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77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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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二及答案解析774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

(二)及答案解析774

单项选择题

第1题:

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A.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报请某市人民检察院,由其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向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抗诉。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205条及相关规定,地方检察院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报告上级检察院由其提起抗诉。

第2题:

家住A市的李某因经济困难,遂产生抢劫念头,后以打车为名拦住一辆出租车,抢走现金1000元。

随后,将出租车劫往B市,途中将女司机强奸。

强奸后又将车劫往C市路边一偏僻处把司机杀害后抛出车外,恰遇C市治安联防队员进行巡查被抓获。

在确定案件管辖权时,A、B、C三市的法院对管辖权产生争议,请问该案应由以下哪个法院管辖?

A.A市人民法院

B.B市人民法院

C.C市人民法院

D.由其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的法院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就本题而言,A、B、C市都为犯罪地(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故都具有管辖权。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发生人民法院因管辖权不明出现争议或互相推诿以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的现象,因此《刑事诉讼法》第26条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本案就属于指定管辖的情形,故应选D。

第3题: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并规定,受罚款处罚的应当依法缴纳罚款,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的,公安机关可以按日增加罚款1至5元。

这里的200元罚款和1至5元罚款的性质是()。

A.都是行政处罚行为

B.都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C.200元罚款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D.1至5元的罚款不是行政处罚行为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以惩戒为目的,处以一元至五元的罚款的目的是为了促使当事人履行交纳罚款的义务;这一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执行的措施,不是行政处罚。

第4题:

某派出所合同制民警石某在夜间巡逻,看阮某形迹可疑,怀疑其为小偷,即把其叫到所里讯问。

阮某否认偷了东西,石某便把阮某捆起来毒打,迫使其招认,结果造成阮某伤残。

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A.非法拘禁罪

B.刑讯逼供罪

C.故意伤害罪

D.刑讯逼供罪和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司法工作人员致犯罪嫌疑人伤残如何定罪的问题。

首先,合同制民警的依法执行公务期间,属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司法工作人员论。

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第232条(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第5题:

某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以下情况,哪个应当视为原告撤诉?

A.原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后拒绝到庭,且没有提出缺席的正当理由

B.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因情绪激动而中途退庭

C.原告因家贫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但并未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

D.原告申请人民法院全体人员回避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视为申请撤诉的情形。

  《行政诉讼法》第48条规定:

"经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49条规定:

"原告或者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因此,选项A和B的情况并不当然视为撤诉,二者可以视为撤诉,也可以不视为撤诉。

如果经两次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则必须导致视为申请撤诉法律后果。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37条规定:

"原告或者上诉人未按规定的期限预交案件受理费,又不提出缓交、减交、免交申请,或者提出申请未获批准的,按自动撤诉处理。

"因此C项正确。

至于D项并不能构成视为撤诉的法定条件,予以排除。

第6题:

某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

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

则某甲()。

A.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

B.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

C.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

D.应当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的问题。

对此《刑法》第18条分别对精神病人、间歇性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能力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

本题中,某甲喝酒时精神病并未发作,因喝醉酒而伤害他人,实施伤害行为之后才又精神病发作,但这不影响其刑事责任的承担。

行为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实施的犯罪行为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可似减轻或从轻处罚。

是否属于精神病应当以实施犯罪行为之时为标准,不能因为犯罪之后精神病发作而减免处罚。

第7题:

甲善于捕蛇,某日,捕得毒蛇一条,因觉得它形状怪异,花纹奇特,遂将其置于家中一水缸内养着,后发现此蛇酷爱睡觉,且水缸较深,便认为此蛇不会伤人。

一天某乙到甲家中,酒醉后洗手,被缸中毒蛇咬伤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试问,甲的主观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过程中的主观态度。

犯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一种心理态度。

此案中,甲的主观态度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所以排除了A、B。

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区别在于:

(1)在认识因素上,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有所预见,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根本没有预见;

(2)在意志因素上,对危害结果的可能发生,虽然都持排斥态度,但过于自信的过失是轻信能够避免,而疏忽大意的过失是疏忽。

本题中,甲知此蛇为可能伤人的毒蛇,对此已有预见。

但认为水缸较深,蛇爱睡觉这两方面的原因便可避免蛇伤人,显然是过于自信的主观态度。

第8题:

国家工作人员胡某贪污公款18万元,在罪行尚未被发觉前逃到汤某处。

其间,胡某写了一封信,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赃款去向,准备先托汤某将其向原单位党委呈交,自己处理完一些事情之后随即去投案。

