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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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廊坊市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位于高校聚集的文化区,承担着西小区高校及北史务、北昌北队、西队、南队三个村、以及西小区域内的永兴、文苑、新儒苑、德仁新苑等多个新开发的居民住宅小区的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中的小学及学前教育。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护校,充分尊重师生员工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师生员工履行法定义务。
大力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的接班人。
(二)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以学校、学生发展为本的原则;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用实事求是的思维方法理解并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加强和不断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认知特点组织教学,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
事业
正科级
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我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总收入1776.53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76.53万元,政府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我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
2018年预算支出为1776.53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安排1478.32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303.4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174.8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298.21万元,包括本级支出298.21万元,主要为外聘教师劳务费及维修费等。
3、比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776.53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加23.6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204.68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180.99万元,主要减少了教学楼欠款等专项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校的机关运行经费即是日常公用经费,共计安排473.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区的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37万元,其中:
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费为4.3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7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与2017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一)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入实施《廊坊市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
继续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和随班就读工作。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持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持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
建立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教育长效机制。
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深入探索“互联网+德育”的工作机制。
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三)打造德才兼备的干部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提高教师业务能力,全面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中小学教师素质提高全员远程培训任务,组织各级各类培训和各种技能评比活动,提高教师执教能力和水平。
加强师资配备。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开展针对性和创新性课题研究,破解教育发展难题,提高课题研究质量。
(四)持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
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和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着力提高教育经费保障与管理水平。
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推进各县(市、区)智慧校园建设。
(五)加快推进对接京津教育工作
主动对接教育部、省教育厅,加强与京津教育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在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对廊坊的支持。
借助京(大兴)津(北辰)冀(廊坊)三区市教育联盟的平台,同时以京(通州)津(武清)冀(廊坊)教育协同发展为载体,着力提升我市整体教育教学水平。
(六)持续关注和改善教育民生
努力实现学生资助全覆盖,确保没有一名学生因贫失学。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
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进一步推动落实“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便利条件。
规范招生考试管理,继续实施招生考试“阳光工程”。
(七)维护教育和谐安全稳定
构建学校安全隐患信息化管理系统,全面推行“互联网+网格化”,实现学校安全信息化、实时化、网格化管理。
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工作大检查,最大限度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组织开展系列安全教育评比活动。
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全力做好教育系统维稳工作。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30廊坊市教育局单位:
万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义务教育
1139.16
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倾斜。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贫困寄宿生资助面。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促进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
推进教育扶贫工程,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
发展城乡义务教育
1139.16
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保证学校校舍安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推进教育扶贫。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小学685元,初中885元(均含取暖费85元),特教6000元。
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和城市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教科书免费发放率
100%
≥98%
≥96%
<96%
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覆盖率
100%
≥98%
≥96%
<96%
新建、改扩建、维修校舍面积
≥10
≥8
≥6
<6
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人数
≥300
≥290
≥280
<28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8.61万元。
具体内容见下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430廊坊市教育局
单位:
万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计
167.39
167.39
167.39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小计
167.39
167.39
167.39
学生课桌椅购置经费
53.70
家具用具
A06
套
537
0.10
53.70
53.70
53.70
硬性丙烯酸球场工程经费
34.91
修缮工程
B08
34.91
1.00
34.91
34.91
34.91
七、国有资产信息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上年末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额为3133.09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主要为学生课桌椅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详见下表
廊坊市市直部门固定资产占用情况表
编制部门:
廊坊市第一实验小学
项目
数量
价值(金额单位:
万元)
资产总额
——
3133.09
1、房屋(平方米)
12923
2348.78
其中:
办公用房(平方米)
10921
2280.96
2、车辆(台、辆)
2
21.70
3、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备
4、其他固定资产
762.61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
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租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4、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
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7、“三公”经费:
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全部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