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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免推文件

安徽大学

校政秘〔2013〕193号

关于做好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教学部,校直机关各部门,各直属、附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现就我校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切实发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推免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名额分配方案、推免办法及推荐名单、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要按规定程序产生并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有关校领导及研究生院、教务处、纪检监察室、学生处、校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组成(附件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具体负责推免生的遴选和推荐工作;研究生院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接收工作小组,由院系党政负责人、教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等5-7人组成(凡与被考核者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回避),分别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的遴选、推荐,由分管教学负责人任组长;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

二、推荐对象和遴选条件

(一)推荐对象

我校2010级在籍本科生。

(二)遴选条件

1.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良,前3学年已获得的总学分不少于120学分,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居本年级专业前40%。

(三)优先推免条件

符合上述遴选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推免:

1.在三类以上学术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

2.获得国家级学术科技类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第一、二完成人)。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并合格结题。

(四)信息公开

各院系须及时向2010级全体本科生公告学校文件;在院系网站开辟专栏,公布本单位推免办法和遴选条件;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要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统一公示,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各院系推免办法和遴选条件要考虑政策的连续性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名额分配

教育部下达我校2014年推免生名额为679名(其中学术型427名、专业学位246名、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6名),依据2010级在籍本科生数按比例分配到各院系(附件2)。

各院系须将指标分配到各专业,并报教务处备案。

为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整体提高,学校鼓励推免生选择本校硕士点攻读硕士学位;同时也允许推免生选择其他名校、名所、知名导师攻读硕士学位,2014年我校推免生留校限额不高于90%;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到西部大开发实施区域及比照实施地区参加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等公益活动,最终确定推荐的6名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学生中,对圆满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我校培养生,学校将按中央财政标准1:

1配套提供每月生活补贴。

四、推荐程序和时间安排

201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31日(预报名时间为9月25日至9月28日,本次推免工作须按严格时限要求进行。

(一)公布政策(9月16日前)。

院系公布学校文件、院系遴选工作程序、遴选条件等;院系也可根据此前的预通知先启动相关工作。

(二)学生申请(9月16日至18日)。

学生对照遴选条件提出申请;每生只可在学术型外推、留校和专业学位外推、留校这四种去向中选择一种类别申请。

6个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名额的申请人材料由各院系单独报送,不占分配指标。

(三)院系遴选上报(9月19日至23日)。

院系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和遴选条件遴选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候选人,并将排名、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荐名单、外推内留意见等报送教务处(学籍科,联系电话63861202)。

(四)学校审批(9月24日至25日)。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各院(系)报送的材料,初步确定推免生。

(五)联系就读单位(10月8日前)。

选择外推的推免生申请人,须在10月8日前自行联系、落实就读单位;10月8日前未能落实的指标,由学校统一收回调配。

各院系应加强对学生指导,引导学生珍惜推免生资格,慎重考虑自身实力、未来发展规划和内外各单位接收可行性。

本校接收办法另文发布并可参见研究生院网页。

(六)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推免生落实就读单位后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七)网上报名(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

00-22:

00)和现场确认。

具有推免资格并落实就读单位的学生,凭校验码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缴费及确认,(考点请选择安徽大学考点),网址:

,或;并按规定及时到安徽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把《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交寄招生单位。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和研究生入学资格:

1.未按规定时间到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

2.在2014年7月不能按期毕业的。

3.在2014年7月不能获得学士学位的。

4.在申请、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的。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推免生的“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为保证招生计划的顺利执行,不允许已落实就读单位的推免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名。

(四)推免生学籍表由院系教学秘书从教务系统中打印,经院系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初审盖章后,报教务处审核盖章。

(五)“推荐意见”由院系出具、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行政章。

(六)“政治思想表现鉴定”由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七)留校推免生的接收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出具,不需要推免生个人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安徽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安徽大学2014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4.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2014年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的通知

5.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6.招募协议书

7.体检项目

8.承诺书

 

安徽大学

2013年9月13日

 

附件1

安徽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保证推免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

杜先能

副组长:

李仁群胡小松

成员:

王建华李明发薛照明顾广玲

李敏叶柳武菁傅勇

办公室主任:

薛照明(兼)

附件2

安徽大学2014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院系

推免生

总名额

学术型

推免名额

学术型

留校限额≤

专业型

推免名额

1

数学科学学院

30

19

17

11

2

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

54

34

31

20

3

化学化工学院

46

29

26

17

4

生命科学学院

25

16

14

9

5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8

5

5

3

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52

33

30

19

7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50

32

29

18

8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49

31

28

18

9

文学院

25

16

14

9

10

新闻传播学院

30

19

17

11

11

哲学系

13

8

8

5

12

历史系

9

6

5

3

13

艺术学院

30

19

17

11

14

法学院

17

11

10

6

15

社会与政治学院

19

12

10

7

16

外语学院

33

21

19

12

17

经济学院

62

39

35

23

18

管理学院

41

26

23

15

19

商学院

80

51

46

29

合计

673

427

384

246

2014研究生支教团推免

专项计划名额

6

附件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201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扩大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自主权、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机制、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推免工作,更加充分地发挥推免制度在人才选拔中综合全面、公平自主的优势,健全多种录取方式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的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推动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进一步树立质量意识,把提高选拔质量作为开展推免工作的核心。

要不断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各推荐单位和招生单位要加强推免工作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和完善推免工作办法,明确推荐、接收条件和程序,所有推免生均应符合所在高校推免资格条件并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

二、加强推免生校际交流。

推免工作提倡不同高校学生交流融合,激发学生创新活力,鼓励学科交叉,推动复合型人才培养。

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推免生的留校数量不得高于教育部下达的留校限额。

各有关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在本单位推免办法中须准确完整写明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及考生相关权利,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三、推动推免招生与统考招生协调发展。

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招生多元录取体系,切实维护考生利益和公平竞争环境。

各招生单位要统筹做好推免招生和统考招生工作,招收推免生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必须留出一定比例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招生单位要在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和统考生人数。

四、进一步规范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

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必须从已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且获得所在高校推免生名额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

2010年以前已在教育部备案开展招收直博生工作的高校,招生专业一般为基础学科,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博士生招生规模的10%。

其他高校可在具有理、工、农、医学科门类国家重点一级学科的专业内招收直博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本专业招生人数的20%。

推免攻读直博生工作应与一般推免工作同步进行。

五、统筹使用好推免生名额。

教育部按照有利于提高推免生整体质量,有利于促进推免工作合理有序发展,有利于推动教育改革的原则,以本科教学质量、应届本科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动态情况以及优质学科发展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改革项目、招生规范和历史沿革等因素,确定各高校推免生名额。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开展推免工作,健全推免生名额分配机制,围绕质量核心,统筹改革与发展,合理安排使用推免名额。

六、大力推进信息公开。

各招生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相关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好推免招生信息公开工作,保证推免工作各个环节公开、透明。

推荐单位和接收单位都要在本单位网站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对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示内容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未按要求进行公示的推荐和接收一律无效。

要保证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重点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推免工作公平公正。

七、加强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

各推荐单位和有关招生单位要切实发挥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推免工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对推免生名额分配方案、推免办法及拟推荐名单、拟接收名单等重要事项都要按规定程序产生并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要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形成自律有序的工作氛围。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推免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高校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规定,切实保护考生合法权益,维护推免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凡是推免工作中出现违规行为的,将严肃处理责任人,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视情节给予相关高校通报批评、减少推免生名额、直至取消推免工作资格等处罚。

 

教育部办公厅

2013年8月26日

 

附件4

关于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2014年

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单位:

根据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精神,现就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2014年研究生支教团(全国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队员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具备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二、招募对象及名额

招募对象: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的具备推荐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2014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010级)。

招募名额为6人。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学校2014年计划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名额。

三、招募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学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基本条件。

2、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原则上居本年级专业前40%。

4、符合上述条件者,具有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以及在志愿服务、学术科技、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学生报名和院、系推荐(9月16日至18日)

