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区立人中学竞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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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区立人中学竞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镇海区立人中学年竞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关于印发镇海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办法(试行)的通知》(镇教[]号)和《年镇海区教育系统岗位设置操作说明》的精神,结合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空岗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注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有利于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原则;个人竞聘与对照条件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与结构比例

(一)岗位总量

区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为个,单位实际岗位总量为个,年按实际空岗确定竞聘岗位数,本年度可竞聘岗位数-个。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本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二种类别。

.根据岗位设置原则,二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为岗位总量的;管理岗位为岗位总量的。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本单位管理岗位分为个等级,单位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区编委办核定数执行,共设管理岗位个,其中六级岗位个、七级岗位个、九级岗位个。

本年度可竞聘的六级岗位数个,七级岗位个、九级岗位个。

.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中的主系列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其中,正高级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十一级至十三级,十三级是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为:

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本单位总体控制目标:

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二类岗位的基本条件参照甬人〔〕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六级岗位

现任校长、书记,在学校七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承担全面管理学校的综合能力,出色完成原岗位管理任务;近三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七级岗位

现任副校长、副书记,在学校中层管理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具备承担全面管理学校的综合能力,出色完成原岗位管理任务;近三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九级岗位

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管理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学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初级岗位

()十二级岗位

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资格或相应的初级职称;不做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事情,近二年年度考核合格;承担规定的教育、教案、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一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

在中学二级教师岗位工作满二年;不做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事情,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承担规定的教育、教案、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具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教师,一般可直聘十一级岗位;如具中学一级教师资格的人数超过岗位数,需进行竞聘。

.中级岗位

()十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已完成聘任)

具中学一级教师资格;不做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事情;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承担规定的教育、教案、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九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

受聘十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且具管理工作(班主任、教研、年级组长、大队辅导员、团委书记、干事和助理、中层、校级,下同)经历累计年或以上;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教育、教案、教研管理等工作成绩突出,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仔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音体美劳信等学科的教师所带的运动队等兴趣小组成绩优秀的,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全校教职工民意测评后,可以折合为管理工作年限(下同)。

()八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

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或在九级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且具管理工作经历累计年或以上;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仔细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在教育、教案、教研和管理方面起引领作用;积极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教师一般可直聘八级岗位。

.副高级岗位

()七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已完成聘任)

具中学高级教师资格且具管理工作经历累计年或以上;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三年学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承担规定的教育、教案、教研任务,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

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满五年,且具管理工作经历累计年或以上;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五年学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完成规定的教案工作量;在教育、教案、教研和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仔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级岗位(拟竞聘岗位数-个,视符合条件的竞聘人数而定)

受聘六级岗位且在中学高级教师岗位上满十年,且具管理工作经历累计年或以上;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近五年学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在学校教育教案工作中起核心作用,在教育教案质量、教育科研、校本研修、指导青年教师等方面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出色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省特级教师、宁波市名师(名校长)一般可直聘五级和六级岗位。

如目前管理工作经历达不到七、八、九级岗位要求的,但在其岗位工作中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或长期做出出色业绩的教师,经本人申请,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全校教职工民意测评后,可予以破格竞聘应级别岗位的资格。

离退休还有五年及以上的,则必须签订协议,承诺在聘任后继续担任班主任等管理工作三年及以上。

近三年内要退休,一直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带领年轻教师奋发上进,乐于奉献,善于合作的老教师,经本人申请、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全校教职工民意测评后,可破格竞聘相应级别岗位。

竞聘高一级岗位后教师,需与学校签定协议,要承诺在学校需要的时候,承担年及以上的班主任等管理工作。

符合六级至十一级岗位应聘条件者,根据学校制定的岗位竞聘考核办法,一般考核分排名居本级岗位应聘人员前列者择优聘用。

考核分相同时,以班主任龄、工龄为序,龄长者优先。

教案辅助人员(包括实验员)有限聘岗位,高级一般最高聘至七级岗位,中级一般最高聘至九级岗位。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竞聘基本程序:

()公布竞聘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填写《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根据《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前的考核,确定聘用岗位人选,报单位党政工会议研究决定。

学校岗位竞聘工作小组根据《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办法》,对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前的考核,确定聘用岗位人选,报单位党政工会议研究决定。

()研究决定

单位党政工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

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书。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竞聘工作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申请人员进行考核与审定;处理在岗位竞聘用中出现的一些投诉与纠纷。

组长:

厉佳旭

副组长:

周照县

组员:

吴永艳杨峰范维胜刘文怡邬亚珍张海燕

王飞 李国锋李建军 徐瑛李微傅红燕

范玉琴陈献中倪晓艳

联络员:

徐瑛

七、实施步骤

本单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

年月月底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年月月底前,在去年基础上修订《镇海区立人中学年竞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办法》,并上报教育局审核,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月1日前,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学习《镇海区立人中学年竞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办法》(修订稿),宣传动员。

.20XX年月日前,起草《镇海区立人中学竞聘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办法》文件,征求意见;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

.20XX年月日—月日,确定全校各竞聘岗位职数,准备岗位竞聘申请表(考核表)等。

.20XX年月日开始,组织开展竞聘工作;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报请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社保局认定。

.20XX年月日—月日,公示聘用结果;校长与受聘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学校与教职工合同变更手续。

.20XX年月日前,将学校拟聘担任校领导职责的六至七级职员岗位、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初审、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八、实施要求

竞聘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

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稳慎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岗位设置和聘用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

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影响或干扰正常教育教案秩序者,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学校纪检部门将加强监督监察,对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镇海区立人中学

20XX年0月16日

附:

