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铁矿石资源保障战略的经验值得借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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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铁矿石资源保障战略的经验值得借鉴
日本铁矿石资源保障战略的经验值得借鉴
2010-1-13
如何保障海外铁矿石资源的稳定供应,是我国必须解决好的重要战略问题。
日本的有关战略和做法,值得研究借鉴。
一、日本铁矿石资源保障战略
(一)通过对海外矿山的战略性投资建立铁矿石稳定供应体系
二战后,日本主要依靠进口解决本国铁矿石供应问题。
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开始建立“开发进口”模式,逐步形成了长期低价稳定的铁矿石供应体系。
“开发进口”是以签订长期购买保证协议为基础,通过投资开发海外铁矿资源,获得稳定进口资源的方式。
从长期看,“开发进口”模式获取铁矿石价格低于钢铁企业通过自有或控股矿山进行内部采购的“自有矿山”模式,同时也可以降低资源国有化、民族主义抬头带来的投资风险[著名跨国企业研究学者Vernon1983年在Figure5.1P104发表的研究成果,对日美铁矿石获取价格(1960~1979年)进行了比较,1965年以后美国的铁矿石获取价格持续高于日本,且价格差逐年在加大。
另,参见山小岛清(1981)「日豪資源貿易のあり方」沢逸平,池間誠編《資源貿易の経済学》文真堂,237页、231页。
]。
其主要特点是:
1.以权益矿为主的长协矿供应结构。
长协矿指签订长年购买协议的铁矿石,一直是日本铁矿石供应的主要方式,约占进口铁矿石的95%以上。
权益矿指根据资本权益比重分配给投资者的铁矿,其占长协矿的比重高达近70%。
投资权益矿有两种形式:
一是通过成为资源公司的股东持有权益,如三井物产持有Vale公司(原名巴西淡水河谷)5%股份,住友商社持有南非最大的资源公司Assmang公司13%股份,出资形式有直接出资也有间接出资;二是为特定开发项目与资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JV)持有权益。
如三井物产与必和必拓成立的合资公司MountNewmanJV,与力拓成立的项目合资公司RobeRiverIronAssociate等。
权益矿由综合商社、钢铁公司持有,以综合商社持有为主,但近年随着铁矿石资源争夺的激烈,钢铁公司为保证铁矿石供应,开始增加权益矿持有份额。
2.多以非控股方式投资铁矿。
这样做既有利于处理好与当地的关系又可降低投资风险。
日本投资海外矿山的目的不只是获取投资利益,更重要的是保障铁矿石长期稳定供应,因此,持股多少主要根据铁矿石的需求量和当地矿主、政府以及法律的要求决定。
20世纪60年代印度、巴西矿山以国有为主,只允许日本融资,而澳大利亚的矿山以欧美资源企业经营为主,所以日本采取投资入股的较多。
3.动态调整。
日本早期投资额和股份较低,以后逐步增加。
至2008年底日本有权益矿近1.3亿吨,不控股的矿山占2/3强(参见表1)。
表1 目前日本投资的主要铁矿石权益矿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或
合资公司
所在国家
持有权益(%)
权益矿量
(万吨)
年产能力
(万吨)
1
RobeRiverIron
Associates
澳大利亚
三井物产33%
新日铁10.5%
住友金属工业3.5%
力拓矿业53%
日本合计:
47%
2444
5200
2
BeasleyRiverJV
澳大利亚
三井物产9.4%
新日铁28.2%
住友金属工业9.4%
力拓矿业53%
不详
3
MountNewman
