陶器等大量随葬器物。

宫殿基址周围,还发现相当数量的房基、窖穴、灰坑、水井、窑址、陶范、铜渣、石料、骨料,表明遗址可能分布有制铜、制陶、制骨等手工业作坊。

玉制兵器是作为贵族珍品而随葬的。

玉器和绿松石的镶嵌工艺,是我国工艺美术优秀传统的实物见证。

石磬是二里头墓葬中形体最大的器物,它是我国目前所见的最早的石磬,是音乐史上的重要实物资料。

酒器、乐器、兵器,是二里头文化中的典型器物。

二里头陶器中占最大的比例是酒器,其次是炊具、盛器和食器。

大量酒器的出现成为二里头文化的一个显著特点,酒器随葬明显比以前增多,反映了酿酒业的发达、粮食产量的增加以及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

夏朝以农业立国。

夏代农业虽然仍处于粗耕阶段,但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

三、夏朝的文化

1、天象与历法:

农业生产与季节天象有密切的关系,夏代的天文历法就是在农业生产的实践中不断地积累发展起来的。

孔子主张“行夏之时。

”夏朝的历法是我国最早的历法,保存在《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就是现存有关夏历的重要文献。

《夏书》有“辰不集于房”(日食)的记载。

近代学者推算是公元前2165年,也有的推算是公元前1948年,两者虽相差颇远,但都公认是世界上最早的日食记录。

《竹书纪年》有夏桀十年“夜中,星陨如雨”的记载,这是有关流星雨的最早记录。

2、文字与文献记录

文字的发明及其用于文献记录,是由原始社会过渡到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之一。

夏代文字正在探索之中,从文字发展与演化的历史推测,夏代可能已有文字和文献记载,先秦学者经常引用的《夏书》和《夏训》,表明夏代确有文献记录存在,已经进入有文字可考的历史时期。

夏代的存在和发展为我国后来四千多年的文明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夏王朝的兴衰

1、由太康失国到少康中兴

夏启之后,太康统治,放纵淫乐,夏的政权一度为羿所夺(《史纪·夏本纪》云:

“帝太康失国,昆弟五人,须于洛汭,作五子之歌。

”),史称“太康失国。

”羿是东方夷族部落的首领(《论语·宪问》“羿善射”)。

羿又称“有穷后羿”(“后”即“君”;有穷氏是山东半岛的一个部落)。

羿在夺取了夏的国家政权之后,自恃善射,不理政事,不用贤人,也成为一个残暴的统治者。

羿任用寒浞为相,寒浞当是伯明氏的奸诈子弟,他利用羿田猎刚回家的机会,杀了羿,夺得了政权。

又杀相于帝丘(河南濮阳县南),相的妻子身怀有孕,逃到其母家有仍氏,生子少康。

遂有少康复国之事。

《史记·吴世家》:

“昔有过氏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帝相。

帝相之妃后缗方娠,逃於有仍而生少康。

少康为有仍牧正。

有过又欲杀少康,少康奔有虞。

有虞思夏德,於是妻之以二女而邑之於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

后遂收夏众,抚其官职,使人诱之,遂灭有过氏,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

”此即为“少康中兴。

由太康失国到少康中兴,经过三代人、约40年的斗争,重新夺回统治权。

这一曲折而复杂的斗争事实说明,统治集团内部的和不同阶级之间的斗争已不同程度的存在,民心向背是一个政权得以维系的主要因素,任何暴虐的统治都难以长期统治下去。

2、夏中期的发展、疆域及影响范围

由少康到胤甲是夏王朝的发展阶段。

少康之后,帝杼(季杼)继立。

杼在少康复国时,是消灭寒浞的一支重要力量。

传说“季杼作甲”,把“作甲”这一重大军事发明与杼联系在一起,说明杼拥有较强大的武装力量。

自太康时,夏王朝就逐渐向河洛一带移动。

季杼曾居于源(今河南济源县西北),又迁于老邱(今河南陈留县北)。

季杼统治时期,是夏王朝的盛世。

“杼,能帅禹者,夏后氏报焉。

”报祭(报德之祭),是一种较为隆重的祭祀。

季杼之后直到胤甲,夏王朝经历的五代六王,基本处于稳定发展时期。

夏王朝以伊洛为中心,东至大海,西连西河,北及燕山,南逾长淮,所有夏、夷诸部大都臣服于其统治之下。

中原地区与周边联系不断加强,夏王朝的势力河影响不断深入周边地区。

3、夏王朝的灭亡

夏王朝到帝孔甲时,开始转入后期。

《史记·夏本纪》:

“帝孔甲立,好方鬼神,事淫乱,夏后氏德衰,诸侯畔之。

”《国语》“孔甲乱夏,四世而陨。

孔甲三传到夏桀(履癸),桀更加暴虐。

《竹书纪年》:

夏桀“作倾宫、饰瑶台,作琼室,立玉门”;《史记·夏本纪》:

“桀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

”百姓:

“时日曷丧,予及汝皆亡!

