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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化工程施工方案86471

一、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湘潭市2012年度城区(第二批)亮化工程项目第十标段;

招标人:

湘潭市环卫设施及城区景观式亮化工程指挥部;

建设地点:

湘潭市霞光东路、霞光中路、霞光西路、宝塔路;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质保期:

2年;

保修承诺: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执行保修;

投标范围:

湘潭市2012年度城区亮化第十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1.2、施工设计参考的规范和标准

电路配管、配线施工及电器、灯具安装除遵以下守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电缆敷设施工工艺标准》

《低压电缆头制作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城市环境(装饰)照明规范》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建筑照明标准》(GB50034-2004)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除以上标准如与设计图纸的要求不同时,以最新的标准为准,国家现行的通用标准规范及安装规范同样适用,有更新的,以最新标准为准。

(二)对项目重点、难点工程的理解及施工方案、工艺流程

2.1、低压电缆线路

2.1.1、一般规定

1)电缆在任何敷设方式下,在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其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的弯曲半径为电缆外径的10倍;

(2)聚氯乙烯铠装电缆的弯曲半径为电缆外径的20倍。

2)电缆直埋或在保护管中不得有接头。

3)电缆敷设时应从盘的上端引出,不应使电缆在支架及地面上摩擦拖拉。

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不得有铠装压扁、电缆绞拧、护层折裂等机械损伤。

电缆在敷设前应用500V绝缘电阻表(兆欧表)进行绝缘电阻测量,阻值应不小于10MΩ。

4)电缆在灯杆两端的预留量应不小于0.5m。

5)机械敷设电缆时,电力电缆最大允许牵引强度:

铜芯电缆不宜大于70N/mm2;铝芯电缆不宜大于40N/mm2,严禁使用汽车牵引。

6)电缆接头和终端头整个绕包过程应保持清洁和干燥。

绕包绝缘前,应用汽油浸过的白布将线芯及绝缘表面擦干净,塑料电缆宜采用自黏带、胶黏带、胶黏剂、收缩管等材料密封,塑料护套表面应打毛,黏结表面应用熔剂除去油污,黏结应良好。

2.1.2、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1)设计要求:

灯线路采用VV-1单芯电缆,三相五线制供电,电缆穿PVC110管外加混凝土包封,埋深为管顶距人行道及车行道路面0.7m,沿绿化带内敷设,过道路交叉口及穿越机动车道时采用护口式涂塑钢管,管壁厚度不低于5mm。

2)电缆保护管不应有孔洞、裂缝和明显的凹凸不平,内壁应光滑无毛剌。

3)电缆保护管在弯制后不应有裂缝和明显的凹凸现象,其弯扁程度不宜大于管子外径的10%。

4)PVC塑料护管采用插接连接,其插入深度宜为管子直径的1.1~1.8倍,在插接面上应涂以胶合剂牢密封。

5)金属电缆管连接应牢固,密封良好。

采用套接时,套接的短套管接头长度应不小于外径的2.2倍,金属电缆管不宜直接对焊。

6)电缆护管连接时,管孔应对准,接缝应严密,不得有地下水和泥浆渗入。

7)电缆敷设前,应根据规范及强制的要求,对电缆进行机械和耐压试验。

2.1.3、施工工艺

1)PVC电缆护管架设时,采用护管专用支架固定。

支架间距根据护管长度需要和以不影响混凝土浇捣为原则进行布置。

2)电缆敷设有人力拉引和机械牵引两种方式。

本工程计划使用机械牵引,牵引强度需符合前述一般规定要求。

敷设开始前,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绘出电缆排列图,以便于电缆的敷设有序进行。

敷设开始时,首先在电缆护管内穿好电缆引线。

电缆圆盘的架设地点一般选择放置在电缆的起止点附近。

电缆敷设时,应考虑电缆圆盘中轴的转动方向,将电缆的引出端转至电缆圆盘中轴的上方。

电缆在接线暗接井、手孔井等部位,依前述一般规定的要求预留出适当长度。

作业人员现场采用无线电对讲机进行联络,事先设置好频率和明确指挥人。

3)电缆敷设完毕,经自检合格后。

应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查验并做好记录。

2.2、亮化控制箱

2.2.1、一般规定

设备到达到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外观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得有机械损伤,附件齐全,各组合部件无松动和脱落。

