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276678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1.38M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docx

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中药饮片行业分析报告

 

2018年11月

目录

一、行业管理体系、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4

1、行政主管部门4

2、行业自律4

3、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5

二、行业概况7

1、中药饮片概念及分类7

2、炮制的概念8

3、传统意义上的中药产业8

三、行业市场规模9

1、中药饮片市场规模9

2、下游行业旺盛的需求12

四、行业上下游的关系13

1、上游行业13

2、下游行业14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壁垒14

1、行业竞争格局14

2、行业壁垒16

(1)技术和工艺壁垒16

(2)政策壁垒16

(3)地域壁垒17

(4)人才壁垒17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17

1、有利因素17

(1)扶持中医药政策频出,中药饮片直接受益17

(2)悠久的中医药文化底蕴18

(3)人口老年化背景下的医药刚需拉动19

2、不利因素20

(1)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结构待整合20

(2)行业总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20

七、行业风险特征21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21

2、产品质量风险21

3、市场竞争风险22

4、政策风险22

一、行业管理体系、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中药饮片加工业属于医药制造业,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各企业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行业管理体系如下:

1、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各部门职责介绍如下:

2、行业自律

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包括中国中医药协会、全国中药饮片GMP生产企业同盟、中药饮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

行业自律协会具体职能如下:

3、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如下表所示:

二、行业概况

1、中药饮片概念及分类

我国中医药历史悠久,经过数千年的传承发展,已经形成了较完善的中医药理论和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是我国的国粹和瑰宝。

而中药饮片是中医药的精华所在,药材经过不同的炮制,其药性和功效会改变,被广泛应用于中成药制造、医院、药店、食品和保健品制造等方面,市场发展空间广阔。

所谓中药饮片是中药材经过按中医药理论、中药炮制方法,经过加工炮制后的,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的中药。

而中药材、中药饮片并没有绝对的界限,中药饮片包括了部分经产地加工的中药切片,原形药材饮片以及经过切制、炮炙的饮片。

中药饮片的品种多少与中药材的种类密切相关,根据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我国现有的中药材资源种类多达12807种,其中包括毒性中药材28种;另外根据中药材的形态分类,药用植物11146种,药用动物1581种,药用矿物80种。

其中,仅对320种常用植物类药材的统计,总蕴藏量就达850万吨左右。

因此,中药饮片种类繁多,细分品种则更为丰富。

详细如下图所示:

2、炮制的概念

中药饮片一个重要的过程是“炮制”。

中药材在制成饮片前,进行必要加工处理的过程,又称炮炙、修事、修治等。

由于中药材大都是生药,多附有泥土和其他异物,或有异味,或有毒性,或潮湿不宜于保存等,经过一定的炮制处理,可以达到使药材纯净、矫味、降低毒性和干燥而不变质的目的。

中药材加工、炮制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

发展脉络如下图所示:

2015年《中国药典》规定的炮制方法主要包括净制、切制、炮炙和其他制法,各类方法有助于提高中药疗效,消除或降低药物的毒副作用,改变药物的性味、功能和临床疗效。

3、传统意义上的中药产业

传统意义上所说的中药产业包括三大部分,即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构成了中药产业的三大支柱,且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上下游关系,如下图所示:

中药主要由中药材、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三部分组成。

根据我国2015年版《药典》规定,中成药的生产须以中药饮片作为原料,因此,从其在中药产业中所处的位置来看,中药饮片相当于“中药材炮制品”和“中成药原材料”的地位,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由于中药与国民健康息息相关,因此中药饮片在中长期仍属于朝阳行业。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纲要》显示,2016年国内中药行业工业总产值已超8000亿元,其中中成药约占75%,中药饮片占比近20%。

可见,中药饮片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备较强优势和广阔前景的战略性产业,在国内医药市场中具有重要地位。

三、行业市场规模

1、中药饮片市场规模

中药饮片行业虽历经数千年发展,但是其真正开始规范化和产业化的时间并不长。

近年来,随着GMP认证的强制化、饮片包装管理的逐步推行、国家炮制标准的逐步完善等措施的实施,行业整体的发展不断规范,为本行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2009年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中药饮片首次位列其中;2015年版的《药典》也大幅提高了中药饮片的收录数量及标准,2017新版医保目录更是严格限制中药注射剂,这些政策都将刺激中药饮片市场份额的大幅增长。