”(参阅《汤誓》)。

而此时,商部族从东方兴起。

商部族的发展,经历了长期的过程,在商汤之前,商的先公有十几代。

在夏王朝内外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况下,公元前1600年,商汤乘机征伐夏桀,一举灭夏,商王朝建立。

夏王朝经历十四世、十七王,从前2070年到前1600年统治了470年而告结束,与《竹书纪年》记载夏代“有王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矣”基本吻合。

第二节商代奴隶制国家的发展

一、商王朝的建立和发展

1、商族的兴起和商王朝的建立

殷商民族出于东方,相传是高辛氏的后代,以鸟为图腾,是诸夏之族中有着悠久历史的部族。

关于商族的起源,《诗·商颂·玄鸟》说:

“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宅殷土茫茫。

”因此,契有“玄王”之称;《史记·殷本纪》:

简狄因吞吃燕卵而生契,契因辅禹治水有功,命为司徒,“封于商(商丘),赐姓子氏。

”商人因居于商丘而称为商人(王国维先生《说商》:

商“始以地名为国号,继以为有天下之号,其后虽不常厥居,而王都所在,仍称大邑商”)。

自契至成汤,商部族已度过漫长的时代,经历了十四代先公,在东方兴起,其间八次迁徙。

成汤时期,商部族已经发展壮大,成为一个势力强大的部族方国。

商汤,又称成汤。

为了灭夏,在商丘旧邑的基础上,扩建为亳邑。

《尚书·书序》:

“汤始居亳,从先王居。

”(多数学者认为即20世纪80年代发现的偃师尸乡沟商城)。

商汤在伊尹、仲虺的帮助下,逐步展开了对夏王朝的攻势。

首先伐葛。

史言:

“汤征诸侯,葛伯不祀,汤始伐之。

”《孟子·滕文公》:

“汤始征,自葛载(始),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

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

‘奚为后我?

’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

归市者弗止,芸者不变,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

公元前1600年,商汤最终起兵伐夏,得到了夏民的热烈拥护,“未接刃而桀走”,在鸣条(河南封丘东)消灭的夏的主力,灭了夏桀,正式建立了商王朝。

2、商代前期的发展和盘庚迁殷

商汤建商以后,汲取夏朝灭亡的教训,任人惟贤,重用伊尹和仲虺(伊尹,有莘氏国君之女陪嫁的媵臣;仲虺,夏后禹车正奚仲之后);《诗·商颂·殷武》:

“昔有成汤,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曰商是常。

”表明商王朝的建立,得到了众多诸侯的拥戴,颂扬其赫赫武功。

商汤死后,其子外丙、仲壬相继即位,在位时间均不长,其后商汤长孙太甲即位,均由伊尹辅政。

《史记·殷本纪》:

“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宫。

三年,伊尹摄行政当国。

帝太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於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

帝太甲修德,诸侯咸归殷,百姓以宁。

”太甲复位以后,发展成汤事业,为商朝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后世称之为“太宗”。

关于商的迁徙,有“前八后五,不常厥土”之说。

成汤建国后五次迁都:

汤居亳,仲丁迁隞(郑州商城遗址与此接近),河亶甲迁相(河南内黄东南),祖乙迁邢(一作“耿”,河南温县东),南庚迁奄(山东曲阜),盘庚迁殷(河南安阳殷墟)。

商朝频繁迁徙的原因:

水患说、政治斗争说、游牧民族说等。

(可参阅《尚书·盘庚》)

郑州商城商代遗址——河南郑州商城是商代前期的王都之一。

郑州商代遗址是1950年在郑州市东南郊二里岗首先发现的,1952年开始发掘,至今一直在进行。

郑州商城是我国现已发现的早期诸城址中规模最大的一座,面积约三百万平方米。

这个城址提供的有关城墙的结构、宫殿的建造和布局、城内外居民遗址、墓地和手工业作坊等的分布等方面的大量资料,使我们能够用来研究我国早期城市和国家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其在学术上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刻字甲骨和其他文字资料目前还极少发现,但却发现了大批的铜器、玉石器、骨蚌器和陶器等文化遗物,这些都是研究商代前期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实物资料。

关于郑州商城究竟为商代前期何王所都的问题,目前学术界还存在不同意见,主要有两说:

