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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组织原则腐败案例一

中纪委中组部通报两起违反换届纪律案件

中组部会同中纪委于4月11日在京召开严肃换届纪律新闻发布会。

会上,中纪委、中组部对有关地方查处的两起违反选举纪律案件进行了通报。

  第一起案件是山西省太原市原市长张某违反选举纪律问题。

2011年1月中旬山西省“两会”召开前夕及人代会期间,时任太原市市长的张某对自己未被列为副省长候选人不满。

在张的直接影响下,市政府副秘书长崔某根据张给其提供的省人代会部分代表电话号码,匿名向数十名代表发送了干扰选举的手机短信。

山西省委发现后,迅速组织调查,免去了张某太原市委副书记、市长职务。

近日,山西省委已经研究决定,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委还责成太原市委对崔某作出了严肃处理。

  第二起案件是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油洋乡干部严某贿选问题。

2010年12月20日,溆浦县油洋乡召开人代会等额补选一名副乡长。

没有被列为候选人的严某为了当上副乡长,本人或委托他人向5名代表行贿1000元。

最终,严某当选油洋乡副乡长。

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严某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撤销补选严某为副乡长的选举结果。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表示,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查处是有力的武器。

对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必须从快从严查处,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

同时,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一个疯狂敛财的腐败分子---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罗鉴宇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去年,省纪委、省检察院严肃查处了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党组书记罗鉴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2001年11月12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罗鉴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罗鉴宇,男,浙江诸暨人,1945年12月生,1962年10月参加工作,1977年7月入党。

曾任绍兴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嵊县县委书记,绍兴市供销社党委书记、主任,绍兴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浙江日报社副总编辑,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等职。

罗鉴宇违纪违法的主要事实

经审理查明,罗鉴宇违纪违法的主要事实:

---在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将500万元公款拆借给诸暨某供销社,解决其经营房地产中的资金紧缺问题,事后收受该供销社主任贿赂款5万元。

---为深圳某服装公司承包绍兴某房地产公司提供帮助,于199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先后收受该公司经理送的人民币8万元、港币10万元;1995年,将该公司提供的一张300万元的银行汇票存入某信用社,将其中100万元的利差款13.02万元据为己有。

---任浙江日报社副总编兼报业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为某报社记者张某向浙江日报社推销住宅提供帮助,事后索贿30万元。

---将150万元公款借给浙江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徐某,帮助其解决资金困难,后收受徐某所送贿赂款3万元。

--任省新闻出版局局长期间,为某电子集团公司向浙江出版外贸公司借款1000万元和绍兴某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某在省出版系统推销黄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在1998年11月至2000年5月间,先后5次收受任某送的人民币15.4万元,美金1.5万元。

罗鉴宇违纪违法的主要原因

罗鉴宇从一名正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其主要原因是:

(一)思想政治素质低下,理想信念丧失。

罗鉴宇文化基础偏低,政治理论素养更为缺乏。

随着职务的一步步提升,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由于缺乏必要的政治理论素养,工作中遇到一些挫折,就患得患失,经不起考验,直至丧失理想信念。

罗鉴宇在嵊县任县委书记期间,领导班子中的主要领导之间出现了严重的不团结问题,罗鉴宇对此负有一定的责任。

组织上对其进行帮助教育,但他并未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1989年6月,罗由嵊县县委书记调任绍兴市供销社党委书记。

这一安排使他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和抵触情绪,竟然几个月不去报到。

他把岗位的变动看作是从县委书记的位子上退到市供销社书记的岗位上,认为从此与从政无缘,要转换角色,在思想深处有一种远离政治,多讲实惠的想法。

正是在这一思想的支配下,罗鉴宇萌生了不谋仕途谋"钱"途的念头,迈出了违纪违法的第一步。

1989年7月,他在绍兴市市委委员选举中落选,但这并没有使他警醒,更没有从中吸取应有的教训。

后罗任绍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在此期间,竟然要求绍兴某学校录用一名假冒副教授的刑满释放人员。