随着我国医疗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也在持续提高,这些因素都对本行业的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据中药饮片行业发展研究蓝皮书统计,2016年我国规模以上中药饮片企业销售收入总额1956.4亿元,2011-2016年复合增长率18.04%,2017年上半年增速达21.3%,领跑医药工业各大子行业。

2016年,中药饮片工业实现利润138.3亿元,同比增长8.6%;2017年上半年实现利润73.61亿元,同比增长22.78%。

行业利润总额十年间扩大了十多倍。

目前,中药饮片行业发展呈现明显地域性,安徽、吉林、四川、广东等排名前十省份合计总额约70%。

根据中药饮片行业蓝皮书发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我国共有中药饮片生产规模企业1754家,占全国药品生产企业数28.8%。

从医药工业细分子行业横向比较来看,据wind和联讯研究所数据可知,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中成药、生物药品、四类子行业,2006-2014年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16.4%、20.9%、22.6%和27.6%,中药饮片CAGR高达29.7%,排医药工业药物细分子行业的“Top1”。

同时,中药饮片在医药制造业中的份额占比也逐年提升。

2006年中药饮片在医药工业全行业中的销售收入比重为4.02%,2014年上升到6.41%,而2015年更达到6.59%。

从中药饮片销售收入占医药工业总产值比重来看,近年来均保持逐年上升趋势。

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试点改革全面推开,中药饮片已经是中药注射剂的最佳替代品之一。

此外,国家政策导向利好中药饮片产业的发展,在“取消零加成”和“降低药占比”的医改政策下,中药饮片均被排除在外。

伴随着养生热潮,国家加大了中药饮片行业的监管,中药饮片加工在未来也必将规范发展。

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计,2018-2023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行业销售收入将保持年均15%左右的市场增速,预计到2023年我国中药饮片加工行业销售规模将超过5000亿元。

2、下游行业旺盛的需求

我国的中医药历史悠久,经过数千年的发展,国内早已经形成相对比较成熟的民族医药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工业发展迅速,增速远高于GDP增速,是国民经济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作为中药饮片的下游中成药在医药行业中增长非常强劲。

随着我国药品监督管理的不断规范,中成药发展态势积极,工业总产值已从2012年的4253亿元增长至2016年的7223亿元,五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4.2%。

中药饮片的下游行业除了中成药制造业还包括医院(门诊)、药店,以及食品保健加工、餐饮服务等消费类行业,这些行业市场容量巨大且发展迅速,对本行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强有力的拉动作用。

由于化学药品存在一定副作用以及易出现抗药性,以中医药为代表的天然药物的应用逐渐在世界范围内为人们所认可,随着中医药文化的推广,中药饮片也逐渐被各国所接受。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中草药的开发利用在未来的10年内将在世界范围全面兴起。

我国中药饮片的海外市场成长空间也可以预期。

伴随着人们健康理念的深化、中药文化的传播以及中医理论的全球化推广,中药饮片行业的市场地位将持续提升,未来成长空间广阔。

四、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上游行业是种植、养殖和采集后的中药材行业,下游应用广泛主要是中成药制药业、医院以及保健、食品等零售行业。

1、上游行业

我国拥有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储量巨大,这是中药饮片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但随着对中药材需求量的迅速增加,单纯依赖野生中药材已远不能满足需要,目前,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优质企业持续进行中药材人工种植技术的深入研究,并大力推广中药材种植的GAP认证,多数动植物类中药材品种已实现人工种养殖和种植。

在2010年版药典中收载的616个药材品种中,生产供应以人工培育为主的达到近200种,人工培育供应量占中药材总用量的70%左右。

但农业作物易受到气候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在价格和产量上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导致中药饮片价格亦随之波动。

2、下游行业

行业的下游主要为制药厂、医院门诊和药店,以及食品、饮品和保健品等制造业。

当今国家把国民健康的重点放在病前的控制而非病后的治疗,而中药“治未病”的概念已深入人心,随着人们对养生保健的重视以及政府在积极加强各层级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并鼓励中医及中药产品在疾病治疗中的使用比例,这为中药饮片行业带来源源不断的需求推动力。