一说以为是仲丁、外壬二王所居之嚣(或隞)都;另说则认为是成汤至大戊共九王所居的亳都。

公元前1300年,盘庚从奄(山东曲阜)迁殷(今河南安阳殷墟),从此直到商朝灭亡的254年之中,殷王朝基本不再徙都,商王朝又称为殷或殷商。

殷地处洹水平原,地势优越,土地肥沃,水分充足,气候温暖,殷王朝长期定都于此,得以迅速发展,殷商时期是商王朝的鼎盛时期,创造了灿烂的殷代文明,留下了璀璨的殷墟文化。

殷墟遗址——殷墟遗址以河南安阳市西北二·五公里的小屯村为中心,包括洹水两岸的十多个村庄,总面积约二十四平方公里。

《史记·项羽本纪》所载项羽与秦将章邯期约于“洹水南殷墟上”,即指小屯村一带。

十九世纪末叶,小屯村农民挖出了甲骨,上面有文字,后来经过学者的研究,确定为商代王室占卜用后的刻辞,即甲骨文。

驰名中外的殷墟遗址就这样发现了。

殷墟遗址的发掘是从1928年开始的,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工作暂停,共经历了十五次发掘。

1949年以后,殷墟的发掘继续进行,直到今天尚未间断。

殷墟发掘在我国考古工作中开始最早,延续的时间最长,规模最大,收获也最丰富。

通过发掘已经判明,小屯村是当时的王宫所在地。

到目前为止,已发掘出七十多处版筑房基,其中有大型宫殿和宗庙基址,也有小型居住址,都排列有序。

在房基附近还发现有大小深浅不同的窖穴七百多个,有的作为贮藏粮食、器具、甲骨等之用,有的则作为居穴。

在小屯村也发现有墓葬,比较集中分布在宗庙基址周围,多为人祭坑。

另外,在遗址的东边曾发现属于王室贵族的中型墓,有名的妇好墓就在这里。

洹水北岸的侯家庄和武官村一带是王陵区。

在这里共发现十三座大墓和千余座小墓、排葬坑。

据推测,大墓多半是王陵,小墓和排葬坑应该是附属于大墓的陪葬墓和人祭坑。

小屯村附近各村都发现有古代居民遗址和墓地,在小屯村东南的苗圃北地和小屯村西北的北辛庄分别发现了规模较大的铸铜和制骨作坊遗址。

殷墟发掘以来,所获实物资料极为丰富,其中经科学发掘所得刻字甲骨将近三万片,铜礼器总数已达五六百件,铜兵器、铜工具等更数以千计,其他玉、石、骨、角、牙、蚌、陶等各类遗物已无法作出精确统计。

所有这些,都是研究商代历史最可珍贵的实物资料。

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偃师尸乡沟商城遗址是继郑州商城之后在河南省新发现的另一座商代前期大型城址,因其紧靠今偃师县城,并有一条东西横贯城内的低凹地带,当地居民相传称之为尸乡沟,故名。

面积约一百九十万平方米,即相当于郑州商城的三分之二。

现已找到七座城门,若干条大道和三处建筑群基址。

位于城南居中的一处建筑群最大,近方形,边长约二百米,四面设有围墙,具有宫城性质。

宫城内分布有多处大型建筑物,已发掘其中偏东北的一处。

这是一座以正殿为主体,东、西、南三面有庑的封闭式宫殿建筑,附近并有石砌排水沟的设置。

在宫城以南的塔庄村曾出土过商代二里岗期铜礼器多件。

关于此城的年代和性质,学术界的看法还很不一致。

有的认为其年代可早到二里头文化三期,此城应该就是《汉书·地理志》所云汤都尸乡即西亳。

另外的意见则定其始建年代为二里岗期下层,认为该城是早商别邑桐或桐邑,亦即《晋太康地记》所云亳坂东之城,为太甲所放处桐宫。

从目前发现的材料来看,该城的年代不会超出二里岗期;又若与郑州商城相比较而言,当以后说为是。

3、武丁(庙号“高宗”)时期的开拓和强盛

盘庚死后,其弟小辛即位,殷朝出现衰弱的迹象。

小辛死后,其弟小乙即位。

小乙是殷高宗武丁的父亲,甲骨文中称小乙、小祖乙,武丁祭祀时称小乙为父乙。

武丁统治时期(59年,前1250~1192)是商王朝最强盛的时期。

武丁重用贤能,不拘一格提拔人才,“得说於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刑人或奴隶),筑於傅险”、“举以为相,殷国大治。

