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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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
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与专门化方向
专业名称:
美发与形象设计(750110)
专门化方向:
美发设计、化妆设计
二、入学要求与基本学制
入学要求:
初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基本学制:
3年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掌握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对应岗位必备的知识与技能,能够从事美发、化妆、美甲操作及相关营销与管理等工作。
具备职业生涯发展基础和终身学习能力,能胜任生产、服务、管理一线工作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四、职业(岗位)面向、职业资格及继续学习专业
专门化方向
职业(岗位)
职业资格要求
继续学习专业
美发设计
美发师
美发师(中级)
高职:
(1)人物形象设计
(2)艺术设计
本科:
(1)艺术设计
(2)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五、综合素质及职业能力
(一)综合素质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职业素养、竞争和创新意识。
2.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
3.具有良好的责任心、进取心和坚强的意志。
4.具有较好的人际交往、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6.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继续学习的能力。
7.具有运用计算机进行技术交流和学习处理的能力。
8.具有借助工具查阅中、英文技术资料的基础能力。
(二)职业能力(职业能力分析见附录)
1.行业通用能力:
(1)接待沟通能力:
具有运用普通话与顾客说话的能力,具有能与顾客说明服务的内容与流程的能力,具有正确说明产品功能及使用方法的能力。
(2)绘画能力:
具有与专业方向相关画图的基本能力,运用速写的能力。
(3)色彩应用能力:
具有感受和领悟色彩构成的表现方法与规律的能力,具体运用色彩设计妆面的能力。
2.职业特定能力:
(1)美发操作能力;具有熟练的洗发、护发、染发及卷杠的能力,具有初步专业剪发、吹风造型及烫发设计的能力。
(2)化妆操作能力;具有熟练的描化日妆、新娘妆、晚宴妆的能力,具有初步设计新娘盘发造型及晚宴盘发造型的能力。
(3)美甲操作能力:
具有熟练的指甲护理、手部护理、贴片甲制作的能力,具有初步水晶甲制作及光疗甲制作的能力。
3.跨行业能力:
(1)具有职业迁移的能力。
(2)具有创业能力。
(3)具有经营管理及现场管理的基本能力。
六、课程结构与教学时间分配
(一)课程结构
(二)教学时间分配
学期
学期周数
教学周数
考试
周数
机动
周数
周数
其中:
综合的实践教学及教育活动周数
一
20
18
1(军训)
1
1
1(入学教育)
二
20
18
2美发洗发卷杠实践/化K妆基本技能实践
1
1
三
20
18
2美发染发护理实践/化妆、美甲技能实践
1
1
四
20
18
2美发剪发烫发实践/化妆、美甲技能实践
1
1
五
20
18
2美发剪发吹风实践/化妆、美甲技能实践
1
1
六
20
20
19(顶岗实习)
—
—
1(毕业教育)
—
—
总计
120
110
30
5
5
七、教学进程安排
课程类别
学科
第一学期
第二学期
第三学期
第四学期
第五学期
第六学期
公共基础课程
必修课程
思想政治
2
2
2
2
2
实习
语文
3
3
3
3
4
数学
2
2
2
2
3
英语
2
2
2
2
3
体育
2
2
2
2
2
历史
2
2
计算机基础
4
4
选修课程
普通话
1
1
1
1
艺术(音乐/美术、书法)
1
1
1
1
社团活动
1
1
1
1
小计
20
20
14
14
14
专业基础课程
素描
4
4
色彩
2
2
2
服务心理学
2
2
2
中医美容技术
2
2
2
2
2
化妆品推销
2
2
2
服务礼仪
2
2
2
小计
6
6
10
10
10
专业技能课程
美发基础
2
2
1
头发护理
2
2
2
美发与造型
2
2
1
化妆基础
2
2
1
美甲基础
2
2
1
小计
4
4
6
6
6
合计
30
30
30
30
30
30
八、主要专业课程教学要求
1.公共基础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名称
教学内容及要求
学时
