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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复习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1.简要分析下列事项是否正确:

(1)2003年A股份有限公司以“财政部门无权对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会计检查”为由,拒绝市财政局的年度检查。

(2)2003年4月,市财税部门对B公司在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B公司3月份会计王某休产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答案:

(1)A公司拒绝市财政局对该公司会计工作检查的理由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理由是:

《会计法》规定,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各单位的会计工作实行监督。

各单位必须自觉接受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市财政局有权对A公司进行会计检查。

【P49】

(2)B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理由是:

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P73】

 

2.2004年4月,某市财政局派出检查组对市属某企业的会计工作进行检查。

检查中了解到以下情况:

(1)2003年10月,新厂长李某上任后,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原会计科科长赵某调到计划科任科长,提拔会计钱某任科长,并将厂长孙某战友的女儿李某调人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李某没有会计证。

(2)2003年11月,会计周某申请调离该厂,厂人事部门在其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的情况下,即为其办理了调动手续。

(3)2003年12月10日,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

会计科长吴某称当时曾口头向厂长反映这样做不妥,但厂长仍要求其办理。

(4)2002年1月6日,该厂档案科会同会计科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经厂长签字后,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监销。

经查实,销毁的主主计档案中有一些是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

(5)该厂2002年10月以来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是用圆珠笔书写的,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

(6)、该厂资金紧张,需要向银行贷款500万元。

厂长请返聘的张会计对公司提供给银行的会计报表进行技术处理。

张会计很清楚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做技术处理是很危险的,但在厂长的反复开导下,张会计感恩厂长平时对自己的照顾,于是编制了一份经过技术处理后漂亮的会计报告,该厂获得了银行的贷款。

  要求:

  1、请指出上述

(1)-(5)情况中哪些行为不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针对(6)分析张会计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中的什么内容,这些内容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2.答案:

(1)情况

(1)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P10】

①厂长在未报经主管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将会计科长赵某调任计划科长,提拔会计钱某任会计科长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会计法》规定,对国有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的同意。

②厂长将其战友的女儿李某调入该厂会计科任出纳,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工作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第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第二,《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2)情况。

(2)中会计周某没有办清会计工作交接手续即办理调动手续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P77】

理由是: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3)情况。

(3)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该厂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取5万元用于职工福利的行为不符合规定,理由是: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各银行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②会计科长吴某仅以口头方式向厂长反映坐支行为,而对坐支行为未予制止和纠正,不符合法律规定。

理由是:

《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认为是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要求处理。

(4)情况(4)中销毁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的行为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P41】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5)情况。

(5)中有以下行为不符合规定:

①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用圆珠笔书写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登记账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②会计账簿未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有跳行、隔页现象不符合规定。

理由是: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种账簿要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32】

针对要求2:

分析如下:

【第五章】

  

(1)首先张会计的行为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客观公正原则,此原则的要求是:

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

  其次张会计的行为还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坚持准则原则,此原则要求:

熟悉准则;遵循准则以及坚持准则。

 

3.某大型国有企业,2003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该企业新领导班子上任后,作出了精简内设机构等决定,将会计科撤并到企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企管办”),同时任命企管办主任王某兼任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科撤并到企管办后,会计工作分工如下:

原会计科会计继续担任会计;原企管办工作人员、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

企管办主任王某自参加工作后一直从事文秘工作,为了使王某尽快胜任会计主管人员岗位,企业同意王某半脱产参加会计培训班,并参加2004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2月,原会计科长与王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人事科长进行监交。

(3)6月,档案科会同企管办对企业会计档案进行了清理,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按规定程序全部销毁,其中包括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

(4)8月,经该企业负责人批准,某业务往来单位因业务需要查阅了该企业2002年有关会计档案,对有关原始凭证进行了复制,并办理了登记手续。

(5)10月,企管办在例行审核有关单据时,发现一张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其“金额”栏中的数字有更改现象,经查阅相关买卖合同、单据,确认更改后的金额数字是正确的,于是要求该发票的出具单位在发票“金额”栏更改之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之后,该企业予以接受并据此登记人账。

(6)9月9日,公司人事部门从外省招聘了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会计人员。

该高级会计师持有外省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业务档案资料仍保存在外省的原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

(7)12月1日,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以后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王科长签字,盖章后报出。

请分析: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任命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工作岗位分工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销毁会计档案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规定之处?

