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3246077 上传时间:2022-11-21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7.4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docx

完善职教高考制度的思考与建议

以2019年国务院颁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标志,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进入全面构建“职教高考”制度的新时期。

职教高考制度是我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的制度,是具有类型教育特点的一项职业教育基本制度。

分析研究了职教高考相关政策,探讨了在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要求下制度改革应关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提出了以“五性一化”为特点、以六种入学通道为主体、以三项机制为突破点的改革建议,勾绘了职教高考改革路线图。

职教高考;考试招生制度;类型教育

一、如何理解职教高考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职业教育是一种教育类型,并提出“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提高生源质量,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这为我们研究和思考职教高考问题提供了逻辑起点和主要依据。

1.职教高考制度是我国高等职业学校招收新生的制度,由一系列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选拔需要的考试招生制度组成,是具有类型教育特点的一项职业教育基本制度。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通称“普通高考”)制度自1952年建立以来虽经多次调整,但作为普通教育体系内部考试招生制度的基本性质没有变化。

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高等职业教育办学类型之后,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仍被列为普通高考的一部分,一直作为专科层次安排在本科学校招录顺序之后。

20多年来,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不断改革,出现了“自主招生”“单考单招”“贯通培养”等多种形式,并对考试内容和技术环节作了改进,但总体上还是在普通高考制度框架下,服务普通高中教育之后的升学考试。

目前,国务院文件明确职业教育的类型属性,提出了设立职教高考问题,职教高考是普通高考的一部分,还是在普通高考之外相对分离、自成一体?

显然应该是后者。

当然,职教高考与普通高考同属高等教育层次的选拔性考试招生制度,招考对象有一定程度的交集,两种高考不可能完全独立、绝对割裂,要在国家层面加强对两种高考的政策统筹,增强良性互动,服务广大考生。

2.职教高考制度的特殊性集中体现在“就业”这个特殊使命上,制度设计不能偏离这个目标。

职业教育是从职业出发的教育,职业是逻辑起点,就业是最终目标。

按理说,想通过正规学习实现就业的应选择报考职教高考,想通过正规学习之后继续升学的应选择报考普通高考,但实际情况不像这样单纯,就业和升学都是学习者的需求,往往要统筹兼顾。

在世界范围内,加强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发展终身教育导向的职业教育成为一个重要趋势,发展高等教育层次职业教育受到了普遍关注。

要处理好同一种教育兼有“就业”“升学”两种教育目标,根本办法是构建融合就业和升学的教育标准体系,为职业教育学历层次与社会用人体系建立起逻辑联系。

3.职教高考的复杂性源于招考对象的广泛性、多元性,要考虑为不同生源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按照“体系”“类型”的观点看职教高考,它首先应是职业教育体系的“内部”升学制度,通过职教高考将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有机连接起来;其次是面向体系外其他类型教育毕业生、其他社会成员等更广泛群体开放的“外部”招生制度,为那些想通过职业教育走向就业的人们提供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

因此,“多种入学方式”应主要指职业教育体系的“内部升学”和面向体系之外的“外部招生”两大类,体现出高等职业教育的包容性。

“多种学习方式”则属于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范畴,就是为不同类型的学习者提供个性化的课程及学习方式,高等职业教育针对传统生源、非传统生源时体现出更强的适应性。

包容性与适应性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标志,是服务终身学习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需要,是职教高考改革大方向。

4.职教高考的考试招生办法应该因生源对象多元而形式方法多样,重点考查报考者的文化基础和技能专长,鼓励每个学校或专业设立各具特色的招录标准。

在个人先前学习基础、学校招录标准、招考方式、专业培养方案、就业去向的完整逻辑中判别职教高考具体考试招生办法的科学性,尊重学校考试招生自主权并建立招考标准、过程、结果的公开公示监督制度。

国务院文件中提出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是职教高考的总体原则或要求,但还需要针对不同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之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如对于“内部升学”而言,应将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成绩作为考查重点,使平时成绩优者有较大可能获得学习深造机会,体现高职招生对中等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视,发挥职业教育体系内高一级对低一级教育层次的拉动效应。

5.职教高考具有满足“提高生源质量”要求的选拔性质,但制度设计又不能仅仅局限于实现选拔目的。

职业教育的定位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那么职教高考不能“为考而考”“为选拔而选拔”,必须要照顾到学生就业。

从这种意义上看,高职学校招录新生的过程也是建立考生与未来就业之间联系的过程。

普通本科教育不是一开始就导向就业的,但高等职业教育从专业设置、教育目标等方面早已确立了就业导向,所以职教高考除有着与普通高考相同的选拔性考试功能之外,还有诸如就业导向等其他重要功能。

从道理上讲,除了体现招生学校的意愿之外,职教高考要更加尊重考生个人志愿、社会用人单位意见。

所谓“生源质量”,不能仅仅理解为考生在选拔性考试中获得的成绩,还要关注那些成绩上可能不是最优化,但比较匹配未来职业以及适应变化能力最优化的考生,这是一个新的“生源质量观”。

二、对高职招生现存主要问题的分析

2013年4月,教育部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4类招生对象设计了6种考试招生方式。

①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开了3条升入高职学习路径,即参加普通高考的考试招生办法、高职学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和部分特殊专业的综合评价招生办法,增加了学生的选择余地和升学机会。

