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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农业大学处级机构工作职责

xx农业大学处级机构工作职责

一、党务、行政和群团管理机构

(一)学校党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学校重大党务、校务活动;负责校级接待工作;负责学校党政领导有关日常工作及重要事务活动的安排与协调工作;协调处理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督促检查学校各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及校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传递学校工作动态信息,编写各类纪实;负责学校党政公文的运转和有关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学校保密工作;负责学校党政印章、校领导名章、法人证书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学校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工作;负责外联和校友会工作;负责学校安全生产及政治稳定维护工作;负责学校总值班室工作;做好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

1.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全校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的制定及处、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调配交流、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校、院(部、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干部输送、科技副县(市、区)长和扶贫干部的选派、考察工作;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安排的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领导干部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报告、社会兼职等干部监督工作;负责全校各类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和副处级(副高级)以上干部出国签批工作。

负责干部信息库建设工作。

2.基层组织建设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执行责任;负责全校各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和换届调整工作;指导、检查全校各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和选先评优工作;负责学校党代会的筹备工作;负责各级人大代表、党代会代表、政协为会员的推荐工作;负责制定全校组织工作的整体规划及学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基层组织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开展党建研究工作。

3.党校工作

负责全校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及党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各层次党员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校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失联党员排查、处理和群众对党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4.党的人才工作

发挥党管人才作用,指导人才办开展人才工作;负责省委组织部选调生、选聘生、各地市选调生的选拔与推荐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

1.宣传工作

指导协调全校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组织安排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和普法教育;负责建立学校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保证学校政治稳定;调查、研究和掌握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及动态;负责组织开展关于先进师德典型学习活动,宣传并推广立德树人优秀案例,制定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方案;制定校、院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编写学习材料并组织实施;负责学校新闻宣传,负责对校园新闻网稿件审查、编辑、发布工作,负责学校官方微信平台宣传内容的审查工作,策划和实施宣传册、专题片等形象宣传材料。

2.校报编辑工作

负责《xx农业大学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培养专业的教职工通讯员队伍和学生记者团队伍;及时宣传学校的发展思路、方针和决策,宣传校内好人好事与新人新事;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反映全校师生的精神风貌和校园文化。

(四)党委统战部

全面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高等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和引导党外知识分子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自信”;培养和选拔党外代表人士;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为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对师生进行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学生工作;坚决阻断利用宗教对学校渗透和校园传教的渠道;对留学人员开展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团结引导和支持留学人员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教育引导在校工作学习的港澳台侨师生增进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意识,加强对赴港澳台和海外师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开展统战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做好统一战线宣传和信息工作。

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纪委、纪检监察处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协助同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适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3.履行监督下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职责。

4.配合同级党委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5.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按照纪律审查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会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

6.带头抓好纪检监察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教育、监督、管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7.负责抓好二级纪委全面从严治党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校工会

1.维护教职工权益、参与学校管理工作

完善学校教代会制度,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内外联系、承上启下、协调沟通,当好参谋,围绕学校和工会中心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工会、妇联系统各级先进典型的申报组织工作;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师德系列教育活动,丰富师德师风教育载体,树立师德师风典型楷模。

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

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及接待工作。

2.女工工作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及女职工的特殊利益;负责所有在校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工作。

3.工会活动

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协助党委完成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职工开展业余文化、娱乐、体育活动,活跃职工业余生活。

(七)校团委

1.团员青年思想政治引领

负责全校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主题教育、主题团日等活动,引领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依托“党建带团建”,抓好积极分子培养以及推优入党工作。

2.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负责全校团组织建设,规范团学组织设置和换届,严格“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健全团的各级组织生活;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选树优秀青年典型;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健全和规范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团内奖惩和基层团委的指导、监督、考核评比工作;夯实基础团务工作,做好团内年度统计、团员发展、超龄团员退团、团组织关系接转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工作;负责团学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工作。

3.校园文化建设

负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建设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文艺体育、学术创新、创新创业、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4.学生权益维护

