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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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关于2017年度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材料报送及评审表、一览表填写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材料报送说明(提交材料清单)
2017年中职、中小学教师、实验技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须使用谷歌浏览器,单位、个人注册后进行填报审核。
登录网址为:
http:
//124.128.251.110:
8185/,以下有关材料按系统中要求,扫描上传到评审系统。
1.自然晋升人员填报《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份(纸质材料)。
改系列评审人员填报《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1份(纸质材料,A4纸双面打印)。
2.《山东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式12份(登录http:
//124.128.251.110:
8185/进行填报、导出一览表、打印。
)(纸质材料,A3纸双面打印)。
3.《评审简表》3份。
(纸质材料,不需上传,A4纸双面打印)。
4.《济宁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推荐表》2份。
(纸质材料,不需上传,A4纸打印)。
5.评审依据的学历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丢失,可由县以上教育部门查阅人事档案后出具证明,并复印档案加盖人事档案章;第一学历与最高学历不一致的,同时提交;非国民教育序列毕业证书(如党校、干部函授大学等证书)不予承认。
6.教师资格证书。
7.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
资格证书丢失,须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或由县以上教育部门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档案章。
8.现专业技术职务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包括首聘在内的所有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聘期间断的,用人事科提供的样表补齐,由人事科统一盖章)。
9.继续教育证书或县教育局继续教育证明。
10.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表或年度考核结果证明(由人事科提供)。
11.所在学校近五年(申报高级2012-2016年,申报中级2013-2016年)师德考核档案,由具有管理权限的县或市教育部门审核盖章。
12.申报高级提交近5学年的备课本(2012-2017),申报中级提交近3学年的备课本(2014-2017)。
上传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即2016年暑假后备课本)的备课本(大小不超过200M)。
集体备课的,可直接上传电子版。
个人备课的,可扫描上传(教案封面须加盖学校工作、校长签字,标注如“2012-2013上学期第X本”字样)。
13.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手写)及学校评价意见表。
教案须由专家、校长签字,学校盖章。
教研室、电教馆等人员,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学校讲授展示课,教案由专家、校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
14.申报高级须提交展示课视频。
要求为完整的展示课视频,视频资料中,课堂全景、师生互动、听课专家等镜头不少于三分之一。
视频格式为“mp4、flv”等视频格式,视频大小不超过200M。
(申报系统中不再上传展示课视频,以镇教办、市直学校、农村中学为单位报人事科。
)
视频文件命名方式:
“地市代码(2位)+序号(4位)+身份证号”。
地市代码:
济南01、青岛02、淄博03、枣庄04、东营05、烟台06、潍坊07、济宁08、泰安09、威海10、日照11、莱芜12、临沂13、德州14、聊城15、滨州16、菏泽17、胜利石油管理局18、山东师范大学19、曲阜师范大学20、其他省直单位21;序号为各市申报人员编号。
如济南市编号为7的人员的视频资料命名为“0100073701xxxxxxxxxxxxxx”。
单位填写《展示课视频汇总表》(纸质材料、电子稿,不需上传)。
15.县级以上获奖证书(包括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奖励)、教学获奖、教研获奖,各限报三件。
未经人事部门批准的系统内部表彰,以及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等奖励不予受理。
16.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
由申报人员负责查伪(提交在中国知网等网站查询的证明材料),限三件。
论文上传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页;著作上传著作的封面、版权页、目录(章、节)、封底等。
申报人的教学心得、经验体会,虽未正式发表也可提交,由学校查证后在提交的文稿上盖章,证明为申报人员本人撰写,《评审表》中要注明“未发表”字样。
17.《“六公开”监督卡》2份,(纸质材料)。
18.《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4份(纸质材料)。
19.《个人承诺书》1份,签署本人姓名和日期(纸质材料)。
20.公开课教学情况等其它未提交材料由各呈报部门负责审核,审核结果如实填入申报表中,不再提交材料。
21.《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1份(纸质材料)。
学校(单位)、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依次对申报人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填写《职称材料审核责任人签字表》。
如发现审核人员弄虚作假或把关不严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纸质材料,不需上传评审系统)。
22.专家委员会推荐意见表2份,(纸质材料)。
23.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份,(纸质材料)。
24.科研成果及奖励(含专利)证书,(纸质材料)
25.报送材料档案袋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标识,完好无破损,封面应清晰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任教学科、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评审表填写说明
(一)封面
1.单位:
规范填写,与学校(单位)公章字样完全一致。
如一所学校(单位)挂两个以上的牌子,有两个以上的公章,请务必注意申报学校(单位)名称与加盖公章字样一致。
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填写评审表,要求填写其人事关系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中心初中或其它学校名称,并加盖学校公章。
不得以乡镇教办名义申报,也不得加盖乡镇教办印章。
2.姓名:
规范填写,注意与身份证、本人档案、学历证书等佐证材料姓名一致。
如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章和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等形式提供证明(下同)。
3.任教学科:
按现任岗位填写。
统一规范为:
学前教育教师统一填写为“学前教育”,小学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小学”字样,如“小学语文”,初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初中”字样,如“初中物理”,高中教师在任教学科前填写“高中”字样,如“高中化学”。
