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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化建议产品创新体系

合理化建议产品创新体系

目录

第一部合理化建议的通知

一、合理化建议内容:

二、活动要求:

三、合理化建议评比及奖励:

四、合理化建议的长效沟通机制

(一)征集内容

(二)征集方法

(三)评审落实

(四)其他要求

第二部合理化建议奖励机制

一、建立合理化建议征集制度

二、注重合理化建议的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

三、明确合理化建议评估主体

四、建立科学的合理化建议评估体系

五、建立完善合理化建议推广、共享机制

六、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要制度化

七、开辟职工合理化建议的多种渠道

第三部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

一.总则

二.管理范围

三.组织机构

四.管理程序

五、合理化建议分类:

(一)按其重要程度分为A、B、C、D四类,

(二)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

五.奖励

(一).奖励办法

第四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评审条件

第三章奖金评定标准

第四章奖励办法

第五章评审机构与程序

第五部员工创新奖励办法

第一条.目的

第二条.创新的定义

第三条.创新项目的指导理想

第四条.创新项目范围

第五条.创新奖的评定

第七条.附则

第六部企业技术改进与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的内容

第三章组织领导和职责范围

第四章技术建议、管理建议的审查和处理

第五章奖励与审批程序

第六章附则

 

第一部合理化建议的通知

为持续倡导和营造以人为本,勤奋、包容、持续改进的企业文化氛围;推进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透明化、人性化管理的进一步实施与完善;促进生产流程优化、产品质量提升为目标,公司决定面向全体员工征集合理化建议。

一、合理化建议内容:

1、关于生产项目的安全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进度管理等的建议;

2、关于项目成本分解和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3、关于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建议;

4、关于能够提高效率、提高质量的成功经验(不论大小);

5、其它有关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二、活动要求:

1、“合理化建议”活动是民-主管理的一种重要形式,是员工献计献策、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是员工发扬主人翁责任感的具体体现。

请广大员工踊跃建议,把潜藏在平时工作生活中的真知灼见与大家分享。

2、合理化建议可以一人一条、也可以一人多条,但不允许多人一条。

3、提建议时要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

对于较大的建议要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三、合理化建议评比及奖励:

此次活动将由公司组织人员对建议进行评比。

评比标准如下:

1、对于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公司通过论证切合实际,有可行性,操作性强的。

一经采纳,奖励30元。

2、针对优秀合理化建议,有创意,能解决公司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一经采纳,将给予特殊贡献奖,奖励50元。

四、合理化建议的长效沟通机制

为了推动公司管理的持续提高和改进,将建立长期有效的沟通机制,为每位员工提供为公司出谋划策的平台。

联系电话如下:

为充分发挥广大员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改进提高,不断推动企业管理再上新台阶,集团工会决定面向全体员工集中征集合理化建议并进行评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1年12月15日-12月31日

(一)征集内容

1.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2.施工技术、施工工艺、施工机具的改进;

3.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4.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科技成果“四新”技术推广应用,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企业现代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经营管理的建议;

7.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企业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8.其他方面。

(二)征集方法

集团工会统一安排,以部门、子分公司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提倡人人参与。

(三)评审落实

集团工会组织成立合理化建议评审专家组,从各单位推荐上来的合理化建议中评选出确有独到办法、付诸实施后能给集团带来较大效益的合理化建议,授予“合理化建议奖”,在集团2012年工作会议上对建议人进行表彰并颁发奖金。

同时,集团工会对征集上来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回复,并将采纳的建议交付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使合理化建议尽快发挥效益。

(四)其他要求

真正的智慧蕴藏在人民群众之中,集团广大员工必定有许多真知灼见。

在2009年、2010年集中征集合理化建议活动中,共有江胜、郭志胜、冀念坤等12名同志受到表彰,包括他们在内的许多员工提出的建议经采纳实施后均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集团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广泛征集,认真筛选,及时处理,按时上报,切实组织实施好这次活动,有效集中广大员工的智慧,以推动企业更好更快发展。