畅通校内民主渠道,关心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开展资助贫困学生活动。

5.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

组织青年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常态化开展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西部计划等志愿服务项目;负责指导青年学生在校内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以及管理等工作。

(八)发展规划与政策法规处

负责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学校专项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组织指导各学院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组织统筹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任务的督办落实。

负责制定学校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

负责推进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依法治校制度体系建设。

负责制定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组织协调学校各级学术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开展高校发展战略研究,开展院校对比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工作,开展综合数据信息分析工作。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审计处

1.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教育系统审计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计划、总结;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处理上呈或下发的各类文件;委托审计项目的安排、组织、协调工作。

2.审计业务工作

负责学校及所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财务预、决算审计;各项教育经费和科研课题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使用及投资项目的审计;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审计;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对校办企业、学校控股的合资企业、以学校为重要合作方的经营实体进行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审计;学校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系统建立、健全和有效性的评审、测试;接受委托并组织实施对校内单位或部门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对学校经济活动中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组织对上级部门及学校的重大改革项目、重要方针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审核;学校招标采购项目的监督;基建、修缮工程的预算、竣工结算及项目决算审计;大型基建及维修项目的跟踪审计;上级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审计项目。

3.咨询及服务工作

开展必要的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负责对学校领导、相关部门、各学院及附属单位提出的有关经济事项提供审计咨询服务。

关注各项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为提高各部门和所属单位整体经营活动的效果性和效率性出谋划策;对内部控制系统和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缺陷,提供完善和改进咨询服务;按学校要求,提供一些临时的、专项的咨询服务。

(十)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武装部)

1.招生工作

负责制定本科生招生章程;负责制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协调组织招生宣传;负责完成招生录取;负责新生资格审查、归档等工作。

2.学生教育管理工作

负责学生政工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和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负责学生的培养及学生干部队伍建设。

3.军训及征兵工作

负责学生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在校生征兵入伍工作;负责预备役军人的管理及拥军优抚工作。

4.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负责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工作;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监测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5.学生资助工作

负责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负责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审核工作;负责各类助学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负责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学费补偿工作。

(十一)学生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1.创新创业教育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创新创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各类规章制度;负责开设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课程;负责组织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负责入驻基地创新创业项目的遴选、指导、管理;负责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在工商、税务、人社等部门注册、登记;负责指导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各类创业扶持基金,对成功孵化项目向社会予以推介;负责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基地)日常管理工作。

2.就业创业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学生就业创业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各类规章制度;负责开设学生就业指导、生涯规划相关课程;负责建立毕业生就业市场,搭建毕业生就业平台;负责就业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负责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就业派遣等就业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撰写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负责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评估工作。

(十二)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1.人事工作

负责全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其管理工作;负责人事调配、公开招聘计划的制定及执行,监督校属各单位人事政策执行情况;负责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签订工作;核定职工退休年龄,办理职工离退休手续;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负责人事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全校教职工日常考勤工作。

2.师资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及职称评聘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聘用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履行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责,建立健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评奖评优、岗位聘任和职称评审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负责学校的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教工岗前培训,丰富教师培训内容,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和师德水平。

3.工资福利工作

全校教职工工资管理、退休审批及养老金申领;审批、发放各类补贴及津贴工作;学校事业工资核算、统计、报表、建档工作;工人的技术技能培训、岗位聘用工作;全校教职工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养老和工伤保险缴费、变动等工作;教职工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及报销工作;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的审核发放工作;人事处管理的编制外关劳动用工和相关劳动合同签订审批、审核工作;人事处管理的临时工调配、审批与管理工作。

(十三)教务处

1.教学管理与教材工作

负责全校本科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编制全校课程表、制定选课办法、组织学生选课、落实教师教学任务,并监督检查教学运行情况、制定安排期末考试的日程和教室;负责全校教室等教学资源的调度和使用管理;负责本科生完全学分制学费核算工作,组织教师教学工作量填报审查工作,组织实施常规教学检查工作,负责全校校历编制工作。