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

武丁修政治国,致力农业、畜牧业生产,卜辞仲有许多关于“求年”、“受年”、“省田”、“省鄙”的记载,反映了对农业生产的重视。

当时,殷王朝面临最大的威胁就是西北和北方的游牧民族如土方、

方、鬼方、羌方的侵扰。

这些方国、部落,以畜牧为生,游离不定,抢掠是其生存方式之一。

这些部落经常到殷王朝王畿内抢掠,严重地威胁了商王朝的统治和居民的安全,武丁发动了对他们的战争,解除了他们的威胁。

武丁在位期间,花几十年时间征伐四夷,殷商王朝的势力大大加强。

《竹书纪年》:

武丁“三十二年,伐鬼方次于荆。

三十四年,克鬼方,氐羌来宾。

四十三年,王师灭大彭。

五十年,征豕韦克之。

”《史记·殷本纪》:

“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

”武丁时期,商之版图东从山东沿海,西至陕、甘、内蒙;北从朔方,南至江淮流域。

疆域辽阔,人民安定,各方国要向商王朝贡献,或到朝廷供职。

武丁对四夷的征伐,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商王朝的统治,但在客观上保护了境内人民,促进了各族人民的融合,对当时社会生产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孟子·公孙丑》:

“武丁朝诸侯,有天下,犹运之掌也”)。

二、商代国家机构的发展

1、商王朝的统治机构

在夏代国家制度的基础上,商代的国家机器有所加强并趋于完备。

(1)最高统治者商王及王位继承制度

商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是商王。

商朝之初,或称王,或称后(《尚书·太甲》“民非后,罔克胥匡以生;后非民,罔以辟四方。

”)商王自称“予一人”(《尚书·汤誓》:

“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或“一人”,借以表明其至高无上的权利和地位,拥有生杀予夺的无限权力。

在王位继承上,前期承袭了夏代“父死子继”、“兄终弟及”的制度,先长后幼,但不必轮及每一个弟,然后由长兄之子继承。

这种制度容易产生“弟子或争相代立”的现象而导致王朝统治的不稳定,因此,商代从康丁以后,逐步确立了嫡长子继承制度,嫡长子继承制是古代完备宗法制的一项重要内容。

商王迷信鬼神,并借助于对上帝的迷信来加强自己的统治。

商王从事贞卜活动频繁,无日无事不占。

其统治凭借王权、借助神权、依靠族权。

(2)商朝的官僚制度

《尚书·酒诰》“越在外服:

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

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君。

商朝建立了一套由各级官吏组成的统治机构。

商朝的统治机构分为内服和外服,内服是中央,外服是地方。

根据文献参照卜辞记载,商代中央政权的职官有:

尹和卿士,地位高、权势大,如汤时伊尹、太戊时的伊陟以及武丁时的傅说等,他们是商王的重要辅佐大臣(商王朝的这种官职名称对后来的楚国有很大影响;如楚国的相称为“令尹”),次于“尹”而常置的政务官,总称为“多尹”或“百僚”。

其之下还有分管各项具体政务的“多宰”、“小臣”,如宗工,指主百工的长官;里君,当为百姓所居之里的长官(古代贵族有姓)。

“国家大事,在祀与戎”,当时的国家机构主要负责祭祀和军事两大类事务。

负责祭祀、占卜、典礼,记录王事的官有太史、卜人(贞人)、作册和巫等;管理军事的武官有多射、卫、师、多马、亚服等。

他们与“多尹”并列,合成“百执事之人”。

王都及其附近地区为王畿,又叫大邑商、天邑商,为商王直接控制的地区。

邦畿之内除王都以外,有不少的城邑为王室的诸子和其他贵族的封地。

这些封地和畿外的方国,性质虽然有所不同,但都要接受商王的封号,成为王室的臣属。

商代可能已经比较普遍地实行了班爵制度,侯、伯、子、男等爵位,都见于卜辞。

其中,侯国最多,其次为伯,所谓“诸侯”、“多伯”就成为众多邦国的统称,子、男之属,为畿内内的“多子族”。

班爵制度,规定了贵族的等级,明确了方国的地位,是国家组织形式日趋完善的表现。

外服指商王畿以外臣服于商王朝、效劳于王事的诸侯,见于卜辞的有侯、伯、田(甸)、男、卫等称谓(徐中舒先生认为,今文作“田”,实指田猎而言;“甸”服必须向殷商王朝献纳猎获物,同时还要兼营粗耕农业;“男”,又与南通,指殷商王朝以南的臣服方国;“卫”“为王捍卫也”,指殷王的禁卫军),他们对商王负责纳贡、服役、戍边或随王出征等义务。

见于记载的殷代方伯,如《史记·殷本纪》有“鄂侯”、“九侯”、“应侯”、“崇侯虎”;周文王曾为“西伯。

”周季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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