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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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纪检监察队伍是公司纪检部门履行上级党委和纪委给予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的核心力量,纪检监察队伍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反应了一个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在企业实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近几年来,我公司在构建惩罚与预防体系、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以及扎实推进效能监察等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绩,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也在一步步增强。
时代在发展,现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都在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创效,要求各级纪检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扎实推进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进程。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建党90周年的讲话中再次提到,“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是党必须始终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如果腐败得不到有效惩治,党就会丧失人民信任和支持。
全党必须警钟长鸣,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反腐倡廉的建设过程,离不开纪检监察队伍的有效建设。
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能力建设,增强政治意识、表率意识、法治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带头遵守和维护党纪政纪国法,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进行坚决斗争。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起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帮助解决纪检监察机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能力与执纪水平,必须首先认清当前纪检监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在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和监督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够做到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状态,树立了良好的纪检监察形象,为公司利益以及社会事业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进展和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应当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一、干部队伍专职不专用。
县级专卖局(公司)虽然配备了纪检监察员,但实际上都只是挂名,基本上都由单位办公室或其他科室人员兼任,经常只有一到两个人,而且纪检监察员绝大部分时间都忙于科室内的工作,一般不专门参与纪检监察工作,致使纪检监察工作成了“副业”,无暇顾及而且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那家的田,荒了这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
二、干部队伍思想不够稳定。
一旦干部思想不够稳定,就容易滋生不满情绪。
在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比较少,工作任务却比较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比较辛苦,而且所从事的工作往往出力不讨好。
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为工作得罪人。
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往往没有单独的工资、奖金和福利补贴。
而且在政治待遇方面,纪检干部得不到很好的表现,升迁机会往往也较少。
在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工作比较辛苦,而且承受着比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
以上这些,导致了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很容易造成心理落差,导致思想不够稳定,认为多干了工作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以至于心里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
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的畏难情绪有所抬头。
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害怕面对困难,回避矛盾,面对“关系案”“人情案”,碍于情面,顾虑重重,甚至于放弃原则,屈从让步;面对“特权案”,畏惧权势,怕打击报复,遇到困难就躲,能推就推,习惯把问题上挂,工作有安排却无法落实等等。
致使查案不深入,案件质量较低,时间一久,也就失去了查案办案的威慑力。
三、干部队伍业务水平不够全面。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独立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规律,所以定期而及时的知识更新和培训是做好工作所必需的手段。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反腐倡廉的任务也越来越艰巨。
违纪案件不但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违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高明,逐渐呈现出高科技化、高智能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也在不断的增强。
而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安排的培训不多,业务技能和水平无法得到有效的更新和补充,加上纪检监察部门的干部长期处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工作,相对来说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僵化,协调能力不足,直接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开展。
四、纪检监察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虽然《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但在实际中,同级党委却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的控制权,上级纪委的支配选往往得不到体现。
这主要是由于纪检监察机关在财务经费、组织人事以及各种其他事务上都对同级党委政府有很强的依赖性。
而上级纪委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业务指导方面,没有实质的突破,而且容易受到很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在福利待遇、行政经费、人事安排等核心问题上,上级纪委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支持,致使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动力不足。
甚至有时候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时得罪了同级党委领导受到打击报复,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爱莫能助鞭长莫及,因此导致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敢大胆办案,做事畏首畏尾。
由于管理体制的制定和执行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地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非常困难,尤其对党政的领导的监督。
而且,上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和查处案件中往往意见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导致办案效率低下且质量不高。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而且肩负的责任重大。
必须重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不但要治标,更要治本。
根据我们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中的不足,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好的效果。
一、必须加强理论建设。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要始终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中。