他还以改善机关福利为名明目张胆地向一些企业索要赞助,滥发奖金,严重影响党务部门的形象。

确定重大出版选题,是省新闻出版局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但罗作为一把手,却对此毫无兴趣,甚至连讨论选题的会议都不愿参加,即使参加也只是到个场而已。

而对不属于他分管的下属单位的基建工程项目却表现出浓厚的兴趣,甚至越过分管领导,直接进行干预,把这些工程项目承包给他的亲友,自己从中捞取好处。

曾一道与他工作过的同志说:

"他的思想政治素质在有些方面连普通人都不如。

比如讲政治,他脑子里根本就没有这个概念,像他这样,迟早要犯错误。

"正因为罗鉴宇的思想政治素质低下,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一旦有了气候和条件,就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最后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二)拜金主义思想严重,贪欲恶性膨胀。

应该说,罗鉴宇的家庭经济条件是相当不错的,完全没有经济上的后顾之忧。

但罗鉴宇却把追逐金钱当作了人生的惟一目标。

他在检查中说:

"其实我和我家属单位的收入都比较高,而花钱不多,追求金钱无非是对贪欲的满足。

"为了满足一己之贪欲,他不择手段地大搞权钱交易,为自己攫取财富。

在任绍兴市供销社主任期间就开始捞钱,之后胃口越来越大。

随着职务的不断升迁,罗收受贿赂的数额也越来越大。

到省新闻出版局后,更是走上了大肆索贿受贿的道路。

一次次权钱交易的成功,一笔笔巨额财物的入囊,不但没有使罗鉴宇的贪欲得到满足,在拜金主义思想的支配下,反而使他更加利欲熏心,见财就贪,见利就沾,对金钱的追求几乎到了"痴迷"的程度。

为此,他不放过任何一次攫取金钱的机会。

最后发展到只要给人办事,就要索取"回报"。

当任某某因其在绍兴某电子集团1000万元贷款问题上的"帮忙"而不断进贡的时候,他安之若素;在任已连续三次送给他近10万元后,还三番五次以"贷款是我挑了担子的,要心中有数"为由向任索贿。

那副赤裸裸的贪婪嘴脸,连这位与他颇有交情的人都觉得实在是太过分了。

为了聚敛更多的钱财,他甚至以单位职工搞福利等名义,高价帮人推销各种农特产品,包括黄酒、花生、葡萄、领带等,从中获取利益。

他在接受调查时说:

"我其实并不缺钱花,有时在口袋里放几千块钱,过半年一年,也花不了一分。

尽管如此,每次看到钱,我心里还是很高兴,每次拿到别人送的钱就有一种愉悦感。

"对金钱贪得无厌的索求,使罗鉴宇最终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拜金主义者。

(三)讲"哥们儿义气",热衷于与一些素质不高的人打交道。

在与罗鉴宇交往的人中,很多是所谓的"大款"、"老板"。

他与这些"大款"、"老板"称兄道弟,并以"老大"自居。

这些人在他周围形成了一个小圈子,八小时之内,在他的办公室进进出出,吹吹拍拍;八小时之外,一起吃喝玩乐。

罗鉴宇完全忘记了自己是一个人民公仆,整天沉溺于这个小圈子之中。

为了一己之私利,他对这些人的非份要求有求必应,在房地产开发、联系工程项目、拆借资金、合作成立公司等方面,千方百计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满足他们,心甘情愿地为他们"推磨"。