JointVenture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三井物产7%
伊藤忠商事8%
必和必拓85%
日本合计15%
4
Yandi
JointVenture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三井物产7%
伊藤忠商事8%
必和必拓85%
日本合计15%
2320
5
MountGoldsworthy
JointVenture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三井物产7%
伊藤忠商事8%
必和必拓85%
日本合计15%
6
ValeS.A
下属项目
(巴西)
巴西多地
三井物产5%*
其他股东85%
日本合计5%
1400
28000
7
NAMISA
日韩共同体
巴西
新日铁6.5%
JFE6.5%
住友金属2.63%
神户制钢1.23%
日新制钢0.7%
伊藤忠16%
浦项6.5%
NAMISA60%
日本合计33.5%
1273
3800
8
MBR
巴西
新日铁2.4%
JFE1.7%
神户制钢0.1%
日新制钢0.1%
日本合计4.3%
172
4000
9
Nibrasco
巴西
新日铁25.4%
JFE12%
住友金属6.0%
神户制钢3.0%
日新制钢1.6%
日本合计:
47.7%
382
800
10
MSG
巴西
JFE50%
日本合计50%
2600
5200
11
PSC
菲律宾
JFE100%
500
500
12
粉矿制造销售公司
阿曼
JFE40%
日本合计40%
280
700
13
乌斯坦4铁矿床
澳大利亚
JFE20%
日本合计20%
320
1600
14
OPR
澳大利亚
三菱商社50%
Murchison50%
日本合计50%
700
(一部分销
售给浦项,
拥有其余
的销售代
理权)
2011年
2600万
15
南非
AssmangLimited
南非
住友商事13%
日本合计13%
100
2014年
260
16
双日在南美等投资
-
500
-
谈判中
RopreBar
(澳大利亚)
三井物产51%
WesternDesert
Resources.Ltd49%
日本合计:
51%
权益矿合计:
12991
注:
南非Assmang权益矿量是根据未来产能计算而得,OPR项目为目前实际权益矿量,双日权益矿量为2011年目标量。
*2003年三井物产取得巴西淡水河谷(CARD)的母公司(控股公司)Valepar公司15%的股份,成为其第三大股东。
其他股权结构是Little(四家巴西养老基金)58%、Bradespar(巴西发展银行的投资公司)17.4%。
三井物产派遣业务主管进入巴西淡水河谷的行政委员会,成为事实上的公司经营决策者。
目前实际拥有ValeS.A5%的股权。
资料来源:
《铁矿石年鉴2008年度》、各公司上市报告、《鉄鉱山開発りオドセカラジャス鉄鉱山:
三井物産》、2008年伊藤忠商事报道《日韓企業連合、ブラジルCSN社と鉄鉱石権益買収で基本合意》、《产业新闻》、《日刊产业新闻》等。
4.共同开发、分工协作。
日本钢铁企业、综合商社是投资和开发的主体,日本政府和相关机构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是间接主体。
联合采购环节的具体运作模式是:
每一个供应地选出1~2家骨干企业[日语称干事会社,由具有协调能力的龙头钢铁公司担任,参见海外製鉄原料委員会40年史編集委員会編(1993)『海外製鉄原料委員会40年史——設立40周年記念』],代表日本钢铁行业与矿主进行谈判,谈判后的长期协议由各家钢铁公司分别与矿主签订。
铁矿石的进口代理业务由多家商社负责,进口量由所委托的钢铁公司分配。
多家商社由代理商选出的干事商社[参见田中彰(1994)「原料開発輸入体制の形成史における商社?
メーカー協調」京都大学『経済論叢』第154巻第5号、田中彰(1992)「総合商社の鉄鉱石商権と競争」京都大学『経済論叢』第149巻第4?
5?