思想政治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结合办学特色、专业情况和学生发展需求,增加心理健康选修内容,相应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在部颁教材中选择确定
164
语文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其中限定选修(职业模块)54学时的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在部颁教材中选择确定
246
历史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历史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72
数学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数学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其中限定选修(职业模块)36学时的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选择确定
164
英语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英语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其中限定选修(职业模块)36学时的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选择确定
164
信息技术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具体教学内容结合专业情况、学生发展需要,依据课程标准确定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考试内容。
144
体育与健康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其中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教学内容,在课程标准的拓展模块中选择确定
164
艺术
执行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艺术课程标准》和省有关本课程的教学要求,注重与行业发展、专业实际相结合。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选择音乐和书法两名艺术课程,其教学内容依据课程标准选择确定。
36
劳动教育
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相关要求,劳动教育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18
2.主要专业(技能)课程教学要求
课程名称(课时)
主要内容
能力要求
素描
(128)
(1)目测原理;
(2)写生中的构图原理;
(3)轮廓造型原理;
(4)空间造型原理;
(5)骨骼、肌肉基础知识;
(6)五官知识;
(7)头部明暗规律;
(8)人物速写写生
(1)能够对构图、形体、结构、空间、
色彩、光感、质感、量感等视知觉要素方面的敏感感受与把握,用于形象设计课程中;
(2)掌握人物写实的基本规律、培养造型意识和造型能力;
(3)掌握素描写生的观察方法;
(4)掌握人物头部的骨骼肌肉基本知识、五官结构、造型特征及明暗规律;
(5)具有造型能力、观察能力、概括能力及表现能力;
(6)具有艺术审美观及鉴赏能力
色彩构成
(96)
(1)混色逻辑构成;
(2)色的采集、重构、转移;
(3)系列配色;
(4)对比与调和;
(5)配色构图;
(6)色的演绎;
(7)色调的研究;
(8)色彩形象;
(1)掌握色彩的物理光学原理;
(2)知道色彩构成的法则,掌握色彩构成表现要求;
(3)具有感受和领悟色彩构成表现方法与规律的能力;
(4)能够具体应用色彩构成在艺术设计中
美发基础
(220)
(1)毛发生理知识;
(2)洗发、按摩;
(3)标准卷杠;
(4)盘发的基本技法;
(5)综合盘发技巧
(1)掌握头发的基本构造、分类以及与
人体的关系;
(2)明确头部按摩穴位,掌握洗发的方法,能熟练进行洗发操作;
(3)明确卷杠的原理,能掌握标准卷杠的基本方法,能熟练进行标准卷杠操作;
(4)掌握盘发的基本技巧并能组合运用;
(5)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
美发与造型
(344)
(1)烫发与造型;
(2)漂染技术;
(3)剪吹技术
(1)理解发型的选择和造型创意;
(2)掌握发型的造型要素,理解发型的审美艺术;
(3)能根据个体情况选择发型,能规范操作;
(4)能初步做出新颖、时尚的发型
化妆基础
(220)
(1)化妆与化妆师;
(2)化妆基础知识;
(3)化妆色彩基础知识;
(4)局部化妆修饰技巧;
(5)化妆基本程序;
(6)生活日妆;
(7)生活晚妆