负责教材建设与评选,组织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编审、定购和供应工作,负责校内教材编写的立项、申报和审核、印刷,组织申报优秀教材,收集使用反馈和评价。

2.实践教学工作

负责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教学仪器购置及实验项目相关数据的审核和整理,本科实验教学材料费审核,检查实践环节教学计划的实施运行情况;负责各学院专业实验室的设置,以及国家和省级实践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等实验教学平台的推荐申报工作,管理、建设校内外实践教育基地;组织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过程管理;负责校级、省级和国家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与结题验收;负责学校承办的省级学科竞赛的组织承办工作。

3.专业建设与质量监控工作

拟定并提出本科专业设置及调整方案,组织国家、省级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推荐工作;负责专业认证、专业标准和专业国际化认证工作;组织课程建设与课程质量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教师奖励办法和组织评选高质量的教学效果;组织国家、省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名师培养工程项目的推荐评定工作;组织制订修改本科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负责教学研究课题立项、管理、鉴定及成果评奖等工作;负责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信息反馈制度,协助教学督导员工作,建立健全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组织教育部、省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工作;协助人才工作办公室开展教学科研人员绩效(业绩)考核工作。

4.考务学籍工作

负责考风考纪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学校承担的校外考试、校内期末考试、补(缓)考等考试组织工作;负责学生学习成绩的管理、审核、统计、存档;负责试题库建设和试题印刷工作;负责在校学生、出国留学人员的成绩、学历、学位等信息确认、审核工作;负责学生休、复、转等学籍变动的审核、管理、统计、电子注册等工作;负责大类招生分流确定专业、转专业、双学位及辅修专业等组织工作;组织各院(系)审核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毕业资格、学士学位资格等,并负责相关证件的制发;负责国内校际合作培养与进修生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十四)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1.综合管理

(1)负责编制科技发展报告、科技项目汇编和科技成果年报;负责校内外公文签收与督办、院内印章管理;完成相关科技统计、网站建设、维护与管理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党支部相关工作;负责科研院各类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学校推选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及跟踪服务;管理并服务于学校各级挂靠学术社团、内部各类学术社团;组织开展各类高水平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科技普及与科技咨询活动;积极向上级科协举荐人才、评奖评优、申报项目;协助开展科技维权活动,服务全校科技人员;负责辽宁农业产业校企联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服务“一带五基地”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管理工作。

(2)负责拟定学校人文社科科研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负责人文社科研究基地的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成果和奖励的培育、申报、管理和服务工作;建立人文社科专家库,组织专家为各级政府开展资政服务。

2.科研项目管理

负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省部、市厅级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负责霍英东基金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工作;负责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及农业部财政预算项目申报、过程管理及结题验收。

负责辽宁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管理。

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试验项目申请、过程管理、试验总结等;负责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

负责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组织与管理;负责制定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相关管理政策。

3.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管理

负责国家、省部级和社会力量等各级科技奖励的组织申报、推荐、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评价、软科学评审与登记工作;负责动植物新品种审(认)定、新兽药注册证书申报、新农药登记、新肥料登记、新产品认证等组织工作;负责专利申请与授权的组织申请、业务指导与初步审核管理。

负责商标注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审批与登记管理;负责国家、地方标准的申报、修订、审订等工作。

负责知识产权宣传与培训工作;负责横向科技合作项目合同审核、立项、过程管理等工作;负责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对外技术开发与技术服务等工作;负责各类推广项目的审核、立项、过程管理等工作。

4.科研平台与科研基地管理

负责各级重点(工程、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校级科研机构等科研基地的申报、运行、管理、评估等工作;负责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基地发展规划;负责校内科学试验基地规划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海南南繁育种基地的运行和管理。

负责制定学校科研基地发展规划;负责各级重点(工程、专业)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校级科研机构等科研基地的申报、运行、管理、评估等工作;负责辽宁农业产业校企联盟的运行和管理工作。

(十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1.研究生招生工作

负责制定硕士生、博士生招生章程;负责制定招生计划;负责入学考试自命题的组织与实施、自命题评卷;负责招生宣传;负责完成招生录取;负责入学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新生资格审查、助研津贴核拨。