第二部合理化建议奖励机制

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是工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公司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实施细则明确指出,职工(会员)代表大会是干部职工参与内部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

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是各级工会坚持以人为本、发挥民-主管理职能、挖掘职工“金点子”、激励员工建言献策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增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增强团队战斗力行之有效的一个活动载体。

通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能激发职工主人翁的潜在意识,调动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进而激发员工的整体活力,推动一个单位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鉴于此,我们对开展好职工合理化建议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立合理化建议征集制度

合理化建议的征集可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办法。

定期可分季度或年度,针对单位整体工作或单项工作,集中征集员工的合理化建议;不定期则指针对某项工作,号召员工出主意、想办法,或员工自发、随时提出意见、建议。

合理化建议应由工会部门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并向管理层进行递交,按类别建立档案。

还可建立网络征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征集、汇总和筛选,做到职工合理化建议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注重合理化建议的实际效果和可操作性

征集合理化建议的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方法。

因此,在合理化建议考核认定过程中,应注重合理化建议的实际效果,同时,将实际效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合理化建议可包括:

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新业务、新技术的创新;节能措施;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的措施,等等。

而对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以及针对个人的意见应避免采纳。

三、明确合理化建议评估主体

成立合理化建议管理组织,该组织应根据需要由行政和专业技术人员和部分职工组成,可选举产生。

管理组织应具备独立性地位,实行民-主决策评估合理化建议成果。

同时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总结、评估年度合理化建议活动。

该组织主要工作包括:

发放及回收合理化建议征集表;指导职工按照要求认真填好合理化建议征集表;对征集上来的内容进行筛选分类及统计汇总;对建议内容按照对单位发展的贡献程度进行认真、科学、公正的评价,选择那些确有见地且可操作的合理化建议,上报党委组或上级研究采用;对被采纳转载自百分网,请保留此标记且产生较好效益的建议者进行表彰奖励;撰写合理化建议活动总结,上报上级工会汇总立档等。

四、建立科学的合理化建议评估体系

合理化建议评估体系应以细化、量化的评估标准为基础,以健全完善的评估制度为支撑,以各方参与的监督机制为后盾,具备科学严谨的考核评估方法和公正严明的认定程序。

(一)、是按类别进行管理,可分为:

综合管理类、业务类、安全类、节能类、政治思想类等。

(二)、是按贡献大小进行管理,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

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级,一般性的;

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三)、是按采纳与否,分为采纳、部分采纳、不予采纳、暂时不予采纳。

五、建立完善合理化建议推广、共享机制

根据各行工作的实际,在确定一整套合理化建议评估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对合理化建议的宣传力度,科学合理确定具体时限,对需跨时期的一些职工建议,实行连续评价考核监测,防止出现“虎头蛇尾”的现象,确保收到实效。

对有推广和共享价值的职工建议应以文件形式在一定范围推广外,在内网设立创新栏目,或出版内部刊物,动态介绍创新工作相关情况和效果,供各级行参考借鉴,使职工参与银行建设的“金点子”能及时、广泛推广,实现信息共享和效益的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发挥合理化建议的效益。

六、对合理化建议进行奖励要制度化

建立合理化建议奖励机制,根据合理化建议评估、采纳情况,分门别类进行奖励,大力鼓励提出合理化建议。

一要注重奖励的公平,公平是奖励的第一要素,贡献和报酬要相当;二要兼顾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根据不同情况、不同奖励对象采取不同的奖励措施,以期达到奖励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奖励形式可多样化,可在各种公开场合表扬提合理化建议的员工、可采取集中奖励和分散奖励相结合、正式奖励和非正式奖励、即时激励和工作中奖励、“合理化建议明星”典型激励等办法,对那些工作目标与内容明确清晰,确能促进机关整体工作推进、且产生较大效益的建议者,企业应予以重奖,并上报推荐上级参加评选表彰,以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成就感。