(1)具有美的意识,具有正确的化妆观念;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价值观念,具有良好的形象与仪态;
(3)准确掌握面部的结构名称,具有购买常用修饰类化妆品、化妆工具的能力及使用的能力;
(4)具有化妆常用色彩搭配的能力;
(5)掌握各局部化妆、生活日妆及生活晚妆的步骤与方法;
(6)具有实施化妆的基本技能
化妆与造型
(172)
(1)新娘化妆;
(2)新娘盘发;
(3)新娘化妆盘发整体造型;
(4)晚宴化妆;
(5)晚宴盘发;
(6)晚宴化妆盘发整体造型
(1)具有做化妆前的准备能力;
(2)掌握新娘妆、晚宴妆的化妆步骤与方法;
(3)具有新娘妆化妆、晚宴化妆的基本技能;
(4)具有做盘发前的准备能力;
(5)掌握新娘盘发、晚宴盘发的步骤与方法;
(6)具有新娘妆盘发、晚宴盘发的基本技能;
(7)具有做新娘、晚宴盘发化妆整体造型前的准备能力;
(8)掌握新娘、晚宴盘发化妆整体造型的步骤与方法;
(9)具有新娘盘、晚宴盘发化妆整体造型的基本技能
美甲艺术
(172)
(1)接待与咨询;
(2)自然指(趾)甲修饰;
(3)手部皮肤护理;
(4)贴片甲制作;
(5)彩妆指(趾)甲制作基础知识;
(6)半贴贴片、法式浅贴贴片水晶甲;
(7)单色水晶指甲的制作方法;
(8)外雕、内雕水晶指甲;
(9)法式水晶指甲造型要求;
(10)自然指甲加固光效凝胶甲的制作;
(11)单色延长光效凝胶甲的制作;
(12)时尚创意、彩色延长、内外镶嵌光效凝胶甲的制作方法
(1)具有接待顾客与沟通的能力;
(2)具有规范地对自然指(趾)甲进行指甲护理、手部护理、贴片甲制作、水晶甲制作及光疗甲的制作能力;
(3)具有制作主视C型弧度达到120以上,俯视微笑线光滑、清晰、两端等高的法式水晶指甲的能力;
(4)掌握排笔的运用技能;
(5)掌握水晶雕花技法
九、专业教师基本要求
1.专任专业教师与在籍学生之比为1:
18.3;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1人,占比16.7%,中、高级职称4人,占比66.7%;兼职教师2人,占比33.3%;均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2.专任专业教师都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专任专业教师均符合‘双师型’教师要求,具有高级美发师、高级化妆师或高级美甲师证书。
3.专业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专业能力,能够开展理实一体化教学,具有信息化教学能力。
专任专业教师均参加“五课”教研工作、教学改革课题研究、教学竞赛、技能竞赛等活动。
平均每两年到企业实践不少于2个月。
兼职教师经过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每学期承担不少于60学时的教学任务。
十、实训(实验)基本条件
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及课程设置的需要,按每班40名学生为基准,校内实训(实验)教学功能室配置如下:
教学功能室
主要设备名称
数量(台/套)
规格和技术的特殊要求
十一、编制说明
1.本方案依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9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制定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苏教职[2012]36号)编制。
2.本方案充分体现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的课程改革理念。
并突出以下几点:
(1)主动对接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岗位发展需求。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美发与形象设计职业岗位能力要求,确定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推进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与企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对接。
(2)服务学生全面发展。
尊重学生特点,发展学生潜能,强化学生综合素质和关键能力培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满足学生阶段发展需要,奠定学生终身发展的良好基础。
(3)坚持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坚持“做中学、做中教”,加强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融合,开展项目教学、场景教学、主题教学和岗位教学,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培养。