外语教师要求填写所教语种名称,如“高中日语”不得填写“高中外语”。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填写现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填写申请晋升的职称,规范填写,如“高级教师”。
6.填表时间:
用阿拉伯数字。
注意不要漏填。
(二)基本情况
1.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健康状况、参加工作时间等按一般填表规范填写,并注意个人身份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如确有不一致的情况,请以复印人事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等形式提供证明。
2.教龄:
不同学段的教龄可相加。
3.现兼任行政职务:
如实填写如“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等行政职务(限填学校中层及以上职务)。
4.班主任年限:
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5.辅导员等工作年限:
填写除班主任工作以外的辅导员等其它育人工作的工作年限,不同学段、时段的年限可相加。
6.取得学历情况:
获得第一学历(含)以来的学历教育情况。
7.现专业技术职务:
同封面要求。
8.获得资格时间:
现聘任在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获得时间。
9.首次聘任时间及年限:
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首聘时间及聘任年限。
10.最后聘期:
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最后一次聘任时间,填写到月份。
11.聘任年限:
现聘任在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同级任职年限。
12.教师资格种类:
规范填写。
1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
要仔细核对无误。
14.学校分类:
在对应的表格中打“√”。
15.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情况:
据实填写,如果没有,请填写“无”。
1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
按年度顺序填写。
17.工作经历:
按时间顺序填写,不能有间断,如工作期间参加脱产学习,请一并填写。
“承担主要工作任务”栏,在中小学校工作的时段,应如实填写学校管理、班主任、后勤或教学工作,如果同时承担几项工作,请一并填写。
18.继续教育情况:
任现职以来参加继续教育情况。
19.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情况:
在农村学校(含县教育局认定的薄弱学校)任教、支教或交流的工作经历。
(三)师德表现与育人工作
1.任现职以来班主任(或辅导员等)工作情况:
如实填写担任班主任或者辅导员及其它育人工作(指导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或兴趣小组等)情况。
管理或辅导班级及人数:
如“高一
(2)班50人”。
成绩效果:
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按起止时间段填写。
2.任现职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奖励(包括师德奖励)情况:
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人事教育部门批准的综合表彰奖励以及师德、班主任及其它育人工作等单项奖励。
如“县优秀教师”等。
限填三项。
注意批准机关名称要与佐证材料上的公章一致。
3.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情况:
按时间顺序如实填写。
(四)教学情况
1.任现职以来完成课堂教学工作情况:
学生人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按实际所任班级学生总人数、每周实际上课时数及总的学时数填写,不能填写估计数字,如有特殊情况请在“备注”栏简要说明。
2.任现职以来备课工作情况:
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3.任现职以来指导课外教学实践活动及指导实验教学、信息技术建设:
任现职近五年来的情况。
4.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获奖情况:
指任现职以来在教学业务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
如“教学能手”、“课堂教学获奖”等。
不限级别。
限填三项。
5.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
与提交的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一致填写。
(五)教学研究情况
1.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主要论文、著作及编写教材、作品情况:
指任现职以来的情况。
限填三项。
“题目”栏:
先注明“论文”、“著作”或“教材”,然后写作品名称。
如“论文:
《XXX》”
“位次”栏:
按“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填写,如申报人为第2位完成人,3人合作完成,填写“2/3”;如独立完成,填写“独立”。
2.任现职以来完成教研项目(包括校本教研)及获奖情况:
指任现聘任的职务以来在教学研究(包括校本教研)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
限填三项。
学校评价栏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六)示范引领作用
1.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教师情况:
按实际情况填写。
2.任现职以来公开课情况:
指任现聘任职务以来开展公开课、示范课、观摩教学、教学比赛等方面的情况。
不限级别,不限是否获奖。
评议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3.任现职以来教学改革情况:
如实填写。
(七)个人总结:
如实填写。
“个人总结”栏的最后须填写如下承诺语:
“诚信承诺:
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手写、并亲笔签名。
(八)审核评价情况:
此栏目所有“评价意见”要求简明扼要、言之有物、恰如其分,杜绝官话、套话。
“签字”栏由相应的负责人(学生代表)亲笔签名。
1.师德考核情况:
由学校(单位)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审表中所有师德考核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填写评价意见。
2.教学工作评价情况:
“所教学生综合评价意见”栏:
由学校组织申报人所任教班级的学生,对申报人教学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价意见由学校统一组织填写。
“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评价意见”栏:
在学校统一组织下,由申报人所在教研室(组)或年级组对申报人所填教学工作情况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进行鉴别,并认真评议,形成评价意见。
3.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审核意见:
要填写具体意见,加盖学校(单位)教务部门公章。
4.学校(单位)推荐意见:
按要求填写,要有简要的评价和明确的态度,学校(单位)须在单位意见栏填写:
“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
(九)学校(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填写明确意见,学校(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十)呈报部门意见:
由设区的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别表明意见,由负责人签字并盖呈报部门公章。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