箱式变压器内部电器部件及连接无损坏。

2)油浸式变压器密封处应良好,无渗漏油现象。

2.2.2、箱式变压器的安装

1)箱式变压器在安装前,其基础、构架、预埋件、预留孔应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设备安装的强度要求。

2)箱式变压器基础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基础结构宜采用带电缆室的混凝土结构。

电缆室应有通风口,并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箱内的措施及良好的排水措施。

3)变压器绝缘油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的规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使用;不同牌号的变压器油或同牌号的新油运行过的油不宜混合使用。

需混合时,必须做混油试验,其质量必须合格。

4)变压器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高压侧、低压侧电气连接。

当采用硬母线连接时,应按硬母线制作技术要求安装;当采用电缆连接时,应按电缆终端头制作技术要求安装。

5)箱式变压器安装完毕送电投运前应进行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箱内及各元件表面应清洁、干燥、无异物。

(2)操作机构、开关等可动元器件应灵活、可靠、准确。

对装有温度显示、温度控制、风机、凝露控制等装置的设备,应根据电气性能要求和安装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

(3)所有主回路、接地回路及辅助回路接点应牢固,并应符合电气原理图的要求。

(4)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及所有的电气元件设备安装螺栓应紧固。

(5)辅助回路的电器整定值应准确,仪表与互感器的变化及接线极性应正确,所有电气元件应无异常。

2.2.3、试验和检查

1)箱式变压器运行前应做下列试验:

(1)变压器运行前应做下列试验。

a.绕组直流电阻的测试;

b.铁心接地检查,穿心螺杆的绝缘检查;

c.绝缘电阻测试。

干燥环境条件下,高压对低压及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300MΩ,低压对地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0MΩ;潮湿环境条件下,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0MΩ。

d.工频耐压试验。

试验电压为变压器出厂试验电压的85%,试验时间可按出厂试验报告值确定。

(2)高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工频耐压试验,试验电压应为高压开关设备出厂试验电压的80%,试验时间应为1min。

(3)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采用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阻值应不低于0.5MΩ。

(4)低压开关设备运行前应进行通电试验。

2)变压器应进行5次空载客定电压冲击合闸,应无异常情况;第一次受电后持续时间应不小于10min,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

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

对中性点接地的电力系统试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须接地。

3)变压器投入运行后连续运行24h无异常即可视为合格。

2.3、安全保护

2.3.1、一般规定

1)电器设备的带电部分应有防直接触摸保护装置,当设屏护时可采用绝缘措施。

2)电器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零或接地:

(2)变压器、配电柜(箱、盘)等的金属底座或外壳;

(2)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构架及靠近带电部位的金属遮拦和金属门;

(3)电力电缆的金属护套、接线盒和保护管;

(4)配电和灯管的金属杆塔;

(5)其他因绝缘破坏可能使其带电的外露导体。

3)不得利用蛇皮管、裸铝导线以及电缆金属护套层做接地线。

接地线不得兼做他用。

2.3.2、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1)设计要求:

灯管接地采用TN-S三相五线制接地系统,邻近的线路共用一根VV-1单芯电缆作为接地干线,从路灯变电所引出,所有灯杆、灯具应与接地干线可靠焊接,接地干线与路灯基础接地极可靠连接。

要求保护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2)接地体埋深应符合设计规定。

3)垂直接地体的间距不宜小于其长度的两倍;水平接地体的间距在设计无规定时不宜小于5m。

4)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积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使用圆钢时,直接不得小于10mm,扁钢不得小于4×25mm,角钢厚度不得小于4mm。

5)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应牢固并应进行防腐处理,接至电器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对有色金属接地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

6)接地体的焊接应采用搭接焊。

其搭接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扁钢为其宽度的2倍。

(2)圆钢为其直径的6倍。

(3)圆钢与扁钢连接时,其长度为圆钢直径的6倍。

(4)扁钢与角钢连接时,应在其接触部位两侧进行焊接。

2.4、管内穿线工程 

2.4.1、安装工艺流程 

 

 

2.4.2、管内穿线 

1)穿带线:

带线一般采用Ø1.2-Ø2.0mm的铁丝,将其头部弯成不封口的圆圈穿入管内。

管路受阻时,应用两根带线在管路的两端同时搅动,使两根铁丝的端头相互绞在一起,然后将带线拉出。

2)穿线前应首先穿带线检查管路是否畅通,管路的走向及盒、箱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图的要求; 