五、行业竞争格局及行业壁垒

1、行业竞争格局

我国中药饮片行业虽历经数千年发展,但是真正开始产业化的时间并不长,中小私营企业众多。

其中很多企业都是历史原因遗留下来的手工作坊转变而成,一般投资规模不大,专业化程度低,协作能力差,在产品的标准化、规范化、透明化方面落伍严重,市场整体呈现产品质量参差不齐、流通环节混乱等特点。

由于缺乏技术创新和工艺升级,同质化的竞争使得企业间相互压价,市场竞争无序。

2016年规模以上中药饮片企业实现销售收入为1965.4亿元。

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统计,行业中年销售额过亿的企业仅占约30%,不足5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占相当大比例,其中在主板上市的康美药业市场份额也只有约2.4%。

可见,中药饮片行业集中度处于非常低的水平,未来行业集中度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随着行业监管体系的日益完善,以及国家政策对中药饮片产业的大力扶持,未来中药饮片行业必然会朝着规模化、规范化发展,从生产粗放型的低端中药饮片向生产精细化的高端产品转变,具有较大的生产规模、良好的管理规范、严格的产品质量控制的企业将脱颖而出,而中小企业将面临着被淘汰或者兼并的风险,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行业整合已经是大势所趋。

2、行业壁垒

(1)技术和工艺壁垒

中药饮片行业规模化生产需要企业具备成熟的炮制工艺。

2015版《药典》以及《中药炮制规范》等对中药饮片炮制过程及产品品质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需要企业具备成熟的炮制工艺、过程控制技术和检测技术,以及高水平的质检仪器和现代化生产设备,并配合多年的炮制生产经验才能实现。

炮制过程需要对辅料投放、炮制时间、火候、切制技术等进行全面把握,对新进入者来说,若无高成本的研发投入、长时间的生产磨合,短时间内难以全面掌握,因此炮制技术壁垒构成本行业进入的主要障碍之一。

(2)政策壁垒

药品的质量与疗效直接关系到广大民众的健康,因此国家在医药行业准入、生产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药品行业的监督管理。

目前,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认证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GMP认证,否则不得继续生产。

新进入企业往往面临较高的政策要求和较长的产品审批周期,因而对其造成一定的政策壁垒。

此外,根据2017年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药饮片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技术的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加工业属于禁止外商投资的产业。

因此,一系列的政策性要求构成行业准入门槛,中药饮片行业具有较高的政策壁垒。

(3)地域壁垒

由于中药饮片生产所需药材的特殊性,在历史演化中全国逐渐形成四大药都,分别是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江西樟树、河南禹州。

目前我国已在四大药都的基础上,基本形成覆盖全国范围的17大中药材交易中心格局,其市场药材流通量已经占全国中药材交易总量的70%左右。

因此,在靠近中药材主产区和集散地的企业在获取优质原材料、节约运输成本、工艺经验交流等方面有先天优势,对区域外的企业形成进入壁垒。

(4)人才壁垒

中药饮片种类众多,从药材品质的甄选、切片、生产炮制等每个环节都需要经验丰富的技术人才,例如在炒制过程中,对于火候、时间、色泽、形态的把控,都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做出判断。

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过程,因此经验人才的稀缺可能会对新入企业形成人才壁垒。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扶持中医药政策频出,中药饮片直接受益

在去除“以药养医”的环境下,中药饮片享受特殊待遇,国家陆续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等多项政策文件,旨在2017年9月底前公立医院全部取消(除中药饮片外的)药品加成,同时要求公立医院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争到2017年在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

中药饮片是唯一被排除在该政策之外的药品种类,仍然享受药品加成,这会促使医院将增加中药饮片使用量。

据卫计委预计,该政策将造成药品费用减少超过1000亿元,而中药饮片作为化学药、中成药的替代品受政策利好。

此外,2017年新版医保目录严格限制中药注射剂,估计将使中药注射剂大品种销售额至少减少88.14亿,而中药饮片作为替代品将受积极影响。

因此,在零加成、降低药占比和新版医保目录的共同作用下,中药饮片行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行业将迎来增速拐点。