但汤某怀有报复胡某之心,遂将信件销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发胡某罪行,隐瞒了胡某写信的情节。

胡某潜逃,后终因生计困窘,在前往检察院投案途中被公安人员抓获,依其口供从汤某处搜得投案信残余,胡某也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问胡某的行为()。

A.属于一般自首,完全满足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

B.在胡某未被抓获前既未投案又未如实交待罪行,不能算自首,只有被抓获后的行为才算是特殊自首

C.不属于自首,因胡某不是主动投案,而是被抓获的

D.不属于自首,因胡某被抓获后交待的罪行实际是汤某已检举的司法部门已经掌握的罪行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自首的认定。

按正常情况,胡某委托汤某是可以成立自首的,属于书面方式的自首;但本案特殊之处在于汤某的故意行为导致胡某自首未遂,还是按一般自首处理。

第9题:

张某盗窃价值15000元的财物后逃到外地,因害怕从重处罚,就向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物藏匿地点,张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

张某的行为属于:

A.立功表现

B.自首

C.坦白

D.不能视为自首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法》第67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

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  依照这样的规定,张某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自首。

第10题:

孙某(男,1983年7月4日出生)于1997年6月30日、7月1日、7月2日连续三次盗窃财物,价值3万元;于1999年7月2日、7月3日连续二次盗窃财物,价值2万余元;于2000年1月1日又盗窃财物,价值1万元。

案发后,孙某被捕归案。

法院认定孙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盗窃数额为哪项()。

A.6万元

B.5万元

C.4万元

D.1万元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查刑事责任年龄。

根据《刑法》第17条,已满16周岁的人犯盗窃罪才负刑事责任,孙某对其于1997年、1999年实施的盗窃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所以这两部分盗窃数额不计。

第11题:

在一行政诉讼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机关委托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刘律师为使案件胜诉,诉讼期间调查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

下列关于刘律师做法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A.合适,因为刘律师有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B.合适,因为刘律师需要代为承担举证责任

C.不合适,因为刘律师无自行调查收集证据的权利

D.不合适,因为刘律师的调查未经人民法院同意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中证据的收集。

《行政诉讼法》第30条规定:

"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证据。

"这说明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

但是由于刘律师是被告一方的诉讼代理人,其收集证据的权利就受到了相应的限制。

《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2002年10月1日施行的《行诉证据规定》第3条规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行诉解释》第28条对人民法院准许收集证据的情形作了进一步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的证据:

(一)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

(二)原告或者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

"综上所述,本题中,刘律师作为被告方代理人调查取证,未经人民法院同意,所以是不合适的

第12题:

甲某蓄谋杀害乙某。

有一天,甲某看见乙某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乙某熬药给牛治病,牛吃药后中毒而死,甲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A.犯罪既遂负刑事责任

B.犯罪未遂负刑事责任

C.犯罪预备负刑事责任

D.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参见《刑法》第23条。

第13题:

C市人民法院受理陈某盗窃案后,因陈某系未成年人,即指定律师高某作为陈某的辩护人。

开庭审理时,陈某以刚刚知道自己的父亲与辩护人高某的姐姐在一个单位且向来关系不好为理由,拒绝高某继续为他辩护,同时提出不需要辩护人而由自己自行辩护。

对此,C市人民法院应按下列哪个选项处理()

A.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B.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但要求陈某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另行为陈某指定辩护人

C.通知陈的近亲属,由其亲属决定是否需要辩护人辩护

D.不准许陈某拒绝高某继续辩护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6条规定: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一)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二)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该解释第38条规定:

"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36条规定情形之一,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据此,当选答案B。

第14题:

烟草专卖法规定,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个人,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对县工商局实施行政许可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B.工商局可以依自己的名义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C.工商局可以再委托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该行政许可

D.行政机关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实施行政许可的"受委托的行政机关"。

参见《行政许可法》第24条规定,A项是正确的;受委托的机关只能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且不能再委托,故B、C两项均错误;委托依据也可以是规章,故D项过于绝对。

第15题:

某大学对教师甲的工资和职称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甲不服多次向有关部门上访。

3年后,某大学根据市教委的要求,对甲反映的问题再次调查研究,形成材料后报市教委。

市教委拟写了《关于甲反映问题及处理情况》的报告,呈报省教委,并抄送甲。

该报告载明:

"我委原则上同意该校对甲的处理意见,现将此材料报请你委阅示"。

甲不服,就市教委的报告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下列关于甲的复议申请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抄送甲,已经涉及到甲的权益

