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面工程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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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207-94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主编部门:
山西省建设厅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
1994年11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4〕200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1〕290号文的要求,由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7—8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山西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山西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4年3月16日
1总则
1.0.1为提高我国屋面工程的技术水平,确保防水、保温隔热工程的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1.0.3屋面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994年3月16日
2术语
2.0.1防水层耐用年限:
指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期限。
2.0.2一道防水设防: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个防水层次。
2.0.3沥青防水卷材:
用原纸、纤维织物、纤维毡等胎体材料浸涂沥青,表面撒布粉状、粒状或片状材料制成可卷曲的片状防水材料。
2.0.4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以合成高分子聚合物改性沥青为涂盖层,纤维织物或纤维毡为胎体、粉状、粒状、片状或薄膜材料为覆面材料制成可卷曲的片状防水材料。
2.0.5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以合成橡胶、合成树脂或它们两者的共混体为基料,加入适量的化学助剂和填充料等,经不同工序加工而成可卷曲的片状防水材料;或把上述材料与合成纤维等复合形成两层或两层以上可卷曲的片状防水材料。
2.0.6冷玛王帝脂:
由石油沥青、填充料、溶剂等配制而成的冷用沥青胶结材料。
2.0.7基层处理剂:
为了增强防水材料与基层之间的粘结力,在防水层施工前,预先涂刷在基层上的涂料。
2.0.8分格缝:
为了减少裂缝,在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刚性保护层仅在表面上作成V形槽,称为表面分格缝。
2.0.9满粘法(全粘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空铺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仅在四周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条粘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每幅卷材与基层粘结面不少于两条,每条宽度不小于150mm。
2.0.12点粘法: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每平方米粘结不少于5个点,每点面积为100mm×100mm。
2.0.13热熔法:
采用火焰加热器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熔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4冷粘法(冷施工):
采用胶粘剂或冷玛王帝脂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的粘结,而不需要加热施工的方法。
2.0.15自粘法:
采用带有自粘胶的防水卷材,不用热施工,也不需涂胶结材料,而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6热风焊接法:
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7沥青基防水涂料:
以沥青为基料配制成的水乳型或溶剂型防水涂料。
2.0.18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以沥青为基料,用合成高分子聚合物进行改性,配制成的水乳型或溶剂型防水涂料。
2.0.19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以合成橡胶或合成树脂为主要成膜物质,配制成的单组份或多组份的防水涂料。
2.0.20胎体增强材料:
是指在涂膜防水层中增强用的化纤无纺布、玻璃纤维网布等材料。
2.0.21改性沥青密封材料:
用沥青为基料,用适量的合成高分子聚合物进行改性,加入填充料和其他化学助剂配制而成的膏状密封材料。
2.0.22合成高分子密封材料:
以合成高分子材料为主体,加入适量的化学助剂、填充料和着色剂,经过特定的生产工艺加工而成的膏状密封材料。
2.0.23接缝位移:
在屋盖系统中,因温度、外力引起接缝间隙的变化。
2.0.24拉伸-压缩循环性:
反映密封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因温度变化引起接缝位移而经受周期性拉、压循环后,保持密封的能力。
2.0.25背衬材料:
为控制密封材料的嵌填深度,防止密封材料和接缝底部粘结,在接缝底部与密封材料中间设置可变形的材料。
2.0.26块体刚性防水层:
以掺入防水剂的防水水泥砂浆为底层防水层,中间铺砌粘土砖等块材,再用防水水泥砂浆灌缝并抹防水面层。
2.0.27架空隔热屋面:
用烧结粘土或混凝土制成的薄型制品,覆盖在屋面防水层上并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利用空气流动加快散热,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28蓄水屋面:
在屋面防水层上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29种植屋面:
在屋面防水层上覆土或铺设锯末、蛭石等松散材料,并种植植物,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30倒置式屋面:
将憎水性保温材料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31压型钢板:
以镀锌钢板为基材,经成型机轧制,并敷以各种防腐耐蚀涂层与彩色烤漆而制成的轻型屋面材料。
3基本规定
3.0.1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耐用年限等,将屋面防水分为四个等级,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3.0.1的要求。
3.0.2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
3.0.3屋面工程设计时,对水落管的管径、数量和保温层的厚度等,应通过计算确定。
3.0.4屋面工程如采用多种防水材料复合使用时,耐老化、耐穿刺的防水材料应放在最上面。
3.0.5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通过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并应编制防水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6屋面工程施工中,应按施工工序、层次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层次的作业。