纪检监察队伍必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才能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
具体说来,就是要做好四个字“坚定、清醒”。
坚定,就是在关系到政治方向,关系到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必须要始终坚持正确的立场,旗帜鲜明。
纪检监察干部要能够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地位。
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一定要坚定和正确,特别是要坚定的坚持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的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中的信心。
纪检监察干部要能认识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最终是为了维护党的利益,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尽最大努力达到政治效果、执纪效果以及社会效果的统一。
如果不能坚持理想和信念乃至动摇,肯定不能够坚定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肯定不能够坚决持久地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清醒,就是始终都要有正确的政治观点,要明白自己“为谁执纪,为谁服务”,在当今越来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
例如,关于腐败的根源问题,由于这些年我国的贫富差距出现加大的现象,有一种观点认为,腐败的根源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然而这与胡锦涛同志关于腐败现象“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的论断是明显对立的。
对待这类问题,我们纪检监察干部不能随波逐流人云亦云,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是非鉴别能力。
纪检监察干部的清醒,还表现为对细节的洞察力。
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过程向深入和纵深发展的过程中,一些公司和企业,采取一些更为隐蔽的行贿方式,腐蚀和拉拢我们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者。
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的警觉,绝不能掉以轻心。
二、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在选择纪检监察干部时,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无德之人能力越强,进入纪检监察队伍中的危害性也就越大。
要把党性好、作风正、能力强、威信高的干部选入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
要建立资格准入制度,实行凡进必考,逐步缩小行政和组织任命的比例,尽量避免照顾性进入和安置性进入,逐步提高纪检监察机关进入的门槛,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打下良好的基础。
要大力鼓舞“事业兴衰在用人”的观念,改变过去按论资排辈用人的做法,树立“用人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的观念,要从各个方面正确的看待年轻干部,爱惜人才,及时起用年轻的优秀人才,要敢于把经过实践锻炼表现优异的年轻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上去,要树立“注重实绩,竞争择优”的理念,为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施展才华、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要建立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奖惩制度。
在一些单位中,由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本身兼任其他部门的职务,纪检监察工作并不设立单独的奖励或者惩处制度,纪检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容易导致纪检监察干部丧失纪检工作的积极性。
在政治上,要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的输出渠道,工作满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当优先考虑,要与机关其他部门的规格相一致,提拔重用,委以重任。
要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以及办案奖励机制,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经济待遇,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三、必须加强干部培训。
在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目标,必须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的灌输和更新,注重纪检监察干部各种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的改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要尤其注重进行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会计、审计等方面知识的教育,强调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充分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和功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重要的作用。
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知识。
新时期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涉及许多过去不曾接触过的新知识,新领域,新情况,而且现在的案件以经济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为主,作案人员不但文化素质高,而且作案手段也越来越隐蔽,甚至有的在作案中还使用高新技术设备。
这不仅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和办案能力,还必须掌握过硬的专业知识,甚至掌握一些“灰色”方面的知识,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能力结构必须达到具有过硬的办案能力、较强的宏观指导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理论思维能力。
我们的纪检监察干部很多都是老同志,知识结构单一,新事物接受能力较慢,包括年轻一代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也存在不同程度的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如果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的仍然停留在原有的状态中,纪检监察干部想要做好工作就会感到力不从心,无法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因此,不但要增加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组织学习和培训的机会和频率,纪检监察干部自己也要在闲暇时多给自己充电,补充纪检监察工作需要的各种专业和理论知识。
要不断探索新的工作路子。
我们的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政党,是一个开拓创新的政党,只有不断的开拓创新,反腐倡廉工作才能取得更新更大的成效。
我们实践“三个代表”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去面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问题、新情况,就是去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理念,积极寻求和探索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特点的新工作机制。
不仅如此,还要把自身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推广出去,把外地外单位的好的做法学过来,消化吸收并加以改进为我所用。
在当前的实际工作中,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
随着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加快,纪检监察干部也面临越来越多的新课题,迫切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去探索、总结和创新。
四、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管理体制建设。
为适应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需要,必须不断巩固和加强纪检监察管理体制的建设。
扩大组织覆盖,优化机构设置,整合工作力量,统筹推进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派驻机构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等。
首先,应当在制度上明确各级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定岗核编,保持稳定的纪检监察队伍系统。
将各级党群部门纪检监察队伍统一纳入公司