3)放线前应根据施工图对导线的规格、型号进行认真核对。

 

4)敷设于垂直管路中的导线,当超过下列长度时,应在管口处和接线盒中加以固定:

 

截面积为50mm2以下的导线30m

截面积为70mm2~95mm2的导线20m

2.4.3、测试

穿线完毕后应用摇表测线路,照明回路采用500V摇表绝缘电阻值不小于0.5MΩ,动力线路采用1000V摇表,其绝缘电阻值不小于1MΩ,并做好记录。

2.5、电缆敷设 

2.5.1、工艺流程 

 

 

2.5.2、施工准备 

1)电缆敷设前,首先进行现场的测量,根据已敷设完的桥架、配管进行仔细精确的测量,提出准确的材料计划向厂家定购。

 

2)电缆到场后,施工前对电缆进行详细检查;规格、型号、截面、电压等级结构符合设计要求,外观无扭曲、坏损现象。

首先进行检查电缆的型号、规格与设计是否相同。

 

3)电缆敷设前进行绝缘摇测或耐压试验。

1KV以下电缆用摇表测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不低于10MΩ:

10KV电缆做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

试验标准应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必要时敷设前仍需用2.5KV摇表测量绝缘阻值是否合格,合格后方可敷设。

 

2.5.3、电缆敷设 

1)施工时将电缆运到现场指定地点后,配电干线电缆经电缆井用人力或机械牵引从上至下敷设。

敷设时电缆尽量作到不交叉,敷设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小于外径的10倍,及时装设准备工作电缆穿钢管标志牌。

电缆敷设可采用人力拉引和机械牵引,或两者结合使用。

 

2)电缆沟敷设时,应按设计要求与土建配合预埋配件及接地母线,并按规范要求加工固定支架和安装。

 

3)电缆直埋敷设时,埋深不小于0.7m,电缆埋设必须上下铺不小于10cm细沙,上加红砖保护,转弯处不小于15倍D活弯,过路穿SC管保护。

 

4)通过道路的直埋电缆应穿钢管保护,多条电缆同沟敷设时,中间接头的位置应前后错开,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处理。

 

5)直埋电缆相互接近和交叉与管道、建筑物的距离应附合有关规范规定。

经过有腐蚀性土壤处的电缆,应采取防腐处理,不得直接埋设。

 

6)水平电缆敷设时采用人力拉引,人力拉引时,在电缆敷设的各个部位站上人,用对讲机统一指挥,各人出力用手拉引电缆到适当的部位;电缆垂直安装时采用人力牵引,在最高处按电缆的走向先布下钢丝绳,让钢丝绳同电缆绑扎紧固以后,检查各处没有相碰的,多合作步调一致,把电缆牵引到合适部位,然后固定。

电缆敷设到位后进行编号管理,以便接线。

 

7)挂标志牌 

(1)标志牌规格应一致,并有防腐性能,挂装应牢固。

 

(2)标志牌上应注明电缆编号、规格、型号及电压等级。

(3)沿电缆沟敷设电缆,在其两端、拐弯处、交叉处应挂标志牌,直线段应适当增设标志牌。

 

2.6、灯具安装 

1)光源及灯具的选择:

光源及灯具均应具有较好的耐腐蚀性能及良好的电气绝缘

性能。

灯具应符合《灯具通用安全要求及试验》(GB7000-86)的有关要求,灯具的光学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2)质量控制点 

(1)成排安装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2)根据排列图确定灯头位置。

把灯头固定在支架上防止移位。

 

(3)安装灯头前检查螺口灯头的舌簧与相线连接及灯具接地情况。

2.7、接地保护、等电位连接、漏电保护 

1)本工程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线时应注意三相平衡。

 

2)所有电气设备及电气线路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规程接地。

 

3)电源引入建筑物进线处设置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如实际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必须增加接地极。

 

4)保证灯具配管、接线盒、灯具支架的可靠接地。

5)带有漏电装置的回路,要求漏电装置动作时间小于0.1秒,动作电流小于30mA。

2.8、联动调试 

2.8.1、照明器具试运行 

1)电气照明器具应以系统进行试电运行,系统内的全部照明灯具均得开启,同时投入运行,运行时间为24小时。

 