3.0.7屋面工程的防水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或防水工施工。
严禁非防水专业队伍或非防水工进行屋面工程的防水施工。
3.0.8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指定的质量检测部门认证,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要求。
材料进场后,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取样复试,提出试验报告,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0.9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工程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3.0.10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
屋面防水层完工后,应避免在其上凿孔打洞。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表3.0.1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Ⅰ
Ⅱ
Ⅲ
Ⅳ
建筑物类别
特别重要的民用建筑和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的工业建筑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高层建筑
一般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耐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防水层选用材料
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防水混凝土等材料
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细石防水混凝土、平瓦等材料
应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沥青基防水涂料、刚性防水层、平瓦、油毡瓦等材料
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沥青基防水涂料、波形瓦等材料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防水设防,其中应有一道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且只能有一道厚度不小于2mm的合成高分子防水涂膜
二道防水设防,其中应有一道卷材。
也可采用压型钢板进行一道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或两种防水材料复合使用
一道防水设防
3.0.11屋面工程应建立管理、维修、保养制度,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
4卷材防水屋面
4.1一般规定
4.1.1卷材防水屋面适用于防水等级为Ⅰ~Ⅳ级的屋面防水。
4.1.2屋面结构层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板时,应采用细石混凝土灌缝,其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
灌缝的细石混凝土宜掺微膨胀剂。
当屋面板板缝宽度大于40mm或上窄下宽时,板缝内应设置构造钢筋。
4.1.3找平层表面应压实平整,排水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采用水泥砂浆找平层时,水泥砂浆抹平收水后应二次压光,充分养护,不得有酥松、起砂、起皮现象。
4.1.4基层与突出屋面结构(女儿墙、立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的连接处,以及基层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天沟、檐沟、屋脊等),均应做成圆弧。
圆弧半径应根据卷材种类按表4.1.4选用。
内部排水的水落口周围应做成略低的凹坑。
转角处圆弧半径 表4.1.4
卷材种类
圆弧半径(mm)
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100~150
50
20
4.1.5铺设屋面隔汽层和防水层前,基层必须干净、干燥。
注:
干燥程度的简易检验方法,是将1㎡卷材平坦地干铺在找平层上,静置3~4h后掀开检查,找平层覆盖部位与卷材上未见水印即可铺设隔汽层或防水层。
4.1.6采用基层处理剂时,其配制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1.6.1基层处理剂的选择应与卷材的材性相容。
4.1.6.2基层处理剂可采取喷涂法或涂刷法施工。
喷、涂应均匀一致。
当喷、涂二遍时,第二遍喷、涂应在第一遍干燥后进行。
待最后一遍喷、涂干燥后,方可铺贴卷材。
4.1.6.3喷、涂基层处理剂前,应用毛刷对屋面节点、周边、拐角等处先行涂刷。
4.1.7卷材铺设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4.1.7.1屋面坡度小于3%时,卷材宜平行屋脊铺贴。
4.1.7.2屋面坡度在3%~15%之间时,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4.1.7.3屋面坡度大于15%或屋面受震动时,沥青防水卷材应垂直屋脊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可平行或垂直屋脊铺贴。
4.1.7.4上下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
4.1.8屋面防水层施工时,应先做好节点、附加层和屋面排水比较集中部位(屋面与水落口连接处、檐口、天沟、檐沟、屋面转角处、板端缝等)的处理,然后由屋面最低标高处向上施工。
铺贴天沟、檐沟卷材时,宜顺天沟、檐沟方向,减少搭接。
4.1.9卷材搭接的方法、宽度和要求,应根据屋面坡度、年最大频率风向和卷材的材性决定。
4.1.9.1铺贴卷材应采用搭接法,上下层及相邻两幅卷材的搭接缝应错开。
平行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流水方向搭接;垂直于屋脊的搭接缝应顺年最大频率风向搭接。
4.1.9.2各种卷材搭接宽度应符合表4.1.9的要求。
4.1.9.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搭接缝,宜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
4.1.9.4叠层铺设的各层卷材,在天沟与屋面的连接处,应采用叉接法搭接,搭接缝应错开;接缝宜留在屋面或天沟侧面,不宜留在沟底。
卷材搭接宽度 表4.1.9
4.1.10在铺贴卷材时,不得污染檐口的外侧和墙面。
4.2材料要求
4.2.1沥青防水卷材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4.2.1.1沥青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和规格应符合表4.2.1-1和表4.2.1-2的要求。
沥青防水卷材的外观质量要求 表4.2.1-1
项目
外观质量要求
孔洞、硌伤露胎、涂盖不匀折纹、折皱裂纹裂口、缺边接头
不允许不允许距卷芯1000mm以外,长度不应大于100mm
距卷芯1000mm以外,长度不应大于10mm
边缘裂口小于20mm,缺边长度小于50mm,深度小于20mm,每卷不应超过四处每卷不应超过一处
4.2.1.2沥青防水卷材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4.2.1-3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