2.研究生培养工作

负责组织制订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教学大纲;负责教学计划落实、教学运行管理以及培养关键环节的管理;负责协调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的工作;负责毕业资格审核、毕业答辩管理;负责办理研究生的毕业、肄业、结业证书、学历证明等;负责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教学管理工作;负责校内旁听生、进修研究生的审核与管理;负责研究生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负责校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管理工作。

3.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及研究生学位管理的各类规章制度;协助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资格审查、论文评审;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组织、督查;负责学位论文抽检等质量监控工作;协助各学院进行答辩材料整理、归档;负责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负责研究生学位证的发放,学位信息上报;负责导师管理工作。

4.研究生思政与管理工作

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负责研究生思政队伍建设;负责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荣誉称号评审;负责研究生培养及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研究生导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贫困研究生认定;负责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负责延长学制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

5.学科建设管理工作

组织各学科开展研究方向凝练和学科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组织新增学位授权点、各级一流学科的申报以及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组织学位授权点参加全国学科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和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负责学科带头人遴选等工作;负责各级学科经费管理;负责学校四层次人才的遴选等工作;负责中青年教师出国外语培训及派出遴选等工作;负责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等工作。

6.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工作

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控;负责高等农业院校研究生质量的动态动向监测;负责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评估;负责研究生课程建设;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立项;负责研究生实践基地建设;负责研究生导师评优;负责研究生教学质量事故认定及处理。

7.博士后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申报、建设及考核评估;负责博士后年度招收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进行博士后招收宣传管理。

(十六)财务处

1.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代管经费、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核算工作;会计审核与复核业务;长期借款及短期借款的核算工作;学费宿费上缴及返还;货币资金收付;各银行账户对账工作;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的发放、回收与核对;会计账册、记账凭证的装订与归档;固定资产对账工作;科研项目结题审计工作;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基建账户核算、各基建项目竣工决算工作;食堂账户核算及进销存系统管理;校办产业账户核算及纳税申报、接受审计检查及预决算上报工作;党费账户核算工作;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及日常核算;教育基金会日常管理及账户核算工作;货币资金收付及各银行账户对账工作;会计账册、记账凭证的装订与归档;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综合管理工作

负责资金筹措;起草、修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预算、决算及其他各类报表填报工作;各类各项收费标准制定、报批、学费宿费收缴、学生银行卡发放工作;奖助学金发放;助学贷款发放;工资数据录入及发放;科研经费项目管理;财务档案管理;各类票据领取及缴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计算及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纳;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的计算及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学校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3.校园卡管理工作

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控制;负责校园卡卡务管理工作,办理校园卡的开卡、发放、充值、挂失、解挂、补卡、注销;负责与各商户资金结算工作;负责校园卡管理中心资产管理与账户核算工作;信息保密与档案管理;与校内其他业务系统数据连接与交换;起草、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开展业务咨询等工作;负责全处信息化系统维护,财务处网站维护以及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管理。

(十七)国有资产管理处

1.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监督和指导下,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表及监督检查;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调拨、出借、捐赠等资产处置的申请受理、鉴定、评估、审核及处置工作;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及家具的入账审核及账、卡、物管理工作;负责常规教学仪器设备维修工作。

2.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

在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下,制定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配套的考核与评价体系,建立学校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系统,完成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物资采购工作

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及全校政府采购计划的上报和备案;负责学校实验用普通化学药品、玻璃器皿、消耗材料的采购、保管、发放及年度盘点;负责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审批;负责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回收处置;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

(十八)国际教育学院(国际交流处)

1.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负责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归口管理,拟订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工作计划,协调学校各项国际交流活动。

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重大外事活动;负责校际交流合作项目的管理和服务,制定合作计划、拟定合作协议、实施合作项目;负责审核报批国际会议和国际学术报告,组织协调外国专家来华进行学术交流。

负责指导外事志愿者协会开展工作。

2.引智和培训工作

负责学校引智工作归口管理,为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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