2)全部照明灯具通电运行开始后,要及时用钳流表、万用表测量系统的电源电压及负荷电流,并做好记录。

试运行过程中每隔8小时还需测量记录一次,直到24小时运行完为止。

上述各项测量的数值要填入试运行记录表内。

 

2.8.2、配电箱的试运行 

1)配电箱试运行前,检查配电柜内有无杂物,安装是否符合质量评定标准。

相色、铭牌号是否齐全。

 

2)在未关闭主开关时,直投柜要校相。

 

3)将开关柜内各分开关处于断开位置。

当主开关闭合后,逐个合上分开关。

 

4)在空载情况下,检查各保护装置的手动、自动是否灵活可靠。

 

5)在负载运行的情况下,切断弱电系统中的线路,测弱电端子,感应电是否符合厂家要求。

 

6)送电空载运行24小时,无异常现象,经甲方检查确认后,向甲方报一份存档。

 

2.9、防雷接地安装

2.9.1、屋面避雷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为防直接雷可采用-25×4镀锌扁钢(或Φ10镀锌圆钢)沿建筑物周边女儿墙及屋面敷设,组成小于15m×15m的避雷带,突出屋面的各种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和各种金属构件,物体与避雷网可靠焊接,连接处要涂防腐漆。

防雷引下线利用部分结构柱内两根主筋,通长焊接,接地体利用结构底板主筋。

2.9.2、接地体和引下线分别利用基础钢筋及柱内两根主筋,焊接处应符合以下要求:

1)钢筋如是绑扎,需对绑扎钢筋进行两面焊,其搭接方向焊缝长度>6D(D为该钢筋直径)。

2)如是对焊机或现场电渣焊,则必须用Φ12~14的园钢另加跨接,焊接的焊缝长度同上。

3)如是加套管压接,则也必须另加跨接。

2.10.3、屋面采用Φ10镀锌圆钢作避雷带时,圆钢应平直、牢固,不应有高低起伏和弯曲现象,转弯处不得小于90度,搭接焊时,至少两边焊,其搭接长度应不小于圆钢直径6倍,焊后镀锌层被破坏处(焊接)应清渣涂刷防锈漆。

2.9.4、安装完毕做接地电阻测试,如达不到设计要求,应及时补打接地极。

2.10、项目维护说明

2.10.1、我公司对整个城区亮化程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2.10.2、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光衰》30%以上的灯具。

2.10.3、定期检测整个夜景照明线路、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

2.10.4、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2.10.5、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2.10.6、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

2.10.7、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亮灯及熄灯时间。

2.10.8、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

2.10.9、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

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施工单位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10.10、我公司的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

2.11、合理化建议

2.11.1、工期

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

建议前期准备工作能在合同签订后能立即入场准备。

2.11.3、降低成本的措施

施工项目的成本,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其成本费用支出,主要发生在施工项目的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活动中,发生在施工班组进行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因而施工

项目成本控制的实施主要是指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以各职能部门,生产班组为成本控制对象,以分部分项工程为成本控制对象,在发生对外经济业务时,以经济合同为成本控制

对象,落实成本控制责任制,执行成本控制计划并随时进行成本检查、考查、分析等一系列成本控制活动。

在施工阶段,成本控制随施工活动进行展开,以施工图预算为依据,完成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按月进行施工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成本核算,通过限额领料制度将材料控制在合理消耗之内,从基本环节上控制人、机、材的消耗水平。

本企业历年来在诸多的工程实践中,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劳动强度,降低工程成本取得了显着的成绩。

二、安全施工方案

(一)安全生产目标方针

1.1、安全生产制度健全: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

1.2、突发事件处置得当:

建立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尽快组织抢修、抢险,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事后再到相关部门补办有关手续。

1.3、安全监管落实:

每月应组织一次以上设施安全检查、检测工作,确保安全运行。

1.4、安全教育经常:

加强对维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及业务技术培训,并购买相应保险,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组织及管理制度

2.1、项目经理为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2、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按照各专业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的规范、规程、标准及要求,开展好安全工作。

2.3、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按标准化、制度化要求建设和管理施工现场,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从而提高施工企业、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2.4、在本工程施工中全面推行健康、安全、环保新理念,按国际标准制定安全保证手册,实行目标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系统管理,程序作业,过程监控”的方针。

2.5、落实公司安全管理体系,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相应的检查制度。

(三)保证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安全第一”是一项贯穿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大事。