他收受的钱物中,绝大部分是这些"朋友"送的。

为了这些"朋友",罗鉴宇多次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等。

在省印刷集团印务大厦的土建工程项目中,罗为了让支某挂靠的某建筑工程公司中标,几次给工程负责人打招呼,要"尽量保证中标"。

开标后,罗鉴宇又以种种借口,将排名第二的该公司决定为中标单位。

此外,罗鉴宇还让包工头方某和陈某承接了省出版大楼的门面装修工程,这一工程大大超出了正常的造价。

这些人之所以围着罗鉴宇转,看重的是他手中的权力。

由于"哥们儿义气"支配着他,更由于骨子里的贪欲支配着他,什么党性原则,什么党纪国法,什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他全都抛开不顾。

罗鉴宇在省新闻出版局的短短四年里,就给国家造成了数千万元的损失。

(四)独断专行,拒绝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罗鉴宇从嵊县任县委书记开始,绝大部分岗位都是担任一把手。

一把手在班子中所处的特殊地位和相对集中的权力,决定了必须具有较强的自我约束能力,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然而,他却利用一把手的权力,独断专行,我行我素,严重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罗在任绍兴市供销社任主任期间,凡事一人说了算。

他不经班子集体讨论就违规出借资金数百万元,在浙江日报社任职期间,他未经编委会的同意,利用兼任浙江日报报业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力,违规出借资金1000多万元。

到省新闻出版局后,他身兼局长、出版总社社长、出版公司法人代表等多种职务,集人、财、物大权于一身,更加独断专行。

为了逃避监督,他违背分级负责的原则,直接插手重大工程的招投标、生产经营等具体事务。

他未经集体讨论,擅自出借资金1000万元。

到后来,已容不得班子成员有不同意见,他怎么说就要怎么做,所谓的集体讨论无非是走走形式而已。

省委领导曾经找他谈话,明确要求他不要插手基建工程项目;主管部门的领导曾就群众反映的问题找他谈话,并在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上,当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他不仅毫无收敛,反而变本加厉。

在"三讲"教育期间,群众曾提出过许多中肯的意见,特别是一些老同志出于对出版事业的关心,对他提出了尖锐的批评,但他不仅不接受批评,反而把"三讲"教育说成是整人,是"文化大革命"。

独断专行,拒绝监督,使罗鉴宇在违纪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应当吸取的深刻教训

罗鉴宇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留给人们的警示是多方面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加强学习,是对领导干部的起码要求。

邓小平同志指出:

"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

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

"学习关键是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努力改造主观世界。

如果不学习,或是学习不联系思想实际,就必然导致思想政治素质和精神境界低下,就不能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观察和处理问题,就很难避免被剥削阶级腐朽思想所侵蚀。

罗鉴宇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

正因为他不注意学习,使得思想政治素质日益低下,并最终导致了他的堕落。

江泽民同志再三强调,"这些年,的确有一些干部包括有的高级干部,忽视和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经不住金钱、物欲等诱惑,不仅自身身败名裂,而且给党和国家造成很大损失。

中央反复强调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加强党性锻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是根据当前党内的实际状况提出来的。

深入学习理论,一定要把改造主观世界摆到重要位置,同改造客观世界更好地统一起来。

"江泽民同志的话振聋发聩,发人深省。

每个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要通过学习,努力改造主观世界,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解决好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二)自觉加强党性锻炼,经得起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

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一个人思想、行为的总开关。

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经不起权力、金钱、美色等各种考验,说到底都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了问题。

如果不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根基打牢,不从思想上真正确立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给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在当前复杂的社会环境下,就很难抵御腐朽思想的影响。

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经受住权力的考验。

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对各级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严峻而又现实的考验。

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如何用好权、过好权力关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兢兢业业、尽心尽职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做一个真正的人民公仆。

要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不要插手、干预职权以外事务,特别是涉及贷款、经商、工程招投标、案件查处、司法诉讼等事项。

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必须树立正确的金钱观,坚决反对拜金主义。

这些年来,社会上一切向钱看的风气,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有的拜金主义思想严重,甚至把它作为人生追求的惟一目标。

在贪欲的支配下,不惜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

罗鉴宇在检查中说:

"这几年,由于我对金钱的痴迷,丧失了不少应有的道德防线。

"正是失去了这些防线,使他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成了人民的罪人。

先贤司马光曾经说过“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

”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廉洁清正为最大的美德,以贪婪奢侈为最大的耻行。

做到份外之物不收,不义之财不取,养廉洁之风,尽廉政之职,时刻保持共产党人的清廉本色。

加强党性锻炼,努力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必须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这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贪图安逸、追求享乐、沉溺酒色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包养情妇甚至嫖娼宿妓的腐化堕落案件明显增多,涉及干部的层次越来越高。

近年来,罗鉴宇先后几次在西班牙、香港观看艳舞表演,接受异性按摩。

贪恋女色与经济犯罪是一对孪生兄弟,生活上的腐化堕落必然导致金钱上的无尽贪欲。

邓小平同志早就告诫我们“古往今来,一切有智有识有为之士,都能够把握自己,以不沉醉于金钱、美女和权力为诫;而凡是沉迷于声色犬马,没有不玩物丧志的。

”这方面的教训很多,值得重视。

"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无论何时何地,要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严谨的生活作风,德操自律,高节自守,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慎重交友,管好自己的亲属。

这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热衷的不是同普通群众交朋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是"傍大款"。

"傍大款"是领导干部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共同特征。

一些不法大款"企图用手中的钱"买"领导干部手中的权。

为了达到目的,他们千方百计接近、拉拢领导干部,直至将领导干部拉下水。

罗鉴宇就是这样一个被"朋友"和亲属拉下水的典型。

罗鉴宇"朋友"很多,有的还很"铁"。

走私分子陈某就是他早在嵊县工作时就认识的"老朋友"。

陈是做纸张生意的老板,当得知罗鉴宇当上省新闻出版局局长之后,不但经常登门拜访,送钱送物,还主动跟随罗出国、出境,对罗的生活起居特别是夜生活"关怀倍至",多次安排罗去看艳舞表演、接受异性按摩。

不断的投入,终于有了丰厚的回报。

1999年,罗鉴宇指令下属物资贸易公司与陈某合资成立宁波新南星公司,让陈出任总经理,并注入2500多万元资金供其运作;在宁波新南星公司出现严重亏损后,他不仅没有吸取教训,反而又成立上海新南星公司,继续投入资金让陈运作,陈则把大部分资金"运作"到了自己的私人公司。

罗鉴宇对自己的兄弟和妻舅,也格外关照。

正如罗鉴宇所说,"从报名、入围、评标,到决标、施工,我都毫不掩饰地给下面主要负责人打招呼,做工作;当发生矛盾时,我又主动发表意见,表明态度,按既定目标,支持他们上。

我知道,拿到项目,就是拿到利益,因此我不遗余力。

"为了让他的哥哥罗某得到省图书音像发行大厦的土建工程项目,罗鉴宇在资格审定、标书制作、开标、询标等阶段,多次给省新华书店的有关领导打招呼,要求给予特别关照。

为确保其哥哥挂靠的公司在评标打分中进入前两名,他还策划了预演评标打分的丑剧,人为提高其哥哥挂靠的建筑公司的技术标,最后使这家公司中标。

该项目原定预算1.2亿元,实际投入2.3亿元,超出预算近一倍。

在罗鉴宇的一手策划下,他的哥哥还得到了华虹光电工程的土建工程项目,他的妻舅得到了高达2亿多元的工程,并从中获取了巨额利益。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社会上时时面临着人情与原则,徇情枉法与遵纪守法等诸多方面的考验。

因此,对形形色色的矛盾应当正确处置,在各种诱惑面前应当保持警觉。

要管好自己的亲属,对他们经常教育,严格要求,防止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招牌和幌子牟取不法利益,更不能把自己的权力作为亲朋好友发家致富的工具。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民主集中制是我党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

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严格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

不论担任何种职务、从事何种工作,都要摆正自己在党内生活中的位置,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