6号]统一协调管理,一般由综合商社担任,其职责是:
负责谈判的服务(如:
翻译),有关项目开发的信息收集,项目开发机械、材料以及合作伙伴的安排,融资组织,联合运输时运输船只的安排等。
5.积极参与铁路、港口等与铁矿开发有关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资。
开发进口模式如下图所示。
开发进口体系
资料来源:
根据田中彰的资料修改、制作。
(二)开发低品位铁矿石的利用技术
开发储量大的低品位矿的技术,是日本企业保障供应、控制价格的战略手段。
随着全球高品位矿资源的相对减少[全世界高品位铁矿石(铁矿的成分占50%~65%)储量约2000亿吨,而低品位铁矿石是高品位铁矿石储量的5倍]、铁矿价格的上涨以及环境问题的要求,促使日本钢铁企业通过开发低品位铁矿石利用的技术来解决铁矿石的供应问题。
日本开发低品位铁矿石的利用技术有两种方式:
一是低品位、难处理铁矿炼制技术的开发,也就是通过改变低品位铁矿石本身的质量,提高低品位铁矿石的利用率;二是新的制造工艺技术的开发,即通过新生产工艺的开发实现直接使用低品位铁矿石的技术。
日本低品位矿加工技术已成功产业化、商业化。
如新日铁利用第一种方式,经烧结或球团处理后,提高低品位矿的利用。
神户制钢开发的第三代非高炉炼铁技术—新还原溶解炼铁法(ITmk3)(参见神户制钢“新一代炼铁法ITmk3”),使用低品位矿和普通煤,在炼铁的生产效率、成本、环保方面已具有国际竞争力。
与高炉-转炉法相比,工艺流程时间短,只有10分钟;设备投资低,初期投资额是同规模炼铁高炉法的一半以下(50万吨/年设备估计为150亿日元);环保,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0%。
目前,该技术已开始在美国等国推广应用。
目前,日本政府也加大对资源应对技术联合创新的支持力度。
例如:
2009年日本政府提供23.4亿日元(研发费用的一半),支持“强化资源应对力的革新型炼铁工艺技术开发”项目。
该项目综合了低品位矿利用技术的两种方式,即通过低品位铁矿石和普通焦炭的结合形成新的高炉炼铁原料,再通过炼制新工艺的开发,提高低品位矿和普通焦炭的利用,同时实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目标。
预计节约10%的能源,普通中型高炉炼铁过程每年可以削减60万吨二氧化碳。
二、“开发进口”模式形成的历史和变化
日本为了保障铁矿石的长期稳定供应,经过长期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海外铁矿石供应模式。
从日本铁矿石进口历史看,除了“开发进口”模式以外,还有两种模式:
一是“单纯进口”,和海外资源企业没有资本合作关系,直接以现货价格进口资源的方式。
二是“融资买矿”,以签订长期购买保证协议为基础,通过融资形式开发海外铁矿资源,获得稳定进口资源的方式。
“融资买矿”与“开发进口”模式没有本质区别,只是投融资手段不同。
按照铁矿石供应模式和进口情况的变化,分为五个阶段(概要参见表3):
第一阶段(1857~1945年)——长协的形成:
该阶段日本铁矿石的海外依存度超过80%[テックスレポート(2009)『輸入鉄鉱石年鑑2008』]。
一战结束前日本铁矿石的主要进口国是中国、朝鲜,进入20世纪后,开始从东南亚进口。
1935~1941年进口国依次是马来西亚、菲律宾、中国、朝鲜、印度、澳大利亚。
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铁矿石进口基本依赖中国,占其进口量的90%。
该阶段日本从战时铁矿供给恶化造成生产崩溃的教训中认识到保障铁矿资源的重要性,在铁矿石供应方式上,出现了长协模式。
以借款为担保,1899年官营八幡制铁所与中国大冶矿山签订了15年(后延长至30年)的长期购买协议,大冶矿山成为当时八幡制铁所海外铁矿石的主要供应地。
日俄战争后,日本财阀系钢铁公司开始对中国鞍山和朝鲜进行铁矿资源开发。
第二阶段(1946~1960年)——“融资买矿”模式取代“单纯进口”模式:
“融资买矿”从50年代中期成为主导模式。
二战后日本铁矿石供给格局发生变化,亚洲、非洲、拉丁美洲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相继独立,日本不得不与经济独立地区的欧美矿业资本进行技术、资本的合作,通过与发展中的国内市场相结合,出现了“融资买矿”模式,参与海外资源开发融资的主要是矿业公司、专门商社[专门从事钢铁贸易服务的商社,参见田中彰(1994)「原料開発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