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治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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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行政法治工作总结
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市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和《建设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结合市建设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针对落实执法责任制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探索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新思路,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形式和措施,对推进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坚持认识高站位、谋划高起点、工作高标准、运行高效能、执法高水平、服务高质量,使市建设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的目标迈进,有力促进了建设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先后被评为全国建设系统“”、“”、“”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在今年的“”普法验收中得到省住建厅和市政府的高度评价。
我局连续15多年荣获市法制工作先进单位、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连续10年荣获省建设系统法制工作先进单位,还荣获省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建设部法制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多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
年以来经省住建厅推荐、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联系单位。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
市建设局是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作的市政府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拆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城建档案、建筑业管理等工作,与百姓的切身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对全市经济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切实做好全市建设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主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有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处。
局长作为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率先垂范,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政府职能。
根据《市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和《省建设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将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了分工,建立了责任制,并采取有效措施,使《纲要》得到较好的贯彻、落实。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搞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各级干部、执法人员、管理相对人的法律意识,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常识,是推进依法治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因此,我局在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确定了以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市场各方责任主体,以及社会各界人民群众四个层次的宣传教育重点,结合行业特点,以公共法为基础专业法为重点,狠抓基础,注重实效,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按照住建部和省市“”普法纲要要求,认真安排部署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普法作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重要基础,将法律知识列入中心组必学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用法,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制度、干部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学法用法合格证制度、干部提拔任用前法律考试制度等;二是从普法宣传教育的经费、物资、设备、教材,以及学习培训宣传活动时间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三是将学法用法同创建学习型机关有机结合起来,在全局营造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四是通过举办专项法律法规培训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员培训,以及建立企业守法联络员、普法宣传员制度等形式加强对各方市场主体的法律宣传培育;五是采取法律宣传日、法律咨询服务、法律进工地、开办农民工夜校、送图下乡、组织“”普法红歌会等多种形式,开展了“法律八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得深入扎实、有声有色,并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力求做到权责统一。
自年以来,我局作为最早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试点单位,按照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多次对本系统行政责任制进行整合规范,根据职责、岗位、任务和执法要求的变动,对行政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作相应调整。
年又进一步完善了《市建设局执法责任制资料汇编》,形成了责任清楚、目标明确、逐级负责的执法管理体系,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和责任书。
健全了《行政执法人员评议考核办法》、《行政执法层级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考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每年结合全年任务目标考核,对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进行年度执法目标考核测评,把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基本条件。
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向行政执法精细化目标迈进。
为从制度上解决执法人员自由裁量随意性过大问题,年我局根据上级要求,制定了《市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实施办法》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对罚款自由裁量权进行量化、细化,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动机、社会危害程度及后果等因素,将违法情节细分为不予处罚、减轻、从轻、一般、从重五个阶次,明确规定了不同阶次的自由裁量标准。
经过反复修改,年月我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印发《市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
为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有效实施,我局还建立健全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公开制度》、《行政处罚“先例”制度》、《行政处罚说明制度》、《新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和《建设行政执法预警预防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把自由裁量权真正落实到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的全过程。
执法人员在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时,对于相同或相近的环境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基本一致,在确定罚款数额时,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实现了行政处罚的过罚相当,基准统一,减少了过宽的自由裁量空间,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而使每一个违法行为都能得到公正、合理的处罚。
自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以来,我局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要求,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准确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熟练掌握和准确运用细化标准及执法步骤。
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依据合法,程序规范,证据充分,处罚适当,无一起错案发生。
三是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标准。
行政执法文书及案卷既是行政执法的载体,也是行政执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
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县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进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我们针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执法文书案卷不规范,标准不一致突出问题,按照基层执法人员实际工作的需要,收集了部分规范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等常用的执法文书案卷格式,整理出一整套比较系统全面,相对标准的示范文本,编辑成《行政执法常用案卷实用手册》,印发到全市各县建设局和各执法单位,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提供了一个有价值、可参考、可操作的制作执法文书及案卷的实用工具,对于规范全市建设局系统的行政执法案卷,提高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
严格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是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我局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为基础,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为手段,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
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市的招标投标活动。
二是坚持“最上乘的服务才是最有效的管理”、“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为施工企业办好事、服好务,真心实意地帮助企业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时,一方面及时制止,对企业进行警示教育,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帮助他们整改提高。
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严重,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查处决不手软。
通过近几年的稽查、监管,保证了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认真转变职能,创新工作机制。
以强制性标准和建筑节能为重点开展施工图审查专项执法检查,加强了对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施工图审查和勘察设计管理的正常开展,维护勘察设计市场的良好秩序。
四是加大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
针对房地产开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由我局牵头组织发改委、规划局、房管局等11个部门,对开发项目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大检查,及时查处房地产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制止了违法开发行为。
五是进一步完善守法诚信和违法记录曝光制度,建立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对没有诚信、信誉差的企业及其违规行为进行暴光,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重视法制建设工作,提高行政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执法到位。
针对过去执法体制不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我局按照行政处罚法查处分离的要求,成立了“市建设稽查办公室”,在局内部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提高了执法水平和效率,降低了执法成本,探讨建立了“精简、统一、效能”的执法新体制。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和规定,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成为我局一支业务熟练、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专业执法队伍。
二是重视发挥法制部门的作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凡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一律由局法规处审查把关,并报法制办备案;完善了法制工作机制,对重大法制工作事项列入局长办公会,分析典型案例,纠正执法中的偏差和不足。
涉及审批监管与法律法规衔接问题,由法规处提出意见,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健全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列入局考核目标。
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考核,激发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三是重视立法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不断完善建设法规体系。
一是将城乡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中急需规范的内容作为立法重点,制定立法计划。
二是严谨、认真、细致地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改。
三是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形式,邀请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法律顾问等多方面人员参加,有针对性地征求意见,使文件的制定合民心、顺民意,充分反映出群众的意愿,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我局参与制订出台了《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快主城区旧城和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回迁安置房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劳保费统筹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建设法规体系,为城乡建设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建设市场行为提供了重要保障。
六、关注民生体贴民情,积极做好复议应诉工作
城乡建设工作中的房地产开发与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与老百姓关系密切,关注度、敏感度较高的工作。
由此引起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为妥善解决矛盾,切实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加强了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既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保证依法行政。
近年来,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实施了城乡面貌“三年大变样”战略。
由于旧城改造和城中村改造,以及房屋拆迁力度的加大,由房屋拆迁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随之增加,自去年以来截止今年9月底,我市房屋拆迁行政复议案件已达37起,行政应诉案件14起,是历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最多的时期,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局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办理行政复议审查和应诉工作,在37起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25起,经过协调达成协议,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11起,由于开发企业采用无注册评估师资格人员出具的评估报告无效,导致我局做出的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被省建设厅撤销1起。
对此,局法规处和拆迁办对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案例分析,认真总结和深刻反思,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拆迁许可和行政裁决的法定程序和执法中应当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和规范。
二是建立信访接待责任制,排查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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