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重庆市法制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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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重庆市法制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题库

2014年度重庆市法制理论知识学习考试题库

一、单项选择

1、《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有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3、《宪法》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5、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6、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7、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应当向消费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表明正确使用商品的方法以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8、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9、大众传媒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0、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应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1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12、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13、消费者购买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1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争议解决方式的是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仲裁。

15、下列是某店堂的告示内容,其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钱物请当面点清,否则后果自负。

16、甲为其2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10天才恢复健康。

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甲打算为此采取维权行动。

下列是甲的一些维权措施,其中属于不当措施的是直接申请仲裁,要求商场和厂家连带赔偿甲某全家所受的精神损害。

17、消费者王某在购买商品后,发现商品存在瑕疵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项王某既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18、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

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19、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0、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1、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22、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3、小李在一家商店选购电视机,觉得该商店电视机的款式、质量不合心意,正打算离开时,被该产品促销员拦住。

该店员要求小李必须买一台,否则不许离开。

该促销员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公平交易权。

2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

25、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

26、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工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2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的,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8、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29、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0、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

31、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5、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6、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37、用人单位违法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8、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9、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法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0、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41、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42、环境保护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众健康。

43、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44、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45、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46、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制定的主体是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47、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4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49、国家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50、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的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

51、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52、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期计算。

53、同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54、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

5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查验出厂食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安全状况,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检验合格证号、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56、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十倍价款的赔偿金。

57、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58、食品检验实行食品检验机构与检验人责任制。

59、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进货记录制度,进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0、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未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义务,在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61、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62、违法《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有关部门对检验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检验人员依法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

63、农民个人销售其自产的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许可。

64、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可以对食品实施免检。

65、对于确认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主动召回的,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责令召回。

66、某明星为某食品产品代言,结果证实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由此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该明星应承担连带责任。

67、2003年安徽阜阳出现的部分因食用劣质奶粉而形成的“大头娃娃”的患病原因主要是奶粉中蛋白质严重不足。

68、违法食品安全法规定,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的,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69、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经许可生产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70、机关、单位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的,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24小时内向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1、机关、单位发生泄露国家秘密案件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未采取补救措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72、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73、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

74、公民的作品权利,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的是发表权。

75、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76、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77、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78、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79、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80、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

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81、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8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已经进行了三次修改。

83、《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84、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85、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者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86、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

87、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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