要抓好安全生产,必须做到管理思路清晰、组织严密、警钟长鸣。

3.1、从组织上进行落实,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的现场安全领导小组,项目技术主管具体分管,各级施工员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实施人员,各班组长作为安全生产的具体执行负责人,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3.2、必须加强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从项目施工队伍进场到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安全生产教育必须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中,要有组织、有目的、定期有针对性的进行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增加职工安全生产意识。

3.3、必须制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约束职工的不安全生产行为,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3.4、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法规和紧急处理程序,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认可。

3.5、应确定一名有资格的技术助理作为专职急救人员,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四)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

保证安全生产,应从以下一些具体工作着手:

4.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所有施工人员都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安全法规;

4.2、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做到人人都会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3、加强明火管理,落实“二证一器一监护”;

4.4、合理配置消防器材,并由专人维护保养;

4.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存放,妥善保管;

4.6、建立消防巡查制,不定期开展消防工作的落实检查,发现情况,严肃处理,及时整改;

4.7、所有施工机具必须配备一机一闸一保,接地良好,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4.8、临时电源配电箱及电缆都应完好,不得有破损、漏电现象,临时电源配电箱应有漏电保护装置;

4.9、施工临时用电必须由专业电气施工人员进行操作,杜绝无证上岗,乱拉乱接。

4.10、临时施工用电按照配电变压器容量选择电缆,严格控制末端电压,所有用电按照三相五线配制漏电开关。

电缆敷设位置严格按照电力电缆敷设要求。

4.11、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进入施工现场。

4.12、严禁乱扔乱抛工具材料,野蛮装卸,野蛮施工。

4.13、调试亮灯时,相关专业人员必须到位,在设备、电气、仪表、管路各系统检查无误后,按调试程序进行通电保证设备、人员安全。

三、文明施工方案

现场文明施工是反映建筑企业素质之一,体现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因素,也是工程项目评优创优的一个重要目标。

为创造良好的现场文明施工环境,我公司根据多年经验,将从多方位,多角度入手,采用以安全为突破口,质量为基础,对本工程实施标准化管理,使施工现场达到“文明工地”。

文明施工项目标准表如下图

(一)文明施工管理组织

1.1、成立项目部文明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副经理任副组长,项目部各成员任组员,按单位工程划分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区,全面展开文明施工活动,所有施工人员形成一个文明生产的管理网络。

1.2、设立专职的平面管理员,对施工总平面实行全面管理,并认真接受业主总平面管理员的对口指导,顾全大局,服从协调,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平面布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需变动必须征得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共同认可,使本工程始终处于文明施工状态。

 

文明施工项目标准表

项目

标准

场地布置图

(1)有场地布置图;

(2)布局合理

机械布设

设位合理;固定可靠

材料堆放

堆放整齐;加标识

道路与排水

道路畅通;排水连续、彻底

垃圾池

围蔽;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

施工设备

尽量限制使用高噪声机械;施工机械设备完好;定期维护并有记录;有符合精度的观测设备和完好的计量设备

临时用电

配电箱符合安全规范;架线符合规范

安全警示牌

危险区域安全警示牌

六口防护

有有效防护设施

五防护

有有效防护设施

安全帽安全带

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工人佩戴安全带

胸卡

管理人员佩戴胸卡;作业工人佩戴胸卡

文明施工制度

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

文明施工档案

记录阶段检查情况

宣传教育

设宣传栏每月更换内容,日常宣传工作有网络、有措施、有时效

设置横幅标语

卫生教育

有卫生管理制度,专人负责卫生清洁

作业许可

有施工许可证;作业在规定时间延长作业时间需经主管建委批准

安全保卫

防盗措施;无群殴事件、刑事案件、无政治事件

(二)施工文明管理措施

制定与本工程相适应的文明施工实施细则,建立机构,设置专人,严格执行,并周期性开展文明施工检查评比活动,利用奖罚手段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贯彻落实。

2.1、具体奖罚措施如下:

2.1.1、对文明施工考核中得分45分以上的施工班组或部门奖励500元;考核不及格(40分以下)罚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2.2.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处罚:

●未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罚1000元。

●不按规定或不按指定地点取土、倒土、倒垃圾者,每次罚款600元,造成的车辆运费自行承担。

●未经业主同意,设备、材料乱堆放,每项罚款800元,并限期运走,所造成的费用自行承担。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脏乱差,每处罚款300元。

2.2.3、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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