立人中学年岗位竞聘考核办法

为顺利落实《镇海区立人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促进岗位聘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使职务晋升成为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促进教育教案改革,提高教师执教水平和提升办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促进教育教案和学校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注重实绩、兼顾资历”的原则。

(三)有利于教师成长和学校发展原则。

(四)个人竞聘与对照条件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二、竞聘岗位设置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共二类。

三、考核项目及相应分值

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的竞聘以下表所列项目进行考核。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资历

任职年限、工龄、班主任龄、中层及以上任龄、班组长任龄

实绩

教育管理、教案工作

名优骨干教师任龄

各类获奖情况

其他

学历等

减分项

考核当年学年师德考核不合格

(一)资历

.任职年限:

从现聘岗位受聘年起算,每年得分(超过半年算年)。

.工龄:

以在册在编的公职工龄为准,每年得分。

(按任公职之年起算)

.管理工作年限:

自立人中学建校(年月)开始,担任班主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每年得分;担任教研组长(包括年级组长、少先大队辅导员、安全室主任、干事、主任助理等)管理工作,每年得分;担任备课组长每年得分(自年月开始)。

立人中学建校以前,担任班主任、中层及以上管理工作,每年得分;担任教研组长等管理工作,每年得分。

同时兼任管理工作的,不累加,以最高分项计。

(二)实绩

.工作情况(近年)

学年度绩效考核列学校前者,得分年;

学年度绩效考核列学校前者,得分年;

学年度绩效考核列学校后者,得分年;

校长和书记按镇海局对学校的考核等级计分,一等分年、二等分年、三等分年。

学年度绩效考核扣除班主任和课题部分的附加分进行排列。

.名优教师

经学校考核,教育局认定为合格的名优教师方可加分。

在现聘岗位期间,出现一次不合格的减半,出现二次不合格的不加分;出现二次告诫的减半,出现三次告诫的不加分。

()区骨干教师、区骨干班主任(现任班主任)和任现聘岗位期内获区教坛新秀一等奖(二、三等奖依次减半)得分;

()区学科带头人和任现聘岗位期内获市教坛新秀一等奖(二、三等奖依次减半)得分;

()区名师或市骨干教师得分;

()市名教师(市名校长)得分;

()省特级教师称号得分;

以上各项不累积,以最高得分项计。

宁波市外调入的非省特级名优教师是否加分,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优质课(在现聘岗位期间)

()获国家、省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得分;

()获市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得分;

()获区一等奖得分,二等奖得分,三等奖得分。

基本功、录像课、班会课、党课、演讲比赛等计入本项

.荣誉称号(在现聘岗位期间)

()获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党委颁发的单项奖者,得分。

()获区教育系统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红烛奖”等综合性荣誉者,或获市教育系统单项荣誉奖者,得分。

()获区委、区政府或市教育局(含同级局、委)、省教育系统颁奖者,得分。

()获市委、市政府或省教育厅(含同级厅、委)及以上颁奖者,得分。

()对学校教育、教案和管理做出突出贡献者,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一次性得—分。

同类第二次获奖减半计算,第三次起获奖不计分;以上四项累计达分时“封顶”。

.科研成果(在现聘岗位期间)

()获奖论文:

省一等奖分篇、二等奖分篇、三等奖分篇;市一等奖分篇、二等奖分篇、三等奖分篇;区一等奖分篇、二等奖分篇。

包括试卷、教案设计、案例、教育系统征文(教育学会仅限镇海区教育学会)等获奖。

()获奖课题:

省课题一等奖分个、二等奖分个、三等奖分个;市课题一等奖分个、二等奖分个、三等奖分个;区课题一等奖分个、二等奖分个、三等奖分个。

()获奖个人课题:

市一等奖分个、二等奖分个、三等奖分个;区一等奖分个、二等奖分个、三等奖分个。

()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分篇、期刊分篇,核心报纸、报纸减半且字数在以上。

()论著:

专著分部,编著主编分部、副主编分部、参编分部。

参加省定教材编写得分次,参加市定教材编写(编著者姓名)得分次。

教育系统颁发的其他有利于教师发展和学校发展的教科研成果,由学校班子集体讨论确定相应的得分。

以上各项若同一内容,计最高得分项;集体课题署名第名、合作论文第作者开始减半计分,累计达分时“封顶”。

.其他

()学历:

本科学历加分,获硕士及以上学位加分。

()具心理健康辅导级及以上证书的加分。

()区内交流和区外支教教师交流支教期间加分。

有区内交流和区外支教经历的加分年;

()出现下述情况者,根据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减分:

①无故不服从组织安排;

②经常违反工作纪律等,劝诫后无明显改进;

③造成工作或安全责任事故;

④参加群体性上访等明令禁止的事件;

⑤利用工作或职务进行迷信、邪教等活动;

⑥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教师职业规范的行为。

每位教职工以上各项得分合计为考核得分。

四、不能参加本年度岗位竞聘人员

(一)近三学年平均工作量不满者。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近三学年来学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级及以下者;

.近三学年来受过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及正在立案审查者;

.近三学年,旷工累计达天或当年旷工累计达天者,事假累计达天或当年事假累计达天者,病假累计达个月或当年病假达个月(天)者;

.从事有偿家教者;

.近三学年来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产生严重后果者;或其他严重损害学校信誉和师生利益行为的;

、造成严重工作和安全责任事故。

五、附则

(一)本考核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学校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确定,于年月年月间试行。

(二)上级有新文件时,按上级新文件精神修订本考核。

(三)若新制度与老制度不一致时,以新制度为准。

(四)未尽事宜,由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镇海区立人中学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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