七、开辟职工合理化建议的多种渠道

除利用传统的征集办法外,还可针对一个时期职工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采取恳谈会、民-主咨询、民-主对话、工会主席接待日、职工代表巡视、公示监督、网上意见箱、设置户外信箱等民-主管理形式,以丰富工会民-主管理的工作内容,畅通职工和领导之间的沟通渠道,挖掘职工头脑里中的“金点子”,提高民-主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部合理化建议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为充分保护的调动全体员工参与公司管理的积极性,改善公司管理,提高经营效益,特制定本条例。

二.管理范围

1、以下范围的建议是应鼓励和可接受的:

2、经营管理思路和方法的改进;

3、各种工作流程、规程的改进;

4、新产品开发、营销、市场开拓的建议;

5、现有产品性能的改进;

6、新产品技术革新、现有技术的改进;

7、原辅材料节约、三废利用;

8、品质的改进;

9、降低成本和各种消耗;

10、安全生产;

11、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和凝聚力;

12、其他任何有利于本公司的改进事项。

13、以下范围的建议不予受理:

14、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

15、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的;

16、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

17、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18、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19、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三.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一个合理化建议委员会。

该委员会可由公司总经理,综合部,委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员工代表组成或任命。

在该委员会中还可设立专门小组,如建议提案审查组、处理组、执行组,负责提案的征集、登记、整理、评审、传递、总评存档等日常工作。

在公司的各级部门,可设立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分会。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职责范围:

⑴提出或修订公司合理化建议活动的政策方针和总体规划;

⑵批准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年度经费预算;

⑶制定和实施例题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

⑷审查和监督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

⑸总结、评估、奖励每年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四.管理程序

公司合理化建议委员会颁布实施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工作流程,并进行必要的培训。

公司员工均有权对公司经营管理运作情况提出建议。

该建议可用较正规的提案表填写。

提案表主要记载事项:

⑴建议人姓名、部门、职务;

⑵提案日期;

⑶提案原因或理由;

⑷建议方案或措施;

⑸预期效果及改善前后比较分析;

⑹其他事项。

员工建议可通过书面建议提交建议,或以邮件发到合理化建议委员会的指定邮箱。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工作成员定期收集建议并给予反馈。

允许员工建议是匿名或联名的。

合理化建议委员会也可公布若干经营管理问题或难题,征招建议。

收到提案后即进行登记、编号,同一内容以先提者为准,同一日提案视为联名。

经初步分类整理后送有关专家或被提案单位初审。

不予以受理或暂保留的,应及时通知原建议人。

原建议人准予申诉一次。

初审认可后,委员会进行复审。

复审中对提案划分等级,并落实提案执行部门和主办人。

五、合理化建议分类:

合理化建议是指对生产、品控、后勤、行政、人事、财务、供应、销售、仓储等各个方面工作现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该建议方案合理、有效,便于实施。

(一)按其重要程度分为A、B、C、D四类,具体划分定义如下:

1、1A类合理化建议:

为突出贡献合理化建议,即对当前工作改善、生产降耗、费用控制或效率提升等意义重大,实施后效果十分明显。

1、2B类合理化建议:

为重点贡献合理化建议,即对当前工作改善、生产降耗、费用控制或效率提升等具有明显作用。

1、3C类合理化建议:

为一般贡献合理化建议,即对当前工作改善、生产降耗、费用控制或效率提升等具有一定改进作用。

1、4D类合理化建议:

为鼓励性合理化建议,即对当前工作改善、生产降耗、费用控制或效率提升等虽没有即时改进效应,但对日后工作提升有一定的帮助。

2公司鼓励员工积极提出个人的合理化建议提案,合理化提案上交厂办或投入员工意见箱,合理化建议提案采纳后实施有效,则给予提案提出人一定的奖励,并在公司管理看板上张贴公布(重复提案以第一提出人为主),具体奖励方案如下:

2、1A类合理化建议:

奖金150元,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公司管理看板张贴。

2、2B类合理化建议:

奖金100元,并颁发相应荣誉证书,公司管理看板张贴。

2、3C类合理化建议:

奖金50元,公司管理看板张贴公布。

2、4D类合理化建议:

奖金5~20元,公司管理看板张贴公布。

(二)提案依其重要性分为四级:

A级,重要的,多为创新性的;

B级,较重要的,多为改良性的;

C级,一般性的;

D级,反映在个别问题点上的。

对提案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调查、追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对提案执行情况进行总结、效果评估、效益测算及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将提案结果作成报告产拟订奖励方案,报委员会核准后公布。

提案改进结果所导致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其知识产权属公司所有。

五.奖励

(一).奖励办法

1、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不采用的,发给奖金______元。

2、凡1年内提出建议累计3项,且均为暂保留的,发给奖金______元。

3、对正式受理且分类为A类的,发给奖金______元。

4、对因改善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的,按下列比例提取奖金:

5、年节约工新创价值100万元以上,按1%计算。

6、年节约或部门报创价值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按1%~1.5%计算。

7、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以下,按1.5%~2%计算。

8、年节约工新创价值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按2%~3%计算。

9、年节约或新创价值1000元以上至1万元以下,按3%~4%计算。

(二)提案改进结果导致注册了公司所有的专利、专有技术和成果,可给建议人一次性特别奖金。

(三)保留或不采用的提议如后续得到采纳,接第二十条给建议人追认奖励。

(四)联名建议的奖励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议人如不服可向委员会申诉。

(五)公司的合理化成果可报当地政府申报合理化建议奖。

(六)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高级职员的合理化建议及其奖励由公司董事会参照本条例执行。

(七)合理化建议奖励金在公司成本费用中列支,不列入工资总额,公司可适当提取合理化活动费。

六附则

员工合理化建议在经过合理化建议委员会审议核准后应落实具体承办和协助部门。

第四部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和国家经委《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所称的技术改进,是指对机器设备、工具、工艺技术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革新。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内容是:

(一)工业产品质量和工程质量的提高,产品结构的改进,生物品种的改良和发展,新产品的开发;

(二)更有效地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以及利用自然条件;

(三)生产工艺和试验、检验方法,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安全技术,医疗、卫生技术,物资运输、储藏、养护技术以及设计、统计、计算技术等方面的改进;

(四)工具、设备、仪器、装置的改进;

(五)科技成果的推广,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第四条在企业、事业管理的组织、制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提出带有改进、创新因素的方法和措施,经实施后对提高企业素质、管理效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明显的作用和成效的,也可作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

前款所称的企业、事业管理,还包括质量、标准、计划、物资、设备、财务、销售、人事、信息等方面的管理。

第五条可作为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的企业、事业管理方面的内容是:

(一)在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创见,对提高生产经营管理、科研、教学、设计水平,提高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有指导作用;

(二)在管理组织、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事业单位的应变能力或服务能力有显著效果;

(三)应用国内外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二章评审条件

第六条按本办法给予奖励的合理化建议或技术改进项目,应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原有事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

只指出问题、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题具体办法的,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效益性,是指方案、措施实施后可以带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第七条在岗位责任制范围内提出的建议,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可视同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学习、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于采纳单位的,也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第八条在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中,对加速进口设备、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等的国产化有改进性方法、措施或革新方案、设计的,可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但实施涉外技术合同已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能视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

第九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提出者所在单位不能采纳时,可向外单位提出。

采纳单位对提出者应视同本单位人员。

第三章奖金评定标准

第十条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者进行的技术改进,应经过企业、事业单位的实施,并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励。

第十一条对被采用的、可以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奖励分为五个等级:

(表略

第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的年节约或创造的价值,指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

其计算方法是自采用之日(应理解为实施后见经济效益之日)起,按十二个月计算,可以跨年度。

实施费用的分摊办法,由采纳单位自定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第十三条节约价值计算方法是:

(一)工时节约价值=(原定额工时-改进后定额工时)×计算期前一年平均工时费用×计算期实际产量-工艺改革费用

(二)原料、燃料、材料、动力、工具等节约价值=(原实际平均先进单位消耗定额-改进后实际单位消耗)×该物资单价×计算期的实际产量-工艺改革费用

(三)减少废品节约价值=成品或半成品单件价值×(改进前六个月的平均废品率-改进后六个月的平均废品率)×计算期计划产量-工艺改革费用

(四)工程设计节约价值=(单项工程的审定预算-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实施后的单项工程决算)×相同设计的单项工程施工项数-施工工艺改革等实施费用

前款各项中所称的工艺改革费用,是实施费用的组成部分,包括为改革工艺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及工艺改革后需增加的费用支出。

工艺改革费用中属于添置固定资产的,按其折旧年限平均分摊,其他一次分摊或逐年分摊。

本条第一款

(二)项中所称的物资单价,是指计算期内的国家牌价。

没有国家牌价的物资,按实际价计算。

如系替代材料,其单价应为替代前、后材料的单价差。

第十四条新工艺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创经济价值=(老工艺产品或半成品等的平均先进单位成本-新工艺产品或半成品等的单位成本)×计算期的实际产量

前款中所称的新工艺产品的成本指工厂成本,新工艺半成品的成本指工厂内部核算成本,均包括工艺改革费用。

第十五条新产品创经济价值计算方法是:

创经济价值=(计算期为十二个月的平均销售单价-单位产品平均工厂成本-单位产品平均销售费用-单位产品税金)×计算期实际销售量

前款中所称的单位产品税金为销售单价×税率。

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新产品,在计算时仍按原规定计算税金。

第十六条技术服务等其他方面创经济价值,由各行业根据具体情况自定计算方法。

第十七条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如有关管理、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环境保护等,应根据其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用评分方法决定奖励等级。

第十八条有关解决问题的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的评分标准是:

(一)解决问题重要性

解决重大问题35分

解决重要问题25分

解决较重要问题15分

解决一般问题5分

(二)应用范围

应用于全单位20分

应用于中层单位15分

应用于基层单位10分

应用于个别岗位5分

(三)进步水平

全国范围内进步40分

全公司范围内进步30分

局或区、县范围内进步20分

本单位内进步10分

第十九条对被采用的、不能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在按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标准计算出解决问题重要性、应用范围、进步水平三个单项分数的总和后,再按如下对应标准决定奖励等级:

奖励等级总分数

一85~95

二70~84

三55~69

四40~54

五25~39

各奖励等级的奖金额与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相对应。

第二十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实施前,实施单位的工时、原材料、燃料消耗指标已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按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一等奖以下的均提高一个等级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移植、推广国内已经应用的科技成果,在本单位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对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降低一个等级给予奖励;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第五等级的,可按该等级奖金额的百分之五十发给。

第二十二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经评审确定作为技术储备的,采纳单位应在本办法第十一条中第五等级的限额内酌情给予奖励。

作为技术储备的项目如以后投入实际应用,应当按照应用后的经济效益大小,评定相应的奖励等级。

实际应用后发放奖金时,应当剔除已经先行发给的奖金额。

第二十三条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项目(如建筑工程等),可预先估算其节约或创造价值的总额,除以实施年限,作为该项目的年节约或创造价值。

第四章奖励办法

第二十四条奖金应及时发给,必须实施十二个月后才能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实际累计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可以预先计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的项目,应从决定采纳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必须实施若干年后才能一次性见效的项目,应从估算出年节约或创造价值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给奖金的三分之一,待全部节约或创造价值实现后,补发差额部分。

第二十五条个人提出或完成的项目,奖金全部发给本人。

如本人已调离采纳单位的,采纳单位应负责将奖金、奖状转发本人。

集体提出或完成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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