(2)悠久的中医药文化底蕴

中药饮片作为我国传统中药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过数千年的中医理论研究及丰富的临床经验,我国已逐步形成了独有的中医药理论体系,形成了悠久的中医药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群众中拥有着极其深厚的文化基础。

中药饮片作为我国国粹,无不体现着古老中医的精髓,是中医药传统文化的智慧结晶和载体,悠久的中医药理论与文化优势为我国中药产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为中药走向世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3)人口老年化背景下的医药刚需拉动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标准,当60岁以上人口比例达到10%,或65岁以上老人占比达到7%,就意味着该国步入老龄化社会。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60岁以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

根据民政局公布的《2017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2.41亿人,占总人口的17.30%;65岁以上人口达1.58亿人,占总人口比例已经达到11.40%,高于国际普遍公认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

我国社会人口结构老龄化现象正在加速,慢性疾病比例不断提升,对医疗保健产和服务的消费需求也更加旺盛,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将成为我国医药制造行业发展的持续动力,中药饮片行业也将持续受益。

2、不利因素

(1)行业内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业结构待整合

目前我国大多数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数量多、企业规模偏小,行业市场集中度低,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龙头企业仍然十分缺乏。

而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和生产能力低下,低端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部分中小型中药饮片加工企业采取低价竞争策略导致毛利率低下,行业短板明显。

由此可见,中药饮片行业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产业结构亟待整合。

(2)行业总体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

中药饮片产品的本特点与中药材品质的多样化密切相关。

由于产地、自然条件等不同,同一种类中药材的品质存在很大差异,同一品种的中药饮片也具有多种品级,加之炮制工艺的不同,则进一步增加了加工后的中药饮片等级,总体来说,同一品种饮片产品存在较多的等级划分,且目前行业内尚未形成严格、统一的划分标。

此外,在加工过程中,各饮片企业也可能存在各自差异化的包装、等级、规格、品相等划分标准,不同种类和等级的中药饮片价格可能存在很大差异。

由此可见,我国中药饮片市场的规范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中药饮片行业炮制的规范、统一仍然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七、行业风险特征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中药饮片的上游行业为中药材的种植和采集行业。

在供给方面,因中药材采取种植方式,与农产品有一定类似属性,同时相比于农产品,市场容量相对较小,造成了价格波动性较大的现象。

中药材价格变化的影响因素,既包括种植产量与生长周期、野生资源数量、自然灾害以及人为炒作等供给方面因素,也包括制药企业等生产需求、消费者直接需求、疫情爆发等需求方面因素,供需之间不平衡的矛盾导致价格波动加大。

中药材价格波动加大,不利于下游企业的稳定生产及市场销售,若中药材价格上涨幅度过大,将导致企业经营成本的增加,从而降低企业的盈利能力。

2、产品质量风险

中药饮片产业前端问题较多。

由于人工种植、繁育药材、现代育种技术、农药化肥激素类滥用、跨区域种植等原因,导致目前药材与传统药材之间,有些品种已经发生改变,甚至药检所等研究机构保留的药材标本与现行的药材标准不符。

而农户出于经济利益和加工便利等因素,初加工时有违传统采集方法,导致一些中药材来源合格品较少。

长期以来中药饮片质量评价长期使用外观、颜色、气味、水分等相对简单的表观评价标准,缺少诸如关键有效成分、农残、重金属有害成分检测等量化评价。

因此,生产饮片的药材质量,直接影响到饮片的质量。

3、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中药饮片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国内私营企业数量众多、规模普遍不大、行业集中度不高。

针对基础饮片生产的数量较多,这将促使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激烈的同业竞争会导致企业平均利润下降的风险。

规模较小的企业,可能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4、政策风险

随着国家促进中医药发展的战略及相关扶持政策相继出台和实施,加速推动了中药饮片在内的中药行业的快速发展。

陆续出台了包括新版药品GSP、GMP和中药材GAP的认证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制度,将加速推进我国医药行业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但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逐步深化,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将面临修订与完善。

如果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法规或行业标准,提升现有产品标准及价格等级,将对中药饮片行业产生震荡和调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