符合招募条件的学生本着自愿原则,撰写书面申请报告,填写《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并于9月16日至18日上交院、系。

院、系于9月19日至23日对照招募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照招募条件择优推荐,每院、系推荐不超过3人,推荐人选另须按规定在院、系进行公示。

院、系公示的同时于9月23日前将如下材料上报教务处学籍科:

1、学校要求的推免生候选人各项材料;

2、被推荐学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申请报告;

3、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加盖院、系公章、院、系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名);

4、招募协议书;

5、符合优先选拔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学校考核审批(9月24日至25日)

学校组织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汇总、复审,安徽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在考察院、系推荐人选申报材料及个人现实表现等基础上,原则上按照1:

3确定入围面试名单,并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按1:

1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公示。

入选志愿者要信守支教承诺,并填写《承诺书》(见附件4),否则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报考研究生资格,并不予签发就业协议。

(四)上报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确认(10月底前)。

招募人选根据推免生遴选工作统一安排,联系落实研究生接收单位,并完成全国研招网信息登记、资格确认等工作。

同时,校西部计划项目办将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要求,指导入选志愿者登录全国西部计划官网完成信息注册,并将书面材料报团中央审批。

五、组织领导

中国青年志愿者安徽大学2014年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工作在安徽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院、系的推荐工作在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与普通推免生工作统一进行。

联系人:

宛锐;电话:

63861202;Email:

wanruianda@。

六、政策保障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享受如下政策保障: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

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

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

3、学校为入选志愿者办理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手续,服务期间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4、志愿者服务期满填写《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发放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200元。

志愿者入选集中体检费用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支付。

6、最终确定推荐的6名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学生中,对圆满完成任务、表现突出的我校培养生,学校将按中央财政标准1:

1配套提供每月生活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

研究生支教团是一项政治性和政策性都非常强的工作。

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从毕业生锻炼成才、支持西部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支教团重要意义,领会文件精神,熟悉工作政策。

2、精心组织。

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有关日程安排与推免工作同步甚至提前进行。

要做好宣传动员,抓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等环节,积极为参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同学提供帮助和服务。

3、严格条件。

各院、系和相关部门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综合考察,严格按照选拔标准择优录取,把政治思想过硬、素质全面、身体健康、甘于奉献的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选拔上来。

附件:

安徽大学第十六届支教团相关材料

 

安徽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6日

 

附件5

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学校:

院(系):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专业总人数

专业

专业排名

培养方式

身份证号码

有何特长

家庭电话

手机及E-mail

家庭地址

及邮编

时间

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务

大学期间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学校意见

(学校盖章)

学校领导签字:

年月日

(注:

此表可复制)

附件6

招募协议书

应募方:

(志愿者)(以下称为甲方)

招募方:

(高校)(以下称为乙方)

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推荐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甲方自愿报名参加研究生支教团,乙方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规定,选拔甲方入选2014-2015年度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为1年。

为切实维护双方权益,保证研究生支教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乙方与甲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

1.服务期间,甲方享受每月由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同时,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

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

2.应届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具体政策详见《关于印发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3]7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的政策支持,获得服务鉴定,并按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享有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第二条 甲方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

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甲方将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3.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按规定及时履行请销假手续。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5.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6.遵守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乙方权利

1.甲方没有通过培训考核和体格检查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2.甲方签订协议后无故退出支教团,乙方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甲方相应的纪律处分。

3.甲方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不随服务队统一派遣或不按时到达服务地和服务单位的,乙方有权终止协议,被终止协议的甲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条约定之各项权利。

4.甲方在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因其他情况致使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将其召回,终止协议;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第一约定之各项权利。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组织甲方参加体检和集中培训,如期赴服务地报到。

2.指导、帮助甲方办理攻读免试研究生的各项手续,保证甲方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3.按规定配合相关管理机构确保甲方及时申领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

4.按照团中央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相应管理规定。

5.负责本校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相关鼓励政策和保障待遇的执行与落实。

第五条 因甲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终止协议或擅自离岗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六条 因乙方无故单方终止协议和擅自召回甲方,致使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如因本协议书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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