②拓宽了中职毕业生升入高职学习路径。

中职毕业生对口升高职,实行以专业技能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招生办法。

③针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招生办法,招生限定在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以及一些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采取“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

④为技能拔尖人才提供了免试入学政策。

该《指导意见》实施以来,扩大了高职生源渠道,改善了生源结构,推动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但随着形势变化也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1.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应有利于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在高职教育得以加强的同时也要带动中职教育发展,建立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下中职、高职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但从实际效果看,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对中职教育发展没有起到应有的带动作用,甚至出现了一些消极影响。

一是在鼓励中高职衔接、大幅提高中职毕业生升学比例(很多省份超过20%,甚至有的达到60%以上)的政策驱动下,中职教育越来越像升学准备教育,越来越偏离了就业导向,失去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职教特征的中等职业教育面临着“名存实亡”危机。

二是近年来中高职贯通招生专业不断增加、招生计划所占比重持续加大,有的地方把中高职贯通的“三二分段制”和“五年一贯制”的培养都放在高职学校完成,实际上挤占了本属于中职招生的计划,直接影响了中职发展空间。

三是《指导意见》所列高职6种招生方式更有利于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从而造成了初中后教育分流越来越偏向普通高中,职普教育比持续走低。

2.《指导意见》所列4类招生对象的主体仍然是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传统生源。

虽然对“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开了口子,但需要“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高等职业学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高等职业学校免试录取。

”这类群体人数少、实际录取难度大,招生大门对社会成员敞开得还不够。

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高职扩招100万人,要改革完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鼓励更多应届高中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报考。

2019年底统计实际完成扩招116.5万人。

非传统生源大幅增加,给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了新挑战,现有办法难以适应。

有关资料表明,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普及化都要引起高等教育机构中学生成分的显著变化,成人大学生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如1985年美国高等教育机构中25岁以上的学生就占到了42%,英国为32%,法国为31%,前联邦德国为47%。

当前,我国即将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从2019年高职扩招透露出来的政策信息判断,我国高等教育的包容性、开放性会首先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发生,将来成人大学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高职学校会成为新常态,高职考试招生制度必须做出回应。

3.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枢纽。

《指导意见》受当时文件出台背景条件所限还达不到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改革要求。

一是相关政策措施属于局部试点性质,不具有普遍适用性。

如“单独考试招生办法”主要由国家示范性、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学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等试行。

虽然试点取得了预期成效,但同时也加大了原本就存在的高职院校之间、专业之间政策供给不平等及由此产生的发展不平衡。

二是高职招生计划管理和考试录取规则仍在普通高考制度的统一框架内,高职是大学本科之后的专科层次招生的制度安排没有变化,社会认为高职是低层次高等教育的现实没有改变。

近年来学龄人口总体数量减少明显,很多省市依然在原有招生计划管理体制下制定高职招生计划,本科计划有保障、高职专科计划“吃不饱”,出现高职招生计划数大于实际生源数的问题,相当一批高职学校按计划招不满学生。

《指导意见》提出高等职业教育考试“逐步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分离”,实际上高职考试招生不是一个分离出来怎么组织考试的技术问题,更重要的是围绕招生“为谁选才、选多少才、去哪里选才、怎么选才”构建管用、配套的政策体系。

三是高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没有触及普通高中改革,整个教育体系没有协调联动。

2018年,大约46%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升入高职学校,占当年高职招生总量的70%左右。

既然普通高中毕业生占据了高职生源主体,那么普通高中理应在学制、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等方面适应高职教育需要并为其奠定教育基础。

但实际情况恰恰相反,普通高中是以普通高考为指挥棒、以普通本科教育为升学指向。

此外,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时间安排与普通高中学制不衔接,高中毕业年级的学生参加高职春季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之后有将近一个学期的时间没有得到科学合理利用。

因此,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也需要及时跟进。

以2019年《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颁布为标志,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入全面构建“职教高考”制度的新时期。

上述提到的若干问题,都需要在职教高考改革中加以纠正和完善,形成符合类型教育规律的职教高考制度,为推进我国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

三、高职本科新情况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高等职业教育办本科的问题正式摆上议程。

这就意味着将有职业本科学校(高职本科)、职业专科学校(高职专科)两类学校或专业要通过职教高考招收新生,职教高考制度涵盖了高职本科考试招生制度、高职专科考试招生制度,显然又增加了复杂性,需要从多个维度综合考量。

1.要明确本科与专科两个学历层次的职业教育标准。

“高职本科与专科的区分度是什么”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问题,仅从学制或者高考录取分数上区分还触及不到高职本、专科区分度的实质。

要避免用普通高等教育眼光看高等职业教育,坚持对接和匹配社会用人体系,健全和完善职业教育层次结构,用职业图谱诠释专业内涵和就业方向,使用职业岗位、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职业知识、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等新的话语体系描述高职本科、专科学历教育标准,在职业发展与成长的实践中寻找本科、专科的联系与区别、共性与个性,为制定职教高考制度奠定基础。

2.要明确高职本科、专科的纵向衔接关系,科学设计职教体系内部升学制度。

估计在未来比较长的时期内,高等职业教育仍会以专科招生为主体,具备招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学研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