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一中首师教师评选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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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州一中首师教师评选办法
青州一中学科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为了在教师队伍建设中构建新的激励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全校师资水平,使我校师资力量更加丰厚,经长久酝酿、反复研究,学校决定:
从2011年开始,评选学科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评选管理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的评选对象为我校一线上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首席教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中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专任学科教师。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中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年龄50岁以下,高中教龄10年以上。
5.担任过5年以上班主任、教研组组长、年级组组长或校行政工作。
6.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市、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
7.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业务考试教研组排名在前20%。
8.担任高三教学5年以上,最近一届高考成绩备课组平均分、优秀率排名均在全市前三名,个人所教班级的成绩学校同层均排首名。
9.上学年各项考核优秀:
综合考评优秀、教学成绩考评在本教研组排名在前20%,且学生评教在教研组排名在前20%。
10.正规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省级刊物发表论文5篇以上。
11.积极开展教研教改,能把教学和教研有机结合,达到以下条件中的四条: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参加一个以上省级以上课题,并通过成果鉴定。
(2)能运用现代教学手段、方法进行教学,具有独立开发和制作教学课件的能力,个人所制作的课件获得过市级以上奖。
(3)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竞赛,奥赛学科2人以上获得省二等奖以上奖,其它学科5人以上获省二等奖。
(4)获得市级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奖。
(5)所任教班级有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北大医学部除外)或中国科大少年班。
(6)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
12.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在全县教育界声望高,在市、省有一定知名度;爱岗敬业,工作踏实,没有任何迟到、早退、缺课及其他工作失误。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学习,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素养,改革创新意识强烈,积极投身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实践,依法执教;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未发生任何教学违纪现象。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50岁以下,教龄8年以上,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业务考试教研组排名在前25%。
5.担任高三教学三年以上,且最近一届高考成绩备课组平均分、优秀率市排名都在前10,个人成绩学校同层排名前列;音、体、美老师在最近3年中指导学生参加技能比赛,获得过市级以上个人或团体前3名。
6.上学年综合考评合格,教学成绩考核教研组排名在前25%,学生评教教研组排名在前25%。
(音、体、美学科只看评教成绩)
7.结合科研和教学于有机一体,成绩显著,达到以下条件中的三条:
(1)主持或参加了市级以上课题。
(2)在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教学论文。
(3)优质课竞赛获得县一等奖以上奖。
(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奥赛学科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非奥赛学科3人次以上获省级以上奖。
(5)获得过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市、县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
(6)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或作过市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三)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素养,改革创新意识强,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未发生任何教学事故。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中教师资格。
3.年龄50岁以下,教龄5年以上。
4.专业功底和教学基本功突出,业务考试教研组排名在前30%。
5.担任过高三教学,且最近一届高考备课组平均分、优秀率市排名前10,个人成绩学校同层排名前列。
6.上学年综合考评合格,教学成绩考核教研组排名在前30%,且学生评教教研组排名在前30%。
7.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进行独立教学研究,同时达到以下条件中的四条:
(1)主持或参加了县级以上课题。
(2)在市级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3)优质课竞赛获得县级以上奖。
(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奥赛学科获得过市级以上奖,非奥赛学科3人次以上获得市级以上奖。
(5)获得过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或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
(6)参加过市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或作过市级以上专题讲座或经验介绍。
(四)评选评分细则
若同一学科有多人符合上述评选条件或符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条件的人数不足,则根据《评分细则》评分,排序确定人选或补足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选。
(《评分细则》见后附表)
三、评选方法和步骤
1.成立“青州一中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评选工作。
2.首席教师每门学科仅设一名,没有教师符合条件的学科暂时空缺,待条件成熟后再设;学科带头人取学科总人数的6%,骨干教师取学科总人数的8%(四舍五入)。
3.评选步骤:
(1)教师个人申报→初评→复评→民主测评→公示→评定→发证。
(2)评定主要以《评选条件》为依据,若多人符合条件,或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符合的条件教师人数不足,则按《评分细则》得分排序确定或补足人选。
四、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首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首席教师除享有《教师法》及学校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省市县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名师”推荐对象。