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原则,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江泽民同志指出:

"现在有的干部职务提升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权力一大,直接监督的人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

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

"实践证明,干部是在批评监督中成长,在放任自流中堕落的。

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应该从罗身上吸取教训,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一是要正确地对待组织,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担负什么工作都是党组织的一员。

个人的进步和取得工作成绩,都离不开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帮助。

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要十分珍惜党组织的批评和帮助,自觉地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

二是要正确对待同志,自觉接受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起表率作用,善于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要严格遵守和维护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做到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

三是要正确对待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人民群众是我们的力量源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

领导干部必须正确处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权力弄尽坠深渊——李大伦的沉沦轨迹

  李大伦,男,汉族,常德市桃源县人,1950年10月23日出生,研究生文化,曾任临澧县县长、县委书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副州长、州委书记,省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省农办主任。

1999年任郴州市委书记。

2006年5月,被省纪委查处。

2007年1月26日由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8年11月20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今年8月14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二审宣判。

驳回一审被告人李大伦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被告人李大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失去监督的权力

  公诉人指控,李大伦自1999年到2006年担任郴州市委书记7年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邢立新等22人贿赂数十次,金额达1400多万元。

  富有讽刺意味的是,喜欢舞文弄墨、有“官文人”之称的李大伦,事发前曾经多次在公共场合,引用宋朝大儒周敦颐《爱莲说》中的名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在他自己的诗文中,李大伦也多次表述要做一个高尚的、有益于人民的人。

在《感受郴州》一文中,他曾这样写道:

感受郴州,我肃然起敬,沉甸甸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凝聚心头。

我们别无选择,惟有执着一念,以今天的努力,再铸辉煌,无愧过去,无愧明天,无愧郴州!

  这些语言和文字曾经感动过多少善良的人们!

然而,有谁能够想象,在李大伦儒雅的外表背后,掩藏的却是一颗独断专行、贪婪无度的心灵!

  李大伦多次在会上喊出“谁影响郴州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的口号,用以威胁和恐吓当地的干部群众。

这一口号还被多个县区制成横幅挂在公路上。

后来有学者考证出李大伦这一语录也是大有来历的,据称慈禧太后当年就经常说“谁让我不快活一阵子,我就让谁不快活一辈子”。

  人们常说,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长期的“一把手”经历使李大伦的自我意识极度膨胀,他不仅不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甚至连正常的意见和建议都完全听不进去。

党中央、国务院一再强调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必须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但在李大伦那里,却只有“一把手”拍板的“一言堂”。

  一个典型的例子是,2003年,李大伦在安仁县调研工作,有一次在台上讲话,发现台下有一个人打瞌睡,于是大发雷霆:

“你打瞌睡吧,我现在就撤销你的一切职务。

”这个干部是一个乡政法委书记,后来果真被免职了,还被当作典型在《郴州日报》上通报。

而事实的真相却是,这位政法委书记头天晚上在加班工作,一个通宵没睡。

李大伦后来得知事情原委仍然不置可否,拒绝改变初衷。

  2008年6月23日,办案人员在看守所找李大伦谈话,李大伦直言不讳的说:

“我从县委书记到市委书记搞了好多年,搞一件成一件,我不点头就搞不成,大家都知道我有这样的分量,反对我的人很少很少,凤毛麟角,除非你不要乌纱帽了。

无论是纪委、检察院,还是报社、电视台都不敢监督我,也监督不了我。

  李大伦初到郴州任职时,当地干部群众对他的工作是基本认可的,他工作果敢,思路清晰,无论是在旅游开发、招商引资还是在城市建设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但随着权力的巩固和权欲的膨胀,他最终实现了权力的高度集中。

尤其是对干部人事任免权,李大伦更是视为己有。

一方面是权力的高度集中,另一方面是监督的严重缺位,李大伦不可避免地走上了权力蜕变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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