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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豫龙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1

1.1镇域概况1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2

2规划目标3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3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3

2.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3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4

3.1农用地结构调整4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4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5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6

4.1耕地保护6

4.2基本农田保护6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7

5.1城镇用地7

5.2农村居民点用地7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7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9

6.1生态建设9

6.2环境保护9

7土地整治10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1

8.1土地用途分区11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11

9重点项目安排12

10村土地利用控制13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14

11.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14

11.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14

11.3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14

11.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14

11.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15

附表16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豫龙镇人民政府对《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豫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豫龙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豫龙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65.15平方公里。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镇域概况

豫龙镇地处荥阳市东部,距郑州市中心10公里,东与郑州市中原区相接,西临荥阳市新城区,南与贾峪镇毗连,北与广武镇相邻。

东西宽度为8.2公里,南北长度为14.6公里,总面积为65.15平方公里。

豫龙镇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部,涉及中心城区面积1364.71公顷,涉及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959.73公顷;荥阳市产业集聚区位于荥阳市中心城区东南部,涉及豫龙镇面积1448.61公顷,其中大部分包含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面积为1058.11公顷,其余部分在中心城区扩展区内面积为390.21公顷。

郑州宜居健康城位于豫龙镇西部,占地面积1785.53公顷,是郑州都市区“六城十组团”中的重要产业组团。

以医疗保健为主导产业,整合医药、休闲、养老、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进一步促进医疗健康产业集聚,带动城市组团开发。

其发展定位:

建设郑州都市核心区的医疗综合服务区、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医疗保健基地。

豫龙镇交通区位优势非常明显,由郑州西南绕城高速公路豫龙站可进出连霍、京珠等全国高速网和省内通往各地市高速;由310国道、中原西路向东可直达郑州市中心;郑西铁路客运站即在镇政府南1.8公里处;西气东输以及南水北调工程穿境而过。

全镇辖28个行政村,166个村民组,人口5.19万,镇区现有标准工业园区3个,总面积17.5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完备,配套完善,配有500Kv变电站。

2014年,全镇生产总值1030577万元;固定资产投资890323万元;农业总产值47993万元;工业总产值1455902万元;财政收入33394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629元。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3380.06公顷,比现行规划上级下达规划目标3004.01公顷多了376.05公顷,完成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

2014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1961.09公顷,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1961.09公顷(境外27.98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豫龙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2793.08公顷,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2680.49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274.98公顷,2014年全镇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2198.41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538.20公顷,2014年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430.13公顷;《现行规划》豫龙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949.09公顷,2014年新增建设用地规模709.65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未突破,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实施较好。

1.2.3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上级下达给豫龙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869.25公顷、165.88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641.34公顷,占下达指标的73.78%;全镇补充耕地25.11公顷,占下达指标的15.14%,补充耕地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

1.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

2014年豫龙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314.31平方米/人,高于规划期末246.11平方米/人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详见附表1。

2规划目标

根据荥阳市下达豫龙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豫龙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1706.00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46.84公顷。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303.8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778.74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90.30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525.06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87.98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87.01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56.14公顷以内。

2.3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271.99平方米。

详见附表2。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642.0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5.90%;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3034.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6.58%,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净减少607.32公顷。

3.1.1耕地

2014年耕地面积3380.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1.88%,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2663.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0.88%,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减少716.85公顷,减少的耕地主要为建设占用。

3.1.2园地、林地

2014年园地面积16.7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0.26%,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168.3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58%,规划期间净增加151.57公顷;2014年林地面积14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8%,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林地面积113.1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4%,规划期间净减少29.15公顷。

3.1.3其他农用地

2014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02.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8%,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89.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8%,规划期间净减少12.88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2680.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14%;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3302.5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0.69%;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622.07公顷。

3.2.1城镇工矿用地

2014年,全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1430.1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95%,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1890.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02%,规划期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加460.16公顷。

3.1.2农村居民点用地

2014年,全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768.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79%,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887.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62%,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面积净增加118.92公顷。

3.1.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2014年交通水利用地面积413.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35%,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交通水利面积增加到456.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7.01%,规划期间交通水利面积净增加42.99公顷;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面积未发生变化。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豫龙镇其他土地面积192.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5%;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177.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规划期间其他土地面积净减少了14.75公顷。

详见附表3。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耕地保护

根据荥阳市下达给豫龙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镇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46.84公顷。

本次调整豫龙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位于留村、西张寨村、二十里铺村、王寨村、槐西村、樊砦村、黑张村、翟寨村、茹寨村、焦寨村、石柱岗村、赵家庄村、碾徐村、罗垌村等14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赵家垌村、蒋寨村、寨杨村等3个行政村。

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784.46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乡镇自行补充耕地67.61公顷(全部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其他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占补平衡,规划期间全镇净减少耕地面积716.85公顷。

4.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豫龙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1706.0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1675.99公顷(飞入地10.07公顷不作为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另有飞出地40.11公顷纳入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1706.03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主要分布在毛寨村、关帝庙村、兴国寺村、京襄城村、蒋寨村、晏曲村、赵家庄村、瓦屋孙村、陈庄村、寨杨村、茹寨村、郝寨村。

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1933.11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51.14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赵家庄村、关帝庙村、碾徐村、陈庄村;调出基本农田308.26公顷。

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南张寨村、郝寨村、毛寨村、兴国寺村、关帝庙村、赵家庄村、陈庄村、晏曲村、蒋寨村。

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1675.99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7.00等,比调整前减少257.12公顷。

详见附表5。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用地

豫龙镇是荥阳市委、市政府实施“东引东进”经济战略的最前沿乡镇,是荥阳市“河南产业集聚区”所在地的主体镇,产业发展战略定位为汽车工业、纺织服装工业。

规划期内以镇驻地为中心,主要向北、向东方向发展,西边与荥阳市中心城区和产业聚集区相连。

涉及中心城区面积1364.71公顷,涉及中心城区扩展区面积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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