分别说明理由。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说明理由。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明理由。

(6)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是否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如需办理?

应怎样处理?

(7)该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为什么?

 

3.答案:

(1)该企业撤并会计机构有违法之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一个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往往取决于以下原因:

一是单位规模的大小;二是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三是经营管理的要求。

所以,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56】

任命王某为会计主管人员有违法之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王某不具备法定资格,既无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往从事的又是文秘工作,不能做会计主管人员。

【10】

由王某的女儿担任出纳工作,也是违法的。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其中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因此,王某做为会计主管人员,其女儿不能在本单位任出纳工作。

【73】

(2)该企业在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中有违法之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而该企业则是由人事科长进行监交,不符合法律规定。

【77】

该企业销毁会计档案中有违法之处。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外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而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所以,并非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一律销毁。

【41】

(3)该企业向业务往来单位提供查阅会计档案、复制有关原始凭证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40】

(4)该企业对购买计算机的发票的处理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为,法律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

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该企业购买计算机的发票是金额有错误,不能更正而应重开。

【26】

(6)该公司招聘的高级会计师需要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因调任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且到其他地区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到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并于办理调出手续后的90日内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重新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65】

(7)公司董事会作出关于对外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的决定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37】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

  2003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003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外购一批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帐支票

  要求:

  

(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单说明理由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帐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多少

  标准答案:

(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因会计科长王某是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77】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

银行处罚的金额为300000×5%=15000元,供货方要求的赔偿金额为300000×2%=6000元【138】

 

5.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

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

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

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

(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

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

(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41】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12、87】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80】

 

6、某市财政局在2006年4月《会计法》执法检查中,发现某小型企业为节省开支,只任用了两名会计,其中已取得会计师职称,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王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登记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稽核工作,另一名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

该企业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以便负责人日常应酬。

会计主管王某发现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举报,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

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另外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

由于该会计主管人员经验不足使得该单位会计管理混乱,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并仍秉承单位负责人意图,私设小金库。

要求:

1)请逐项分析上述哪些行为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

2)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该企业违反会计法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

1)上述违反会计法的行为有:

(1)任用尚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张某担任出纳工作,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从

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10】

(2)张某被单位负责人指定担任出纳工作,兼记日记账、各种明细账和会计档案的保管,违反了《会

计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的规定;【73】

(3)出纳员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意下,将收到的下脚料销售款5000元另行存放不入账,属于私设“小金库”,违反了《会计法》第十条关于“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规定;【19】

(4)上级主管部门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责令其自行纠正,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条“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规定;【89】

(5)该企业负责人遂以工作需要为由,将会计主管王某调离会计工作岗位,有挟嫌报复之意,违反《会计法》第五条第三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规定;【88】

(6)聘用一名应届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生担任会计主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关于会计主管人员任职条件的规定;【10】

(7)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会计核算中时有多报、漏记的会计差错发生,违反了《会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六条关于不得随意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规定。

【84】

2)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任用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私设小金库和会计处理方法随意改变等违反《会计法》一般规定的行为应作出的处理是:

【85】

  

(1)责令限期改正。

该企业应当按照市财政部门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更换会计主管人员,任用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担任出纳会计,将另行存放“小金库”的款项办理入账手续,调整和清理账目。

  

(2)罚款。

市财政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危害程度,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3)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受打击报复的王某,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级别。

  (4)该企业单位负责人如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对将检举材料一并转给该企业的责任人,应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某乡镇企业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

该企业所在地的县政府财政部门在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会计主管人员方某处以3万元罚款;乡政府认为方某的行为已经表明其不再适合担任会计工作,还吊销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要求:

请指出该案例中违反《会计法》规定之处,并简述理由。

答案:

(1)对会计人员方某处以3万元是不妥的,就该案例按《会计法》规定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视情节严重危害程度,责令限期改正的同时,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责任人或主管人员,可以并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87】

    

(2)乡政府对会计人员方某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不符合规定的,《会计法》规定,违反会计法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87】

    (3)根据《会计法》规定,违法行为造成严重的后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分别定罪、量刑【87】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开成公司因购货向浩新公司签发了一张汇票,金额记载为20万元,签章为开成公司公章,出票日期为2月12日。

浩新公司收到汇票后在规定期限内向付款人银行提示承兑,但银行以票据不符合要求而拒绝受理。

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和票据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汇票上的出票日期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

并说明理由。

(2)该汇票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

并说明理由。

(3)银行拒绝受理的行为是否合法?

1.答案:

(1)不符合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规范写法为“零戒月宣拾或日”。

【102】

(2)不符合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101】

(3)合法。

因票据填写不符合要求,导致票据无效,银行有权不予受理。

【103】

 

2.甲向乙签发了一张10万元的支票,出票日期为2004年3月1日,乙于3月5日背书转让给丙。

要求: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丙应当在何日前提示付款?

(2)如果丙在4月20日提示付款,是否?

丧失票据权利?

(3)如果丙于2004年12月20日才提示付款,是否丧失票据权利与民事权利?

(1)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日。

丙应当在3月10日前提示付款。

【138】

(2)由于已过提示付款期,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但持票人的票据权利并未丧失,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138、121】

(3)票据权利丧失,但仍然享有民事权利。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

【121】

 

3、某食品公司2005年发生以下事项:

(1)1月,公司财务科负责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的会计张某提出休产假。

因公司一时没有适合的人选,公司董事长与财务科长协商后,指定财务科出纳王某代管张某的会计工作。

之后财务科长让张某与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的交接工作。

(2)3月,公司档案科会同财务科对公司会计档案进行清理,王某负责编制会计档案的销毁清册,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按规定程序将保管期已满的会计档案全部销毁。

事后发现,在销毁的会计档案中,有一些保管期已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发票、票据。

(3)5月,公司供销科转来与外购原料有关的发票和单据,王某在审核时发现两张发票的金额栏数字有更正迹象,更正的金额处加盖了出具发票单位公章。

王某与有关购销合同、入库单等资料核对,确认为笔误后,据此登记入账。

(4)8月,某业务往来单位需要到该公司财务科提出查阅公司有关会计档案,王某认为该单位是公司的长期客户,较熟悉,遂向其提供了公司有关会计档案供其查阅。

(5)9月,公司一供货商上门催要逾期货款,经公司董事长同意,财务科长让王某开出一张40万元的转账支票给供货商,供货商向银行提示付款时,银行以该公司的银行存款余额不足40万元为由予以退票。

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和会计、金融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指定出纳王某代管会计张某承担的工作,并让会计张某与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

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将一些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发票,单据销毁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出纳王某受理“金额”栏有更正的发票,并据此登记入账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该公司出纳王某向一长期客户提供公司会计档案供其查阅是否违反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5)该公司签发40万元转账支票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标准答案:

(1)该公司指定出纳王某代管会计张某承担的工作不合法。

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P73】

公司让会计张某和出纳王某自行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不合法。

因为根据会计法的规定,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需要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应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进行监交。

【77】

(2)违反。

根据会计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41】

(3)违反。

因为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只能重开,不得更正。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经过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6】

(4)违反。

单位会计档案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

【40】

(5)属于签发空头支票的行为。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的,因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138】

 

4、三星公司某采购人员持由该公司开户银行签发的,不能用于支现现金的银行本票,前往某销售公司购置一批价值100万元的商品,在前往途中,由于该采购人员保管不慎,银行本票被盗。

随后,三星公司根据该采购人员的报告,将银行本票被盗通知该银行本票的付款银行,要求挂失止付。

但该银行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拒绝办理挂失止付。

问:

(1)该银行拒绝挂失止付是否正确?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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