3.落实“2.5+0.5”人才培养模式,学生校内学习5个学期,校外顶岗实习不超过1学期。
每学年为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含复习考试),假期12周。
第1至第5学期,每学期教学周18周,机动、考试各1周,按30学时/周计算;第6学期顶岗实习18或19周,按30学时/周计算。
4.设置综合实训,主要用于技能强化课程,还可以用于如美发师、化妆师的职业技能鉴定考核等。
附录美发与形象设计专业职业能力分析
职业岗位
工作任务
职业技能
知识领域
能力整合排序
美发师
美发助理
(1)掌握接待礼仪和服务项目销售技巧;
(2)熟悉服务项目;
(3)能掌握客情预测方法;
(4)能按照礼仪规范接送顾客;
(5)能合理控制服务项目预订;
(6)能熟练受理与婉拒预订;
(7)能制作预订状况控制表;
(8)会建立和维护客户资料;
(9)会填写顾客服务项目消费账单;
(10)能熟练进行洗发操作;
(11)能熟练进行标准卷杠操作
(1)掌握头发的基本构造、分类以及与人体的关系;
(2)明确头部按摩穴位,掌握洗发的方法;
(3)明确卷杠的原理,能掌握标准卷杠的基本方法;
(4)掌握盘发的基本技巧并能组合运用;
(5)掌握发型的造型要素,理解发型的审美艺术;
(6)能根据个体情况指导顾客发型的选择,具有造型的能力并规范操作;
(7)能初步做出新颖、时尚的发型;
(8)具有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
一、行业通用能力
1.接待沟通能力:
(1)具有使用普通话与顾客说话的能力;
(2)具有与顾客说明服务的内容与流程的能力;
(3)具有正确说明产品功能及使用方法的能力
2.绘画能力:
具有与专业方向相关画图的基本能力,运用速写的能力
3.色彩应用能力:
(1)具有感受和领悟色彩构成的表现方法与规律的能力;
(2)能够具体运用色彩设计妆面的能力
二、职业特定能力
1.美发操作能力:
(1)具有熟练专业的洗发、护发、染发及卷杠的能力;
烫染护理
(1)掌握接待礼仪和服务销售技巧;
(2)能与顾客说明服务的内容与流程;
(3)能操作烫、染、护发的全套流程;
(4)能根据客人要求合理进行服务;
(5)能规范使用各项服务用品用具;
(6)能提供专业咨询信息;
(7)能与其他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剪发造型
(1)能掌握VIP客人的服务心理;
(2)能依个人状况指导顾客选择发型;
(3)能剪发、吹风造型并规范操作;
(4)能熟练使用各种饰发产品,完成有效销售;
(5)能初步做出新颖、时尚的发型,有一
定的艺术审美能力
化妆师
化妆助理
(1)掌握接待礼仪和服务项目销售技巧;
(2)熟悉服务项目;
(3)能掌握客情预测方法;
(4)能按照礼仪规范接送顾客;(5)能合理控制服务项目预订;(6)能熟练受理与婉拒预订;(7)能制作预订状况控制表;(8)会建立和维护客户资料;
(9)会填写顾客服务项目消费账单;(10)能熟练进行化妆前准备的操作;(11)能熟练进行生活日妆的操作
(1)具有美的意识,具有正确的化妆观念;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价值观念,具有良好形象与仪态;
(3)准确掌握面部的结构名称,具有购买常用修饰类化妆品、化妆工具的能力及使用的能力;
(4)具有化妆常用色彩搭配的能力;
(5)掌握各局部化妆、生活日妆及生活晚妆的步骤与方法;
(6)具有实施化妆的基本技能;
(7)掌握新娘妆、晚宴妆的化妆步骤、方法与基本技能;
(4)具有做盘发前的准备能力;
(5)掌握新娘盘发、晚宴盘发的步骤、方法与基本技能;
(7)具有做新娘、晚宴盘发化妆整体造型前的准备能力;
(8)掌握新娘、晚宴盘发化妆整体造型的步骤与方法与基本技能
(2)具有初步专业剪发、吹风造型及烫发设计的能力
2.化妆操作能力:
(1)具有熟练的描化日妆、新娘妆、晚宴妆的能力;
(2)具有初步设计新娘盘发造型及晚宴盘发造型的能力
3.美甲操作能力:
(1)具有熟练的指甲护理、手部护理、贴片甲制作的能力;
(2)具有初步水晶甲制作及光疗甲制作的能力;
(3)跨行业能力:
①具有职业迁移的能力;②具有创业能力;③具有经营管理及现场管理的基本能力
化妆造型
(1)掌握接待礼仪和服务销售技巧;
(2)能与顾客说明服务的内容与流程;
(3)能操作生活晚妆、新娘妆、晚宴妆的全套流程;
(4)能根据客人要求合理进行服务;
(5)能规范使用各项服务用品用具;
(6)能提供专业咨询信息;(7)能与其他人员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8)能掌握VIP客人的服务心理;
(9)能依个人状况指导顾客选择妆容;
(10)能依顾客要求进行盘发造型服务并
规范操作;
(11)能熟练使用各种修饰产品,完成有效销售;
(12)能初步做出新娘、晚宴整体造型,
有一定的艺术审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