(2)优先参加各级各类进修、学习、考察等活动。
(3)每月享有200元的特殊津贴。
(4)安排专门的工作室,配备电脑和必要的图书、报等。
首席教师除认真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教师义务外,还应切实履行以下义务:
(1)有责任带领本校、本学科老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教研工作,逐步形成我校学科特色,力争评上市名学科。
(2)对学校教学思路出谋划策。
(3)负责培养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并辐射到全体教师队伍建设中去。
(4)每学期至少上一次全校性公开课,至少做一次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5)积极参加指导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写3篇学术论文发表或获奖。
2.学科带头人的权利和义务:
学科带头人除享有《教师法》所规定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或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作为省市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推荐对象。
(2)优先参加各级教育培训和教科研活动。
(3)优先参加学历进修、业修和各种考察学习。
(4)每月享有100元的特殊津贴。
学科带头人除认真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外,应认真履行下列义务:
(1)带头完成学校布置的教育教学及教科研工作任务。
(2)带头更新教育理念,带领本教研组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创新,每年应举行校以上公开课至少一次,每学期至少做一次专题讲座。
(3)届内至少主持一次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每学期至少完成1篇市级以上获奖或县级以上发表论文。
(4)每年指导和培养一名骨干教师,主动与一名年轻教师对为“对子”,并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实施,有效果,年终有总结。
3.骨干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骨干教师除享有《教师法》所规定的权利外,享有以下权利: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或聘任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作为县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对象。
(2)优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和专业进修、考察学习。
(3)每月享有60元的特殊津贴。
骨干教师除认真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基本义务外,还应认真履行以下义务:
(1)带头遵守学校纪律,完成学校工作,协助学科带头人及首席教师做好本教研组科研工作,为人师表。
(2)每学期应在全校或全组上好一次示范课、公开课、一次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3)至少参加一次市级以上课题,每学期不少于2篇论文发表或以上获奖。
(4)每年主动与一名年轻教师结为对子,有计划、目标、实施,总结和成效。
(5)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认定为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注:
评为校学科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老师,若同时被评为市、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其津贴就高发放,不重复。
五、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
1.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一任3年,每年评选一次,可以连评连任。
2.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由学校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一年一度进行考核,等次分“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作为其继续享受权利的重要依据。
3.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在每学年开学初接受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审申请,并予以组织评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相应优质教师资格。
(1)在教育教学教研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不接受学校工作或完成情况差的。
(3)放松学习,不思进取,教学质量在明显下降的,教学成绩明显落后于同层教师的。
(4)明显不能履行首席教师、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义务的,或在考核中定为不合格的。
(5)其它重要违纪与其作为相应资格教师格格不入的。
(6)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或学生评教反映较差优秀率低于百分之五十者。
六、附则
1.本办法将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
2.若有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具体研究决定处理办法。
3.本办法自2011年9月起执行。
青州一中
2011年8月
评选评分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
指标
自查分
考核分
计算方法和说明
一、教师资历
10分
1.学历2分
本科1分,硕士、研究生毕业2分。
提供原始证件,查档案
2.职称4分
高级教师4分,中一2分。
3.教龄4分
每年0.4分,满分4分。
二、教学能力、教学质量55分
5.高考成绩25分
(1)学科高考平均分达到市重点中学平均分得4分,每超1分加0.1分。
满分6分。
以最近五年中的一届高考成绩为准;平均分、优秀率采取所教班级平均值;有效分得分取所教班级的平均数。
(2)学科高考优秀率达到全市平均优秀率得3分,每超1个百分点加0.1分。
满分4分。
(3)尖子生情况。
每培养一个总分市状元加4分,第二、第三名分别加3、2分;一个单科市状元加3分,第二、第三名加2、1分。
满分5分。
(4)有效分。
以高考总分上线二本人数为标准,单科有效分该班达到上线人数给满分,每少一个扣0.5分,按人平分值扣分,扣完为止。
满分5分。
(5)班级输送人才。
同层次二本上线人数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2分。
满分5分。
6.学年教学成绩15分
(1)学期教学成绩考核一等得15分,二等得8分。
(2)两学期累计得分。
满分15分。
根据上学年两学期教学成绩考核结果,两学期得分累计为此项得分。
7.学生学科竞赛;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竞赛和音、体、美等技能竞赛成绩8分
(1)教育系统组织的学科竞赛,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分、4.5分;省级4分、3分、2.5分;市级2分、1.5分、1分。
(2)教育系统组织的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竞赛和音、体、美、微机等技能竞赛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5分、4分、3.5分;省级3分、2.5分、2分;市级1.5分、1分、0.5分。
(3)团体得奖翻番加分。
(4)同一学生不重复计分。
满分8分。
最近10年。
提供原始证书,查看赛事揭晓、通报文件;非教育系统组织的赛事不加分;同一学生不重复计分。
8.教师个人业绩、教学竞赛、课件竞赛、个人评模7分
(1)教育系统组织的教学赛事,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分、5.5分、5分;省级4.5分、4分、3.5分;市级3分、2.5分、2分;县级1.5分、1分、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