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322936 上传时间:2022-10-08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64.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docx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关于节能环保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

1.增值税免征优惠

以下企业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1)合同能源管理免征增值税优惠

(2)供热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3)污水处理费免征增值税优惠

2.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2)水力发电增值税

(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一)节能环境保护方面

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抵扣

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2、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减免

要点: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对列入《目录》的使用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

 

五、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

1.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实施企业和单位

(1)对长江上游、黄河中上游地区,东北、内蒙古等国有林区天然林二期工程实施企业和单位专门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上述企业和单位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的房产、土地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对由于实施天然林二期工程造成森工企业房产、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不用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闲置房产和土地用于出租或重新用于天然林二期工程之外其他生产经营的,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

(1)企业从事符合《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以及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于2007年12月31日前已经批准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在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按新税法规定计算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期间内,自2008年1月1日起享受其剩余年限的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

(2)如企业既符合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又符合享受《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39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条件,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

 

当前,国家为支持某些企业和产业的发展,往往会制定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与政策扶持,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同时,也需要考虑环保因素,否则很可能会失去这些享受这些税收优惠的权利。

 

1.高新技术企业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

1.如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享受五免五减半税收优惠

2.新办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等,优惠力度相当大,但同样对环保有严格规定。

以上企业若有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应取消其资格,不能享受税收优惠。

 

3.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符合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增值税可以享受免征、即征即退、先征后返优惠,但近年来发现,一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一方面是污染排放大户,一方面又是税收优惠大户,这与资源综合利用保护环境的目的完全背道而驰。

 

对未达到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纳税人,自发生违规排放行为之日起,取消其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的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纳税人自发生违规排放行为之日起已申请并办理退税、免税的,应予追缴。

”企业若污染物排放未达标,将不能享受增值税优惠,已经享受的还要追缴 

4.一般企业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而受到的惩戒内容

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存在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停止执行已经享受的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