B.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还没有经过上级机关批准,没有对甲发生法律效力

C.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下级向上级的报告,是内部行为

D.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该报告是重复处理行为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第16题:

某公司对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但在诉讼过程中,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改变了原来的处罚决定,人民法院应该()。

A.宣布中止审理

B.如果某公司不申请撤诉,继续审理

C.劝告某公司申请撤诉

D.不准许某公司申请撤诉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诉讼审判程序。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

第17题:

甲某开设夜总会组织多名少女卖淫,同时以其夜总会雇佣服务员为诱饵,从外地诱骗来少女乙某等3人,住进旅店安排其卖淫。

对于不从者,以打骂威胁逼迫卖淫。

有位少女坚决不愿从事卖淫,甲某将其强奸,而后迫使其卖淫。

甲某的行为()

A.构成强奸罪和组织卖淫罪

B.构成强迫卖淫罪

C.构成组织卖淫罪

D.应当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358条规定,以强奸手段强迫卖淫的,依法不实行数罪并罚,组织卖淫中伴随强迫卖淫的,也不用数罪并罚,仅以组织卖淫一罪定罪处罚。

第18题:

某犯罪分子意欲爆炸一座工厂,由于误把食盐当做炸药使用,使其行为未能得逞,该犯的犯罪主观方面应属__________。

A.行为性质认识错误

B.工具的认识错误

C.行为对象认识错误

D.特定时空条件的认识错误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误把食盐当炸药是对犯罪工具的错误认识。

第19题:

被告人岳某因涉嫌抢劫被起诉至法院,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趁休庭之机打伤法警逃跑,较长时间一直未被抓获,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A.延期审理的决定

B.中止审理的裁定

C.中止审理的决定

D.延期审理的裁定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81条规定:

"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

"所以本题选B。

我国刑事诉讼不实行缺席判决,任何被告都必须到庭。

如果,庭审前被告不在案,则退回检察院;如果是已经开庭审理,被告脱逃的,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

对于涉及在第一审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审判障碍,包括延期审理、中止审理、终止审理的情形以及最高法院刑诉解释的有关规定,需仔细区分。

第20题:

钟某因纵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经实体审查,觉得其符合逮捕的条件又发现其已经有6个月的身孕,公安机关对钟某应当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A.仍必须逮捕

B.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0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依此,钟某本应当被逮捕,但是其正在怀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故C项为正确答案。

第21题:

某区环卫局为了加强本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于2000年6月发布了一个决定,要求在该区内的居民住户每月向环卫局交纳卫生费50元,企业每月向环卫局交纳卫生费50元。

区环卫局根据这项决定向某私营企业收取卫生费500元,该企业不服,向市环卫局申请复议。

据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该企业可以对区环卫局发布的这项决定单位提起行政复议

B.该企业对区环卫局征收卫生费的行为既可直接申请复议,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C.该企业申请复议时,除以市环卫局为复议机关外,也可向区人民政府提请复议

D.若市环卫局先已依法受理该企业的复议申请,则在法定期阴内该企业不得向法院起诉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政策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中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1)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3)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

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

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中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1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从法条的规定看,A项的对决定的复议只能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中请,故A项错误。

题中的这一收费行政行为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先复议或只能提起复议的行政行为,故应该可以直接就其起诉,故B项正确。

依此,A为正确答案。

第22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犯罪中止的是()。

A.甲欲杀死乙但因被人发现而停止犯罪

B.甲欲抢走乙的提包但发现乙是熟人打消念头

C.犯罪分子以为条件不适合而停止犯罪

D.甲欲强奸乙而发现乙其实是个男的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只有B是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放弃了自认为当时可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行为人在主观上自动放弃了犯罪意图,在客观上自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实施和完成。

第23题:

甲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

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

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第24题:

某派出所民警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扣押了李某的拖拉机。

李某不服,以派出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过程中,法院认为被告应当是公安局,要求变更被告,李某拒不同意,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以派出所为被告继续审理

B.以县公安局为被告予以审理

C.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D.裁定终结诉讼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见《行诉解释》第23条。

第25题:

甲村与乙村交界处20公顷土地的权属由于历史原因一直处于不明确状态,双方多次协商未果,进而演化为械斗。

乡政府为了早日解决问题,在双方代表参与的情况下,经过审查决定裁决土地所有权属于甲村。

乡政府的行为属于()。

A.行政处罚

B.行政裁决

C.行政调解

D.行政确认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乡政府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相对人之间发生的与土地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纠纷,进行审查后所作的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即行政裁决;行政确认是对相对人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的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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